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2P:别告诉我这只是泡沫(论文文献综述)
王浩东[1](2021)在《电商型互联网企业估值问题研究 ——以京东集团为例》文中研究说明
王亚文[2](2020)在《在异乡,在故乡》文中提出一关上车门的一瞬间,钟振宇左手拎着的一大堆东西里,一个纸袋子脱底了。两套没有任何包装的内衣大喇喇地从纸袋里掉了出来。就这么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个红色Bra和同色三角内裤,一个紫色胸罩配半透明三角内裤。钟振宇一时半会腾不出手去捡起来,同时也对这两样东西的存在迷糊了一会儿:我是谁?我在哪儿?我为什么会拿着这样的东西?——灵魂出窍般的上帝视角下,他接受不了这样的场景主人公居然是自己。直到耳畔有乖巧的女声响起:"钟老师,需要帮忙吗?"钟振
秦朔[3](2020)在《2019是未来10年里最好的一年吗》文中认为问题是在于,我们过去的增长方式并不集约,更多依赖外延扩张和负债增长,是速度依赖型的,同时仍然存在不少体制性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增速一旦掉下来,大部分企业就特别难受。1这篇文章基于对一句流行语的思考而展开——"2019年是过去10年里最差的一年,却是未来10年里最好的一年。"去年也有这样说2018年的。类似的流行语还包括"30岁以下的年轻人可以洗洗睡了",等等。这些流行语代表了一种担心和焦虑,且不断蔓延。
陈丽伟[4](2019)在《天津爱情》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楔子"张硕,要还认我这个姑,就赶紧去和梦津扯了结婚证。这都什么事儿?一起过了十来年,就不结婚,你让乡亲们知道了,不被骂死?""我的亲姑!哪是我不结?每当我要结婚,他那儿准出幺蛾子,让这婚结不成!""哪那么多幺蛾子?要不是看着他长大,心里有底数,我怎会撮合你们俩。跟人家睡了十来年不结婚,让别人知道谁还要你?""十来年怎么了?您别那么传统,有人一辈子谈恋爱不结婚呢,这都什么年代了!"
吕铮[5](2019)在《无所遁形》文中研究表明与怪物战斗的人,应当小心自己不要成为怪物。当你远远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尼采1.瞎猫冬至之前,海城迎来了几场雨,稠稠密密的夹着冰碴,和经久不散的雾霾裹在一起,像个巨大的罩子一样笼罩在城市上空。天气很冷,街上几乎看不到人,反倒显得医院检查室里格外温暖。黎勇躺在检查床上,大睁着眼睛盯着手电筒,耳畔响起雨打玻璃的声音。"这里模糊吗?这里。"女医生戴着口罩,眉
二湘[6](2019)在《暗涌》文中研究表明第一卷喀布尔的白梨花第一章吴贵林一行到达喀布尔的时候,天已近黄昏。太阳如一颗没有温度的咸蛋黄,温软地挂在天际。从机场一开出来就是尘土飞扬,窗外灰蒙蒙的天,像是打底的薄薄的灰色秋衣,映衬着不远处一座座土黄的山,黄土崖上密密匝匝镶嵌着一个一个颜色斑驳的土房子,有几分像他小时候住过的土坯房。这让他对这个地方生出了一种模糊的熟悉感,像是回到他的老家,回到童年那
董滋[7](2019)在《阐释翻译学视阈下The End of the Money汉译实践报告》文中研究说明阐释学是一门关于意义、理解和解释的学科和方法论,而一切翻译活动的中心任务是理解与解释原文。因此阐释学与翻译这两者之间有着天然本质联系。将阐释学应用于翻译研究中,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都不容小觑。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传统翻译研究均以原语为中心,强调原文神圣不可侵犯的价值和地位,而译文则被视为纯粹的文字转换形式,译者也被迫“隐身”。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之后,随着译学研究的发展,翻译理论呈现出了多元化走向,出现了“文化转向”,形成了不同的翻译流派。阐释翻译学肯定了译者在翻译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将译者从幕后推到了幕前。英国学者乔治·斯坦纳在阐释翻译学理论中将翻译活动分为四个步骤:“信任”、“侵入”、“吸收”和“补偿”。首先,译者的第一个步骤便是“投入信任”,相信待译作品有存在翻译的价值。第二步是侵入。虽是一个暴力的过程,却有着积极的作用。第三步是吸收。其目的就是为了吸收,是理解之后的表达阶段,也是整个翻译活动的核心。第四步是补偿。恢复流出原文的能量,实现平衡与公平。本翻译报告旨在探讨阐释翻译学视阈下The End of the Money的汉译。在阐释翻译学理论的指导下,本报告依据“信任”、“侵入”、“吸收”和“补偿”四个步骤,结合具体案例对译文进行了分析。本报告从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两个层面介绍报告写作背景,从词汇、句法、语篇三个特征分析原文的语言特征,重点分析在乔治·斯坦纳理论指导下,翻译四步骤与文本翻译的结合,如从句型和词汇层面侵入原文内部,理解吸收英文名词化结构和被动语态,通过补偿恢复原文和译文的能量平衡等。The End of the Money一书的翻译是在阐释翻译学视阈的指导下,采用有、无阐释翻译学理论指导的两种翻译方式进行案例分析对比。分析结果表明,阐释翻译学理论指导下的译文语言连贯,且恢复了原文中因翻译而流失的能量,能达到源语的表达效果,符合目的语读者的阅读习惯,译文更具专业性与实用性。综上为阐释翻译学理论对这一文本汉译的指导优势。此外,本翻译实践也为科技类文本的汉译提供了良好的参考。
杨新绿[8](2018)在《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文中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是为他人通过网络访问、缓存、存储、发布、搜索信息提供硬件、软件接入、缓存、存储、搜索等服务的自然人或单位,在技术功能上可以分为网络接入提供者、网络缓存提供者、网络存储提供者、信息定位工具提供者。网络危害行为主要表现为侵犯计算机数据、系统的网络危害行为、与非法内容相关的网络危害行为、与着作权和邻接权相关的网络危害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隐私权的网络危害行为。这些网络危害行为中,有的由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实施,有的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引导用户实施,有的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客观中立的搜索结果进行人工干预而产生,有的因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而产生。认清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危害行为中的作用是研究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起点。刑事政策指导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体现、检验、纠正刑事政策,刑事政策与刑事责任相互依存。在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之下,网络犯罪刑事责任具体刑事政策从严有余、从宽不足、严宽失调。