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保险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陈文婷[1](2021)在《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研究》文中提出2016年,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正式实施,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提升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水平。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行为,是外部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是保险公司的“免疫系统”和“反应系统”。在新监管体系下,保险公司将面临更加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尤其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其资本力量以及发展历史远不如大型保险公司,在瞬息万变的保险市场立足的前提就是要保持稳定且充足的偿付能力。但是目前关于中小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较少,而我国中小型保险公司数量超过总数的七成,多数研究只关注于偿付能力的外部监管以及大型保险公司,因此,在现阶段针对于中小型保险公司,如何站在保险集团角度构建合适的偿付能力评价体系,进而有效地解决偿付能力问题和提升偿付能力,不仅有助于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稳健发展,也对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和谐有深远影响。本文以FD保险公司作为中小型保险公司研究的典型对象,分析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现行评价方法的问题和偿付能力影响因素,明确了偿付能力评价方法优化的方向,进而评价偿付能力水平,分析偿付能力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偿付能力保障措施。首先,本文分析了该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现行方法的问题以及影响因素,为偿付能力评价体系的构建奠定基础;其次,基于资本充足性、盈利持续性、经营稳健性和风险控制能力四个维度选取指标,通过灰色关联分析法研究其与偿付能力关联度并进行筛选,提高评价质量与科学性;最后,运用因子分析法对FD保险公司各成员分公司偿付能力水平的进行对比评价,并以此划分偿付能力水平等级,分析偿付能力问题,便于FD保险公司对于偿付能力分类管理。研究表明,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整体水平不高,各分公司之间水平参差不齐。在偿付能力评价结论基础上,提出保障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建议和对策,解决偿付能力问题,从而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为同类型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评价提供一定借鉴意义。
徐盼慧[2](2021)在《金融业开放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金融业开放正大步推进。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第二届国际外滩金融领域峰会上作了主题讲话时明确提到,进一步拓宽对外贸易和投资开放范围,是构建新经济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金融业连接着资金市场和实体经济,是资金的供给方与需求方的重要中介,因此企业融资必定要经过金融业,而我国企业尤其中小企业因信息不对称或缺少抵押物而存在融资约束。金融业的开放是否能够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并以何种渠道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值得我们研究探讨。本文将金融业分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并回顾了相应的开放历程,通过使用金融业FDI限制指数作为金融业开放的指标,结合2012年和2017年中国地区投入产出表计算出中国金融业开放程度,并根据地区、行业和年份进行调整。通过我国2012-2019年间的A股上市公司数据,以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模型为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我国企业普遍受到融资约束,而金融行业开放对企业的融资约束的缓解有一定的作用。通过观察了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以及企业的资产可抵押性的异质效应,发现金融业开放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主要渠道是消除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发展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降低了企业的资产可抵押性重要作用。同时根据企业所在地区、所有制及进一步对民营企业规模的异质性进行分析发现金融业开放缓解东部及中部地区企业、国有企业及大型民营企业的效果较为显着,而对西部地区企业及中小型企业作用较小。基于上述的研究,本文认为究其原因一方面为金融业的开放处于不断尝试阶段,金融市场还不成熟,外资金融机构仍在谋求生存阶段,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自身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需要改善,因本文建议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征信制度,推动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肖伟婷[3](2021)在《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区域差异研究》文中指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由于能够在保险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同时,意外伤害保险可以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有效延伸和补充,更好地发挥人身风险管理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居民的风险保障逐步完善,意外伤害保险在市场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依然存在多种复杂因素阻碍着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均衡发展,特别是使得我国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出现很大差距。