一、浅议非市场服务产出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论文文献综述)
郭建美[1](2021)在《河北XD食品研发公司项目组绩效管理方案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全球化竞争态势日益激烈,世界范围内科学技术、创新产品的迭代更新进入到了高速发展阶段。从技术、产品到服务,越来越多的企业聚焦到细分市场领域,向行业隐形冠军发展,寻找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的最佳平衡,以期在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企业对核心员工的创造性和主动性的依赖越来越重,企业间的竞争是产品的竞争、创新的竞争更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企业采取怎样的绩效管理模式,以最大限度提高核心人员的人均效能,对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非常关键。河北XD食品研发公司创立于1995年,是一家为国内大中型乳制品企业提供全程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XD公司连续3年销售额增长缓慢,究其原因是核心业务系统骨干流失严重,导致产品开发能力、应用创新能力逐年下降,竞争优势逐年减弱。本文以XD公司为研究对象,以期通过优化核心业务单元项目组的绩效管理方案来改善这一现状。本文首先对XD公司项目组绩效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了现状调查和问题分析;其次,分解战略目标并借助平衡计分卡和层次分析法提取公司级、项目组、项目组内销售、市场和研发人员的绩效指标并设置权重,形成项目组年度行动计划方案;然后,依次进行绩效计划、绩效辅导沟通、绩效考核评价和绩效结果应用设计,形成完整的绩效管理优化方案;最后,依照优化方案,提出了组织、制度和人员方面的实施保障措施。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形成了XD公司项目组绩效管理优化方案,一方面弥补了现行绩效管理方案的不足,有利于提高项目组的绩效水平;另一方面为项目组绩效管理提供了实践依据,具有现实意义。
李宇衡[2](2021)在《甘肃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现金池管理模式是一种以现金池为基础开展的企业现金管理模式,自2004年被美国通用公司引入中国后就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经过十几年的应用与发展,国内现金池管理模式已相对成熟。甘肃省内的众多大型企业均已经建立了现金池管理模式,用以提高现金管理效率,降低企业内部财务成本。公航旅集团由于成立时间较短,是甘肃省内少数几个暂时还未进行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的大型国企之一。本文以公航旅集团作为研究对象,充分借鉴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将公航旅集团经营与财务现状和现行现金管理模式现状做了分析,并与通过访谈法搜集的公航旅集团现行现金管理模式的运营现状问题相结合,证明公航旅集团现行现金管理模式与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发现公航旅集团存缺乏现金集中管理渠道、缺乏内源融资、缺乏结算风险控制渠道、信息化水平不足、集中型财务体制建设不完善等现实管理问题;明确了公航旅集团构建现金池管理模式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基于此,本文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公航旅集团构建现金池管理模式的整体方案,其中包括基本架构构建方案、信息系统构建方案、基本运行构建方案、主要业务构建方案以及风险管理方案。最后,本文还分析了公航旅集团构建现金池管理模式的预期效果,并提出若干保障机制建议,以确保公航旅集团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能够顺利地开展,促进公航旅集团现金管理效率提升,达到优化企业现金管理和企业内部资源配置的目的。总而言之,现金是企业的“血液”,现金的管理效率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合理高效的现金管理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节省财务费用,还能够使得企业切实有效地实现其战略目标。本文的研究,对公航旅集团改进现金管理模式具有现实参考意义,公航旅集团需要尽快开展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
陈亮[3](2020)在《数字经济核算问题研究》文中提出20世纪90年代,数字经济的概念首次由OECD(经济合作组织)提出以来,日新月异的数字经济所具备的特征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数字经济尚未形成一个普遍接受、通用、统一的基本概念,研究机构和学者分别从数字经济的核心定义、狭义定义和广义定义对数字经济进行测度,由于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标准,造成测度范围存在差异,可能无法准确测算数字经济产出价值,这也成为测度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影响面临的挑战。长期以来,研究机构和学者在数字经济核算的研究领域陆续开展了一系列研究,针对数字经济的研究得到了很大发展,但总体上来看研究成果较为单薄、研究视角比较单一,尤其是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官方分类标准。对数字经济相关概念进行辨析,设计数字经济分类体系以及构建数字经卫星账户,将为解决数字经济的测度研究提供重要途径:一是提供适应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数字经济分类体系;二是提供数字经济领域分析的有力工具;三是提供数字经济发展方向和政策制定的数据支持。因而,本文立足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数字经济核算有待深入研究的现状,紧紧围绕中国数字经济测度的这一中心问题展开相关研究。全文的研究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具体实践。其内在逻辑为:第一层次是本文的研究起点和研究基础,系统梳理了国内外研究和国外先进经验;第二层次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在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数字经济核算体系及数字经济卫星账户体系。第三层次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对数字经济核算账户开展研究。各章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主要对本论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主要内容与结构安排、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进行了阐述。本部分首先阐述数字经济的背景,以及数字经济核算的必要性和特殊性,对国际、国内数字经济核算及卫星账户架构进行文献述评;其次阐述数字经济核算及卫星账户架构的重要性,综述国内外数字经济核算的发展历程及基本情况;然后述评国内外数字经济核算的核算分类、核算范围、核查方法与卫星账户架构的现状;最后分析目前数字经济核算实践中已具有的基础和尚存在的不足。第二章,数字经济内涵。数字经济与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网络经济、分享经济等相关概念密切相关,数字经济尤其与信息经济存在很强的相关性,数字经济在概念和核算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与信息经济相互代替。从测度的角度看,核心定义为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即ICT部门,这也是数字经济测度的基础;狭义定义虽然存在一些争议,但广义定义的数字经济包含这一部分,广义定义的数字经济除包括信息和通信技术外,还包括被数字化的产业和领域。由于核心定义与狭义定义不能反映数字经济和传统产业融合状况,而广义定义核算覆盖范围更为广泛和全面,并具有广泛的实践经验,更能有效反映数字经济发展状况。因此,数字经济在概念和核算上必须作为一种特有的经济现象进行衡量,即数字经济分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部分,这是本文数字经济核算的主要依据。第三章,数字经济核算规则。本部分重点讨论数字经济核算体系涉及到的基本问题,以及数字经济核算体系的理论依据,这共同构成了数字经济核算体系的理论基础。根据文中对数字经济的内涵和特征定义可知,数字经济核算主体不仅应包括生产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机构部门,还应包括使用数字产品辅助生产或通过数字化技术传输生产产品和服务的机构部门。数字经济的核算范围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分别为测度完全数字产业经济活动以及数字产品和服务随其他完整的产品和服务而存在的经济活动。数字经济核算原则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时间记录原则、市场价格的价格记录原则、复式记账法的记账原则、系统性原则以及科学性原则。第四章,数字经济分类研究。本部分研究数字经济分类体系,首先对信息经济的分类体系展开研究,文中梳理了马克卢普、波拉特、联合国统计委员会、OECD等权威学者以及机构对信息产业的分类研究以及我国的信息产业分类,进而对已有的数字经济产业分类研究进行对比研究(美国商务部数字产业分类标准、美国经济分析局的数字产品和服务范围、澳大利亚统计局数字经济分类体系、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以及部分学者的研究)。针对数字经济分类还没有形成一个广泛认同标准的现状,本部分在充分借鉴国际上关于数字经济分类研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民经济产业分类的实际情况,构建中国数字经济分类体系。第五章,数字经济测度方法的选择。本部分选择投入产出分析框架作为测度数字经济规模的主要方法,在构建数字经济投入产出表时,考虑到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设计原则,以数字经济的性质为标志,将数字产业划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数字技术部门(数字技术生产资料部门),即向市场提供生产、处理、传递和储存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的部门。第二数字技术部门(数字技术服务业部门),即向市场直接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或者数字技术服务的部门。第三数字技术部门(数字经济融合部门),即企事业单位内部为了提高生产数量和提升生产效率而运用的数字技术产品或服务的部门,其产品并没有直接向市场出售,只是作为中间产品提供给企事业单位自身的消费。经测算,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了 21.4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26.09%,比2012年提高4.84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已成为近年来带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加。第六章,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的构建。本部分在借鉴教育、旅游等卫星账户的经验和参考已有卫星账户研究的基础上,总结经合组织、美国经济分析局等国际组织或机构以及国内有关学者关于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研究的基础上,并在保证核算范围与核算规则与中心框架相同的原则下,将数字经济这一领域作为研究对象,充分考虑数字经济核算的全面性和完整性,结合中国目前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尝试构建中国数字经济卫星账户,以期完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达到全面准确统计数字经济的目的,从而更加准确地揭示数字经济对经济总量的贡献。第七章,对策建议。本部分将对本文研究数字经济核算的结论进行阐述,并提出了下一阶段数字经济核算工作的研究方向。总体来看,本文的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立足一个现状—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数字经济核算有待深入研究的现状;确立一个体系——在确定数字经济定义和核算范围的基础上,确立数字经济分类指标体系;构建两个框架——构建数字经济投入产出分析框架及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理论框架;实现两个目标——测度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分析数字经济投入产出效应。与现有的数字经济核算相比,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数字经济相关概念进行辨析,设计数字经济分类体系框架,丰富了目前数字经济核算理论的研究;二是全面系统设计了数字经济统计核算方法体系,包括数字经济统计核算分类依据、核算内容、核算指标体系、核算规则,为数字经济投入产出表和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的编制提供了可行性路径;三是本文根据数字经济生产和消费的特点,结合中国实际及数字经济的特点构建了数字经济投入产出表和数字经济卫星账户,将投入产出方法用于数字经济测度,以投入产出法为工具,构建数字经济测度框架,对数字经济测算方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现实经济问题分析提供科学指导。