综合考量社会发展、社会安全、技术水平三维度,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具体依据的刑事政策应适当从宽、以严济宽,即整体上从宽,但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参与传播儿童色情材料以及恐怖活动材料等危害严重且长远的行为应从严。美国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科以刑事责任时注重维持科技发展、言论自由、儿童利益的平衡,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技术功能区分建立分级责任体系,并不断总结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认定规则。德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中的控制力理论、日常行为理论、管辖权理论对于区分不同层级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区分可罚的中立帮助行为与不可罚的中立行为、处理网络服务提供者跨越国界的危害行为颇有帮助。日本没有专门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法律,司法实践中主要依靠《刑法典》中帮助犯的规定、附属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刑法中的帮助犯理论处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日本以高度盖然性规则来评估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罪过及危害后果、通过主观方面限制中立帮助行为入罪化的做法值得借鉴。刑事义务是刑事责任制度的基石,“义务违反说”说明了犯罪的本质,违反了刑事义务才可能构成犯罪,才会产生刑事责任问题。刑事义务由刑事法律确定,但刑法具有处罚范围不完整性、保障性,刑事责任的义务前提多半来源于刑法之外。原则上能够为刑事责任供给义务的只能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虽未被规定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中,但特定职务或者业务的要求是行为人必须达到且可以达到的,也可以作为刑事义务来源。网络服务提供者为何要承担刑事义务?对此有“危险源的开启与控制”说、“看门人”说、“网络服务提供者中心主义”说三种主张,本文赞同第三种主张。当前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义务主要是“发现-删除”义务、用户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义务。我国现有两种网络服务提供者类型化义务的尝试,第一种以行政管理为进路,另一种以技术功能为进路。后者根据不同网络服务提供者技术功能的差异、距离信息的远近程度、对于信息的控制力为其设定有区别、阶梯式的义务,最终建立分级制责任体系,更为可取。网络服务提供者危害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与作为直接相关的罪名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作为分别体现于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之中,前者的典型罪名如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后者如“快播案”被告人所触犯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司法实践要注重限缩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范围。持有不宜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危害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当网络服务提供者所缓存、存储的材料中包含了违法内容并且未及时清除的,可以直接认定为不作为,其作为义务根据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法律规范、行政命令阻止用户获取违法内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危害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表现为实行行为、帮助行为、教唆行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行为是实行行为,此外,搜索引擎提供竞价排名服务时进行虚假宣传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实施流量劫持行为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各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以帮助犯为依据来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的案例。对于中立行为是否构成帮助犯,应从客观层面考察中立行为与正犯行为之间的物理、心理因果关系,从主观层面考察中立行为者对于正犯的犯罪决意是否存在确定的认识。网络服务提供者存在着教唆行为,因缺乏教唆故意几乎不能构成教唆犯,当其提供的服务主要用于实施犯罪行为时,其可以构成帮助犯。不作为行为、帮助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断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疑难问题。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认定应采用“合乎法则的条件说”。网络服务提供者帮助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帮助行为主要体现为物理上的帮助,应利用客观归责论来限制中立帮助行为的处罚范围,在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制造了法律所不允许的危险时,应慎用可替代的充分条件。网络服务提供者犯罪故意认定的难点在于作为认识因素的“明知”和作为意志因素的“放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明知”等同于“知道”,“应知”指推定明知,而非“应当知道”。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的性质包含概括性认识和具体性认识,两者的区分在于是否有诱导侵权的故意,明知的程度需达到高度盖然性,明知的内容是对犯罪行为的认识,明知的事实基础包含充足条件和排除条件,正面推定明知后应允许被告人反驳。自“两高”于2010年出台《淫秽电子信息解释(二)》始,“放任”含义日渐脱离了刑法主观罪过中作为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的语境,面对司法解释用词不当的现象,解释者应对其进行补正解释,揭示此处的“放任”带有一定的动作性,区别于间接故意意志因素的“放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可归责性的基础是针对已经存在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促进或者不闻不问。