因此,本文研究我国各个地区的意外伤害保险市场,试图通过实证研究找出造成区域差异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对促进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更好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基于保险业绩指标及其影响因素视角,研究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区域差异。本文创新性地引入了意外险业绩指数进行聚类分析,并对可能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研究发现,若干因素对我国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收入有显着影响,但不同地区的意外伤害保险发展水平不同,其显着影响因素也不同。在第一类地区中,显着影响因素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人口、社会总抚养比;在第二类地区中,显着影响因素是总人口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在第三类地区中,显着影响因素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人口、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工伤保险支出、社会总抚养比。根据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本文对我国三类地区的意外伤害保险市场发展分别提出了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对于第一类地区,保险公司应采取多元化经营模式,不断创新意外险产品,并在监管层面考虑对不同地区的适应性,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确保市场规范运作。对于第二类地区,政府要出台对于意外伤害保险的支持政策,通过制度引导和宣传,提升我国第二类地区居民的风险管理意识,加大意外险宣传力度;保险公司可以将意外伤害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联合发展,并积极发展和推广相互制意外伤害保险。对于第三类地区,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基础经济建设以及引进资源,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保险公司可以将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有效结合,并大力发展和推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
夏晶[4](2021)在《中国旅游保险发展探析》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生活品质的提高,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公路、铁路、航空及船运立体交通网络日趋成熟,各类休假制度设置更加科学化和人性化,公民出游的条件和意愿都显着增强,旅游已逐渐成为广大民众的一种时尚生活消费方式,旅游市场产值也呈现出突飞猛进之势。与此同时,旅游活动自身所存在分散性较强且异地性较为突出的特点,因此公众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也是不能提前进行预测的,例如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等,以及在这一过程中的突发疾病等各类事件也是数见不鲜。旅游安全问题,包括因安全事故所导致的各类纠纷问题日益突出,伴随着当前旅游行业的不断发展,作为这一旅游业软环境之一的旅游保险发展却不能与之相匹配,整体框架及体系不完整,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的缺陷,以此导致旅游业的法制化、规范化缺乏条理性和落实力度,不利于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如何在中国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优化旅游保险发展,是本文需要探讨和研究的。本文第一章为绪论,对研究背景、现阶段成果、目的与意义、研究方法与策略等进行了梳理;第二章对研究对象相关概念、发展现状、发展趋势等进行概述;第三章对旅游保险立法相关问题进行概述;第四、五章从旅游保险与其相关行业、国内外相关发展情况进行了综合比较分析;第六章在前面的基础上,对中国旅游保险发展提出了建议与对策。经过本文分析论证,发现几个重要结论:第一,中国旅游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通过数据分析与比对,中国人口基数大,有着超大规模市场资源优势,同时,中国经济还具有韧性强、动力足、回旋空间大,产业门类齐全,结构不断优化等优势。这都为中国旅游保险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第二,中国旅游保险迎来了重要发展机遇期;虽然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全球经济造成了严重创伤,但中国经济不断走向高质量发展的洪流势不可挡,在全球率先实现了经济的复苏且逆势上扬,充分说明了中国经济具有的强大实力。高质量的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供给侧和需求侧双改革的发展,扩大内需,提升消费,满足人民对日益增长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当前经济发展的主旋律,这为金融和旅游等服务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将更加有力带动旅游保险业崛起;第三,中国旅游保险要走规范化发展道路,完善法律法规及监管;物质决定意识,只有经济基础发展到一定阶段,上层建筑才具备编撰的可能性和必要性;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面世,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极具影响力因此诸多学者也将其称之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标志着中国法治进程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也必将为旅游保险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与保障;第四,中国旅游保险要走专业化道路,要不断丰富产品体系及上下游服务体系;要不断丰富产品体系及上下游服务体系,实现从“边缘地带”向“独立发展”的顺利过渡,打造产品专业化、人才专业化、运营专业化现代服务体系;第五,中国旅游保险要走创新发展之路,要与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技术充分结合;中国旅游保险要走创新发展之路,创新是被摆在国家发展战略全局的位置,要实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制度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要以科技自立自强之态度,抓住创新这个“牛鼻子”,在各领域实现“从0到1”,有力有效解决“卡脖子”问题,同时要与互联网、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现代技术充分结合;第六,中国旅游保险要走协同发展之路,要加强与国内外相关行业合作交流。中国旅游保险要走协同发展之路,要加强与国内外相关行业合作交流。要抓住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和“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努力对标世界一流行业标准,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重,引资引智引技并举,在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合作交流中不断发展自身。