张金艳[4](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杨莹[5](2019)在《社会组织经济贡献研究 ——基于北京市的数据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治理新时代以来,政策顶层设计日益凸显善治思维,社会建设整套改革举措渐次落地,慈善公益法制进程迎来突破,社会组织发展制度环境更加优化。在系列政策红利的持续推动下,中国社会组织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进入了快速成长时期,组织数量、就业人数等指标持续稳步增长。社会组织不仅在政治参与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逐步成为第三产业乃至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社会服务的重要供给者。然而,长期以来,社会组织的经济贡献却一直被忽视,政府、社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都十分模糊,甚至学术界也缺乏基本的关注和讨论。从政府统计的情况来看,反映社会组织经济贡献的统计数据十分不足,仅有的能够反映经济规模的增加值数据又因不断受到慈善界和学者关于数据准确性的质疑而停止发布。在此背景下,从理论和实践的层面深入分析社会组织的经济贡献是很有必要的,以经济学视角评价社会组织发展状况更是一个非常重要和崭新的研究维度,不仅能够客观地评估该部门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影响和长远意义,也能够为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供参考依据。本文的逻辑主线是“社会组织经济贡献被忽视——测量结果显示了值得重视的经济力量——应优化政策促进其经济发展”。首先提出了社会组织经济贡献长期被忽视的问题,政府和学界普遍缺乏对该类组织真实经济贡献的认识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引入了社会经济理论、资源配置理论、社会资本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等作为研究视角和引导,阐述了社会组织推动经济增长的内在机制,提出了社会组织经济贡献评价指标体系。然后,比较分析了国际非营利部门经济核算做法,调研考察了中国社会组织经济核算存在的问题,提出本文进行社会组织经济指标测算和数据分析的必要性。随后,对北京市社会组织经济贡献指标体系进行测算和分析,获得结果主要包括:潜力巨大的经济规模、重要的就业部门、提供服务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劳动者报酬构成支出主体、增速超过整体经济以及劳动生产率有待提高等;基于时间序列数据和本测算研究获得的面板数据进行计量分析,进一步验证了社会组织是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最后,梳理和借鉴了美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非营利部门的经济贡献情况及经验启示,深入分析了中国社会组织经济贡献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并在深化认识理念、构建核算体系、强化制度供给、提升自身能力等方面提出优化促进社会组织经济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李凯[6](2019)在《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分享作为一项古老社交活动与经济相结合时,衍生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分享经济,这种新模式在20世纪末期出现于社区日常活动、音乐分享、房屋分享、汽车分享等领域。在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得益于互联网web2.0技术广泛应用,分享经济已在全球经济市场中占据重要份额,并引起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尤其是在中国。2015年10月,党的第十八届五中全会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坚持创新发展,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的规划,这是分享经济在中国经济市场上已具雏形时首次出现在国家发展战略计划中。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其他7个部委于2017年7月共同发布具有针对性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通知,提出大力发展分享经济的指导方针。分享经济引致的政府统计问题。目前,有中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统计部门已在不同层面开展分享经济统计调查工作,主要集中于分享经济的界定、行业分类、数据收集等方面。根据相关统计部门的研究表明,目前针对包括分享经济在内的新经济政府统计工作存在三个方面问题:第一,基本概念方面缺乏统一共识。分享经济出现时间相对较短,各国分享经济发展路径各不相同,导致其理论体系缺乏统一共识;第二,现行GDP核算原则及方法无法适用于分享经济。例如,居民个人参与分享经济时个人消费品转为投资品,那么如何对此转换进行处理,目前国民经济核算理论尚缺乏应对方案;第三,分享经济对统计调查方法方面的挑战。传统调查对象基本是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而分享经济参与者主要集中在住户部门,这就会导致利用传统调查手段难以收集对应生产数据。因此,在国民经济核算框架内开展分享经济核算理论与方法研究,不仅能为分享经济核算理论研究起抛砖引玉之用,还能满足政府统计工作之需和为分享经济测度提供技术参考。为实现上述目标,本研究以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理论研究为主要目标,基于学科综合角度,在理论上分析分享经济的来源、内涵与性质和交易模式等概念之后,在联合国国民账户体系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标准两种核算理论框架内,不仅探讨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基本原则与测度方法,还结合大数据环境下新经济核算所需要的技术特征,对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数据的呈现与实现问题进行尝试性研究。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明确核算对象。本文在经济范畴中探讨分享经济活动范围,从分享经济实践活动中归纳出界定的理论依据,进而研究分享经济的内涵与性质以及其与其他新经济之间的关系,以此勾勒出清晰的核算对象。第二,获取分享经济核算研究的切入点。基于经济学理论框架和学界研究,解析分享经济交易活动的内涵、特征以及其与传统交易模式的区别,进而总结出将传统交易模式核算理论应用于分享经济交易模式时的主要问题,为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理论研究提供切入点。第三,搭建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理论的框架。在梳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基础上,先探讨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基本原则,再界定核算主体和统计范围,并设计分享经济产品与行业的统计分类方法及标准,为之后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四,提供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统计方法。根据分享经济交易模式的特征,从宏观到微观视角,本文分别从生产和收入两个方面探讨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基本概念、方法以及相关技术问题,并通过文献梳理总结出住户部门混合收入的分劈方法,最后辨析网络分享平台的收入归属问题。第五,设计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数据的呈现方式与调查方法。本部分在两个方面开展研究。一方面,根据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数据的归集方式,即根据宏观经济核算账户与微观企业会计账户两种数据归集结构理论,设计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表式,并就核算表与中国国家统计局“三新”统计报表制度之间的指标衔接问题进行研究;另一方面,通过梳理目前中国与英国有关分享经济官方统计的实践进展与局限性,分别对居民个人与小微企业构建统计调查方案。此外,基于大数据思想和分层抽样技术,设计分享住宿模式增加值核算的问卷调查方案,以此启发分享经济统计调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通过上述研究内容,本文得出以下五点主要结论。(1)在消费效用和机会成本安排下,分享活动和闲置资源利用是界定分享经济的必要条件,而网络分享平台是分享经济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但不是必要条件;分享经济与其他新经济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分享经济只属于“三新”经济中新商业模式,但不是新业态和新产业。分享经济与共享经济存在本质区别,理由是共享经济是一种公平性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活动,并且共享活动弱化排他权。分享经济活动则是暂时性放弃排他权,同时对社会闲置资源再配置;分享经济与数字经济存在部分交集,即数字信息和网络技术应用。但这并不表示分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商业模式完全属于数字经济之中。这同样说明分享经济作为一种新交易模式,传统交易模式的核算理论无法直接应用于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2)交易模式是识别分享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分享经济的交易模式包括一系列直接或间接利用闲置资源的使用权创造经济价值的经济活动,在交易者自行组织交易活动时,会产生较高交易费用,从而提高交易总成本。当网络平台组织交易时则是相反情况,并且分享经济交易模式的组织形式呈现出“去中心化”到“再中心化”变化趋势,同时会外推社会经济生产与消费品的可能性边界;从交易模式类型看,分享经济交易活动可以分为平台交易和非平台交易两种。其中,平台会内化交易者大部分交易费用,使总交易成本在很大程度上被减少,这说明网络平台是分享经济规模化发展的基础;在交易实现方面,分享经济的交易活动主要通过众包、协作和分享三种方式实现基于闲置资源分享的服务活动;传统交易模式与分享经济交易模式之间主要存在三个区别:(1)交易的组织形式;(2)交易的管理结构、生产关系、主要实现方式;(3)交易模式的特征。以上区别会导致在传统交易模式核算理论中开展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时,会产生核算原则、主体和客体、统计分类、核算方法等方面问题。(3)开展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研究,应以SNA2008体系为主要理论框架。但涉及中国部分时,需考虑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标准中有关“三新”经济核算理论。同时,在分享经济的基本核算原则、统计主体、生产与产出范围及分类等方面,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在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原则上,应注意权责发生制的适用性、闲置资源价格的估价原则、SNA经济所有权与闲置资源使用权是统一概念,但分享使用权与租赁使用权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二是分享经济生产者应具有四点特征:(1)在市场性与机会成本补偿安排下,生产者主要由居民个人和企业构成;(2)应以闲置资源作为主要投入要素开展分享服务生产;(3)如果生产者同时在传统经济领域开展活动,基于闲置资源的生产活动必不能影响生产者在传统经济内主要或次要的生产活动;(4)网络分享平台企业通过提供信息要素作为分享经济生产者;三是对于分享经济产品与行业的统计分类,应采用“异质性互斥”原则,根据服务性质、生产方式、提供形式等特征识别相关服务活动,并按照一定规则将服务生产与服务产出进行归集与分组,以此建立分享经济行业活动与产品的统计分类。根据上述分类方法,目前分享经济的服务产品可分为六个组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分享经济行业活动主要涉及第三产业中的10个服务生产领域。(4)开展生产法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时,应以市场性和机会成本补偿原则确定分享经济的总产出核算范围。采用营业收入法核算分享经济的服务产出时,存在闲置资源消耗测算问题,尤其是个人耐用品转变为投资品的价值消耗;使用收入法核算时,由于SNA2008与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之间存在不同核算口径,因而在测算收入法分享经济增加值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口径。同时,可以采用经验比例法、推算法和计量经济模型三种方法分劈个人非法人企业的混合收入。此外,网络平台企业的收入应视为生产者营业盈余的组成部分。(5)在可比性与平衡性的原则下,分享经济核算表式可以采用T字型表和多栏式表两种数据结构,并且表中指标与企业会计科目具有一定对应关系。但这种关系需要调整核算口径;在设计居民个人与小微企业两类群体参与分享经济情况的统计方案时,合理定义分享经济是设计关键因素,大数据抽样有利于抽样效率提升,机器学习之聚类算法可用于分享经济行业分类。针对分享住宿模式增加值核算,理论上可利用网络爬虫技术获取平台数据并建立大数据抽样框,再利用分层抽样技术估算出分享住宿模式的全国一级增加值。本文以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作为主要研究目标,具有以下四点创新之处:(1)规范了分享经济的范畴,明确了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对象;(2)构建了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理论框架,解决了分享经济与现有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衔接。(3)建立了分享经济产品与行业统计分类标准,充实了“三新”统计制度的统计分类。(4)设计了分享经济交易数据的采集方案,丰富了统计核算数据的来源渠道。