对于尚未出现的违法犯罪活动,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应然层面上不负有预见义务和预见可能性,因而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中不存在犯罪过失。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刑罚、非刑罚处罚措施及保安处分三大类。适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罚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罚金。刑罚总体较轻,罚金刑占据重要地位,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需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适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非刑罚处罚措施有单纯宣告有罪、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赔礼道歉、责令赔偿损失、行政处罚。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时可充分考虑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特征以及网络的影响力,如采用网络直播庭审的方式进行有罪宣告、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将判决书、道歉信在其运营的网站上予以公布等。适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保安处分种类有职业禁止、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实施单位犯罪的情况下,职业禁止只及于自然人,不及于单位。当网络服务提供者并非专门实施危害行为时,可根据其所传播的违法内容占全部内容的比例来确定营业收入中违法所得的金额。网络服务提供者用以实施犯罪行为的软件的确属于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但对其没收不能起到防止该财物继续被用于实施危害行为的目的,此时直接没收其违法所得收益便可达到预防再犯的目的。
常青[9](2017)在《财产哲学研究》文中指出财产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大众越来越关注,乃至最为关注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凸显暴露出了其底层理论的缺陷。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客观任务:对财产进行哲学性、本源性、基础性的研究。本文通过系统研究,给出了一个财产哲学的基础理论系统,并尝试以之解释和解决一些当代问题。本文包括绪论在内总计九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问题的提出、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定位、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与不足等。正文前四章归纳出了财产的基本运动规律,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对财产的运动规律进行了深入阐述与论证,第八章是对财产规律的实际应用。正文内容提要如下:第一章:通过现实考察和文献抽查揭示出财产崩溃的现状,这表明我们需要一个广义的财产概念。第二章:研究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着作,以及西方从古希腊罗马→中世纪→近现代着名经典作家的着作,全面而系统地析出了他们的财产观点。第三章:通过对各家财产观点的分析研究,在马克思恩格斯对西方经典作家私有财产观超越的基础上,提出了与各家并行不悖的财产广义概念,并提出了财产哲学的研究领域。第四章:明确了财产广义概念的三个构成环节:人的环节、影响环节和范围环节,以及其中包含的人、物、社会、组织、影响、影响手段等在内的基本因素,并初步揭示出了财产系统的基本运动规律。第五章:研究了财产不平等现象,阐述了人、物、影响与社会形态更迭的作用过程,进一步论证和揭示了财产系统的运动规律。第六章:研究了财产的历史流变,分析了孤立分散的原始部族财产→国家前提下的财产→全球一体化前提下的财产的变化过程,论证和揭示了财产及其经济形式、组织形式和精神形式的运动规律。第七章:通过历史唯物主义对比研究财产哲学,证明财产哲学归属于历史唯物主义,财产系统的运动规律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第八章:把财产系统的运动规律应用于“中等收入陷阱”、“塔西佗陷阱”、“修昔底德陷阱”三大陷阱研究。提出要采取稳定社会的措施、采取重视人才的措施和采取重视新型物质财产的措施,完成对三大陷阱的跨越。
李拓[10](2017)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区域城乡差距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筑造的经济大厦令国人引以为豪,但也正如盖房子,楼越高阴影往往也越大。相比于经济高速增长,中国的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区域及城乡间的巨大差距则成为其中焦点。不合理的贫富差距,反映在区域层面体现为各地居民生活水平差异过大,反映在城乡层面则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严重失衡。当同一个社会中不同人群的生活质量在排除能力与勤奋程度差别后仍在统计层面表现出过大差距,那么往往意味着已经存在较为严重不公平。除此之外,城市与农村在社会治理、文化教育乃至价值观念等诸多层面的差距也导致农村居民较难获得与城市居民基本相当的实现自我发展的机会,这还意味着存在机会差距。“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社会公平对于国家稳定发展及个人效用获得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如何缩小地区及城乡间的差距以促进社会公平是中国新时期发展必须面对的关键问题。缩小差距促进公平有赖于社会发展的进步,而社会发展则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先。那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否缩小中国区域及城乡间的差距?又如何缩小这种差距?便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而回答这两个问题也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与目的所在。纵观以往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贫富差距的文献,相关成果可谓浩如烟海,概览细读后自觉大有裨益,然而也发现相关研究存在着不足与待改进之处。