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岗双责调研报告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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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答:法律分析:“一岗双责”方面也存在一 些不足之处。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引起重视,切实加 以解决。 三、整改措施 1、增强履职意识,确保责任制有效落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岩棚可以申请人民粗枣枝法院岩敏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问: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 答:法律分析:1、理论学习不够,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中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存在老好人现象,愿友仔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个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平时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身工作主要是抓好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键拿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稿告搭,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3、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法律依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指办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干部既要对本岗位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
第二条 领导班子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 办主要负责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办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问: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 答:法律分析: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荐使用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推荐、提拔“带病”干部,严格旅山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法律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履行“一岗双责”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 一、落实选人用人责任 1、抓好干部制度建设。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巧镇轮》、《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精神,梳理修订干部管理制度,改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2、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荐使用干部的廉洁孝信自律情况负责。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推荐、提拔“带病”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3、抓好干部日常廉政考核和诫勉。深化和拓展对干部日常廉政考核,加强对干部的各种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对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口头或书面诫勉。4、抓好选人用人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不搞小圈子;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绝不搞团团伙伙。5、抓好干部轮岗交流。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对权力风险岗位及时提出轮岗交流建议,研究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分步骤、分批进行轮岗交流。6、抓好***选人用人倒查。凡出现因“带病”提拔、***提拔,以及未及时轮岗交流和诫勉谈话等发生腐败问题的,对选人用人过程进行倒查,存在腐败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推荐人、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