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37届国际档案圆桌会议在南非开普敦召开(论文文献综述)
夏福渭[1](2021)在《“数字丝绸之路”与中非数字经济合作研究》文中提出“数字丝绸之路”是在中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与“一带一路”高质量转型的背景下提出的,具有包容性、创新性以及普惠性的特征,是区域合作的创新。非洲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地区,具有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潜在优势。作为数字经济的蓝海,随着移动通讯快速发展,互联网渗透率不断提高,创新企业、电子商务快速增长,非洲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通信网络基础薄弱,劳动力市场不平等、数字创新难以扩散等数字困境仍是非洲亟待解决的问题。中非在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空间广阔。一是拥有良好的双边关系和中非论坛合作机制作为政治基础,二是中国在数字经济合作上的优势与非洲数字化转型需求具有互补性。同时,中非数字经济合作也需要处理好三方面的挑战。一是美国和西方大国地缘政治竞争与技术垄断等措施反制“数字丝绸之路”。二是非洲区域和国家层面协调治理机制滞后,网络安全监管问题严重。三是非洲公民数字身份缺失,信息素养提升慢、政策片面性导致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并不理想。在“数字丝绸之路”背景下,中非数字经济合作路径高度契合了非洲各国数字发展的优先领域。首先,“数字丝绸之路”对接了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非洲2063议程以及各非洲国家的数字发展战略,中非民间商会及产业联盟的发展创设了政、企、民多方参与的社会环境。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为中非数字合作奠定了基础。通过推进中非自贸区合作、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拓宽了中非数字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此外,设立开发基金及助力中小创新企业融资,构建了数字金融通道。最后,通过建立中非人才培训,文化交流等机制,提升了非洲劳动力的数字素养。“数字丝绸之路”是“一带一路”倡议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必然选择和重要路径。在此背景下,中非数字经济发展合作既符合中非关系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推动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将成为构建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路径,也为全球数字化治理提供了新的实践。
戎卿文[2](2020)在《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的演进及其中国实践》文中研究表明预防性保护的概念自1950年代由布兰迪(Cesare Brandi)引介入建筑保护领域,理论与实践发展至今已逾半个世纪,始终在国际建筑遗产保护的前沿领域占有一席之地。预防性保护理论自2009年左右引介入中国学界,历经十年的发展与实践,目前在政策制定、科研和工程实践层面逐渐成为我国遗产保护领域的热点。然而,国内存在的问题亦比较显着,包括:对预防性保护概念的片面化、碎片化认识,重技术、轻理念,重硬件、轻软件,重单体、轻区域,更有因时髦而冠“预防性”之名者。这些问题使得国家的文化遗产政策和基础科研投入面临着可预见的风险。因此,历史地、科学地、系统地重新认识以欧洲为代表的国际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把握其历史脉络和未来发展方向,藉此建构中国的理论与方法,是建筑遗产保护学界的重要任务。本文第1章首先系统整理和深入阐述了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发展历程,基本廓清了预防性保护的概念,揭示出相关话语体系与国际实践网络的生成过程。第2、3章通过对大量历史文献、研究评述的解读,结合在欧洲相关国家与学术组织的实地调研与观摩,发现并提炼了1950年代以来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2条主要原生路径:1.以科学归纳、区域巡检与整体规划为特征的规划式保护;2.以高频度巡检与反馈行动为特征的预防性维护。本文考证发现,前者主要以意大利学者的理论与实践为代表,反映了意大利城市、建筑遗产思想的整体观;后者则主要以荷兰、比利时等国的理论与实践为代表,深层动因来自荷兰的社区联结运作模式和文化传统。