首先,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往往以单一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为研究对象或将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整合为一个指标,前者研究面过窄无法从宏观层面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出建议,后者则未能考虑到形形色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属性多样性,笼统归一可能隐匿问题本质。其次,针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贫富效应的研究尤其是实证研究较少,将区域或城乡差距细分为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并分别从结果的差异与机会的差异两个维度进行实证分析的研究成果尚未见报道。而后,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否对区域城乡差距产生影响及其如何缩小差距这两个核心问题的机理分析相对不足。最后,同时考虑到基本公共服务及社会公平的空间效应与时间惯性使用动态空间计量模型运用城市面板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也较少出现。基于所述研究目的及过往文献存在的不足,本文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区域城乡差距的研究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在运用中国省级和市级面板数据构建指标体系对地区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行测度的基础上,根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能否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将其划分为“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和“非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根据户籍内外人口所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是否相同将其再次划分为“硬性”基本公共服务与“软性”基本公共服务,从而对不同性质公共服的均等化水平进行针对性分析。与此同时,将区域及城乡的差距具体划分为区域经济差距、城乡经济差距及城乡机会差距3类,并使用相同维度的数据对我国区域及城乡层面存在的差距进行分析。上述定义与测算结果也为后文的博弈模型及实证研究提供理论根据或数据基础。而后,通过定义中央及地方政府效用函数、基本公共服务生产函数、流动人口迁移决策函数构建博弈模型分析整体及分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各类社会差距的影响,在证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减小区域及城乡差距后进一步对这种效应的实现机制进行模型分析。最后,通过构建计量经济学模型对博弈分析所得11个理论命题进行实证检验,并基于研究结果对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差距减小提出政策建议。实证研究是本文的主体内容与研究结论的主要出处,相关章节分别实证检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区域差距的影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城乡差距的影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缩小地区城乡差距三个问题。(1)针对区域差距,本文运用中国30个省2001-2014年面板数据构建动态空间自回归模型进行的实证研究显示:整体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均等化是缩小地区收入与消费差距的可行途径;按经营性质划分的基本公共服务中,“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和“非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的区域均等化都能缩小区域经济差距,且“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效应要强于“非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按软硬性质划分的基本公共服务中,“硬性”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均等化能缩小区域经济差距,而“软性”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均等化则会导致地区差距扩大。(2)针对城乡差距,本文运用中国286个城市2002-2014年面板数据构建动态空间自回归模型及面板门限模型进行的实证研究显示:从经济差距层面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整体均等化及“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有助于减小城乡收入差距;从机会差距层面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城乡机会公平起促进作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城乡机会差距的影响则存在以农村经济水平为门槛的门限效应,分类视角下城乡“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都对缩小城乡机会差距起促进作用,而区域“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则存在城乡机会公平的门限效应。(3)针对如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减差效应”(减小社会差距),本文运用中国30个省2001-2014年以及286个城市2002-2014年的面板数据构建动态空间自回归模型进行的实证检验显示:财政分权不利于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社会差距效果的实现,且这种效应主要体现在“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层面,户籍管制会促进“硬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减差效应”的实现,户籍管制虽不利于“软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会促进其“减差效应”实现,因为“软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本身并不利于区域经济公平;财政分权不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减差效应”实现,且这种效果主要表现在“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层面,对“非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不显着。