林彤[7](2018)在《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合理的定价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序流转的基础,可维护土地流转双方交易中的经济利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主要解决流转价格确定方法以及政府对流转定价的干预形式两个问题。自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土地流转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至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又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使农户承包地权属更加明晰,土地流转成为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使农民利益预期更加明确,合理的流转定价至关重要。但由于中国农村土地资产长期被排斥于资源市场定价体系之外,如何确定流转价格以及政府如何干预流转定价均未得到足够重视,致使现今土地流转价格普遍具有盲目性和随意性。在以黑龙江省为代表的粮食主产区,现已形成了农村土地分散流转和土地规模化流转两种流转形式并存的局面。两种流转形式在交易方式、参与主体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需要不同定价方法指导定价并需要政府采用不同的干预形式规范定价。但我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的管理却明显滞后于现实发展需求,进而阻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亟需解决的问题。现有研究已关注到农村土地市场中土地分散流转与土地规模化流转的存在,并着重分析两种流转形式对农户收入、农业生产效率影响等方面的差异。却少有文献分析两种流转形式各自的定价特征,导致在对土地流转定价问题研究上,多是将土地分散流转等同于土地流转,利用收益现值法根据土地价值估算土地价格。未能根据土地分散流转和土地规模化流转的不同定价特性而确定相应的定价方法以及确定政府不同的干预形式。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本文以黑龙江省为例,利用黑龙江省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黑龙江省统计年鉴数据以及黑龙江省克山县及哈尔滨市周边村镇实地调研数据,了解现行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流转价格特征。分析农村土地分散流转价格影响因素和定价特征,确定以萨缪尔森双边拍卖理论模型为基础的定价方法,弥补了以往土地分散流转定价方法未能考虑市场供需情况的缺陷。探究农村土地分散流转向土地规模化流转中参与主体流转策略以及社会冲突的演化逻辑,在分析土地规模化流转定价特征和价格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区间价格模型的土地规模化流转定价方法,弥补了以往定价未能考虑土地规模化流转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不足,为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定价提供依据。基于土地分散流转和土地规模化流转两种流转形式并存的局面和两种流转形式定价的各自特性,从定价目标、定价原则、定价主体、定价依据以及定价方法方面提出政府引导土地分散流转定价和政府主导土地规模化流转定价的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差异化定价策略。研究结果表明:(1)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居于中国前列,且流转面积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政府在土地流转中发挥重要作用;转包是黑龙江省最主要的流转形式,2015年黑龙江省以转包形式流转的土地面积约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74.46%,参与转包的农户数量和耕地面积均呈增长趋势;土地流转降低了黑龙江省耕地细碎化程度;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呈现价格水平偏低但逐年上涨、流转价格离散程度有所下降、流转价格具有明显区域性等特征;同时,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呈现土地分散流转与土地规模化流转并存的局面,两种流转形式在流转面积、发生机理、耕地经营方式、流转期限以及流转价格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2)以黑龙江省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中转入方农户为样本,分析土地分散流转价格影响因素。单因素对土地流转价格影响分析中,耕地生产能力对流转价格产生显着正向影响,是影响流转价格最重要的因素;耕地净收益、县域人均GDP、交通通达性等因素也对土地流转价格产生显着正向影响;而单块耕地面积、农户家庭务农收入占比对流转价格产生显着负向影响。多因素对土地流转价格影响分析中,耕地生产能力、县域交通通达性、农户家庭务农劳动占比对流转价格产生显着正向影响,县域人均GDP、与市中心距离对流转价格产生显着负向影响;对比各因素对经济发达区和经济欠发达区流转价格的影响,发现交通通达性、与市中心距离对经济发达区流转价格的影响方向与总样本一致,这些因素对经济欠发达区流转价格的影响方向与总样本相反,经济发达区流转价格更符合优质优价规律和地租地价理论。(3)在确定土地分散流转价格时,土地净收益是流转定价的决定性因素。定价还需考虑土地社会保障价值和农户务农机会成本,两者在定价公式中系数相等、方向相反,其中土地社会保障价值正向影响流转价格,农户务农机会成本负向影响价格,但两者对流转价格的作用程度明显小于土地净收益。同时,土地分散流转定价还不可忽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这一要素。(4)为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政府有必要干预农村土地流转,可以以政府引导和政府主导两种方式干预;通过改变流转价格、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民务工收入以及加大奖惩力度等方式,可实现政府干预由政府主导流转向政府引导流转的职能转变。土地规模化流转虽然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但也会引发农村社会阶层冲突。土地规模化流转后,对土地支配权力的偏移、土地增值收益的出现、土地收益分配规则的缺失等因素激化农村社会中各阶层之间矛盾。因此,需要通过明晰政府职能边界、畅通农户维权渠道、明晰土地规模化流转分配规则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的管理。(5)土地规模化流转削弱了农户异质性对流转价格的影响,因此需要政府或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土地规模化流转定价。根据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利益需求,计算克山县一年期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流转价格区间为4580元/hm2到9155元/hm2之间。在价格区间内引入Hurwicz准则,计算的克山县土地规模化流转价格约为6860元/hm2,略高于克山县实际土地流转交易价格6000元/hm2,是由于实际中仅以农户家庭自营农地的经济产出为价格核算标准,而本文将规模经营的增值收益分配给转出方农户,更好的体现国家拓宽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渠道的政策意图。(6)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致使流转市场基础薄弱。加之耕地资源的稀缺性、粮食产业的弱质性以及市场失灵等原因,政府有必要干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在土地分散流转定价中政府发挥引导作用,而在土地规模化流转定价中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本文提出适用于土地分散流转与土地规模化流转并存局面的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差异化定价策略。该策略以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坚持政府权力有限、价格动态调整、交易公平公开、耕地分级定价、方法科学合理为原则。并根据土地分散流转和土地规模化流转的差异,从定价依据、定价主体和定价方法三方面设计具体的实施办法。从优化土地流转政策环境以及完善农村土地市场服务体系两方面提出完善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的配套保障措施。
简予繁[8](2017)在《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与统计调查方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统计是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的基础,是监测、指导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作为一系列约束统计活动参与方行为的规则体系及实施保障机制,有助于维持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及激励活动主体,并有利于减少统计活动的机会主义行为和不确定性,实现统计标准的约束功能,从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产业统计制度作为收集产业发展状况、产业发展问题、产业发展趋势的制度与方法基础,对产业发展而言至关重要。鉴于广告业于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国民经济发展“十二五”期间广告业发展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建立中国广告业的统计调查体系。然而,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产业融合进程加速,目前广告产业统计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广告产业边界的模糊导致广告产业统计制度当中重要的概念内涵与产业实际发展趋势相差甚远,例如广告产业与公关、促销、营销咨询等其他营销传播服务领域正在逐步走向融合。第二,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广告产业组织产生变革,从而导致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与产业实际发展状况相偏离。在广告产业组织变革的背景下,新型的业务模式例如数据分析、精准用户定位、程序化广告投放等业务模式颠覆了传统的设计、制作、发布等业务流程。第三,随着广告产业发展规模迅速扩大,现行的统计核算内容、统计核算方法以及指标体系远不能满足我国广告各界的需求。在技术发展、产业融合与产业结构重组的大环境背景下,现行广告产业统计制度突显出众多问题与缺陷,亟需进行优化。即便现状如此,当前我国鲜少有学者研究我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致使规范性的文献资料较为稀缺。因此,基于国民经济统计理论的视角与方法,展开对我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全面的梳理及现行统计制度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探索,具有较强的现实价值,并能填补相关领域的理论空缺。本研究主要解决三个核心问题:第一,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具体问题;第二,设计符合当前中国广告产业发展特征的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第三,基于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设计科学可行的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案。基于这三个核心问题,研究由此展开。