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论文文献综述)
曹海苓[1](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刘婷婷[2](2020)在《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政府角色和职能定位》文中认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家和市场以外的第三部门在世界范围发展迅速。在我国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第三部门的发展如雨后春笋一般。第三部门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织力量,发挥着政府、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部门的发展并不是一项独立的工程,它需要政府的促进和支持,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厘清与第三部门的关系,把握角色,转变职能,同时通过对第三部门进行资源、政策支持和法律监管,为第三部门发展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然而,我国政府在促进第三部门发展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何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对策构想尤为重要。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核心概念和理论梳理的基础上,立足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基本状况和现实需要,肯定了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基于政府的角色和职能,重点研究了政府在促进第三部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挖掘了政府角色错位、越位、缺位及政府职能不到位的原因,同时借鉴发达国家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有益经验,提出了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对策。其基本思路旨在政府在促进第三部门发展中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建立政府与第三部门的科学关系,科学定位其角色职能,建立引导型政府、监督型政府、扶持型政府、法治型政府与和谐型政府,并通过健全法律体系、加强监管和加强对第三部门的资源扶持、政策支持这样的途径,使政府真正更好地发挥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作用,进而最终实现与第三部门协同治理好社会的目的。
刘柯[3](2020)在《环境治理中的行动者网络建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西非的埃博拉疫情,澳洲山火的蔓延,菲律宾火山的喷发,东非肆虐的蝗虫,加拿大的暴雪,印度尼西亚的暴雨,以及新冠病毒爆发等各类席卷全球的环境灾难,无不向人们敲响了环境保护的警钟。由于环境问题对人类生存所构成的威胁越来越严重,致使环境治理成了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性行动项目,也是人类历史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重要步骤。本文是一项基础研究,着力于环境治理问题的基础理论建构,试图在行动主义视角下形成环境治理的系统理论框架和基本行动观念。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中,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政府治理效果的不佳与多元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诉求,促使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成为应对复杂环境问题的新方案。面对环境问题的共生性、跨域性和流动性特征,作为环境治理引导者的政府,如何在环境治理中与多元治理主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需要理论研究者做出新的探索,而不仅仅局限于法制化、市场化或社会化的策略性探讨。因此,本文立足于全球化、后工业化的时代背景中,从环境合作治理的角度思考这一问题:为了达到对关涉整个人类共同体命运的环境问题的有效治理,我们应建构何种组织,以将环境治理的多元行动者有效组织起来?近代以来,在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现代西方哲学家提倡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引领下,一场始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工业化进程得以在全球范围内扩展。不可否认的是,数百年的工业化发展的确创造出了无比辉煌的工业文明,但是,“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却因支持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剥削、掠夺式经济发展方式而让全人类付出了极为惨重的环境代价。20世纪六七十年代,《寂静的春天》、《增长的极限》等关于生态与环境保护的着作问世,对于促进人们环保意识的觉醒非常有益,随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全球环境保护运动拉开了帷幕。经历了几十年的思想和观念的积累,人们达成了低碳环保的基本共识,成立了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等为代表的专门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国际环保联盟组织,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公约、协定与方针。但是,20世纪后期以来,环境危机事件的频发与环境风险社会的到来,表明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并未随着环保意识、环保力度和环境治理技术的提高,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面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千疮百孔的地球,莫里斯·伯曼指出,我们正处于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十字岔路,摆在人类面前有两条拯救地球的道路,一条是通过科学技术赢得地球的拯救;另一条是通过形形色色的人对地球加以保护。对于这两条道路的选择,美国生态政治学家科尔曼坚定不移地支持了后者,他认为,以现代科学世界观为指导的技术化环境治理方式,只是为了满足资本主义的扩张和控制需要,因而,为了促进环境公平、正义的普遍实现,要求我们必须探索适应未来环境治理秩序的新型世界观。在当前人类所处的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切实解决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工业化、城市化阶段所造成的突出性环境问题,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使命。我们认为,党和政府提出的用生态文明替代工业文明的发展理念,是与科尔曼新型世界观要求相一致的。按照这个思路走下去,可以相信,是能够形成人对地球环境加以保护的环境治理路径的,进而把人类带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成为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积极行动者。为了能够将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社区、媒体以及公众等多元化的环境治理行动者有效组织起来,本文从环境治理体制变革的视角提出了建构平等开放的环境治理行动者网络的构想,用以替代封闭集权式的官僚制组织的行动体系。显然,在应对高度复杂性与高度不确定性环境问题中,作为工业社会组织典型形态的官僚制组织的失灵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本文首先从人类共同体进化的角度分析了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发展趋势以及环境治理模式从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协作治理走向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其次,通过对与环境协作治理模式相对应的官僚制组织特征、目标追求的客观分析,形成了这样一个观点:尽管官僚制组织对“权威—命令”“责任—义务”“技术—流程”“领导—激励”等工具主义管控手段的强调可以预防并减少环境问题的发生,但总体看来,这种中心—边缘的环境治理结构、制度主义的环境治理逻辑和技术化的环境治理方式,因排斥和限制了多元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以至于难以促使环境问题从根本得到有效治理;再次,论述了用环境行动者网络替代传统官僚制组织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条件,认为由多元环境治理主体所结合成的行动者网络结构因具有平等性、高凝聚性、弱连带性和灵活性的特征,而能够非常容易地将网络节点上的每一环境治理行动者有效地集结起来,同时形成巨大的环境治理行动场域和强大的环境治理行动力;复次,对与环境行动者网络相适应的合作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在明确“结构——权力关系——制度——行动”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基础上,让人们充分认识行动者网络之于环境风险治理的重要性。同时,在人类走向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的背景下,本文对与环境行动者网络结构相适应的合作制组织所具有的的特征和优势进行了深入具体的阐释;最后,本文以区域环境治理和全球环境治理为例,着力探讨了在将环境治理行动者网络付诸实践时可能面临的困境,从行动目标、行动理念两个维度思考政府所应扮演的职能、角色,以及环境合作治理的行动方案与行动方向等问题。众所周知,对环境治理实践而言,环境治理理论研究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它能够提出诸多对于环境治理具有参照意义的观点,甚至在环境治理实践中发挥引导作用。然而,从当前环境治理研究的总体状况看,无疑存在着“重实证而轻理论”的研究倾向。因而,在实践中造成了某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那就是,在具体的环境治理项目上取得了成功,而总体上的环境问题却没有得到改善,甚至变得越来越严重。所以,我们急需加强环境治理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为了建构一套适合中国的且适应于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的环境治理理论,本文在行动主义理论范式的指导下,以环境治理组织体制的变革为切入点,在对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官僚制组织及其与之对应的环境协作治理模式加以批判和解构的基础上,建构了一套能够适应于高度复杂性与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开展环境治理的理论路线——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行动者网络结构的构想。本文在出发点上,与国内外已有的应用行动者网络分析环境治理问题的研究是不同的。本文认为:一方面,只有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才是环境治理网络结构中的行动者。因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是由人的行为所致,保护生态与环境免遭破坏的行动者只能是具有道德性和他在性的人。另一方面,所有加入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行动者,都是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一个个平等节点。也就是说,本文所建构的环境行动者网络是无中心、无权威和无控制的行动体系。只有在这样一种行动网络中,才能激发所有的环境治理行动者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才能促进每一个行动者的自觉性、自主性与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在此过程中,政府扮演的是引导者和服务者的角色。