1990年代以来,预防性保护与当代保护理论语境呈现出协同发展的趋势,更显着地呈现出其科学面向和工具理性的特点。在第4章,笔者洞悉到近三十年来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衍变与重构,其背后的趋势在于原生路径的交融与整合,以及对建筑保护运动在现当代发展的回应。本文提出并建构了P-MMI模式(P规划式—M监测、M日常维护、I巡检),对欧洲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评价,有效提炼出其发展路径与趋势;通过该模式观察到,1970年代的两条原生路径自1990年代以来逐渐发展、交融,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示范意义的综合性项目模式,包括:“风险地图”模式、“文化区”模式等,对中国形成了启发。面向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发展的新时期,本文第5章回顾指出,预防性保护引介入中国十年以来,并未得到系统性的学习和推广,但由于理念新颖、科技色彩浓厚,且与国内偏重硬件投入的科研运作模式相契合,预防性保护在重点建筑的监测领域有了较大发展。目前中国的预防性保护以对重点建筑的“科学保护”和预防监测见长,但忽视了区域面上的计划性预防,因此虽然在一些局部已具有“预防性”,但在宏观层面仍然是一种“应激性”保护;第5章后半部分进而以我国建筑遗产保护的现行机制为基础,吸收国际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规律与进展,根据P-MMI模式,初步建构了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理论与方法。第6章以北京昌平区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实践对上述理论与方法进行了应用研究。结语总结了本文提出并建构的当前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发展的路径:加强整体观,参照P-MMI模式,发展区域规划式预防性体系,保持硬件监测的优势,推动软件建设,强化巡检与日常维护行动,促使目前的“科技——应激——预防”模式向“科技——计划——预防”模式转化。本文成果既响应了国家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国的战略要求,也为国际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贡献了中国智慧。
陈友春[3](2018)在《海牙《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国际金融服务自由化与法律全球化的发展,起源于英国普通法传统的信托制度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项国际公认的法律制度。进入21世纪以来,无论是世界主要经济体还是传统上的离岸法域,都极为重视信托制度在调节本国国民的资产配资、吸引国际资本、便利跨境投资等方面中的重要作用,纷纷通过法律移植或者本土化的方式构建具有本国特色的信托制度。虽然基于普通法传统的信托制度在各国的立法中出现了趋同化的发展趋势,但是依然难免因为国内法的差异而出现的在跨国信托法律关系的法律冲突以及在信托识别与承认等环节上的障碍。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1985年签署并于1992年生效的《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全球唯一一个信托国际私法条约。《公约》填补了信托法律适用国际立法的空白,并为许多没有信托法律制度的国家和有信托制度而没有信托冲突规则的国家提供了构建信托法律制度的蓝本和一套法律适用规则,推动了信托制度全球化。在国际经贸条约立法的迟滞背景下,国际私法的全球经济治理功能日渐受到重视,《公约》的价值日益受到各国重视。晚近以来,瑞士、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巴拿马等际纷纷加入或批准《公约》以保证其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制度竞争力。本文在经济活动全球化的背景下,在国际信托立法的趋同化和国际信托流动需求持续增长的现实中,以全球私法治理的视角研究《公约》,试图结合《公约》的制定背景和谈判经过,厘定《公约》的适用范围,探讨《公约》项下的信托准据法的选择以及信托的承认,并通过分析考察十四个《公约》缔约国的信托法及信托冲突法文本现状,阐明《公约》的实施情况。本文最后在前述基础上专门分析了我国涉外信托的法治现状,探讨了我国批准《公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分为七章。第一章“信托全球化与私法治理背景下的《公约》”研究了英国普通法传统的信托制度的历史演进以及信托制度的全球化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无论是普通法系国家抑或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混合法系国家,欧陆、亚洲、拉丁美洲等各国都在试图移植英国普通法的信托制度,虽然各国信托法的立法趋于相同或相近,但是依然避免不了在具有国际性因素的信托关系中出现法律冲突和承认问题。