本研究具体的研究框架为:首先将论述科学的产业统计研究思路,因此在第二部分对产业统计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继而阐释了产业统计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基础以及相关研究综述;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为解决本研究第一个核心问题开展具体而详尽的研究,其中包括对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的发展历史及现实检视等内容,还包括国外权威的行业分类标准中,广告产业的统计制度现状,以及与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的比较研究,并基于中国广告产业发展的现实特征,提出了广告产业统计制度中具体存在的问题;本研究第五章、第六章及第七章,为解决本研究第二个核心问题,即基于德尔菲法、遵循科学的产业统计分类标准设计原则及框架,最终形成了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本研究第八章基于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以及广告产业经济核算的三项重点内容,设计了广告产业统计分类调查方案。通过详实的文献分析,以及作者的实地调查访谈,本研究梳理了广告产业统计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实状况。由于我国广告产业统计工作开展得较晚,缺乏制度化的统计工作安排,相关的二手资料非常稀缺,本研究通过对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与税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的深度访谈,收集了有关我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与现实统计工作状况的珍贵资料,就此展开了我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发展历史的梳理。最终的梳理内容包括我国统计工作中对广告及广告产业之内涵理解的演变;影响着我国广告产业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文件;我国广告产业统计分类范围、统计分类标准以及统计核算内容与方法的历史演变等内容;进而分析了我国现行的广告产业统计范围、统计分类标准、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最终总结了影响我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演变的因素及统计制度的演变特征,为优化我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作了铺垫。基于对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之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修订4版)》与北美《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 2012)以及其配套统计用产品分类当中,广告产业的统计范围界定、统计分类标准以及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案的梳理,以及基于我国学术界有关广告产业现实发展特征的相关研究成果并结合对广告产业主体以及相关管理单位的调查与访谈,发现我国广告产业现行统计制度的问题与缺陷。最终发现,我国广告产业现行统计制度当中,存在着以下几点问题。第一,现行统计制度中,广告产业统计口径的混乱;第二,广告媒体界定过于芜杂、广告公司界定过于笼统;第三,对广告服务的认知过于狭隘、现行广告产业统计分类体系过于模糊以及其具有相互矛盾之处、现行的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根本无法与国外相关标准相衔接;第四,现行制度中,广告产业总产值与增加值核算的问题以及投入产出核算的缺失、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中部分指标缺失;最后,在我国广告产业实际的统计工作中,还存在着广告产业统计调查主管单位的矛盾以及广告产业统计调查主体的乱报问题。设计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及优化广告产业经济核算方法的前提是对产业统计视角下广告概念的准确界定,如此方可确定广告产业的统计范围与统计主体。因此,本研究基于德尔菲法,通过三轮专家调查问卷,最终拟定了产业统计视角下,广告的概念,即“广告是由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或形式,以与消费者沟通为目的的营销传播活动”,这个概念将多种营销传播活动纳入了广告的范畴内,例如公共关系、直效广告、包装设计、标识设计、展示设计等活动。在确定了产业统计视角下广告的概念后,本研究基于该概念界定,进而对产业统计视角下的广告服务、广告产业进行了概念界定,旨在为广告产业统计主体与范围的确定奠定基础。本研究认为,广告服务指向广告主提供广告活动的创意与实现的全过程服务,包括提供广告活动过程中的所有辅助服务。其中,广告活动的创意与实现的全过程服务指广告创意服务、广告策划服务、广告设计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代理服务、直效广告服务、独家广告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以及其他广告服务;广告活动过程中的辅助服务指与广告活动相关的调研、咨询、效果监测、数据研究、软件设计及其他信息技术等多种服务。广告产业,指通过一定的媒介或形式,为广告主提供广告活动的创意与实现的全过程服务,包括提供广告活动过程中的所有辅助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告社团的集合。广告产业的统计主体继而确定为:通过一定的媒介或形式,为广告主提供广告活动的创意与实现的全过程服务、包括提供广告活动过程中的所有辅助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与广告社团。广告产业统计范围为:在各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单位与税务单位备案的、在经营范围当中(包括主营与兼营)填写了以上所列明的任意一种或多种广告服务的企业;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等事业单位;在各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单位与税务单位备案的、在经营范围当中(包括主营与兼营)填写了以上所列明的任意一种或多种广告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与广告社团组织。其中,印刷广告材料、制造与安装显示板、电器制造、机械、金属板指示牌制造、邮寄广告材料、独立的软件开发、独立的数据分析与数据管理、独立的市场调查、独立的营销咨询、会议会展组织与管理、包装服务、独立的经纪人活动、没有包含企业、产品或品牌信息的艺术品的概念化与生产或者图形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动画设计、独立的摄影活动、出版广告材料排除在广告产业统计范围之外,从属于其所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基于第五部分提出的问题,以及第六部分产业统计视角下重要概念界定,重新设计了我国广告产业的统计分类标准。本研究遵循国民经济中,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的设计必须基于相关的产业发展指导文件,因此本章首先研究了《广告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当中对广告产业发展目标的归纳,进而阐释了广告产业统计标准设计的原则、目的与框架。而后,根据以上原则与框架,并基于上述部分的研究结论,形成了初步的三级结构分类;为了减少分类标准主观因素过强的缺陷,本研究继而通过专家调查法,将初步拟定的分类标准发送给目标专家并通过深度访谈,将统计分类标准调整至7大类服务,26种中类服务,42种小类服务,最终编制了广告产业统计分类表以及其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2011)》的具体行业及代码;并将新旧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进行了比较,以示新标准所作出的具体调整与改变。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案,是基于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根据广告产业经济核算的目的而设计。因此,本研究对广告产业三项重要的核算内容及方法、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与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广告产业现实统计工作提出了三项建议。首先通过相关权威的产业总产值与增加值核算方法的述评,确定了广告产业总产值与增加值的核算具体方法,其中包括广告产业增加值核算的三种方法研究、现价、可比价增加值的核算方法、经济普查年份与非经济普查年份广告产业增加值核算的方法等内容。研究还通过借鉴旅游产业投入产出表的编制模式,对广告产业投入产出表的编制提出了一套“剥离系数”方法,并对如何使用“剥离系数”编制包含广告产业的投入产出表进行了详细地论述;而后分析了如何使用广告产业投入产出表分析相关问题。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之上,根据广告产业总产值、增加值与投入产出核算的指标需求,设计了广告产业统计调查三级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方案,并对广告产业统计调查的各个三级指标进行了界定与说明。在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案设计中,研究分别从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法与统计资料的来源与整理两方面进行了研究,最终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广告产业统计作为广告产业理论研究的基础性内容,且在广告产业统计实际工作中,也亟需一套既能反映产业发展现实特征,又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及实践价值的统计分类标准与统计调查方案,因而本研究基于详实的一手资料与相关文献积累,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所得研究成果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具备较高的价值。
李佩瑾[9](2017)在《间接测算的金融中介服务核算方法前沿问题与中国实践》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金融系统内长期存在着拥有闲置资金并希望以之获取利息的资金盈余单位,以及资金需求未至满足的资金短缺单位。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调节双方资金余缺的机制,使前者资金能够向后者贷出。在此机制中,金融机构凭借向资金短缺单位收取利息收入,向资金盈余单位支付存款利息支出,获取利息收支差收入。因观测到金融机构依赖利息收支差收入弥补运营成本并获取利润的事实,国民账户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Systern,即SNA)的编撰者推断,金融机构开展一项“以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之差间接支付”的特殊服务,将其命名为“间接测算的金融中介服务(Financial Intermediate Services Indirectly Measured,即 FISIM)”,并对包含 FISIM产出核算方法、不变价FISIM产出核算方法、进出口 FISIM核算方法在内的FISIM核算方法予以特别规定。从1953版SNA至2008版SNA,FISIM核算方法在SNA历次修订进程中不断演化,当前仍然面临着最新的演化前沿问题。联合国国民核算工作组(Intersecretariat Working Group on National Accounts,简称ISWGNA)要求,基于解决演化前沿问题,形成兼具明确理论内涵与应用特征的“稳健的FISIM核算方法(Robust Methodology for FISIM)”。学者已针对演化前沿问题形成多项研究成果,然而观点之间难以调和,“稳健的FISIM核算方法”至今未能形成。在我国,FISIM核算方法紧随国际标准进行调整,但总体而言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以此为基础核算的FISIM难以形成国际比较。开展核算方法前沿问题研究,探索适用于我国的“稳健的FISIM核算方法”,同样是我国FISIM核算研究的发展趋势。本文以FISIM核算方法前沿问题与中国实践为主题,遵循“前沿问题剖析→前沿方法研究→中国实践”的主线开展如下研究:绪论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梳理国内外学者关于FISIM核算方法的研究历程与最新发展。第一章是FISIM核算方法演化脉络与前沿问题。本章紧扣FISIM“以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之差间接支付”的特殊性质,以及SNA核算FISIM“规避金融机构营业盈余与增加值负值”的初衷,结合现有研究对FISIM核算方法实践效果的反馈,系统考察SNA关于FISIM定义、核算主体、核算范围规定的演进,以此为基础构建一致的理论模型,解析FISIM产出核算方法、不变价FISIM核算方法、进出口 FISIM核算方法在SNA修订进程中的演化脉络。结合最新的研究进展,本章形成对前沿问题内涵与研究方向的剖析,特别是在专门开展前沿问题研究的意义上设计出FISIM产出核算风险调整参考利率法模型、FISIM产出核算期限调整参考利率法模型、不变价FISIM核算联合使用法模型、进出口 FISIM核算模型,是第二章至第五章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章是FISIM产出核算参考利率风险调整思路的比较与重构。为解决“选择何种利率作为参考利率”问题,本章使用风险调整参考利率法模型,考察参考利率风险调整的一般思路与可能情形,对现有多项参考利率风险调整思路进行解析,尽力归纳不同风险调整思路的分歧问题,并基于重新考察至今尚存的诸多分歧问题,提出一种创新的风险调整思路——“转移风险调整思路”。