孙璐[4](2019)在《服务型政府视域下龙口市高新区招商引资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招商引资已经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很多地方政府认为其是一种可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规模的有效方法,在实际的工作中仍然以政府为主体发挥指导作用,并且以资金扶持、优惠政策、配套设置以及人力资源等各种行政资源获取更多的经济性质资源,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地方政府招商模式有直接型招商、主导型招商、引导型招商。其中直接型招商引资模式易引发招商引资重数量轻质量、诱发权力寻租与腐败、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等不良效应;主导型招商引资模式具有引发地区政府间恶性竞争、造成政策性歧视、扰乱政府招商引资的秩序等弊端;新兴的引导型招商引资模式忽略了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属性,且由于中介市场发展尚不平衡,中介机构发展尚不成熟,市场监督体制尚未完善等客观因素导致运行不畅。在服务型政府视域下,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应为制定区域发展战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建立高效信息平台、培育招商引资,因此地方政府急需构建适合服务型政府职能定位的招商引资模式。龙口市高新区政府的招商引资模式正处于由主导型向引导型过渡阶段。当前从服务型政府的理论视角下审视招商引资存在行政成本高、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存在阻碍断节、产业结构及匹配较为单一、项目推进后续服务跟进不力、中介招商力量发挥不足等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自身服务职能缺失、招商引资考核占比过高、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不彻底、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提供不足、招商中介力量有限。结合新公共服务理论,龙口市招商引资应转变为“引导+服务”型招商引资模式,同时应建立科学考核标准和招商引资考核制度;以招商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政策扶持体系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加强招商中介组织的培植、壮大和监督。
郜清攀[5](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农民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升级。而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却愈益无法满足农民群体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十九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同时,也为当前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使人们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认识水平上升至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农村社会交互作用的关键节点,是连接政府与农民的中枢和纽带。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和践行者,不仅负责各项具体农村公共服务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决定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和总体水平。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对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乃至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现阶段,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服务供需脱节以及服务效能滞后,成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现农业农村全面振兴的制约因素。鉴于此,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从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意义出发,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为依据,系统分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现状及能力不足表现的考察,从不同视角探析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原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加强基层政府改革的实践经验,以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指导,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本文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对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进行了阐释。第二部分为论文的主体部分,由五章内容构成。第一章,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理论成果,详细考察了政府、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等概念。基于乡村振兴的概念、内涵与基本要求,全面考察了新时代新矛盾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历史渊源、现实依据、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并从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等多个角度阐释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以及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三个方面系统阐释了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第二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分析。基于“要素构成—内部结构—外显结构”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两个维度系统考察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结构,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要素条件的检视,深入透析了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与其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之间的互动机理。在此基础上,以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目标和理念为指导,从静态(结果)和动态(过程)两个维度设计了一套用以测量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基层群众的服务需求、满意度和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三个方面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在不同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进行系统考察。立足于实证分析的成果,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等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基于当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困境,从政府职能定位、财权与事权关系、考评机制、供给方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阐释了造成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深层次原因。第四章,对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的分析。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结合国内外不同地区的实践,详细探讨了国内一些乡镇政府在公共服务集约化、市场化、民主化、信息化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实践,以部分西方发达国家为例,从政府向市场放权、政府之间放权、政府向社会放权三个维度,系统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分权化、社会化改革等领域的实践创新。