在这个背景下,以海牙公约为代表的国际私法条约在全球治理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为此本章专门介绍《公约》的缔结的近因和远因以及缔约的过程,并同时勾划了《公约》在21世纪的发展趋势。第二章“《公约》的适用范围”研究了《公约》适用的国际信托类别。《公约》涵盖的信托类别主要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进行考察。由于普通法中信托种类繁多,本章也探讨了不属于《公约》调整的信托类别。鉴于《公约》排除了适用普通法系国家常见的司法宣告信托这一类别,本章也根据谈判文献和各国实践分析了《公约》排除适用司法宣告信托的因由。考虑到确定《公约》的适用范围,首要确定的是国际信托的识别问题,本章同时探讨了《公约》对信托特征的描述是否可以构成信托关系识别的排他性根据,以及信托先决问题是否能够被涵盖的问题,因此虽然《公约》很明显排除了适用于先决问题,但这并不妨碍本章对有关先决问题理论争议的探讨。第三章“《公约》的准据法的选择”研究了《公约》的主要内容之一的信托准据法选择问题。《公约》采纳了美国与欧盟冲突法革命与变革以来的新观点和新原则,首先是信托准据法选择的意思自治原则,笔者从该原则出发探讨其理论逻辑及《公约》所规定的准据法明示选择和默示选择的适用规则。同时也分析了《公约》谈判过程的争论较大的意思自治原则是否受信托的客观联系因素限制的问题。其次是信托准据法选择的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运用问题,文章分别从信托财产管理地、所在地、受托人居住地及目的实现地四个特征性履行因素和信托自创设到存续期间的时间因素探讨该原则,并对《公约》没有重视的遗嘱信托适用该原则的情况也作了探究。再次是信托准据法的适用范围问题,准据法应该调整信托的有效性、解释、效力及管理等问题,特别是《公约》所列的十个事项。由于准据法的适用范围问题涉及到信托管理等信托实体法的内容,也是国际信托关系的争议所在,需要从信托基本制度和结构进行深入探讨,才能正确理解《公约》条款的内涵。最后是信托准据法的可分割适用原则,该方法使《公约》的法律适用规则具有了相当的灵活性。本章从“可分割适用原则”的学理和争议出发,探讨了信托可分割适用的问题,以及在没有选择法律的情况下的分割适用的情形,还阐明了不能由信托条款控制的事项。本章最后是信托准据法的变更问题,这个问题在《公约》缔约期间分歧较大,由于信托存续期间准据法的变更可以使信托“搬家”,也可以使当事人挑选法域。本章还探讨了准据法变更的法理,一些国家允许准据法变更的立法实践,辨析了信托最初适用的法律以及信托存续期间法律内容的修改等突出问题,并分析准据法变更的溯及既往、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以及可分割要素在变更中的适用等特殊问题。第四章“《公约》的适用除外与保留”探讨了《公约》不适用或者被排除适用的问题。首先,《公约》可以因为冲突法规则指向的准据法没有规定信托制度或者没有指定的信托类别而导致《公约》目的落空。其次,因《公约》为了获得更多国家的批准规定了强制性规范的适用、直接适用的法、公共秩序保留以及财税主权豁免等排除《公约》适用的情形,本章从《公约》的谈判争议点出发,深入的探讨了这几个排除规则的立法经过以及缔约国的履行情况。最后,本章讨论了《公约》允许缔约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包括扩展适用到普通法国家很熟悉而大陆法系国家很陌生的司法宣告信托、对信托承认的限制权利、《公约》适用时间是否回溯的保留以及多领土单位国家对《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等问题。第五章“《公约》的信托承认”研究《公约》的另一个主要内容即信托的承认问题。信托的承认是信托得以全球流动和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信托的承认不同于承认外国判决,其具有独特的逻辑。本章首先探讨了国际信托承认的法律内涵,通过与其他公约对“承认”涵义的比较,进而分析了《公约》规定的承认的最低标准以及具体要求等法律效果。其次探讨了拒绝承认的立法目的以及《公约》拒绝承认条款的谈判背景和经过,并梳理了拒绝承认在英国和意大利的司法实践以及意大利、荷兰和英国对《公约》信托注册登记事项的国内法实施现状。第六章“《公约》在缔约国的实践”从立法、行政和司法等角度探讨了《公约》在十四个缔约国的施行情况。《公约》目前一共有十四个缔约国,有普通法系的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大陆法系的意大利、荷兰、瑞士、卢森堡和马耳他,也有混合法系的塞浦路斯、圣马力诺、列支敦士登、摩纳哥和巴拿马。这些国家分布欧洲、亚洲、美洲和大洋洲,既有当今世界的主要经济体,也有传统和新兴的离岸金融中心,有的国家在批准《公约》前就具备本国信托制度或类似制度,有的国家是在批准《公约》的同时移植了信托制度,有的国家在批准《公约》依然维持没有信托实体法,这些国家在施行《公约》的过程中情况各异,本章对以上国家和地区的信托制度和《公约》的本地化情况进行了梳理与分析。