吕正凛[5](2021)在《中国人寿股份公司成长力评价及提升策略研究》文中提出成长力是一个企业兴衰的核心标志,也是一个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生存的重要法宝。近年来,我国保险行业面对的环境不断变化,一方面国内人口老年化现象日渐凸显以及金融消费观念不断改变,保险业正迎来发展新机遇。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开放举措不断推进和落实,外资保险机构将全面进入我国,同时国内保险企业数量也在连续攀升,整个行业不断发展和壮大,竞争日益激烈,我国保险行业将面临新的挑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典型代表之一,其成立时间早,且在2007年实现了国内首家在纽约、香港和内地的“三地上市”,属于我国保险企业在资本市场中的开拓者之一。虽然体量庞大,但该公司多年来营业收入和利润仍然保持较高的复合增长率,这也说明中国人寿除了是一家有价值的公司外,仍然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在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历史新阶段,如何科学、客观的评价上市险企中国人寿的成长力?该公司成长力在当前我国保险行业尤其是上市保险企业中属于什么层次?在成长性方面存在什么问题以及在哪些方面有提升空间?深刻分析这些成长性问题将有助于企业管理者、从业者更全面的了解企业,可以及时有效发现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能有针对性的进行施策和调整,及时抓住当前的发展机遇。本文立足于上述视角,首先论述了企业成长力的相关理论,主要明确了成长力的概念和内涵,并对成长力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同时还对成长力评价的相关理论方法进行了研究,为后续对中国人寿进行成长性评价打牢理论基础。其次,本文对中国人寿当前的经营现状等进行介绍,并结合分析我国保险企业的的现状及特点,引出当前我国保险企业在成长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为下一步文章实证分析选择评价方法和构建评价指标,以及后续对中国人寿成长性方面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建立理论基础。然后,本文结合上述的分析,通过对比当前常用的评价模型,进一步阐述本文选择运用DEA(数据包络法)的评价模型进行分析的原因,同时针对保险企业成长力的特点,建立起一套适合保险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最后,在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后,本文根据查找的中国人寿及各上市保险企业的相关经营资料,并按照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实证分析,把具体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客观科学的反映出中国人寿的成长力情况,以及在上市险企中所处的位置。在实证分析的结果上,结合起之前总结的保险企业成长力影响因素,进一步分析该公司在发展和成长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根据上述结果提出对策建议。
徐斌[6](2021)在《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十年来,我国旅游业与保险业飞速发展,双双跨入服务行业的前十朝阳产业,旅游群体越来越多,旅游形式也层出不穷。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发生的人身保险事故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丘吉尔说:“每个家庭只要付出微不足道的代价,就可免遭万劫不复的灾难”。从经济的角度来说,保险是分摊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保险是保险公司补偿投保人的合同行为,从社会的角度来说,保险是生活中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讲,保险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防范风险最好的一种方法。旅游保险是针对游客的保险,一般可分为人身意外保障、医疗费用保障,个人财物保障、个人法律责任保障四类,旅游者任何一次出门旅行,都会为享受快乐时光付出费用甚至大量金钱,却常常省略掉旅游费用的千分之几的保险费导致人财两空。中国的百姓最早认识旅游保险产品是通过飞机航意险,一张50元的意外卡单能够承担起100万的保额。其次旅责险的强制推广,也为旅游保险产品的推广起了作用,一次旅行意外,10元可以获得10万的赔付,比例为1:10000,惊人的比例增加了旅客对旅游保险的认知,但一段时间后又销声匿迹。最近几年,国内经济、科技都急速发展,但旅游保险产品的前进似乎并没有伴随着全球化旅游的热潮而同步发展。今天的旅游保险产品对于朝气蓬勃的旅游业来说是不匹配的。因此,如何通过旅游保险产品的推广增加游客的购买力,改变单一出行仅有10元的旅行责任险?如何通过旅游保险产品的升级来满足旅游分类层次更高、种类更多的问题?如何通过旅游保险产品的创新来提升旅游者和旅游相关企业的责任感与安全感,规避比如2020新冠这类重大事件带来的重大损失?是旅游保险发展进程中的新的课题。本文以武汉市作为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的研究点。武汉是交通便利的城市,九省通衢;武汉是经济发达的城市,是长江经济带的中心,是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武汉市是历史悠久的城市,是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武汉市是优秀的旅游城市,旅游资源丰富。最新统计数据武汉常住人口1121.2万人,旅行社团数量众多,无论是旅游产业的容量,还是保险产业的规模,在国内省会城市中均处于领先的位置。本文基于武汉旅游市场的现状,依据保险需求、旅游风险、收益主体、收益与风险、消费心理学等基本理论,结合对国内外旅游产品创新的研究,探索一条适用于武汉旅游市场的保险产品创新之路。本文从管理学的角度出发,结合文献分析法、调查问卷法、SWOT分析法、定性与定量法对武汉旅游保险市场及旅游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得到武汉旅游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有:产品同质化严重,责任简单,产品定位单一,销售主体较少,宣传效率低;武汉市场上产品存在的问题有:保额严重不足,除外责任多,产品更新慢,旅行社责任险低。本文结合中外旅游保险产品的创新借鉴,提出武汉旅游保险产品的创新方向:覆盖面更广、保险救援更强和保险性价比更高。本文结合市场调查分析的总结以及自己多年来保险营销一线的经验,提出旅游保险产品的创新体系的三个方面:老产品升级、特定产品专推、新型产品开发,并在每个方面都列举了自己研究的新型旅游保险产品。本文不仅为旅游保险产品的创新与推广架桥铺路,其研究成果一方面推动旅游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能够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使更多的游客受益,而且为后续旅游管理的研究者提供理论借鉴,更为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的技术人员带来积极的思路的理论指导。