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上述实践在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政府间权责划分以及社会组织培养等方面对现阶段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启示。第五章,以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发展理念为指导,明确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进而从乡镇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供给机制、服务供给模式等多个层面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提出针对性措施。第三部分是结论部分,从整体上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概况、总结及展望。本文的主要结论有:第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可分为内部结构和外显结构。内部结构是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本身所凭借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要素。外显结构表现为两个方面:从服务结果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社会保障服务能力、文化教育服务能力、生态环境服务能力、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从服务过程来看,包括乡镇政府的民意聚合与甄别能力、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公共决策和执行能力、监督问责与评估能力、民意诉求回应能力。第二,影响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要素条件包括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策略性要素四个方面。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形成就是通过乡镇政府的体制性要素、制度性要素、主体性要素以及策略性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共同作用,将政府潜在的权力资源、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各种资源转化为政府各种外显公共服务能力的过程。第三,通过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现状的分析可知:从服务内容来看,首先,医疗卫生条件、养老保障服务、公共卫生安全以及污水治理属于基层群众最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的领域;其次,道路交通、基础教育、合作医疗保险属于基层群众比较关心,同时也是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强的领域;再次,在水电气供给、社会治安、生产安全、贫困救助、农田水利、垃圾处理、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但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良好;最后,在法律援助、失业救济、公共文化、环境绿化等领域,基层群众的需求不显着,同时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表现较差。从服务过程来看,乡镇政府在民意聚合与甄别、公共决策与执行、监督问责与评估、对民意诉求的回应等方面的能力表现尽管较为平衡,但普遍偏低,在资源获取与配置方面的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第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规模不足,二是服务内容存在着结构性失衡,三是乡镇政府对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模糊清晰,四是服务供给脱离农村基层社会的实际需要,五是乡镇政府应对基层群众服务需求升级的能力不足。究其原因,制约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体制性因素包括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制度性因素主要表现为绩效考核与评估机制不健全;主体性因素主要是指乡镇政府服务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以及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欠缺;策略性因素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单一。第五,针对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路径,应当以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目标要求,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促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基本原则,逐步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具体而言,一是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完善以服务为导向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加强乡镇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五是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的服务供给模式。
苟欢[6](2020)在《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文中提出纵观我们的生活空间,是一个不断被各种社区所嵌入的场域,就像地球被“国家化”、国家被“城市化”一样,城市也逐渐被“社区化”了,我们几乎无时无刻不与社区这个包裹着我们身、心、灵的壳打交道。当人类进入20世纪80年代,社区作为治理开展的新兴力量和基础单位,承担了越来越多(甚至是超越其能力)的公共性,以至于出现了街道开始具备执法权的奇特景观。西方国家对社区及其治理功能的重视早于中国,这与其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和“自洽”的理论阐释逻辑息息相关。从实践背景而言,西方较早进入工业社会发展阶段,较早受到工业文明的洗礼,也较早感知到工业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各种“负产品”(各类社会问题不断涌现,危机事件易发多发。)正是这些“负产品”不断冲击着社会治理的各道防线,使得西方社会治理变革的诉求更为迫切,变革动力更为深刻,变革决心更为坚定,一场“依靠社区发展社会”的社区复兴运动便由此开始。那么,引导西方社区治理实践的理论是什么呢?总结而言,就是“公共选择+民主理论”的变革理路。以奥尔森、奥斯特罗姆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论证了集体行动的诸多实践困境,如搭便车、公共池塘、负外部性行为等等问题;以罗伯特·达尔、卡普兰、帕特南为代表的民主理论探析更告诉我们:“民主太遥远了,不如打个折去搞多头政体”、“理性选民是个神话,总统总是选择不良政策”、民主制度的绩效在地区间存在极大差异会导致“独自打保龄球”的社会原子化。将这两条主线合流,便构成了西方社区治理实践与研究的基本假设与理路:共同体内人数太多,民主制度不易玩转,必须缩小共同体规模,即将国家治理转换为城市治理、把城市治理分割为社区治理,在“小场域”的社区民主实践中去实现“大场域”的社会发展。然而,立足于历史发展与转型的时空格局来看待走向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当今社会及其治理,社会治理及其行动场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要素与特征不断凸显,社区的民主追求与治理行动亦呈现出非线性的发展趋势,社区再也无法从社会大系统中被分割看待。进言之,治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部分简单相加之和,社会的治理绝对不能被机械地加总为对“多个社区的治理”,因为多个社区之间的互动极可能放大一些问题,亦可能次生出一些之前没有的新问题。所以,在走向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转型期,在一个城市胜利的时代,在社区生活模式不可逆转的时代,我们需要在对社区及其治理面貌的重新省察基础之上对社区治理的未来发展做出前瞻性的行动构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使得以社区治理为核心构成的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具有坚实的存在之基。如果说当下社区及其治理的建构目标与行动路径是由整个社会的历史转型情景与发展诉求所决定的,那么新型社区及其治理行动的建构过程必然充满着各种困境。因为社会的发展与转型并非是一个均衡的发展过程,相反,其间不断充斥着由各种主、客观因素作用而成的社会发展失调问题,即主要表现为作为主观条件的行动知识建构滞后于作为客观条件的时代发展情景,继而致使具有主观性和稳固性特征的传统社会意识,在新生社会情景中依然继续发挥着对新生社会事物及其运行过程的观念塑造与行动支配作用,这显然具有导向意识混乱与行动失灵的双重发展困境。全球化和后工业进程中呈现出的新型社区及其行动建设便处于这样的风险之中。虽然转型时期的社区及其治理语境已然不同于工业社会时期的样貌特征,但是工业社会时期的意识形态却依然继续侵染着新兴社区及其治理行动场域。这将不仅削弱作为新型社会治理力量之一的社区在转型社会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亦将极大干扰以新型社区自治与合作为基本实践路径而实现社区实质民主价值的行动方向,更将最终阻碍以社区合作治理促进整个社会合作治理的发展进程。当然,我们并非就此而全盘否定传统社区及其发展的历史作用,在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发展情境中开展社区及其治理模式的构建,必须始于对工业社会时期的社区观念与行动的反思性考察与合理性解构,继而才能创造性地重构出具有“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特征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模式。针对这些研究背景、特征省察、研究目的与基本假设,我们将关于转型时期的社区治理考察与研究凝练为一个核心问题:在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社会转型时期,如何促使社区及其治理模式改革朝向具有实质民主意涵的发展方向。围绕这个核心问题而拓展出的实践模式思考,便构成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据此,我们又将核心研究问题具化为一组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问题链:为什么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是走向全球化和后工业化时期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建构趋势与目标?