使用我国数据开展的应用特征检验表明,“转移风险调整思路”有效地破除了现有多项风险调整思路无法兼顾实践性、稳定性与国际可比性的障碍。第三章是FISIM产出核算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的比较与重构。为解决“选择何种参考利率期限组合”的问题,本章使用期限调整参考利率法模型,考察参考利率期限调整的一般思路与可能情形,对现有多项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进行解析,尽力归纳不同期限调整思路的分歧问题,并基于探讨诸多分歧问题,提出创新的期限调整思路——“均衡(缺口)期限调整思路”。使用欧元区(Euro Area)数据与我国数据的应用特征检验表明,“均衡(缺口)期限调整思路”同样兼具实践性、国际可比性特征,其稳定性较其他思路而言更为凸显,能够有效地规避存款FISIM产出核算负值、FISIM占GDP比重大幅波动。第四章是不变价FISIM核算联合使用法机制创新设计与应用。本章概述三种不变价FISIM核算基本方法,并通过比较方法的理论内涵与应用特征,将联合使用法确定为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揭示出如何为对存量缩减法与产出指标法进行组合能够发挥优势是难题所在。为促使联合使用法研究开展,本章对不变价FISIM核算的多项现有研究进行解析,综合判断方法的理论内涵与应用特征,以及对不同类型存贷款具体使用某种方法的理论内涵与应用特征情况。鉴于联合使用法存在多种组合形式,本章基于最大限度地兼顾理论内涵与应用特征的角度,创新设计出一种联合使用法理论机制,建议基于该机制为不同类型存贷款分别选择不变价FISIM产出方法,并在我国展开应用研究。第五章是进出口 FISIM国际一致性核算研究。本章将进出口FISIM核算国际一致性研究细分为进出口 FISIM核算参考利率选择与数据供给不足双重问题。在进出口 FISIM核算参考利率选择方面,为单一交易国和多交易国情形创新地推荐参考利率;在进出口 FISIM核算数据供给方面,基于SNA与BPM6对进出口 FISIM核算数据来源的规定,创新地开展国际收支统计附属账户构建与应用研究,并在更富实践性意义上,运用货币与金融统计、国际清算银行区域银行业统计以及多交易国情形下参考利率推荐,探索进出口 FISIM推算思路。第六章是中国FISIM核算研究。本章概述我国FISIM核算研究历史沿革,当前使用方法以及改革方向。在实践、分析、对比的意义上,本章开展我国FISIM核算,使用“前沿方法”、“我国方法”和“2008版SNA方法”核算我国FISIM产出,使用“前沿方法”、“我国方法”和“2008版SNA方法”核算我国不变价FISIM产出,使用“前沿方法”推算思路核算我国进出口 FISIM,并对不同方法的核算结果展开分析与对比。本章为促进我国FISIM核算方法更新提供支撑,并为方法的核算效果提供佐证。第七章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并指出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深入研究的问题。
刘淑海[10](2014)在《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若干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问题一直是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方向的一个难点和热点问题,政府部门提供的产品分为准公共品和纯公共品,一般政府服务指其提供的纯公共品,既无竞争性也无排他性,造成价格和物量难以确定,给其产出的核算带来了很多问题。现阶段对于政府部门的相关研究已有不少,这些研究涉及政府服务的方方面面,从政府产品的定义、政府部门生产范围的界定、政府部门产出的核算方法以及政府部门的成本控制等等。本文主要探讨了政府部门提供的一般政府服务方面的若干问题,主要阐述了现阶段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的方法及其优缺点,并在已有方法的基础上做出进一步改进。本文首先对已有的研究文献进行总结梳理,指出了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的研究现状及问题所在;然后探讨了一般政府部门的含义,明确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的范围;再对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的理论依据、路径做了进一步的研究,阐明一般政府服务是整个服务业的一部分,明确其服务产出的合理性;对现有的投入替代法、增长率调整法、产出指标法等核算方法进行对比分析,从不同的角度比较各种方法的优点和不足之处;最后本文在已有核算方法的基础上进行改进,提出一种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的新思路,并采用该种方法试算,总结本文的研究结果并提出建议。本文从国民经济总体的角度,在现有核算方法的基础上,基于马克思利润率平均化、完全竞争市场以及投入产出理论的基础上,研究出一种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的新思路—成本利润法。在假设整个国民经济体运行到平衡状态下,首先估算出整个国民经济体中所有行业的平均利润率,然后以此利润率作为政府部门一般政府服务产出利润率的估计。最后根据:总产出=总收入=成本+利润,来核算政府部门的产出。最后,希望本文能对政府产出问题的未来研究提供一点帮助。
二、浅议非市场服务产出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议非市场服务产出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论文提纲范文)
(1)河北XD食品研发公司项目组绩效管理方案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绩效管理的影响因素研究 |
1.2.2 绩效管理的过程研究 |
1.2.3 项目团队绩效管理研究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绩效管理理论 |
2.1 绩效与绩效管理的概念 |
2.1.1 绩效 |
2.1.2 绩效管理 |
2.2 绩效管理的方法 |
2.2.1 目标管理 |
2.2.2 关键业绩指标 |
2.2.3 平衡计分卡 |
2.2.4 全方位考核法 |
3 项目组绩效管理现状 |
3.1 XD公司概况 |
3.1.1 XD公司简介 |
3.1.2 XD公司三次战略调整 |
3.1.3 XD公司项目组简介 |
3.2 项目组人力资源现状与绩效管理特点 |
3.2.1 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 |
3.2.2 项目组人员结构分析 |
3.3 项目组绩效管理现状 |
3.3.1 绩效计划 |
3.3.2 绩效监控 |
3.3.3 绩效考核 |
3.3.4 绩效结果应用 |
4 项目组绩效管理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项目组绩效管理现状调查及分析 |
4.1.1 调查目的 |
4.1.2 调查方法 |
4.1.3 问卷调查结果及分析 |
4.1.4 访谈结果及分析 |
4.2 项目组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2.1 绩效指标不合理 |
4.2.2 绩效实施不到位 |
4.2.3 双向沟通机制欠缺 |
4.2.4 员工参与意识不高 |
4.2.5 对管理人员缺乏信任 |
4.3 项目组绩效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
4.3.1 绩效管理定位不清晰 |
4.3.2 绩效管理体系不健全 |
4.3.3 绩效管理培训不到位 |
5 项目组绩效管理方案优化设计 |
5.1 优化目标、原则与流程 |
5.2 绩效指标体系优化 |
5.2.1 绩效指标的提取 |
5.2.2 项目组成员KPI权重设计 |
5.2.3 确认项目组年度行动计划 |
5.3 绩效计划 |
5.3.1 绩效计划制定原则 |
5.3.2 绩效计划制定程序 |
5.4 绩效监控 |
5.4.1 绩效监控的目的和内容 |
5.4.2 绩效监控的方法 |
5.5 绩效考核 |
5.5.1 绩效考核主体 |
5.5.2 绩效考核周期 |
5.5.3 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流程 |
5.5.4 绩效评估结果 |
5.5.5 绩效反馈 |
5.6 绩效结果应用 |
5.6.1 应用于薪酬调整 |
5.6.2 应用于培训与职业规划 |
5.6.3 应用于公司绩效管理方案的改革 |
6 项目组绩效管理优化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
6.1 组织保障 |
6.1.1 建立项目管理委员会 |
6.1.2 成立绩效考核小组 |
6.2 人员保障 |
6.2.1 选取考核主体 |
6.2.2 培训考核主体 |
6.2.3 考评过程指导与监督 |
6.3 制度保障 |
6.3.1 前期制度保障 |
6.3.2 实施期制度保障 |
6.3.3 成果运用期制度保障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XD公司项目组绩效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作者简历 |
致谢 |
(2)甘肃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和技术路线图 |
1.2.1 研究思路 |
1.2.2 技术路线图 |
1.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现金池管理模式的相关理论 |
2.1 现金池管理模式的一般问题 |
2.1.1 现金池管理模式的概念 |
2.1.2 现金池管理模式的功能与风险 |
2.2 现金池管理模式的理论基础 |
2.2.1 集权分权理论 |
2.2.2 融资约束理论 |
2.2.3 啄序理论 |
2.2.4 内部资本市场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2.3.1 国外文献综述 |
2.3.2 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章 公航旅集团现金管理模式的现状和问题 |
3.1 公航旅集团经营与财务现状分析 |
3.1.1 公航旅集团经营现状 |
3.1.2 公航旅集团财务现状 |
3.1.3 小结 |
3.2 公航旅集团现行现金管理模式 |
3.2.1 现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概述 |
3.2.2 现金管理模式的执行情况 |
3.2.3 现金管理模式的访谈调研 |
3.2.4 小节 |
3.3 公航旅集团现行现金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缺乏现金集中管理渠道 |
3.3.2 缺乏内源融资 |
3.3.3 缺乏结算风险控制渠道 |
3.3.4 信息化水平不足 |
3.3.5 集中型财务管理体制建设不完全 |
第四章 公航旅集团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设计 |
4.1 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的基本原则 |
4.2 现金池管理模式的基本架构构建 |
4.2.1 集团结算主体与主账户建立 |
4.2.2 现金池子账户建立 |
4.2.3 账户类别与账户级别构建 |
4.2.4 银行账户分类 |
4.3 现金池管理模式的信息系统构建 |
4.3.1 现金池财务系统构建 |
4.3.2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对接 |
4.4 现金池管理模式基本运行构建 |
4.4.1 现金池的额度管理 |
4.4.2 现金池的内部计息 |
4.4.3 现金池的结算 |
4.5 现金池管理模式的主要业务构建 |
4.5.1 预算管理业务构建 |
4.5.2 投资理财业务构建 |
4.5.3 会计核算的构建 |
4.6 现金池管理模式的风险管理 |
4.6.1 涉税风险管理 |
4.6.2 流动性风险管理 |
4.6.3 结算风险管理 |
第五章 构建现金池管理模式的预期效果及保障措施 |
5.1 构建现金池管理模式的预期效果 |
5.1.1 提高公航旅集团的现金管理集中度 |
5.1.2 提高公航旅集团现金配置能力补充周转现金 |
5.1.3 提高公航旅集团资产总体收益 |
5.2 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的保障措施 |
5.2.1 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的制度保障 |
5.2.2 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的人员保障 |
5.2.3 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的经费保障 |
5.2.4 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的技术保障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公航旅集团子公司结构图 |
致谢 |
作者简历 |
(3)数字经济核算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数字经济核算概念的研究 |
1.2.2 关于数字经济分类方法的研究 |
1.2.3 关于数字经济核算方法的研究 |
1.2.4 数字经济核算卫星账户研究综述 |
1.2.5 文献述评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构安排 |
1.4 创新及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点 |
2 数字经济的内涵及特征 |
2.1 数字经济内涵的认识 |
2.2 数字经济核算产品和数字产业 |
2.2.1 数字产品 |
2.2.2 数字产业 |
2.3 数字经济相关概念比较 |
2.3.1 信息经济 |
2.3.2 网络经济 |
2.3.3 知识经济 |
2.3.4 分享经济 |
2.3.5 概念分析和本文对数字经济概念的内涵界定 |
2.4 数字经济的特征 |
2.4.1 数字性 |
2.4.2 便捷性 |
2.4.3 普惠性 |
2.4.4 渗透性 |