二、P2P:别告诉我这只是泡沫(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P2P:别告诉我这只是泡沫(论文提纲范文)
(2)在异乡,在故乡(论文提纲范文)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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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十四 |
十五 |
十六 |
十七 |
十八 |
十九 |
二十 |
二十一 |
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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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
二十七 |
二十八 |
二十九 |
三十 |
三十一 |
三十二 |
(3)2019是未来10年里最好的一年吗(论文提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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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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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津爱情(论文提纲范文)
楔子 |
古董爷爷 |
英子姑姑 |
张硕 |
英子姑姑 |
苟财爹 |
苟财 |
霍疆 |
苟财 |
梦津 |
第一章 |
梦津 |
霍疆 |
梦津 |
白荷 |
李东 |
梦津 |
张硕 |
梦津 |
霍疆 |
苟财 |
张硕 |
李东 |
霍疆 |
苟财 |
白荷 |
李东 |
苟财 |
李东 |
梦津 |
白荷 |
霍疆 |
白荷 |
霍疆 |
苟财 |
梦津 |
霍疆 |
第二章 |
梦津 |
苟财 |
梦津 |
李东 |
张硕 |
李东 |
魏凌 |
霍疆 |
梦津 |
魏凌 |
苟财 |
英子姑姑 |
苟财 |
李东 |
苟财 |
李东 |
梦津 |
张硕 |
梦津 |
霍疆 |
张硕 |
第三章 |
张硕 |
洪柳 |
梦津 |
张硕 |
梦津 |
张硕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张硕 |
苟财 |
李东 |
霍疆 |
苟财 |
李东 |
洪柳 |
张硕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苟财 |
张硕 |
霍疆 |
洪柳 |
霍疆 |
梦津 |
张硕 |
第四章 |
霍疆 |
梦津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梦津 |
许湘 |
梦津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梦津 |
霍疆 |
梦津 |
霍疆 |
张硕 |
英子姑姑 |
苟财 |
霍疆 |
张硕 |
第五章 |
霍疆 |
梦津 |
霍疆 |
梦津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梦津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梦津 |
霍疆 |
张硕 |
第六章 |
李东 |
霍疆 |
步春涛 |
苟财 |
梦津 |
张硕 |
梦津 |
霍疆 |
张硕 |
苟财 |
霍疆 |
苟财 |
梦津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苟财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第七章 |
梦津 |
张硕 |
霍疆 |
张硕 |
霍疆 |
张硕 |
梦津 |
霍疆 |
张硕 |
梦津 |
张硕 |
苟财 |
梦津 |
张硕 |
梦津 |
张硕 |
梦津 |
第八章 |
张硕 |
霍疆 |
苟财 |
张硕 |
梦津 |
张硕 |
苟财 |
梦津 |
梦津 |
张硕 |
霍疆 |
梦津 |
霍疆 |
梦津 |
张硕 |
霍疆 |
张硕 |
第九章 |
霍疆 |
梦津 |
霍疆 |
梦津 |
英子姑姑 |
霍疆 |
苟财 |
霍疆 |
英子姑姑 |
王小花 |
霍疆 |
英子姑姑 |
王小花 |
苟财 |
王小花 |
苟财 |
尾声 |
霍疆 |
梦津 |
苟财 |
梦津 |
霍疆 |
苟财 |
梦津 |
(5)无所遁形(论文提纲范文)
1. 瞎猫 |
2. 疯魔 |
3. 城市博览会 |
4. 银行抢劫案 |
5. 老炮儿 |
6. 组队 |
7. 地下停车库 |
8. 谈判 |
9. 时间空间逻辑 |
1 0. 识别眼镜 |
1 1. 外援 |
1 2. 设局 |
1 3. 鹰眼 |
1 4. 动作识别 |
1 5. 名捕 |
16.九转十八弯 |
17.合作 |
18.师徒 |
19.别墅盗窃案 |
20.人皮面具 |
21.线索 |
22.暗影人 |
23.捕影者 |
24.小A |
25.移交 |
26.专家 |
27.事故 |
28.猫与老鼠 |
29.飞鸟 |
30.收网 |
31.完败 |
32.旧案 |
33.重装上阵 |
34.指纹 |
35.点线面 |
36.后门 |
37.视频忽略 |
38.诱饵 |
39.天网 |
40.陷阱 |
41.直播 |
42.无所遁形 |
(6)暗涌(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卷喀布尔的白梨花 |
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
第七章 |
第八章 |
第二卷硅谷墓园 |
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
第三卷深圳病人 |
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
第七章 |
第八章 |
第九章 |
第十章 |
第十一章 |
第十二章 |
第十三章 |
(7)阐释翻译学视阈下The End of the Money汉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Introduction |
Chapter 1 Task Description |
1.1 Background Information |
1.1.1 Research Background |
1.1.2 Research Significance |
1.1.2.1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
1.1.2.1 Practical Significance |
1.2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SLT |
1.2.1 Main Contcnt of the SLT |
1.2.2 Language Features of the SLT |
1.2.2.1 Lexical Features |