为什么行动主义是社区合作治理研究的应然理论范式?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构建的行动主义特征与规范基础为何?如何在行动主义的知识规范下具体建构走向合作的社区及其治理实践?根据这些问题索引,我们首先对转型时期社区合作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基本论证,明确了现代社区作为新市民社会的基本构成区别于传统社区所具有的自主行动特质,以及作为转型时期社会治理的新型自治力量,对社会合作治理终极建构目标所具有的实践价值。其次,通过对工业社会时期所形塑的制度主义社区治理方案的反思性考察,发现其在后工业化情景中具有导向社区治理走向失灵和形式民主等诸多实践悖论的风险,故转而透过行动主义的理论棱镜去折射出转型期的社区治理模式所应关注的建构维度和内容。并在此基础之上重新梳理了社区民主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社区民主作为社区治理追求的价值目标,应该在公共性的社区扩散实践发展背景之下,在作为新生社会治理力量的社区自治组织与以政府为核心的公权力部门之间建构平等的合作关系模式,从而实现契合社区自主行动诉求和提升社会治理效率的双重目标。如此,朝向合作的新型社区自治模式也便具有时刻关照各类社区治理行动者权益的实质民主发展蕴含。这一“结构-解构-重构”的诠释过程,也便构成了社区合作治理理论构想的行动主义知识与规范。最后,为了更为具体地诠释转型社会时代中社区合作治理建构的行动主义知识与规范,我们着重选取了两组相对应的诠释要素——“自主性-场域”和“他在性-角色”——以更为具体地贯通行动主义视角下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构建的理路与实践。在关于“自主性-场域”的理论探析过程中,我们首先明确了自主性作为社区场域的构成性特征,是规范现代社区治理场域的一个基本建构性变量。据此,我们树立起对社区参与治理模式的实践警觉、排除了社区自治与他治的实践纠结、打破了社区治理理念中感性与理性的对立性思维,并最终确立起合作理性在社区合作治理模式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发展过程中的价值指引功能;在“他在性-主体”的实践探析过程中,我们首先树立起对“他在性”作为一种区别于“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去主体中心化”的理念,它之于社区民主价值的实现所具有的主体建构意义。以此为基础,我们更加具体地明确了服务型政府模式与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建构之于社区合作治理建设的核心引导作用、明确了社区场域中的新社会组织及其组织形态之于社区合作治理建设的重要支持作用、并确立起社区治理行动者角色及其能力塑造的基本向度。以上这些问题和内容的相继呈现,共同诠释了什么是行动主义的社区合作治理模式,以及如何建构更加符合全球化和后工业化转型情景的社区合作治理模式。这一切在理论建构的意义上,为朝向具有实质民主蕴含的社区及其行动模式的建设做出了大胆的探索。
周悠然[7](2019)在《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以西张庄“毛呢小镇”为例》文中指出我国创造性的提出了“特色小镇”的概念,特色小镇是具有多种功能的以建制镇为重点打造的创新型空间,它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制度创新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特色小镇的建设从浙江省的成功试点到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如今正在各地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而国家也针对特色小镇的建设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提供了发展的方向和政策的支持。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与与会代表团讨论指出,要始终保持特色小镇科学合理的可持续发展。中央和各地区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中也提出了对特色小镇的规划和设计,指出政府部门要大力加强对特色小镇的引导和规划,但是在特色小镇的实际的建设中仍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地区建设特色小镇仅仅是为了政绩工程跟获取国家政策的优惠等,这与建设特色小镇的初衷相违背,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正会有更多的问题出现。特色小镇开创了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特色小镇的建设本身就是需要多方主体和复杂的组织系统的共同的运作,因此优化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政府职能显得至关重要。西张庄镇作为山东省国家级特色小镇建设的核心小镇之一,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极具特色的毛呢纺织产业资源,开拓出了一条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的小镇建设之路。然而因为特色小镇的建设起步时间不长,战略发展构图不清晰,中央和省市层面政策扶持不到位等原因,所以镇政府在推进“毛呢小镇”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建设资金不足,政府面临财政压力;市场机制不完善,企业发展受限制;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配套亟待跟进;“毛呢小镇”建设用地指标少;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的缺失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探究其成因,包括政策落实不到位、镇政府财力薄弱;政府存在越位现象,职能定位不准;政府服务职能缺位,配套政策不完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繁琐;政府人才引进力度不足;镇政府权力的有限性,以上这些因素制约了小镇的发展速度。对此,本研究以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先是系统论述我国特色小镇的产生,包括特色小镇的酝酿、提出与正式的确立;特色小镇的发展,从浙江省的试点到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并详细描述特色小镇建设的四大主体,包括政府、市场、企业与社会,从而证实了政府在特色小镇建设中职能发挥的重要性。其次基于西张庄镇以毛呢纺织产业为主的建设现状,依据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市场失灵理论与政府失灵理论,通过对西张庄镇的实地调研、文献研究法对西张庄“毛呢小镇”政府在申报与规划、建设中职能的发挥作出阐述,并以此为依据来分析西张庄镇目前发展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探究成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对西张庄“毛呢小镇”建设中政府职能的优化建议,主要包括:保障镇政府建设“毛呢小镇”的资金;政府与市场明确分工,合力推进小镇建设;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强调小镇软环境的发展;保障毛呢小镇的建设用地指标;聚焦人才引进培育,探索人才振兴新路径;发展特色小镇,坚持强镇扩权来优化政府职能,以期能够更好的促进西张庄“毛呢小镇”进一步的建设与发展,并为其他地区优化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带去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吴欣欣[8](2019)在《陆集镇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职能问题及其改进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40周年里,随着经济、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发展进步,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和进步。人们所关注和满足的已经不再是物质生活,更多的是追求心灵和精神上的满足,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的,我国目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随着时代的发展进一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其中就包括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与供给的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面临着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的困境,而且愈演愈烈。为了更好的适应和满足居民的公共文化生活需求变化,我国在文化建设领域不断加快发展,促进了文化事业的日趋繁荣,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开创出新的局面。但是由于资金投入、职能定位、服务理念、体系制度等方面的不完善不到位,问题和矛盾仍然亟待解决。尤其在乡镇一级,普遍存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乡镇居民无法获得令其满意的文化服务,政府对有限的文化资源利用不够科学、合理和充分,无法获得想要的工作质量和社会质效。本文选取了在自然环境、经济水平、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陆集镇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职能问题及其改进进行着重研究,采用访谈研究、调查研究、文献研究、统计分析研究等方式方法,深入基层中去调研,对当前该镇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职能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从职能定位、履职方式等方面,综合全面剖析目前乡镇政府亟待解决的工作困境和供给瓶颈,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将从需求、供给两方面出发,从政府、社会组织、个人、企业多角度思考,提出解决问题、有效改进的方式方法,并用理论和实践论证方法的可行性,推动乡镇公共文化服务在丰富基层居民精神生活、宣传理论政策、传播主流思想、弘扬先进文化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薛丹丹[9](2019)在《地方政府应对共享经济的困境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府职能及其模式”是政治学和行政学的永恒课题,随着十八大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提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也被提上了日程。