2.4.5 外部经济性 |
3 数字经济核算规则 |
3.1 数字经济核算的主体 |
3.2 数字经济核算范围 |
3.3 数字经济核算的核算原则 |
3.3.1 权责发生制的时间记录原则 |
3.3.2 市场价格的价格记录原则 |
3.3.3 复式记账法的记账原则 |
3.3.4 系统性原则 |
3.3.5 科学性原则 |
3.4 数字经济核算与卫星账户研究的理论依据 |
3.4.1 SNA核算体系 |
3.4.2 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的理论基础 |
3.4.3 数字经济分类体系研究基础 |
4 数字经济分类研究 |
4.1 信息经济产业分类研究 |
4.1.1 马克卢普的知识产业分类体系 |
4.1.2 波拉特关于信息产业的分类体系 |
4.1.3 北美产业分类系统(NAICS)的信息产业分类体系 |
4.1.4 国际标准行业分类体系的信息产业分类 |
4.1.5 基于中心产品分类的信息经济分类标准 |
4.1.6 国家统计局信息相关产业分类标准 |
4.1.7 部分学者对信息产业分类体系研究 |
4.2 数字经济产业分类研究 |
4.2.1 美国商务部数字产业分类标准 |
4.2.2 美国经济分析局的数字经济产品和服务范围 |
4.2.3 澳大利亚统计局数字经济分类体系 |
4.2.4 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 |
4.2.5 部分学者的研究 |
4.3 数字经济分类研究评述 |
4.3.1 数字经济分类体系和信息经济分类体系的关系 |
4.3.2 信息设备制造业是否属于数字经济 |
4.3.3 邮政基本服务和快递服务等是否属于数字经济 |
4.3.4 电视和广播是否属于数字经济 |
4.3.5 住宿和餐饮是否将部分内容纳入数字经济分类体系 |
4.3.6 电影放映是否将部分内容纳入数字经济分类体系 |
4.4 中国数字经济分类的构建 |
5 数字经济测度的方法选择及中国数字经济测度 |
5.1 数字经济相关指数评价体系 |
5.1.1 国外数字经济指标体系研究 |
5.1.2 国内数字经济指标体系研究 |
5.2 数字经济的测度理论 |
5.2.1 马克卢普的知识产业理论 |
5.2.2 马克·波拉特的信息经济测度理论 |
5.2.3 中国信通院的测算方法 |
5.2.4 美国经济分析局的测算方法 |
5.2.5 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测算方法 |
5.3 投入产出分析法 |
5.4 数字经济核算方法比较与选择 |
5.4.1 现有数字经济核算方法比较分析 |
5.4.2 数字经济投入产出模型的构建 |
5.5 中国数字经济规模的测度 |
5.5.1 数字经济投入产出表中的数字经济部门的确定——基于2017年投入产出表 |
5.5.2 数字经济投入产出表中数据的确定 |
5.5.3 数字产业经济效应分析 |
6 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研究 |
6.1 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的构建原则 |
6.2 关于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的研究 |
6.2.1 国外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研究 |
6.2.2 国内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研究 |
6.3 构建中国数字经济卫星账户 |
6.3.1 基于数字经济卫星账户的数字经济产品分类和产业分类 |
6.3.2 编制中国数字经济卫星账户供给表和使用表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1.1 确定数字经济内涵是数字经济核算的基础 |
7.1.2 数字经济分类体系是数字经济核算的前提条件 |
7.1.3 投入产出方法衡量数字经济具有独特优势 |
7.1.4 数字经济卫星账户能够全面衡量数字经济 |
7.2 展望 |
7.2.1 构建全国统一的数字经济统计制度 |
7.2.2 进一步明确数字经济的内涵 |
7.2.3 采用适合数字经济的数据采集方式 |
7.2.4 进一步完善中国数字经济卫星账户体系 |
7.2.5 构建数字经济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社会组织经济贡献研究 ——基于北京市的数据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社会组织经济功能研究 |
二、社会组织经济效应实证研究 |
三、社会组织经济贡献核算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目标 |
第二章 社会组织经济贡献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范畴 |
第一节 社会组织经济贡献的理论支持 |
一、社会经济理论的启示 |
二、资源配置理论的要义 |
三、交易成本理论的影响 |
四、社会资本理论的意义 |
第二节 社会组织的概念与范畴 |
一、政策文件的演变发展 |
二、学界研究的观点探讨 |
三、本研究的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社会组织经济贡献机制分析 |
一、社会组织直接经济贡献 |
二、社会组织间接经济影响 |
三、社会组织经济贡献评价指标体系 |
第三章 社会组织经济贡献核算的现状和问题 |
第一节 国外非营利部门经济核算的经验做法 |
一、SNA体系中的非营利部门经济核算 |
二、联合国《非营利机构手册》的倡议 |
三、非营利部门核算方法的持续改进 |
第二节 中国社会组织经济核算现状 |
一、国民经济核算总体情况 |
二、第三产业经济核算存在短板 |
三、社会组织经济核算仍在起步 |
四、社会组织经济核算评价 |
第四章 社会组织经济贡献的测算和结果分析 |
第一节 测算方法设计 |
一、测算思路和样本选择 |
二、数据采集和处理 |
三、测算指标说明及计算方法 |
四、测算方法的不足 |
第二节 社会组织经济贡献测算结果 |
一、潜力巨大的经济规模 |
二、重要的就业部门之一 |
三、富有特色的经济结构 |
四、较高的经济增速 |
五、有待提高的劳动生产率 |
第三节 社会组织经济贡献特点分析 |
一、主要优势 |
二、问题短板 |
第五章 社会组织与经济增长关系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基于时间序列数据的实证研究 |
一、变量选择和研究思路 |
二、实证分析 |
三、实证小结 |
第二节 基于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
一、变量选择和模型构建 |
二、实证分析 |
三、实证小结 |
第六章 国外非营利组织经济贡献情况 |
第一节 美国非营利部门经济图景 |
一、非营利组织经济贡献的美国特色 |
二、发展环境和影响因素 |
第二节 日本非营利组织经济面貌 |
一、非营利组织经济贡献的日本实践 |
二、发展环境和影响因素 |
第三节 德国非营利组织经济贡献 |
一、非营利组织经济贡献的德国模式 |
二、发展环境和影响因素 |
第四节 澳大利亚非营利组织经济影响 |
一、非营利组织经济贡献的澳大利亚特征 |
二、发展环境和影响因素 |
第五节 经验启示 |
一、公共部门的资金支持 |
二、市场化的发展方向 |
三、宽严并济的法律规制 |
四、卫星账户具有核算优势 |
第七章 社会组织经济贡献结论分析和思考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社会组织经济贡献的制约因素 |
一、政策制度因素 |
二、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因素 |
三、经济社会环境因素 |
第三节 促进社会组织经济发展的思考 |
一、深化社会组织经济贡献的认识理念 |
二、构建社会组织经济贡献核算体系 |
三、强化社会组织发展制度供给 |
四、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6)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分享经济的界定 |
第一节 分享经济由来 |
一、分享经济的发展脉络 |
二、国内外分享经济的实践模式 |
三、分享经济的不同定义 |
四、分享经济的共识 |
第二节 分享经济的界定、构件与性质 |
一、分享经济的界定 |
二、分享经济的主要构成要素 |
三、分享经济的商业模式 |
四、分享经济的生产及组织形式 |
五、分享经济的性质 |
第三节 分享经济与其他新经济的关系 |
一、分享经济与“三新”经济的关系 |
二、分享经济与共享经济的关系 |
三、分享经济与数字经济的关系 |
四、分享经济与其他新经济的关联逻辑和启发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分享经济的交易模式 |
第一节 分享经济交易模式的内涵与特征 |
一、分享经济交易模式的内涵 |
二、生产者视角下分享经济交易模式的特征 |
三、消费者视角下分享经济交易模式的特征 |
四、分享经济的交易模式 |
第二节 分享经济交易模式的不同类别 |
一、按组织形式分类的分享经济交易模式 |
二、按实现方式分类的分享经济交易模式 |
第三节 分享经济与传统经济的交易模式比较 |
一、分享经济与传统经济的交易组织形式比较 |
二、分享经济与传统经济的交易模式特征比较 |
第四节 传统经济交易模式增加值核算与启示 |
一、传统经济交易模式的增加值核算 |
二、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不适用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原则 |
一、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理论基础 |
二、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基本规则 |
第二节 分享经济的核算主客体及统计范围 |
一、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主体界定 |
二、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客体 |
三、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产出统计范围 |
第三节 分享经济产品与行业的统计分类方法 |
一、分享经济产品统计分类的原理与方法设计 |
二、分享经济行业统计分类的原理与方法 |
三、分享经济产品与行业的统计分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分享经济增加值的核算方法 |
第一节 生产法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方法 |
一、生产法分享经济增加值的一般核算 |
二、分享经济不同商业模式的生产法核算 |
第二节 收入法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方法 |
一、收入法分享经济增加值的一般核算 |
二、分享经济收入核算的特殊问题 |
三、网络分享平台的收入形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数据的呈现与实现方法 |
第一节 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表式的设计 |
一、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表式的构建逻辑 |
二、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表式的构建 |
三、分享经济核算表的宏微指标衔接 |
第二节 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的数据实现 |
一、中国“三新”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概述 |
二、分享经济统计调查的实践情况分析 |
三、分享经济住户统计调查的设计 |
四、分享经济小微企业活动统计调查的设计 |
第三节 分享住宿模式统计调查设计 |
一、分享住宿模式的界定与发展现状 |
二、分享住宿模式调查问卷的设计 |
三、分享住宿模式问卷调查的抽样方案 |
四、分享住宿模式增加值的统计推断方法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研究展望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附录 A:调查问卷 |
附录 B:网络爬虫程序代码 |
致谢 |
(7)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情背景 |
1.1.2 区域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1 国内研究动态 |
1.3.2 国外研究动态 |
1.3.3 国内外研究动态评述 |
1.4 主要研究方法 |
1.4.1 问卷调查与访谈相结合 |
1.4.2 定量分析法 |
1.5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思路 |
1.5.2 技术路线 |
1.6 创新点 |
1.6.1 构建考虑交易双方博弈能力的土地分散流转定价方法 |
1.6.2 改进土地规模化流转中仅以流转单方经营收益为依据的定价方法 |
1.6.3 提出适用于土地分散流转和规模化流转的差异化定价策略 |
第2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理论概述 |
2.1 核心概念的界定 |
2.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2.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 |
2.2 理论基础 |
2.2.1 地租地价理论 |
2.2.2 土地产权理论 |
2.2.3 博弈理论 |
2.3 基于政府干预理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理论分析 |
2.3.1 政府干预理论内容与应用 |
2.3.2 政府干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的合理合法性 |
2.3.3 政府干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的必要性 |
2.3.4 政府干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的行为边界 |