朱梓瑜[7](2021)在《江西省人身保险高退保成因及对策研究 ——基于27家人身保险公司的调研》文中研究表明我国保险业自1979年复业以来发展迅速,40多年来始终为中国经济的腾飞保驾护航,充分发挥了经济“减振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随着人民生活追求越来越高,居民保险的保障需求也同步扩大,人身保险业市场规模近年持续扩大,市场前景也非常广阔。但由于责任缺失,监管缺位等因素,许多问题在市场快速扩张的同时暴露出来,退保问题就是其中之一。而人身保险由于主要为长期险,退保问题尤为严重。20世纪90年代以来,退保金额每年保持超过20%的增速增长。且自2012年开始,由于人身保险公司盲目扩张规模,大肆销售年金险、分红险等中短期存续的高现价保险产品,实行“长险短做”的危险策略规避监管,人身保险退保率持续保持较快的上升趋势,2019年达到6.83%的历史高点,超过原保监会公布的5%警戒线,高退保率对保险公司的资金流动、成本控制及偿付能力保持造成了巨大挑战。同时代理退保黑色产业链逐渐发展延伸至江西省,极大地提高了江西省人身保险退保率,严重扰乱了江西省人身保险市场的秩序。本文通过查阅国内外关于退保研究的相关文献资料,选取实务中的退保率定义,设计关于退保调研的问卷,运用问卷及座谈调研法对在江西省设有省分公司的全部27家人身保险公司的退保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对调研数据归纳整理,总结分析出江西省人身保险的退保现状及代理退保黑色产业特征,发现江西省人身保险高退保率的成因主要是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时未充分考虑投保人群体的保障需求、银保监管机构对于可回溯机制的管理不健全、展业人员流动性高导致内部认责追责无法对其进行管理、从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及监管部门对于代理退保黑色产业的防范意识不足等。对此,本文提出加快产品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回溯流程与银保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保险代理人内外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协作式”共治模式整治代理退保黑色产业的建议。本文共包含六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调研前的背景,从而引至调研的目标以及基于本文的研究意义,自然引出了调研的设计与流程。包括调研方式的选择、调研执行过程等。基于此,进一步提出本文的创新特征和不足。第二部分为人身保险退保相关理论概述。介绍退保及退保率的定义,国内外关于退保动机的相关研究成果,以及退保对投保人、保险人及保险业的危害和相互之间存在的负反馈效应。第三部分为江西省人身保险退保现状。通过调研统计数据,从退保件数、金额、渠道、险种、动机等方面对当前江西省人身保险的高退保现状进行多角度量化分析,并总结在江西省省内日益严重的代理退保特点。第四部分针对上一部分的现状,从产品服务设计、营销渠道、退保投诉、保险人内部管理、代理退保管理等角度分析江西人身保险高退保现状的成因。第五部分对针对第四部分的成因,提出从优化产品结构、平衡展业渠道、提高保险素养三方面加快产品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提升双录效率、扩大适用范围、增强银保联动三方面健全回溯流程与银保联动监管机制,从规范队伍建设、改进激励机制、加强信用管理加强保险代理人内外管理体系建设,联合保险公司、银保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共同建立“协作式”共治模式整治代理退保黑色产业的建议,建立联合治理新模式,对代理退保及潜在的新型恶性退保方式的精准打击提出建议,以标本兼治降低江西省人身保险退保率,坚决打击代理退保黑色产业,保障江西省人身保险市场的清朗与平稳健康的长远发展,助力保险公司转换发展动能,坚定发展理念,推动江西省更好更快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第六部分为总结。对全文进行总结,总结当前江西省人身保险市场发展及退保环境,对形成各方联合治理高退保乱象,完善退保政策,共筑良好市场环境进行展望。“十四五”时期是中国保险业,尤其是人身保险业发展由量转质的关键时期,希望本文的分析和对策建议能真正在实务中为降低江西省人身保险退保率,改善江西省人身保险高退保现状,打击代理退保黑色产业发挥作用,为其他省份退保研究提供经验,为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郭琳[8](2021)在《保险视角下巩固脱贫成果的路径研究 ——以河北省威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宣告,标志着绝对贫困治理的结束与相对贫困治理的开始。在后扶贫时代,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衔接期内,贫困地区政府重点关注以何种途径实现脱贫质量的提升及化解贫困群体的边缘性、脆弱性特征,通过构建系列长效机制等解决途径实现稳定持续减贫。中央政府先后在2020年、2021年多次会议中强调,摘帽县要设立过渡衔接期,保证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在后扶贫时代,重点关注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和边缘贫困户两类群体,不仅关系到是否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也涉及到解决相对贫困的治理实施路径。基于两类群体构建防贫防返贫的长效机制,对巩固拓展脱贫质量、两大战略的平稳过渡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还为未来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提供借鉴意义。扶贫是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对农村投入重要公共资源的过程,其扶贫制度多为政府主导构建,而在后扶贫时代里,需凸显政府引导构建的市场化扶贫机制,推动更多的资源流向乡村促进发展。基于此,本文借助保险这一手段,从贫困内涵、扶贫方式、协同治理、保险业的优势等不同层面分析保险与减贫的互动机理,侧重于探讨保险在后扶贫时代与正式制度相互配合所发挥的作用。以提前摘帽的威县为研究对象,在梳理其主要脱贫成就及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引出威县构建何种长效机制实现有效巩固脱贫成果的思考,进而阐释依托防贫保险、商业补充保险以及扶贫产业保险所构建的防贫防返贫机制的具体做法。通过满意度模型构建保险参与、政府工作等2个维度14项具体指标,测算农户对防贫防返贫机制运行效果的满意度。结果显示:从整体来看,农户对防贫防返贫机制的综合满意度表示良好,但是从保险参与、政府工作单个维度来看,农户对其运行感知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农户自身存在差异,并且对政府工作、保险机构的感知不同,因而对其满意度评价存有差异。最后在前文的分析结论基础上从政府、保险机构提出优化路径,即政府层面要从优化保险扶贫政策环境、构建包容互补的新型扶贫治理体系、多途径减少财政能力的约束等方面优化;保险机构从创新政府与保险联动的新型扶贫合作模式、扩大保险服务范围,创新开发适宜险种等方面优化。