眼下,共享经济模式风靡整个社会,它是社会经济、互联网和相关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产物,给人民和社会带来了巨大利益和进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但是,随着共享经济的深入发展,共享市场逐渐显现出了一些“成长的烦恼”:市场秩序受到冲击,各类“伪共享”大量涌现,部分共享产品遭到人为破坏,“安全网”保障机制不健全等。而呵护、服务、监管共享经济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因此,共享经济作为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沿市场,地方政府规范其发展变得尤为重要。为了实现共享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寻求地方政府治理共享经济的路径意义重大。本研究试图以此为突破口,首先从政府职能和共享经济相关概念入手,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整理归纳。同时基于政府职能转变理论、引导型政府理论以及共享经济相关理论(协同消费理论、多边平台理论以及交易成本理论)对共享经济发展中的成就与问题进行了研究。而后,本研究梳理探究出地方政府在应对共享经济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治理意识不到位、监管模式面临新挑战、利益协调难度大、法律规范监管亟待完善、市场环境不适应新业态。针对这些困境,进一步剖析了产生困境的原因,发现传统意识阻碍、恐惧新生事物、权力寻租严重、信息沟通闭塞、缺少公民参与、缺乏社会舆论监督是导致地方政府应对共享经济出现困境的原因。最后在借鉴国外共享经济成功案例经验启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从治理思维、监管模式、合作治理、法治建设、环境营造五个方面提出了地方政府从容应对共享经济的对策,以期为共享经济发展和地方政府治理提供有益参考。
张剑[10](2019)在《江苏“放管服”改革行动体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放管服”改革作为行政体制改革探索的最新阶段,面临社会转型、治理模式变革的总体背景。从政府自身建设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开始突破技术性改革的局限,将开启体制性改革的探索。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理顺政府间关系、部门关系,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成为“放管服”改革的主要目标。江苏省作为最早探索“放管服”改革的省份之一,在“中央提出—地方实施”的改革路径中,面对中央做出的改革战略部署,如何落实为具体行动、促进多元主体合作行动。基于实践观察和理论反思,将构建行动体系作为江苏“放管服”改革研究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运用行动主义研究视角,为呈现出走向合作治理的行政发展历程,梳理行政改革的重心及内涵的变迁过程,并运用理论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所蕴含的原则,解释其变迁的内在逻辑。从央地关系变迁的维度提炼出“单一行动—复合行动—多元行动”分析框架,按照“职责同构”的政府间关系,将分析框架用于解释江苏省“放管服”改革的行动过程,明确改革中行动者角色定位、角色分类、行动特征及改革实践的具体分析。通过改革实践发现,公共行政二元结构将政府置于行动的核心地位,行动体系中的“社会本位”原则发挥不足,致使“放管服”改革行动体系暴露出适应性政策与适应性改革衔接不强、政府内部博弈、协同治理低效等问题,反映出“放管服”改革行动体系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行动主义时代的来临,以多元行动为目标,将行动自主性和社会自治性结合起来,以“社会本位”为原则,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构建合作行动体系,探索多元主体合作的治理模式。
二、建立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立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2)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政府角色和职能定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 研究框架 |
第2章 政府与第三部门的基本问题阐释 |
2.1 政府与第三部门的概念界定 |
2.1.1 政府、政府角色与政府职能 |
2.1.2 第三部门、第三部门角色与第三部门功能 |
2.2 我国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的发展 |
2.2.1 我国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的发展历程 |
2.2.2 我国政府与第三部门互动合作的辨证关系 |
第3章 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 |
3.1 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理论基础 |
3.1.1 政府职能理论 |
3.1.2 志愿失灵理论 |
3.1.3 协同治理理论 |
3.2 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现实依据 |
3.2.1 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政策依据 |
3.2.2 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现实需要 |
第4章 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取得的成绩、问题及成因 |
4.1 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取得的成绩 |
4.1.1 政府逐渐重视,第三部门增速加快 |
4.1.2 政府加大扶持,第三部门领域广泛 |
4.2 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角色职能存在的问题 |
4.2.1 政府角色错位、越位、缺位现象依旧存在 |
4.2.1.1 领导者错位:第三部门成为扮演领导者角色政府的附庸 |
4.2.1.2 管理者越位:第三部门在政府越位管理下缺乏独立性 |
4.2.1.3 监管者缺位:第三部门缺乏政府有效监管 |
4.2.2 政府职能不到位现象较为突出 |
4.2.2.1 引导协调不到位 |
4.2.2.2 培育扶持不到位 |
4.2.2.3 监督管理不到位 |
4.3 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3.1 传统行政体制制约 |
4.3.2 缺乏规范管理第三部门的法律制度 |
4.3.3 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
4.3.4 传统文化大政府式管理的影响 |
第5章 发达国家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经验借鉴 |
5.1 发达国家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经验 |
5.1.1 美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经验 |
5.1.2 英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经验 |
5.1.3 日本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经验 |
5.2 发达国家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
5.2.1 健全法律体系 |
5.2.2 加大资源、政策扶持力度 |
5.2.3 加强政府监管 |
第6章 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对策 |
6.1 树立科学的政府与第三部门发展观 |
6.1.1 树立政府与第三部门平等观 |
6.1.2 树立政府与第三部门协同治理观 |
6.2 建立政府与第三部门的科学关系 |
6.2.1 同构共生共进关系 |
6.2.2 动态双向协作互补关系 |
6.3 科学定位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角色职能 |
6.3.1 推进第三部门发展的引导型政府 |
6.3.2 规范第三部门健康发展的监管型政府 |
6.3.3 加快第三部门发展的扶持型政府 |
6.3.4 保障第三部门发展的法治型政府 |
6.3.5 协同第三部门共生共进发展的和谐型政府 |
6.4 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途径 |
6.4.1 健全法律体系是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前提 |
6.4.2 加强资源扶持是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基础 |
6.4.3 确保政策支持是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关键 |
6.4.4 加大政府监管是促进第三部门发展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后记 |
(3)环境治理中的行动者网络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价值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价值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关涉共同体命运的环境治理 |
2.1 环境治理的成就与失败 |
2.1.1 环境治理的成就 |
2.1.2 环境治理的失败 |
2.2 环境治理的目标与理念 |
2.2.1 环境治理的目标 |
2.2.2 环境治理的理念 |
2.3 作为环境治理集体行动的组织 |
2.3.1 环境治理的组织视角 |
2.3.2 环境治理的行动者思路 |
2.3.3 建构环境治理的行动者网络 |
第3章 环境治理模式的演变 |
3.1 农业社会的环境应灾模式 |
3.1.1 农业社会的环境思想及其应灾模式 |
3.1.2 农业社会环境思想的当代启示 |
3.2 工业社会的环境协作治理模式 |
3.2.1 经济利益追求导致全球性环境危机 |
3.2.2 环境协作治理模式的生成及其演变 |
3.2.3 环境协作治理模式的缺陷 |
3.3 建构行动主义的环境治理模式 |
3.3.1 合作共同体诞生的历史必然性 |
3.3.2 行动主义的环境合作治理模式 |
第4章 对环境协作治理的组织审查 |
4.1 作为环境协作治理模式的官僚制组织 |
4.1.1 官僚制组织与政府管控的环境治理方式 |
4.1.2 对环境协作治理目标追求的反思 |
4.2 官僚制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失灵 |
4.2.1 中心—边缘环境治理结构的失灵 |
4.2.2 .制度主义环境治理逻辑的失灵 |
4.2.3 技术化环境治理方式的失灵 |
4.3 环境参与治理的民主悖论及其解决路径 |
4.3.1 环境参与治理的产生 |
4.3.2 环境参与治理的民主悖论 |
4.3.3 从环境参与治理向环境合作治理的转变 |
第5章 作为环境合作治理基础的行动者网络 |
5.1 建构环境合作治理行动者网络的理论基础 |
5.1.1 环境正义理论 |
5.1.2 民主行政理论 |
5.1.3 合作治理理论 |
5.1.4 行动主义理论 |
5.2 建构环境合作治理行动者网络的现实条件 |