2.3.5 各级政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中的职能定位 |
第3章 研究区概况与数据来源 |
3.1 研究区概况 |
3.1.1 自然环境情况 |
3.1.2 社会经济情况 |
3.2 数据来源 |
3.2.1 农业部信息中心网络监测数据 |
3.2.2 黑龙江省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 |
3.2.3 统计年鉴数据 |
3.2.4 社会调查数据 |
第4章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特征 |
4.1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大且增速快 |
4.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居于全国前列 |
4.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
4.1.3 政府在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发挥重要作用 |
4.2 转包是最主要的流转方式且范围不断扩大 |
4.2.1 转包是黑龙江省最主要的流转方式 |
4.2.2 参与转包的农户数量增多 |
4.2.3 转包耕地总面积增长较快 |
4.2.4 户均转包耕地面积波动性增长 |
4.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降低了黑龙江省耕地细碎化程度 |
4.3.1 耕地细碎化程度整体得到改善 |
4.3.2 土地流转对降低耕地细碎化程度作用明显 |
4.4 黑龙江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具有明显特点 |
4.4.1 与全国相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偏低 |
4.4.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总体上涨 |
4.4.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具有明显的区域性 |
4.4.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离散程度降低 |
4.4.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体系尚不健全 |
4.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与规模化流转两种形式并存 |
4.5.1 两种形式流转土地面积差异 |
4.5.2 两种流转形式的发生机理差异 |
4.5.3 两种流转形式的经营耕地方式差异 |
4.5.4 两种形式的流转期限差异 |
4.5.5 两种流转形式的定价差异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 |
5.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特征分析 |
5.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对象特征 |
5.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主体功能特征 |
5.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过程特征 |
5.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价格影响因素分析 |
5.2.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价格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
5.2.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价格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模型构建 |
5.2.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价格影响因素的计量结果分析 |
5.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方法 |
5.3.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描述与基本条件假定 |
5.3.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的博弈模型构建 |
5.3.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的博弈模型求解 |
5.3.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模型的实证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定价 |
6.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的演变分析 |
6.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的主体策略演变分析 |
6.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的社会冲突演变分析 |
6.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价格影响因素与定价特征 |
6.2.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价格影响因素 |
6.2.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定价特征 |
6.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定价方法 |
6.3.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定价模型构建的前提假设 |
6.3.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区间价格模型构建 |
6.3.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区间价格模型求解 |
6.3.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定价模型的案例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差异化定价策略 |
7.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差异化定价策略总体思路 |
7.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差异化定价策略框架 |
7.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目标 |
7.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原则 |
7.1.4 土地分散流转定价与土地规模化流转定价的划分标准 |
7.2 政府引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 |
7.2.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依据 |
7.2.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主体 |
7.2.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散流转定价方法 |
7.3 政府主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定价 |
7.3.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定价依据 |
7.3.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定价主体 |
7.3.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定价方法 |
7.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的保障措施 |
7.4.1 优化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环境 |
7.4.2 完善农村土地市场服务体系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讨论 |
8.1 结论 |
8.2 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村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B 农户基本情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着及获奖情况 |
(8)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与统计调查方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 |
1.2.1 中国广告产业现行统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1.2.2 设计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 |
1.2.3 设计中国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案 |
1.3 研究的意义、目的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3.2 研究创新点 |
1.4 研究思路、方法及整体分析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产业统计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与研究综述 |
2.1 产业统计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产业统计概念 |
2.1.2 产业统计的类型与内容 |
2.1.3 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的概念 |
2.1.4 产业统计调查的相关概念 |
2.2 产业统计的理论基础 |
2.2.1 社会经济统计理论 |
2.2.2 产业经济学理论 |
2.3 产业统计的制度基础 |
2.3.1 国家宏观统计制度 |
2.3.2 国内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
2.3.3 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
2.4 产业统计的研究综述 |
2.4.1 产业统计界定综述 |
2.4.2 产业统计分类标准设计综述 |
2.4.3 产业统计调查研究综述 |
2.4.4 产业统计相关研究总结 |
3 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的历史与现实检视 |
3.1 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的历史演变 |
3.1.1 统计中对广告相关概念认识的历史演变 |
3.1.2 与广告产业统计相关的政策与制度的历史演变 |
3.1.3 中国广告产业统计范围、分类标准及统计调查方案的历史演变 |
3.2 中国广告产业现行统计制度研究 |
3.2.1 中国广告产业现行统计报表制度 |
3.2.2 中国广告产业现行统计调查方案 |
3.3 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的检视 |
3.3.1 影响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演变的因素 |
3.3.2 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制度的演变特征 |
4 广告产业现行统计制度的中外比较 |
4.1 ISIC REV.4及其配套标准中有关广告产业的统计分类 |
4.1.1 ISIC Rev.4及其配套标准对广告产业的定义及定位 |
4.1.2 ISIC Rev.4及其配套标准中广告产业的统计范围及统计分类 |
4.2 NAICS 2012及其配套标准中有关广告产业的统计分类 |
4.2.1 NAICS 2012及其配套标准对广告产业的定义及定位 |
4.2.2 NAICS 2012及其配套标准中广告产业的统计范围及统计分类 |
4.3 联合国与北美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案 |
4.3.1 联合国SNA核算体系概述 |
4.3.2 北美国民经济统计的基本制度概述 |
4.3.3 北美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概述 |
4.4 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及统计调查方案的中外比较 |
4.4.1 广告产业统计界定与统计范围的中外比较 |
4.4.2 广告产业统计范围与分类标准的中外比较 |
4.4.3 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案的中外比较 |
5 中国广告产业现行统计制度之问题 |
5.1 广告内涵之争议及广告产业现行统计口径混乱 |
5.1.1 广告内涵的争议 |
5.1.2 广告产业统计口径的混乱 |
5.1.3 广告产业统计界定的难点 |
5.2 广告产业主体发展特征及现行统计范围局限 |
5.2.1 广告媒体发展特征 |
5.2.2 广告公司发展特征 |
5.2.3 广告产业统计范围的局限 |
5.3 广告服务发展特征及现行统计分类体系的粗略 |
5.3.1 广告服务的类型及特征 |
5.3.2 广告产业统计分类体系的粗略 |