陶岩松[9](2020)在《偿二代体系下我国保险资产配置最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体系”)于2015年2月正式开始测试性运行,原保监会相应发布了 17项监管规则文件,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进入转型前的过渡阶段,并在2016年1月正式进入全面实行阶段。我国偿二代监管体系建立风险导向模式,设立定量资本要求、定性资本要求和市场约束三大支柱,旨在改善我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保险资产的风险问题不再是一个模糊概念,而是根据偿二代体系的监管规则直接影响保险资产的实际资本。通过度量实际资本、各类风险下的最低资本以及风险综合评价等方法,偿二代体系将各类风险与各项资产一一对应,将保险资产有效地控制在一定的风险水平下。本文主要研究基于偿二代体系下我国保险资产如何进行最优化配置的问题。首先,本文参考借鉴前人的研究思路和学术成果,以确定文章的研究思路和采用的实证模型。其次,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保险资产配置现状、存在的问题与成因。紧接着,本文基于马科维茨模型,根据偿二代体系的监管规则和原保监会的其他规定制定模型约束条件,以构建满足偿二代体系要求的资产配置最优化模型,并通过搜集处理相关的参数和数据,借助MATLAB软件得到保险资产的最优化配置。根据马科维茨模型得出的结果,运用比较分析法,通过VaR模型分析最优化保险资产配置与当前我国保险资产配置的风险问题。研究表明,一方面较当前保险资产配置,最优化保险资产配置中银行存款的配置比例下降,债券、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配置比例上升,适度进行房地产投资、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和境外权益投资;另一方面较当前保险资产配置,最优化资产配置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贡献率较高,债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分散资产组合的风险。最后,根据前文研究和实证结果分析,本文从优化保险资产配置、提高保险资产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偿二代体系建设和优化投资环境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李其成[10](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二、中国保险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保险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图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偿付能力概念界定 |
2.2 偿付能力基本理论 |
2.2.1 资产负债论 |
2.2.2 监管型政府理论 |
2.2.3 公共利益监管理论 |
2.3 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
2.3.1 偿付能力发展历程 |
2.3.2 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
2.4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方法 |
2.4.1 财务指标评价法 |
2.4.2 风险资本要求法 |
2.4.3 偿付能力动态测试法 |
2.4.4 动态财务分析法 |
第三章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现状分析 |
3.1 FD保险公司概况 |
3.1.1 FD保险公司简介 |
3.1.2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背景 |
3.2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
3.2.1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外部影响因素 |
3.2.2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内部影响因素 |
3.2.3 基于问卷调查的偿付能力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3.3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现行指标与方法 |
3.4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体系存在问题 |
3.4.1 评价指标体系划分层次单一 |
3.4.2 评价指标适时性不足 |
3.4.3 评价方法缺乏综合性的考虑 |
第四章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体系优化设计 |
4.1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体系优化目的与思路 |
4.1.1 偿付能力评价体系优化目的 |
4.1.2 偿付能力评价体系优化思路 |
4.2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体系优化原则 |
4.3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3.1 资本充足性指标 |
4.3.2 盈利持续性指标 |
4.3.3 经营稳健性指标 |
4.3.4 风险管理能力指标 |
4.4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与评价指标关联度分析 |
4.4.1 偿付能力评价指标关联系数分析 |
4.4.2 偿付能力评价指标关联度排序与筛选 |
4.5 基于因子分析法的偿付能力评价模型分析 |
4.5.1 因子分析法在FD保险公司的可行性分析 |
4.5.2 因子分析法的运用步骤 |
4.5.3 原始样本的选择与数据来源 |
4.5.4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模型的构建 |
第五章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结果与保障措施 |
5.1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结果分析 |
5.1.1 整体评价结果分析 |
5.1.2 影响因子评价结果分析 |
5.2 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保障措施 |
5.2.1 完善公司内部偿付能力评价方法 |
5.2.2 提高资金管理与运用能力 |
5.2.3 加强保险业务创新性 |
5.2.4 注重费用管理和再保险安排 |
5.2.5 拓展保险公司投资渠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学术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2)金融业开放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金融业开放 |
1.2.2 企业融资约束 |
1.2.3 金融业开放与企业融资约束 |
1.3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 研究创新 |
2 相关理论及影响机制 |
2.1 概念界定 |
2.1.1 金融业开放 |
2.1.2 金融业开放衡量指标 |
2.1.3 融资约束 |
2.1.4 融资约束衡量指标 |
2.2 金融业开放相关理论 |
2.2.1 竞争效应 |
2.2.2 溢出效应 |
2.2.3 “摘樱桃”效应 |
2.3 金融业开放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机制 |
2.3.1 促进良性竞争,提高机构专业化程度 |
2.3.2 发展直接融资,改善市场结构 |
2.3.3 增加国内资金流动,拓宽融资渠道 |
3 金融业开放与企业融资约束的现状分析 |
3.1 金融业开放历程和现状分析 |