5.2.1 环境风险和危机事件的频发 |
5.2.2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 |
5.2.3 “私有化运动”的选择 |
5.2.4 环保NGO的成长 |
5.3 环境合作治理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特性 |
5.3.1 环境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平等性 |
5.3.2 环境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弱连带性 |
5.3.3 环境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高凝聚性 |
5.3.4 环境行动者网络结构中的灵活性 |
第6章 环境治理行动者网络中的合作体制 |
6.1 环境治理中的组织体制变革 |
6.1.1 组织结构的变革 |
6.1.2 组织权力关系的变革 |
6.1.3 组织制度的变革 |
6.2 环境治理合作制组织的建构 |
6.2.1 生成中的环境治理合作制组织 |
6.2.2 环境治理合作制组织的特征 |
6.3 环境治理合作制组织的行动优势 |
6.3.1 行动的自主性 |
6.3.2 行动的自觉性 |
第7章 基于行动者网络的区域环境合作治理行动 |
7.1 区域环境合作治理的行动目标 |
7.1.1 区域环境正义问题的产生 |
7.1.2 区域环境正义的实现方式 |
7.2 区域环境合作治理行动中的地方政府 |
7.2.1 引导者的职能定位 |
7.2.2 服务者的角色定位 |
7.3 区域环境合作治理行动的生成路径 |
7.3.1 促进区域行动者网络的形成 |
7.3.2 发挥环境任务型组织的作用 |
第8章 全球化中的环境合作治理 |
8.1 全球环境合作治理是无可选择的行动方案 |
8.1.1 环境治理的全球化与合作化 |
8.1.2 全球环境合作治理的阻碍 |
8.2 建构全球环境合作治理模式 |
8.2.1 对话 |
8.2.2 包容 |
8.2.3 信任 |
8.3 全球环境行动者网络中的信任关系 |
8.3.1 世界中心—边缘结构的信任危机 |
8.3.2 从契约型信任向合作型信任的转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服务型政府视域下龙口市高新区招商引资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研究背景 |
0.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0.3 文献综述 |
0.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0.5 论文创新点 |
1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1 概念界定 |
1.1.1 服务型政府 |
1.1.2 招商引资模式 |
1.2 理论基础 |
2 地方政府传统招商引资模式 |
2.1 地方政府传统招商模式的类型 |
2.1.1 直接型招商模式 |
2.1.2 主导型招商模式 |
2.1.3 引导型招商模式 |
2.2 地方政府传统招商模式转型的必要性 |
2.2.1 直接型招商模式易形成公共资源浪费 |
2.2.2 主导型招商模式易引发恶性竞争 |
2.2.3 引导型招商模式的配套资源发展不完善 |
3 龙口市高新区招商引资模式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
3.1 龙口市高新区政府招商引资模式现状 |
3.1.1 龙口市高新区政府招商引资模式定位 |
3.1.2 龙口市高新区政府招商引资主要做法 |
3.2 龙口市高新区政府招商引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
3.2.1 招商引资行政服务成本较高 |
3.2.2 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存在审批阻碍及断节现象 |
3.2.3 容易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 |
3.2.4 项目推进后续服务跟进不力 |
3.2.5 中介招商力量发挥不足 |
3.3 龙口市高新区招商引资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政府自身服务职能缺失 |
3.3.2 招商引资考核体系不完善 |
3.3.3 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不彻底 |
3.3.4 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提供不足 |
3.3.5 招商中介能力有限 |
4 龙口市高新区招商引资模式优化转型方向 |
4.1 服务型政府视域下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角色定位 |
4.1.1 区域战略谋划者 |
4.1.2 公共服务提供者 |
4.1.3 信息平台搭建者 |
4.1.4 市场秩序监管者 |
4.1.5 招商引资中介培育者 |
4.2 龙口市高新区招商引资模式优化转型方向 |
4.2.1 政府管理模式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
4.2.2 政府招商模式向“引导+服务”型模式转变 |
4.2.3 “引导+服务”型招商引资模式特征 |
5 龙口市高新区招商引资模式优化转型的对策建议 |
5.1 树立科学考核标准和招商引资考核制度 |
5.1.1 合理设定考核目标 |
5.1.2 拓宽考核主体范围 |
5.1.3 充分运用考核结果 |
5.2 以招商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
5.2.1 加快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
5.2.2 优化项目建设服务体系 |
5.2.3 深化招商部门体制改革 |
5.3 以政策扶持体系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
5.3.1 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
5.3.2 强化政策服务配套建设 |
5.3.3 深化放管服改革 |
5.4 加强招商中介组织的培植、壮大和监督 |
5.4.1 强化中介招商专业化程度 |
5.4.2 加大对招商中介组织的财政补贴 |
5.4.3 为中介招商创造市场需求 |
5.4.4 保持对招商中介组织的督查力度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本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乡镇政府、政府能力与公共服务 |
(二)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
(三)乡村振兴战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提供和生产分离理论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 |
(四)治理和善治理论 |
三、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
(一)是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 |
(二)是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
(三)是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由之路 |
第二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构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依据 |
(一)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内部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外显结构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形成的要素条件 |
(一)体制性要素 |
(二)制度性要素 |
(三)主体性要素 |
(四)策略性要素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基于结果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二)基于过程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指标体系构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归因 |
一、调查数据和资料的来源 |
(一)问卷调查 |
(二)访谈调查 |
(三)实地调查 |
二、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现状的考察 |
(一)对农民群体公共服务需求的考察 |
(二)基于满意度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基于供给过程的公共服务能力考察 |
三、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综合表现 |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二)服务供给内容的结构性失衡 |
(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认知模糊 |
(四)脱离农村基层社会实际需要 |
(五)应对服务需求升级能力不足 |
四、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归因分析 |
(一)乡镇政府发展定位不明确 |
(二)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 |
(三)人才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 |
(四)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不合理 |
(五)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不科学 |
第四章 国内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与经验启示 |
一、国内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政务中心”:公共服务集约化改革 |
(二)“以钱养事”: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三)“民主恳谈”:公共服务民主化改革 |
(四)“互联网+”:公共服务信息化改革 |
二、国外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改革实践 |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
(二)地方政府分权化改革 |
(三)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
三、国内外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经验启示 |
(一)优化乡镇政府的组织结构 |
(二)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
(三)合理划分政府间权责关系 |
(四)积极培育服务类社会组织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探讨 |