5.4 广告产业现行统计调查方案的缺陷 |
5.4.1 广告产业经济核算内容与方法的问题 |
5.4.2 广告产业多项统计指标的缺失 |
5.5 广告产业统计调查工作的现实阻碍 |
5.5.1 广告产业统计调查主管单位的矛盾 |
5.5.2 广告产业统计调查主体的乱报问题 |
6 产业统计视角下广告概念的德尔菲研究 |
6.1 德尔菲法与研究过程概述 |
6.1.1 德尔菲法概述 |
6.1.2 德尔菲法应用于本研究的适切性 |
6.1.3 产业统计视角下广告概念的德尔菲研究过程 |
6.2 德尔菲三次专家问卷的结果 |
6.2.1 德尔菲第一次专家问卷的结果 |
6.2.2 德尔菲第二次专家问卷的结果 |
6.2.3 德尔菲第三次专家问卷的结果 |
6.3 产业统计视角下广告服务与广告产业界定 |
6.3.1 产业统计视角下广告服务概念界定 |
6.3.2 产业统计视角下广告产业概念界定 |
6.3.3 广告产业统计主体与统计范围的确定 |
7 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设计 |
7.1 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设计的基础及框架 |
7.1.1 标准设计的政策依据:《广告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7.1.2 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设计的原则及目的 |
7.1.3 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设计的框架 |
7.2 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的初步拟定 |
7.2.1 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的层级结构 |
7.2.2 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各层级的内容拟定 |
7.3 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的最终确定 |
7.3.1 基于专家调查法的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修正 |
7.3.2 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及代码(2011)》 |
7.3.3 广告产业新旧统计分类标准的对比 |
8 基于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的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案设计 |
8.1 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案方案设计的基础与具体内容 |
8.1.1 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的基础 |
8.1.2 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案包含的内容 |
8.2 广告产业总产值与增加值核算 |
8.2.1 广告产业总产值核算方法 |
8.2.2 广告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
8.3 广告产业投入产出核算 |
8.3.1 广告产业投入产出内容 |
8.3.2 广告产业投入产出表的编制 |
8.4 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方法 |
8.4.1 基于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的广告产业统计调查范围确定 |
8.4.2 基于总产值、增加值与投入产出核算的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建构 |
8.4.3 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方法 |
8.5 广告产业实际统计调查工作建议 |
8.5.1 促进广告产业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的结合 |
8.5.2 促进税务、工商与统计单位工作的协作 |
8.5.3 制定法人单位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激励政策 |
9 研究总结与未来展望 |
9.1 研究总结 |
9.2 研究的缺陷及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附录1: 广东省广告产业统计报表 |
附录2: 中国2007年42部门投入产出流量表 |
附录3: 广告产业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的三级指标释义 |
(9)间接测算的金融中介服务核算方法前沿问题与中国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历程与最新动态 |
一、国外研究历程与最新动态 |
二、国内研究历程与最新动态 |
三、国内外研究历程与最新动态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
一、本文的研究难点 |
二、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FISIM核算方法演化脉络与前沿问题 |
第一节 FISIM基本范畴演化脉络 |
一、FISIM定义的演化 |
二、FISIM核算主体的演化 |
三、FISIM产出核算范围的演化 |
第二节 FISIM产出核算方法演化脉络 |
一、利息收支差法 |
二、基本参考利率法 |
三、风险与期限调整参考利率法 |
第三节 其他FISIM核算问题演化脉络 |
一、不变价FISIM产出核算方法演化脉络 |
二、进出口FISIM核算演化脉络 |
第四节 FISIM核算方法演化前沿问题 |
一、FISIM产出核算参考利率风险调整思路研究 |
二、FISIM产出核算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研究 |
三、不变价FISIM产出核算方法选择 |
四、进出口FISIM核算国际一致性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FISIM产出核算参考利率风险调整思路的比较与重构 |
第一节 风险调整参考利率法基本原理 |
一、风险调整参考利率法基本模型 |
二、参考利率风险调整的一般思路与可能情形分析 |
第二节 多种参考利率风险调整思路与分歧问题归纳 |
一、多种参考利率风险调整思路 |
二、风险调整思路的分歧问题与应用特征 |
第三节 创新的参考利率风险调整思路与应用特征检验 |
一、对参考利率风险调整分歧问题的重新探讨 |
二、创新的参考利率风险调整思路 |
三、“转移风险调整思路”的应用特征检验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FISIM产出核算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的比较与重构 |
第一节 期限调整参考利率法基本原理 |
一、期限调整参考利率法基本模型 |
二、参考利率期限调整的一般思路与可能情形分析 |
第二节 多种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与分歧问题归纳 |
一、多种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 |
二、多种期限调整思路的分歧问题与应用特征 |
第三节 创新的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与应用特征检验 |
一、对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分歧问题的重新探讨 |
二、创新的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 |
三、“均衡(缺口)参考利率期限调整思路”的应用特征检验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不变价FISIM核算联合使用法机制创新设计与应用 |
第一节 不变价FISIM产出核算基本方法 |
一、不变价FISIM产出核算基本方法 |
二、不变价FISIM产出核算基本方法比较 |
第二节 现有不变价FISIM核算研究分析与比较 |
一、不变价FISIM产出核算研究 |
二、不变价FISIM产出核算研究比较 |
第三节 联合使用法机制创新设计与应用 |
一、联合使用法机制创新设计 |
二、基于联合使用机制的核算方法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进出口FISIM核算国际一致性研究 |
第一节 进出口FISIM核算原理与数据供给情况 |
一、进出口FISIM核算原理 |
二、进出口FISIM核算的数据供给情况 |
第二节 创新的进出口FISIM核算参考利率选择思路 |
一、进出口参考利率选择思路与应用特征检验 |
二、多交易国情形下的进出口参考利率选择 |
第三节 创新的进出口FISIM核算数据供给研究 |
一、国际收支统计附属账户的构建与应用 |
二、依托相关统计信息的核算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FISIM核算研究 |
第一节 中国FISIM核算研究现状、问题与改革思路 |
一、我国FISIM核算历史沿革 |
二、中国FISIM基本范畴改革思路 |
三、中国FISIM核算方法改革思路 |
第二节 中国FISIM产出核算 |
一、数据准备 |
二、中国FISIM产出核算 |
第三节 中国不变价FISIM产出核算 |
一、数据准备 |
二、不同类型存贷款不变价FISIM产出核算 |
三、中国不变价FISIM产出 |
第四节 中国进出口FISIM核算 |
一、数据准备 |
二、中国进出口FISIM核算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标准国际收支平衡表 |
附录2 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10)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若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相关研究 |
1.2.1 国外对一般政府服务问题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内对一般政府服务问题的相关研究 |
1.2.3 现有文献研究总结 |
1.3 研究的基本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体系 |
1.3.4 主要创新之处 |
2 一般政府服务产出基本理论研究 |
2.1 一般政府服务的含义研究 |
2.1.1 一般政府部门的含义 |
2.1.2 一般政府服务及其特点 |
2.2 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的路径分析 |
2.2.1 马克思的生产观 |
2.2.2 西方经济学中的生产观 |
2.2.3 国民经济核算的生产观 |
2.3 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的问题 |
3 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方法的比较研究 |
3.1 投入替代法 |
3.2 调整后的缩减指数法 |
3.3 增长率调整法 |
3.3.1 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长率调整法 |
3.3.2 人均费用支出物量指数调整法 |
3.3.3 人均 GDP 物量指数调整法 |
3.3.4 费用支出的人均 GDP 强度指数调整法 |
3.4 产出指标法 |
3.4.1 直接产出指标法 |
3.4.2 间接产出指标法 |
3.5 三种方法的比较 |
4 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方法新思路‐成本利润法 |
4.1 成本利润法的理论依据 |
4.1.1 完全自由竞争市场理论 |
4.1.2 马克思利润率平均化 |
4.2 成本利润法 |
4.3 新方法试算 |
4.3.1 成本利润法核算一般政府服务产出 |
4.3.2 全员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长率调整法核算一般政府服务产出 |
4.3.3 小结 |
5 总结与建议 |
5.1 总结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表 |
致谢 |
四、浅议非市场服务产出核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 [1]河北XD食品研发公司项目组绩效管理方案优化研究[D]. 郭建美. 河北经贸大学, 2021(02)
- [2]甘肃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现金池管理模式构建研究[D]. 李宇衡. 兰州大学, 2021(12)
- [3]数字经济核算问题研究[D]. 陈亮. 东北财经大学, 2020
- [4]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5]社会组织经济贡献研究 ——基于北京市的数据分析[D]. 杨莹.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6]分享经济增加值核算研究[D]. 李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7]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定价研究[D]. 林彤. 东北大学, 2018(01)
- [8]中国广告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与统计调查方案研究[D]. 简予繁. 武汉大学, 2017(06)
- [9]间接测算的金融中介服务核算方法前沿问题与中国实践[D]. 李佩瑾. 浙江工商大学, 2017(05)
- [10]一般政府服务产出核算若干问题研究[D]. 刘淑海. 广东财经大学, 2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