3.1.1 银行业 |
3.1.2 证券业 |
3.1.3 保险业 |
3.1.4 金融业 |
3.2 融资约束现状分析 |
3.2.1 社会融资状况 |
3.2.2 企业融资状况 |
3.2.3 融资约束的成因 |
3.3 金融业开放结合融资约束的现状分析 |
4 金融业开放对企业融资约束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择 |
4.1.1 模型构建 |
4.1.2 变量说明 |
4.1.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4.2.1 描述性分析 |
4.2.2 多重共线性检验 |
4.2.3 回归分析 |
4.2.4 异质性分析 |
4.2.5 稳健性检验 |
4.3 本章小结 |
5 结论及对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对策建议 |
5.2.1 完善企业信用征信体系 |
5.2.2 发展直接融资市场 |
参考文献 |
(3)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区域差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意外伤害保险区域差异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概念 |
2.1.1 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
2.1.2 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
2.2 意外伤害保险需求理论 |
2.2.1 潜在需求与有效需求理论 |
2.2.2 效用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4 寿险需求理论 |
2.3 区域发展不平衡理论 |
2.3.1 增长极理论 |
2.3.2 倒“U”型理论 |
2.3.3 累积因果理论 |
2.4 聚类思想原理 |
2.5 小结 |
第3章 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区域差异性及影响机制分析 |
3.1 保险业绩指数评价方法 |
3.2 基于AIPI的区域差异性聚类分析 |
3.2.1 各省市意外险深度情况 |
3.2.2 各省市意外险业绩指数 |
3.2.3 各省市意外险业绩指数聚类分析 |
3.3 区域差异性影响机制分析 |
3.3.1 人均可支配收入 |
3.3.2 社会总抚养比 |
3.3.3 总人口 |
3.3.4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3.3.5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
3.3.6 受教育程度 |
3.4 小结 |
第4章 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区域差异性的实证研究 |
4.1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4.2 模型构建 |
4.3 计量分析 |
4.3.1 全样本计量分析 |
4.3.2 第一类地区计量分析 |
4.3.3 第二类地区计量分析 |
4.3.4 第三类地区计量分析 |
4.4 小结 |
第5章 促进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
5.1 关于第一类地区的对策建议 |
5.1.1 进行多元化经营 |
5.1.2 创新意外险产品 |
5.1.3 提高监管政策适应性 |
5.2 关于第二类地区的对策建议 |
5.2.1 加大意外险宣传力度 |
5.2.2 联合基本医疗保险 |
5.2.3 发展相互制意外险 |
5.3 关于第三类地区的对策建议 |
5.3.1 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 |
5.3.2 联合工伤保险 |
5.3.3 发展农村小额意外险 |
5.4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4)中国旅游保险发展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一)访谈法 |
(二)文献研究法 |
(三)问卷调查法 |
(四)其他措施 |
四、研究创新 |
(一)方向探索 |
(二)应用构想 |
五、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 |
(二)国内研究 |
六、研究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中国旅游保险发展 |
一、旅游保险相关概念 |
(一)旅游保险的概念 |
(二)旅游保险的品种 |
(三)旅游保险的保障范围 |
(四)旅游保险适用人群 |
二、中国旅游保险发展现状 |
(一)中国境旅游保险的发展历程 |
(二)中国旅游保险的市场概况 |
(三)上海与北京旅游保险市场概览 |
(四)湖北与武汉旅游保险市场概览 |
(五)旅游保险相关调查研究 |
(六)中国旅游保险发展现阶段问题 |
三、中国旅游保险的发展潜力及趋势 |
(一)旅游保险发展空间 |
(二)中国旅游保险发展机遇 |
(三)中国旅游保险发展趋势 |
第3章 中国旅游保险相关行业发展现状 |
一、中国旅游业发展现状 |
(一)中国旅游进入“提质增速”发展期 |
(二)中国旅游业GDP占比 |
(三)中国旅游业产品发展 |
(四)中国旅游基础设施 |
二、中国境内保险业发展现状 |
(一)中国境内保险业发展概况 |
(二)保险产品特征 |
(三)保险产品受众 |
第4章 国际旅游保险业先进经验启示 |
一、旅游保险起源 |
二、英国旅游保险发展概况及经验启示 |
(一)英国旅游保险发展的概况 |
(二)英国旅游保险发展的启示 |
三、加拿大旅游保险发展概况及经验启示 |
(一)加拿大旅游保险发展的概况 |
(二)加拿大旅游保险发展的启示 |
四、国内外旅游保险发展状况比较 |
(一)国外旅游保险发展特点 |
(二)国内旅游保险发展特点 |
(三)国外旅游保险发展经验总结 |
第5章 中国旅游保险行业法律规范性分析 |
一、中国旅游强制保险法制现状 |
二、中国旅游保险法制相关问题 |
(一)旅游意外保险制度相关法律 |
(二)旅行社责任保险制度相关法律 |
(三)旅游保险相关规定的矛盾 |
(四)各主体权利及义务 |
三、旅游保险规范性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
(一)立法规范性需加强 |
(二)落实监管责任主体 |
第6章 中国旅游保险发展对策及建议 |
一、产品体系 |
(一)保险业内整合险种,推出组合型旅游险 |
(二)金融业内资源整合,打造投资理财型旅游险 |
(三)旅游保险创新发展 |
(四)旅游保险协同发展 |
(五)服务模式升级 |
(六)打造特色产品 |
二、市场营销 |
(一)加大各方重视程度 |
(二)宣传与普及 |
(三)加大互联网及数字科技应用 |
(四)“价值转换”思维模式创新 |
三、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建设 |
(一)打造旅游险各环节专业队伍 |
(二)提升理赔服务品质 |
(三)区块链理念结合探讨 |
(四)建立特殊救援保障体系 |
四、规范与监管 |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 |
(二)建立旅游活动风险分级目录 |
(三)建立特种旅游活动行业规范 |
(四)推出“旅强险+旅商险”模式 |
(五)加强监管力度,重在落实 |
五、旅游保险国际合作 |
结论 |
一、研究成果与创新 |
二、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调查问卷 |
致谢 |
(5)中国人寿股份公司成长力评价及提升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AR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企业成长力评价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二、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研究框架及路线 |