一、乡村振兴战略对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目标要求 |
(一)加快推进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 |
(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三)满足农民群众多元利益诉求 |
(四)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为核心 |
(二)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 |
(三)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为准则 |
(四)以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为宗旨 |
三、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策略 |
(一)推进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
(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三)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
(四)革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五)探索多元服务供给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主题陈述 |
一、选题背景与主题确立 |
二、研究价值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社区治理与合作的国外研究 |
二、社区及其合作治理的中国研究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指向、基本假设 |
一、研究指向 |
二、基本假设 |
第四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社会转型 |
二、社区 |
三、社区合作治理 |
第五节 理论基础与运用 |
一、社会转型论与社会治理模式变迁理论 |
二、后结构主义理论与后现代主义理论 |
三、制度主义理论与行动主义理论 |
四、其他理论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一、作为宏观范式的方法论——建构主义 |
二、作为中观策略的研究方法或方式——历史反思阐释法和“想象”法 |
三、作为微观方法的具体技术和技巧——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 |
第七节 研究框架与篇章结构 |
一、研究框架和技术路线 |
二、篇章结构与内容设计 |
第二章 作为时代课题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中的社区及其治理 |
一、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特征 |
二、社会构成中的基层社区 |
三、社会治理中的社区治理 |
第二节 社区重建中的行动空间 |
一、流动性和异质化的社区构成 |
二、陌生化和匿名性的社区特征 |
三、开放性和网络化的社区发展 |
第三节 走向合作的社区及其治理趋势 |
一、社区中的竞争文化与实践后果 |
二、社区合作治理的意愿与理念 |
三、领域融合中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三章 行动视角中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社会治理转型中的行动主义主张 |
一、行动主义的理论建构 |
二、行动主义的社会治理构想 |
三、合作治理研究的行动主义范式 |
第二节 作为行动主体的新型社区 |
一、社会自治再兴模式中的新型社区自治 |
二、共同体进化中的社区样态 |
三、社区的建构性特征 |
第三节 通过行动建构社区合作 |
一、制度主义的社区合作方案 |
二、对合作的行动主义理解 |
三、社区治理的行动主义阐释 |
第四章 走向社区合作治理的思想历程 |
第一节 社区治理的价值追求及其困境 |
一、基于民主追求的公民治理 |
二、对社会契约论的颠覆以及民主的没落 |
三、公民治理的民主救赎与失败 |
第二节 从民主向合作转型的社区治理逻辑 |
一、作为社会治理模式的民主实践 |
二、公共性扩散条件下的社区合作 |
三、超越民主模式的社区合作治理理路 |
第三节 社区治理体系及其结构的知识转型 |
一、在社区治理的系统中廓清结构概念 |
二、社区治理结构分析的视角转换 |
三、社区合作治理体系的知识重塑向度 |
第五章 社区合作治理的行动场域 |
第一节 自主性生成的社区行动场域 |
一、社区行动场域的建构基础 |
二、自主性争夺的社区治理场域冲突 |
三、重塑社区行动自主性的思维机制 |
第二节 社区行动场域中的形式理性省察 |
一、工业社会语境中的社区行政模式 |
二、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 |
三、社区“自治”模式在社会转型中的挑战 |
第三节 社区行动场域中的合作理性建构 |
一、社区治理实践的去感性化是否可能 |
二、社区治理实践中的经验是否可靠 |
三、社区治理中的合作理性建构路径 |
第六章 基于“他在性”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政府权能重塑与社区公共服务 |
一、公共性扩散中的政府与社区关系重构 |
二、社区合作的政府服务向度 |
三、社区合作治理中的政府职能 |
第二节 新社会组织兴起中的社区合作 |
一、新社会组织的行动逻辑与社区治理转型 |
二、走出社区自治与他治的二元困境 |
三、社区合作治理的组织形态 |
第三节 社区合作治理中的行动者及其观念 |
一、社会变迁中的社区行动者角色 |
二、社区行动者的独立性 |
三、社区治理行动者的能力塑造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以西张庄“毛呢小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述评 |
1.3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1.3.1 特色小镇 |
1.3.2 政府职能 |
1.3.3 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理论 |
1.3.4 市场失灵理论与政府失灵理论 |
1.3.5 服务型政府理论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特色小镇的产生与发展 |
2.1 特色小镇的产生 |
2.1.1 特色小镇的酝酿 |
2.1.2 特色小镇的提出 |
2.1.3 特色小镇的正式确立 |
2.2 特色小镇的发展 |
2.2.1 浙江省的成功试点 |
2.2.2 特色小镇的全国推广 |
2.2.3 国家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意义 |
2.3 特色小镇产生与发展过程中的政府推动 |
2.3.1 特色小镇建设的参与主体 |
2.3.2 特色小镇产生与发展过程中的政府参与 |
3 西张庄“毛呢小镇”的申报与建设 |
3.1 西张庄“毛呢小镇”的申报 |
3.1.1 三部委发布特色小镇的申报通知 |
3.1.2 “毛呢小镇”的逐级上报 |
3.1.3 “毛呢小镇”的政府评估 |
3.2 西张庄“毛呢小镇”的规划 |
3.2.1 山东省住建厅颁布创建通知 |
3.2.2 西张庄镇政府对“毛呢小镇”的规划 |
3.3 西张庄“毛呢小镇”的建设 |
3.3.1 中央划定小镇建设中政府的职责 |
3.3.2 山东省制定对小镇的资金扶持 |
3.3.3 新泰市政府加快推进小镇建设 |
3.3.4 西张庄镇政府负责小镇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
4 西张庄“毛呢小镇”发展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西张庄“毛呢小镇”发展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
4.1.1 建设资金不足,镇政府面临财政压力 |
4.1.2 市场机制不完善,企业发展受限制 |
4.1.3 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配套亟待跟进 |
4.1.4 “毛呢小镇”建设用地指标少 |
4.1.5 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的缺失 |
4.2 西张庄“毛呢小镇”发展中政府职能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政策落实不到位,镇政府财力薄弱 |
4.2.2 政府存在越位现象,职能定位不准 |
4.2.3 政府服务职能缺位,配套设施不完善 |
4.2.4 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繁琐 |
4.2.5 政府人才引进力度不强 |
4.2.6 镇政府权力有限,制约小镇发展速度 |
5 优化“毛呢小镇”建设中政府职能的建议 |
5.1 保障镇政府建设“毛呢小镇”的资金 |
5.2 政府与市场明确分工,合力推动小镇建设 |
5.3 注重基础设施的建设,强调小镇软环境的发展 |
5.4 保障“毛呢小镇”的建设用地指标 |
5.5 聚焦人才引进培育,探索人才振兴新路径 |
5.6 发展特色小镇,坚持强镇扩权 |
6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硕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8)陆集镇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职能问题及其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5 存在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公共文化服务及其供给 |
2.1.2 乡镇政府及其职能 |
2.2 理论基础 |
2.2.1 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理论 |
2.2.2 治理工具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基本状况的省察 |
3.1 陆集镇作为个案的代表性和特殊性 |
3.2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要内容 |
3.2.1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硬件设施配备 |
3.2.2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活动实践 |
3.2.3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资源挖掘和财政投入 |
3.3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调查 |
3.3.1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调查的基本情况 |
3.3.2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总体分析 |
3.3.3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质效满意度分析 |
3.3.4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硬件设施满意度分析 |
3.3.5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满意度分析 |