1.2.2.2 Syntactic Features |
1.2.2.3 Discourse Features |
Chapter 2 Translation Process Description |
2.1 Pre-Translation |
2.1.1 Reading the Source Texts |
2.1.2 Choice of Translation Tools |
2.1.3 Translation Schedule |
2.2 During-Translation |
2.2.1 Consultion of Reference Materials |
2.2.2 Sample Translation |
2.2.3 Drafting Translation |
2.3 Post-Translation |
2.3.1 Modification |
2.3.2 Finalization |
2.3.3 Reflection |
Chapter 3 Theoretical Framework |
3.1 Brief Introduction to Hermeneutics |
3.1.1 The Origin of Hermeneutics |
3.1.2 The Development of Hermeneutics |
3.1.3 Definition and Important Factors of Hermeneutics |
3.2 Steiner's Hermeneutic Translation Theory |
3.2.1 Trust |
3.2.2 Aggression |
3.2.3 Incorporation |
3.2.4 Compensation |
3.3 The Relation of Hermeneutics and Translation |
Chapter 4 Literature Review |
4.1 Researches on the Application of Hermeneutics in Translation |
4.1.1 Studies of Hermeneutic Translation Theory Abroad |
4.1.2 Studies of Hermeneutic Translation Theory at Home |
4.2 Researches on Scientific Text Translation |
4.2.1 Researches on Scientific Text Translation Abroad |
4.2.2 Researches on Scientific Text Translation at Home |
Chapter 5 Case Analysis |
5.1 Trust-based Translation |
5.1.1 The Social Value of the Souurce Text |
5.1.2 The Translation's Personal Factors |
5.2 Aggression-based Translation |
5.2.1 Lexical Aggression |
5.2.1.1 Aggression on Polysemy |
5.2.1.2 Aggression on Terminology |
5.2.2 Syntactical Aggression |
5.2.2.1 Synchronizing |
5.2.2.2 Reversing |
5.2.2.3 Division |
5.3 Incorporation-based Translation |
5.3.1 Incorporation of Nominalization |
5.3.1.1 Translated into Subject-redicate Structure |
5.3.1.2 Translated into Verb-object Structure |
5.3.2 Incorporation of Passive Sentence |
5.3.2.1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Passive Sentence |
5.3.2.2 Translatcd into Chinese Active Sentence |
5.4 Compensation-based Translation |
5.4.1 Parenthesis |
5.4.2 Amplification |
Chapter 6 Difficulties and Implication |
6.1 Difficulties in the Translation Task |
6.1.1 Incorporation of Long Sentences |
6.1.2 Translation of Polysemy |
6.2 Implication in the Translation Task |
6.2.1 Reference to the Parallel Texts |
6.2.2 Importance of Theoretical Guidance |
Conclusion |
Bibliography |
Acknowledgements |
Appendix A(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Appendix B(翻译材料原文) |
Appendix C(翻译材料译文) |
Appendix D(中英文长摘要) |
(8)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危害行为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刑事责任的现状及问题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刑事政策依据 |
第一节 我国的刑事政策 |
一、我国刑事政策的基本精神 |
二、刑事政策与刑事责任 |
三、网络犯罪刑事责任的刑事政策取向 |
第二节 刑事政策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中的体现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刑事政策:社会发展维度的考量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刑事政策:社会安全维度的考量 |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刑事政策:技术水平维度的考量 |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具体依据的刑事政策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具体依据的刑事政策应适当从宽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具体依据的刑事政策应以严济宽 |
第二章 网络先行国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及其启示 |
第一节 美国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及其启示 |
一、美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之概览 |
二、美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之分析 |
三、美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之启示 |