第二章 主要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企业成长力内涵及相关理论 |
一、企业成长力与竞争力区别 |
二、企业成长力内涵研究 |
三、基于资源基础观的企业可持续成长理论 |
第二节 保险企业成长力的内外部因素分析 |
一、外部因素分析 |
二、内部因素分析 |
第三节 企业成长力评价理论研究 |
一、常用成长力评价方法概述 |
二、DEA评价方法选择原因 |
三、数据包络法(DEA)原理 |
第三章 中国人寿现状分析及成长力评价指标构建 |
第一节 我国保险企业发展概况 |
一、我国保险业发展总体概况 |
二、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迅速但仍处于初级阶段 |
第二节 中国人寿股份公司成长现状分析 |
一、中国人寿股份背景介绍 |
二、中国人寿产品较为集中市场份额逐年下滑 |
三、中国人寿经营盈利能力出现放缓迹象 |
第三节 成长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一、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二、本文评价指标的选择 |
第四节 小结评述 |
第四章 中国人寿股份及上市险企成长力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来源 |
第二节 成长效率静态分析 |
一、CCR模型效率分析 |
二、BCC模型效率分析 |
三、分类效率分析 |
第三节 成长效率动态分析 |
第四节 实证分析结论 |
第五章 中国人寿股份成长力问题分析及提升建议 |
第一节 中国人寿股份成长力方面问题分析 |
一、渠道变革迫在眉睫 |
二、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较弱 |
三、新兴金融科技应用落地较少 |
四、资源整合能力较差 |
第二节 中国人寿股份成长力提升对策建议 |
一、企业自身方面的建议 |
二、监管及社会层面建议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 |
第二节 论文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及研究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技术路线图(详见下图3) |
第2 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及界定 |
(一)保险的界定 |
(二)旅游保险 |
(三)旅游保险产品 |
二、基本理论 |
(一)保险需求理论 |
(二)旅游风险理论 |
(三)利益主体理论 |
(四)收益与风险理论 |
(五)消费心理学理论 |
第3 章 国内外旅游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借鉴 |
一、国外发达国家旅游产品现状及分析 |
(一)英国 |
(二)美国 |
(三)日本 |
(四)澳大利亚 |
二、国内代表性公司旅游保险产品的现状及分析 |
(一)财产险公司旅游保险产品的现状与分析 |
(二)人身险公司旅游保险产品的现状与分析 |
(三)经纪电销公司旅游保险产品的现状与分析 |
三、国内外旅游保险产品的经验借鉴及创新方向 |
(一)产品多样化 |
(二)产品个性化 |
(三)产品责任综合化 |
第4 章 武汉旅游保险产品的现状调查及存在问题分析 |
一、武汉旅游保险现状 |
(一)武汉市旅游发展现状 |
(二)武汉市旅行社现状 |
(三)武汉市旅游保险产品现状 |
二、武汉旅游保险市场调查与分析 |
(一)问卷调查内容 |
(二)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
(三)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市场的问题 |
(四)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 |
三、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的SWOT分析 |
(一)优势(strengths) |
(二)劣势(weaknesses) |
(三)机会(opportunities) |
(四)威胁(threats) |
第5 章 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的思路及举措 |
一、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的思路 |
(一)产品责任覆盖面更广 |
(二)产品救援责任更强 |
(三)产品性价比更高 |
(四)产品附加服务更多 |
二、创新和完善武汉旅游保险产品体系 |
(一)老产品升级 |
(二)特定产品专推 |
(三)新型产品开发 |
三、健全旅游保险产品的销售体系 |
(一)拓宽产品销售的渠道与权限 |
(二)建立产品销售的多元体系 |
(三)开拓线上自理平台 |
(四)提升保险销售附加服务 |
(五)建立售后处理协调机构 |
第6 章 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 |
二、创新点 |
三、本文的不足 |
四、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武汉旅游保险产品问卷调查 |
致谢 |
(7)江西省人身保险高退保成因及对策研究 ——基于27家人身保险公司的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调研背景 |
1.1.1 人身保险市场前景广阔 |
1.1.2 人身保险退保率居高不下 |
1.1.3 代理退保影响日益恶劣 |
1.2 调研目的及意义 |
1.3 调研方法 |
1.4 调研报告内容与结构 |
1.5 调研实施过程 |
1.6 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人身保险退保理论概述 |
2.1 退保及退保率定义 |
2.2 退保动机理论 |
2.3 退保危害概述 |
第3章 江西省人身保险高退保现状 |
3.1 总体情况 |
3.1.1 全额退保持续增长 |
3.1.2 退保率两极分化 |
3.1.3 退保形式多样化 |
3.2 渠道退保分析 |
3.2.1 个险渠道普遍偏高 |
3.2.2 银邮渠道大相径庭 |
3.2.3 团险渠道独善其身 |
3.2.4 电销渠道低额高频 |
3.3 险种退保分析 |
3.3.1 理财型险种占比较高 |
3.3.2 保障型险种增长明显 |
3.4 退保动机分析 |
3.4.1 个人原因占据主导 |
3.4.2 销售误导低频高额 |
3.4.3 自互保件变化不一 |
3.5 退保投诉分析 |
3.5.1 内部投诉与日俱增 |
3.5.2 监管转办压力加大 |
3.5.3 代理投诉问题凸显 |
3.6 代理退保特征分析 |
3.6.1 “运营”手段 |
3.6.2 “接单”流程 |
3.6.3 “业务”模式 |
第4章 江西省人身保险高退保成因分析 |
4.1 产品设计供求不匹配 |
4.2 销售回溯机制不健全 |
4.3 展业人员管理不到位 |
4.4 退保黑产防范不重视 |
第5章 江西省人身保险高退保治理建议 |
5.1 加快产品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5.1.1 优化产品结构 |
5.1.2 平衡展业渠道 |
5.1.3 提高保险素养 |
5.2 健全回溯流程与银保联动监管机制 |
5.2.1 提升双录效率 |
5.2.2 扩大适用范围 |
5.2.3 增强银保联动 |
5.3 加强保险代理人内外管理体系建设 |
5.3.1 规范队伍建设 |
5.3.2 改进激励机制 |
5.3.3 完善信用管理 |
5.4 建立退保黑产“协作式”共治模式 |
5.4.1 保险公司——完善自查,警惕代理 |
5.4.2 银保监管部门——明确态度,主动出击 |