3.3.6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对本土文化资源利用满意度分析 |
3.3.7 陆集镇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效果满意度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陆集镇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职能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4.1 问题诊断 |
4.1.1 职能定位方面的问题 |
4.1.2 职能履行方面的问题 |
4.2 归因分析 |
4.2.1 政府体制机制不健全 |
4.2.2 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
4.2.3 社会文化资源薄弱 |
4.2.4 公共服务意识欠缺 |
4.2.5 居民文化获取对网络渠道的依赖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陆集镇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职能改进的经验借鉴与路径选择 |
5.1 经验借鉴 |
5.1.1 日本三岛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践 |
5.1.2 韩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践 |
5.1.3 法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践 |
5.1.4 仙居县横溪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践 |
5.1.5 温岭市横峰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实践 |
5.1.6 启示与借鉴 |
5.2 改进路径 |
5.2.1 完善体制机制,引导服务意识 |
5.2.2 加强培训指导,提高人员素质 |
5.2.3 培育社会资源,加强引导合作 |
5.2.4 唤醒文化自觉,深化情感交流 |
5.2.5 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服务质效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地方政府应对共享经济的困境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政策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框架图 |
1.5 研究创新点 |
2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地方政府职能的概念及内涵 |
2.1.2 共享经济的概念及内涵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地方政府职能一般理论 |
2.2.2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理论 |
2.2.3 引导型政府理论的内涵及意义 |
2.2.4 共享经济基础理论 |
2.3 地方政府推动共享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
2.4 本章小结 |
3 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分析 |
3.1 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 |
3.2 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的特点 |
3.3 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成就 |
3.3.1 扩大有效供给 |
3.3.2 满足大众需求 |
3.3.3 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
3.3.4 促进灵活就业 |
3.4 我国共享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4 地方政府应对共享经济的困境与原因 |
4.1 地方政府应对共享经济的困境 |
4.1.1 治理意识不到位 |
4.1.2 监管模式面临新挑战 |
4.1.3 利益协调难度大 |
4.1.4 法律规范监管亟待完善 |
4.1.5 市场环境不适应新业态 |
4.2 地方政府应对共享经济困境之原因 |
4.2.1 传统意识阻碍 |
4.2.2 恐惧新生事物 |
4.2.3 权力寻租严重 |
4.2.4 信息沟通闭塞 |
4.2.5 缺少公民参与 |
4.2.6 缺乏社会舆论监督 |
5 国外共享经济的成功案例与经验启示 |
5.1 全球打车出行平台鼻祖——Uber |
5.1.1 Uber的主要做法 |
5.1.2 Uber的发展成效 |
5.2 全球房屋分享标杆——Airbnb(爱彼迎) |
5.2.1 爱彼迎的主要做法 |
5.2.2 爱彼迎的发展成效 |
5.3 国外共享经济发展成功案例的启示 |
5.3.1 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 |
5.3.2 创新监管理念与监管模式 |
5.3.3 健全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
5.3.4 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
5.4 本章小结 |
6 地方政府应对共享经济的对策 |
6.1 理念更新:转换治理思路 |
6.1.1 鼓励新旧业态融合发展 |
6.1.2 树立放权与合作的思维 |
6.1.3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
6.2 功能整合:创新监管模式 |
6.2.1 完善以大众为基础的监管方式 |
6.2.2 完善监管运行机制 |
6.2.3 创新共享经济监管模式 |
6.3 兼顾利益:政+企+民合作 |
6.3.1 构建合作性治理体系 |
6.3.2 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 |
6.3.3 全面落实数据的开放与共享 |
6.4 以法为基:实现法治化治理 |
6.4.1 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
6.4.2 加强治理的法治化建设 |
6.5 营造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 |
6.5.1 夯实共享经济模式配套体系 |
6.5.2 完善安全保障与应急管理机制 |
6.5.3 打破行业垄断经营模式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10)江苏“放管服”改革行动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回顾 |
1.2.1 国内研究趋势 |
1.2.2 国外研究趋势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原则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原则与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理论及分析框架 |
2.1 相关核心概念 |
2.1.1 “放管服”改革 |
2.1.2 行政学中的行动与行动者 |
2.1.3 公共行政行动主义与行动体系 |
2.2 “放管服”改革行动体系的理论分析 |
2.2.1 基于组织分析的具体行动系统理论 |
2.2.2 基于权力关系的结构化理论 |
2.2.3 基于行动环境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 “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行动体系分析框架 |
2.3.1 机构改革:单一行动的中央主导 |
2.3.2 职能转变:复合行动中的央、地结合 |
2.3.3 政社关系:多元行动的价值诉求 |
3 江苏“放管服”改革的行动分析 |
3.1 江苏“放管服”改革中的行动者厘析 |
3.1.1 改革中的政府角色定位 |
3.1.2 省级政府:改革方案的设计者 |
3.1.3 市县级政府:改革方案的执行者 |
3.2 江苏“放管服”改革的行动特征分析 |
3.2.1 对“职责同构”的解构 |
3.2.2 调整“支配—服从”权力关系 |
3.2.3 优化“管理—协作”行动体系 |
3.3 江苏“放管服”改革的背景及过程 |
3.3.1 “放管服”改革实施背景 |
3.3.2 省级政府的决策过程 |
3.3.3 市、县(区)级政府的执行过程 |
4 江苏“放管服”改革及行动体系问题及因素分析 |
4.1 江苏“放管服”改革及行动体系问题 |
4.1.1 适应性政策与适应性改革衔接不强 |
4.1.2 政府内部的博弈 |
4.1.3 协同治理的低效 |
4.2 江苏“放管服”改革行动体系问题的因素分析 |
4.2.1 单一行动中的“压力型体制” |
4.2.2 复合行动中的“政府本位” |
5 完善江苏“放管服”改革多元行动体系 |
5.1 突破“压力型体制”的行政自主性设计 |
5.1.1 促进性规则的转变 |
5.1.2 行动型组织的构建 |
5.1.3 双重性权力的阐释 |
5.2 走向“社会本位”的社会自治性提升 |
5.2.1 提升社会组织的自主性 |
5.2.2 强化公民的个体能动性 |
5.2.3 培育社会组织、公民的行动者角色 |
5.3 完善服务型政府的合作行动体系 |
5.3.1 合作行动体系的构成 |
5.3.2 完善服务型政府行动体系的出发点 |
6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四、建立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2]我国政府促进第三部门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政府角色和职能定位[D]. 刘婷婷. 吉林财经大学, 2020(07)
- [3]环境治理中的行动者网络建构研究[D]. 刘柯.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02)
- [4]服务型政府视域下龙口市高新区招商引资模式研究[D]. 孙璐. 山东科技大学, 2019(05)
-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D]. 郜清攀.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6]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D]. 苟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04)
- [7]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政府职能研究 ——以西张庄“毛呢小镇”为例[D]. 周悠然. 山东农业大学, 2019(01)
- [8]陆集镇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职能问题及其改进研究[D]. 吴欣欣.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1)
- [9]地方政府应对共享经济的困境及对策研究[D]. 薛丹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06)
- [10]江苏“放管服”改革行动体系研究[D]. 张剑. 南京理工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