第二节 德国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及其启示 |
一、德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法责任之概览 |
二、德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之分析 |
三、德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之启示 |
第三节 日本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及其启示 |
一、日本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之概览 |
二、日本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之分析 |
三、日本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之启示 |
第三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义务前提 |
第一节 刑事义务与刑事责任 |
一、刑事义务是刑事责任制度的基石 |
二、作为刑事责任前提的刑事义务来源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义务的正当性根据 |
一、“危险源的开启与控制”说 |
二、“看门人”说 |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中心主义”说 |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义务的具体内容 |
一、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义务之现状 |
二、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义务之兼容 |
三、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义务之完善 |
第四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客观要件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危害行为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危害行为的基本表现形式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危害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表现形式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危害行为涉及的因果关系问题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不作为与危害结果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帮助行为与危害结果 |
第五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犯罪故意探讨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犯罪故意中认识因素的认定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犯罪故意中意志因素的认定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犯罪过失之否定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结果预见义务之探究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监督过失之否定 |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平台责任中过失责任之否定 |
第六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罚 |
一、适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罚种类及特征 |
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适用较重刑罚之问题及化解 |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罚金刑裁量难题及化解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非刑罚处罚措施 |
一、适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非刑罚处罚措施种类 |
二、专门由刑法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非刑罚处罚措施 |
三、刑法和其他法律共同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非刑罚处罚措施 |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保安处分 |
一、适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保安处分种类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职业禁止 |
三、没收网络服务提供者违法所得 |
四、没收网络服务提供者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9)财产哲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定位、思路和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财产界定的困惑 |
第一节 现实活动考察 |
第二节 初步理论考察 |
第三节 广义财产概念的缺乏 |
第二章 历代经典作家的财产观 |
第一节 梳理思路 |
第二节 西方经典作家的财产观 |
第三节 马克思恩格斯的财产观 |
第三章 财产哲学的提出 |
第一节 逐渐清晰的财产观 |
第二节 对财产的再认识 |
第三节 财产哲学的研究领域 |
第四章 财产的系统解析 |
第一节 人的环节 |
第二节 影响环节 |
第三节 范围环节 |
第五章 财产的不平等 |
第一节 人的差异 |
第二节 物的差异 |
第三节 影响的差异 |
第四节 财产平等的愿景 |
第六章 财产演进的历史过程 |
第一节 “无始无终的队伍”与“财富的概念” |
第二节 “梭伦改革”与“子产铸刑书” |
第三节 “光荣革命”与“改革开放” |
第七章 财产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 |
第一节 财产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
第二节 从历史唯物主义看财产哲学的本质 |
第三节 财产哲学原理简述 |
第八章 财产哲学的当代意义 |
第一节 三大陷阱的本质 |
第二节 金钱社会的形成 |
