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补偿法律论文

森林生态补偿法律论文

问:求“环境问题的法律解决办法”为题的论文
  1. 答:很简单 环境法律问题解决的办法
    从法律裤裤上看 我国民法通则 对 环境污染侵权的案件 施行的是 举证责任倒置
    也就是说 除非加害方能够证明 受害方的 损失或是伤害 与 自己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否则 加害方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胡伍简责任! 这是对受害方的一个很大的保护!
    但是 为什么环境问题 任然无法解决 这要从 处罚的力度上 考虑:中国法律有关环境问题 的赔偿 或是 罚款 是很轻的 相对于一些大的工业企业 一年的收入远远高于 一次的处罚! 总结一句话:就是利益大过惩罚 当然就解决无路了!
    建议你看下 美国的 环境法制度: 他们施行 日罚制! 也就是说 按天来罚款,如果一个企业发现有污染环境的情况 按照每日罚款上百美元 这样一个企业可能被罚上几千万美元!当然没有人敢污染环境,橘键环境问题处理的也就比较好了。
    再给你讲个有趣的例子:美国有个州要建造工厂,要出去一些地方的石头,但当地的人民不同意,并向法院提出 石头也有它的生命 ,最后法院同意了当地人民的诉讼请求,不准许在那里建造工厂!
  2. 答:1.完善环境立法
    加强环境监管法律体芹销系建设,建立自上而下,详略得当的全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将环境利用等相关问题纳入法律体系。猜首码使环境的利用和监管有法可依,在发生环境损害时可以依法令加害者承担责任。特别是在刑法中应规定在重大环境事故中要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穗哪;
    2.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环境的监督以及对损害环境者的处罚要明确且严格依法,决不姑息纵容。
问:求一篇关于森林保护和利用的小论文。。。
  1. 答:生态平衡和美化环境都十分重要。在我国的各民族高码中,傣族的生态生命意识和生态意识或许是最为自觉、最为突出的。在傣族人眼里:没有森林就没有水,没有水就没有农田,没有农田就没有粮食,改念升而没有粮食,人就不能活命;人与生态的关系顺序应该是林、水、地、粮、人。所以,每迁到一个新的地方,傣族人都要起誓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森林。在森林中,动物与植物的关系也非常密切。有的虫子要侵害树木,就有鸟类来吞噬这些虫子,使整个森林世界处于平衡之核老中。郁郁葱葱的森林,不仅为动物提供了大量食物,而且提供了栖息之所。反过来,许多动物,特别是鸟类,又保护了绿色森林。 森林中有许多害虫,它们威胁着植物的生存和发展。有的害虫特别猖狂,能把大片的树木叶子吃光。例如松毛虫,就是森林的大敌。情况严重的时候,需要人工灭虫。但是,人工灭虫常用的是化学药品,有很大的副作用,最好的办法,还是给害虫的天敌——鸟类创造良好的条件,以鸟治虫。大家熟悉的啄木鸟就是很好的森林医生。鸟不仅是森林的保护神,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一只猫头鹰.一个夏天就能为人类从老鼠嘴里夺回一吨粮食。因此要人类,就要保护森林;要保护森林,就要保护鸟类。我们可以制作许多木箱子,挂在树上,为小鸟们提供优越的栖息之所,让它们生儿育女,更好地生存发展。这样,既有利于它们的生长繁殖,又能保护森林。 只有保护森林,保护鸟类,人类才能真正保护自己。同学们,你们一定愿意为鸟儿造一个温暖的家吧?那就快快行动起来!
问:公益林补偿款的法律规定
  1. 答:法律规定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15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来源,用于重点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在本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内, 明确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的具体开支范围和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发生的相关管理经费由同陪指级财政预算另行安排,不得在中央财政补偿基金中列支。
    【法律依据】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中央财政补偿基金平均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4.75元用于国有林业单位、集体和个人的管护等开支;0.25元由省级财政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下同)列支,用于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下同)组织开展的重点公益林管护情况检查验收、跨重点公益林区域开设防火隔孙谈离带等森林火灾预防、以及维护林区道路的开支。第五条 重点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个人的,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支付给个人,由个人按照合同规定承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等管护责任。
    重点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林场、苗圃、 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林业单位或村集体、集体林场的,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的管护开支范围是:对重点公益林则乱碰管护人员购买劳务、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第十五条 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财政部将在下年度一次性调减有关省区1%的中央财政补偿基金。
    (一)中央财政补偿基金使用和重点公益林管护违反有关规定,出现严重问题的;
    (二)征用占用重点公益林林地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连续两年逾期1个月以上不报送有关材料或报送的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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