5.4.3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联合行动,整治市场 |
5.4.4 公安部门——合作立案,打击黑恶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调研数据收集表 |
附录二:调研材料补充填写表 |
附录三:各月疑似或认定为代理退保监管转办投诉量统计表 |
附录四:代理退保案例模板 |
致谢 |
(8)保险视角下巩固脱贫成果的路径研究 ——以河北省威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SUMMARY |
第一章 绪论 |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国外研究现状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3 国内外现状述评 |
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3.1 研究内容 |
3.2 研究方法 |
3.3 技术路线图 |
4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4.1 创新点 |
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1 概念界定 |
1.1 保险扶贫 |
1.2 返贫 |
1.3 边缘贫困户 |
1.4 后扶贫时代 |
2 理论基础 |
2.1 参与式治理理论 |
2.2 市场失灵理论与政府失灵理论 |
第三章 保险的反贫困机理分析 |
1 保险业参与扶贫事业的现实逻辑 |
1.1 贫困内涵演变的现实需求 |
1.2 扶贫开发方式转变的客观需要 |
1.3 扶贫场域中政府、市场及社会的现实合作需求 |
1.4 保险业参与扶贫的优势及其合理性 |
2 保险业的反贫困机理 |
2.1 侧重于事后救助的济贫机理 |
2.2 凸显事前预防与事后救助齐驱的防贫机理 |
2.3 后扶贫时代保险业的扶贫机理 |
第四章 威县贫困现状与防贫防返贫机制 |
1 威县扶贫概述 |
1.1 威县贫困现实 |
1.2 威县脱贫攻坚主要举措及保险扶贫现状 |
1.3 威县新增贫困与返贫状况 |
2 保险参与视角下威县有效巩固脱贫成果的思考 |
3 防贫防返贫机制的构建及运行实践分析 |
3.1 防贫防返贫机制的构建 |
3.2 防贫防返贫机制的保障与运行 |
3.3 威县防贫防返贫机制的评价 |
第五章 威县保险参与巩固脱贫成果的实证分析 |
1 样本概况 |
1.1 样本分布情况 |
1.2 样本描述性统计 |
2 指标选取与模型选择 |
2.1 满意度指标的选取 |
2.2 模型设定 |
3 满意度结果及分析 |
3.1 保险参与 |
3.2 政府工作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路径优化建议 |
1 研究结论 |
2 路径优化建议 |
2.1 政府部门引导的优化方式 |
2.2 保险业内省的完善路径 |
参考文献 |
附录 保险视角下巩固脱贫成果的路径研究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和研究成果等 |
导师简介 |
(9)偿二代体系下我国保险资产配置最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3.1 本文创新之处 |
1.3.2 本文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偿二代体系的研究 |
2.2 关于保险资产配置的研究 |
2.2.1 国外研究方面 |
2.2.2 国内研究方面 |
2.3 关于保险资产风险度量的研究 |
2.4 综合评述 |
第3章 理论基础 |
3.1 马科维茨模型 |
3.1.1 马科维茨模型的基本概述 |
3.1.2 马科维茨模型的假设及分析 |
3.1.3 马科维茨模型的数学表示 |
3.1.4 本节综述 |
3.2 VAR模型 |
3.2.1 VaR模型的基本概述 |
3.2.2 VaR模型的数学表示 |
3.2.3 VaR计算方法及优缺点分析 |
3.2.4 VaR模型在资产组合上的运用 |
3.2.5 本节综述 |
第4章 我国保险资产配置现状、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我国保险资产规模发展概况和资产配置现状 |
4.1.1 我国保险资产规模发展概况 |
4.1.2 我国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概况 |
4.2 我国保险资产配置存在的问题 |
4.2.1 保险资产收益偏低且不稳定 |
4.2.2 保险资产负债久期不匹配 |
4.2.3 保险资产收益与风险不对等 |
4.3 我国保险资产配置问题的成因分析 |
4.3.1 保险资产配置策略不够成熟 |
4.3.2 保险资产配置结构不够合理 |
4.3.3 保险资产配置风险管理不够科学 |
4.4 我国保险资产配置情况的综合评价 |
第5章 偿二代体系下我国保险资产配置最优化实证研究 |
5.1 偿二代体系及其对我国保险资产配置的影响 |
5.1.1 偿二代体系的内容 |
5.1.2 偿二代体系对保险资产配置的影响 |
5.2 基于马科维茨模型的保险资产配置最优化研究 |
5.2.1 马科维茨模型设计及解释 |
5.2.2 马科维茨模型参数选取与处理 |
5.2.3 马科维茨模型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 基于VAR模型的比较分析 |
5.3.1 VaR模型设计 |
5.3.2 VaR模型参数选取与处理 |
5.3.3 VaR模型实证结果及分析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优化保险资产配置 |
6.2.2 提高保险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
6.2.3 完善偿二代体系建设 |
6.2.4 优化投资环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中国保险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FD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研究[D]. 陈文婷. 西安石油大学, 2021(09)
- [2]金融业开放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D]. 徐盼慧. 浙江大学, 2021(09)
- [3]我国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的区域差异研究[D]. 肖伟婷.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4]中国旅游保险发展探析[D]. 夏晶.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5]中国人寿股份公司成长力评价及提升策略研究[D]. 吕正凛.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6]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研究[D]. 徐斌.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2)
- [7]江西省人身保险高退保成因及对策研究 ——基于27家人身保险公司的调研[D]. 朱梓瑜.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1)
- [8]保险视角下巩固脱贫成果的路径研究 ——以河北省威县为例[D]. 郭琳. 甘肃农业大学, 2021(10)
- [9]偿二代体系下我国保险资产配置最优化研究[D]. 陶岩松. 苏州大学, 2020(03)
- [10]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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