第三节 消除三大陷阱的措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区域城乡差距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进展 |
1.2.2 区域及城乡差距的研究进展 |
1.2.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区域城乡差距的研究进展 |
1.2.4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区域城乡差距的现状分析 |
2.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区域城乡差距的概念界定 |
2.1.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概念与分类 |
2.1.2 区域与城乡差距的内涵探讨 |
2.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分析 |
2.2.1 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2.2.2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2.3 区域及城乡差距的现状分析 |
2.3.1 区域经济差距的现状分析 |
2.3.2 城乡经济差距的现状分析 |
2.3.3 城乡机会差距的现状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区域城乡差距的模型分析 |
3.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区域城乡差距的模型设定 |
3.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区域差距的模型分析 |
3.2.1 整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区域差距的影响 |
3.2.2 分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区域差距的影响 |
3.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城乡差距的模型分析 |
3.3.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3.3.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城乡机会差距的影响 |
3.4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减差效应”实现的模型分析 |
3.4.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域“减差效应”实现的模型分析 |
3.4.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减差效应”实现的模型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区域差距的实证研究 |
4.1 引言 |
4.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区域收入差距的实证 |
4.2.1 模型与方法 |
4.2.2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4.2.3 实证检验 |
4.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区域消费差距的实证 |
4.3.1 模型设定与统计检验 |
4.3.2 计量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城乡差距的实证研究 |
5.1 引言 |
5.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城乡经济差距的实证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5.2.3 实证检验 |
5.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城乡机会差距的实证 |
5.3.1 模型与方法 |
5.3.2 动态空间计量检验 |
5.3.3 面板门限模型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减差效应”实现的实证研究 |
6.1 引言 |
6.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区域“减差效应”实现 |
6.2.1 模型设定 |
6.2.2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6.2.3 实证检验 |
6.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城乡“减差效应”实现 |
6.3.1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6.3.2 动态空间计量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及城乡差距的政策建议 |
7.1 分类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
7.2 发展农村“经营性”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均衡发展 |
7.3 以基本公共服务推进本地城镇化,努力缩小城乡机会差距 |
7.4 改革财政及户籍制度,扫清“减差效应”实现体制障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课题研究情况 |
四、P2P:别告诉我这只是泡沫(论文参考文献)
- [1]电商型互联网企业估值问题研究 ——以京东集团为例[D]. 王浩东. 东华大学, 2021
- [2]在异乡,在故乡[J]. 王亚文. 江南, 2020(03)
- [3]2019是未来10年里最好的一年吗[J]. 秦朔. 企业观察家, 2020(01)
- [4]天津爱情[J]. 陈丽伟. 时代报告(奔流), 2019(12)
- [5]无所遁形[J]. 吕铮.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19(04)
- [6]暗涌[J]. 二湘.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19(03)
- [7]阐释翻译学视阈下The End of the Money汉译实践报告[D]. 董滋. 长沙理工大学, 2019(07)
- [8]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D]. 杨新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9]财产哲学研究[D]. 常青. 中共中央党校, 2017(06)
- [10]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区域城乡差距研究[D]. 李拓. 湖南大学, 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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