第七章“《公约》与中国信托冲突法体系”在分析了我国涉外信托的法治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批准《公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由于我国信托实体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存在一定的缺陷,而信托冲突法规则又过于简单僵化,导致了我国无论信托实体法还是冲突法均无法满足我国所面临的当今经济全球化、信托国际化的挑战。在全球金融服务自由化的国际背景下和吸引全球资本流动的国内背景下,在各国展开的以制度建设与优化为基础的法域竞争中,中国难以获得优势。我国信托制度和冲突法规则得不到及时完善,将使我国的信托法制在国际信托事务中被选择、被适用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本章提出我国可以通过研究《公约》的立法成就,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和《公约》其他缔约国加强国际交流,获取国际信托立法和实践的经验;也可以通过签署或批准《公约》加强对其研究以助推我国的信托制度和冲突法规则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倒逼国内立法机构对信托实体法和冲突规则的修改以面对21世纪信托全球化的发展大趋势。本章从《公约》与我国的信托实体法、法律适用法和财税法律制度的兼容性方面论述了批准《公约》的可行性;从我国两岸四地多法域的特征与政府当下大力推动的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基础论述了《公约》的可适用性;从全球法域竞争和推动国内信托实体法和冲突法完善的角度探讨了批准《公约》的必要性,尤其是在我国政府已经签署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背景下,批准《公约》对我国更具有必要性。
宋文龙[4](2017)在《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际互联网技术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网络虚拟空间也已经扩展渗透于政治、经济、文化和安全等各个领域,成为各国关注的“第五域”。与此同时,网络空间本身存在的技术和安全漏洞造成了网络攻击威胁,而传统的安全隐患与之相结合形成的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也呈现出愈加复杂的趋势,成为全球性的治理难题。欧盟因其独特的地理文化环境、电信产业发展历程以及欧洲一体化背景,形成了其网络安全治理碎片化和一体化并存、传统威胁与新型隐患交织的复杂局势。通过从源头上追溯互联网在欧洲扎根、应用并快速普及的历史,描述欧盟电信业的和网络发展的概况,可以总结出欧盟面临的不断更新的治理难题,以此为对象形成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的目标和原则。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的短期目标是遏制网络攻击对基础设施造成的危害、减少网络犯罪引发的损失、预防网络恐怖主义事件的发生,长期目标则是增强网络防御能力、在欧盟内建设一体化的网络防御体系、促进欧美认同的全球网络安全治理理念和机制。在此目标指导下,欧盟建立了网络安全法律框架与组织体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在“欧盟-成员国-民间”三个层面上调动各利益攸关方参与到治理进程中。欧盟网络安全治理实践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20世纪末的网络数据安全治理阶段、2001年“9.11事件”后的网络非传统安全综合治理阶段和2013年“棱镜门事件”后顶层设计和全面治理阶段。随着欧盟网络安全治理进程的推进,欧盟各机构和各国间协调更加有力,治理措施日益丰富并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体现出鲜明的共同体特色。除了网络安全内部实践,欧盟也重视与全球其他行为体的合作。在欧盟对外行动署和各国外事部门的协调下,欧盟积极参加联合国、国际电联、ICANN(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等多边机构的合作,参与并组织召开全球网络安全治理会议,力促国际网络安全公约的形成。欧盟与美国以其相似的治理理念和共同利益,双方保持着密切的双边合作,积极维护欧美理念下的国际网络空间秩序。但随着欧盟内外局势的恶化,欧盟也日益重视与广大欠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的互动,在治理“数字鸿沟”、联合打击地中海周边网络恐怖主义、治理网络走私诈骗犯罪、共同应对网络霸权主义等问题上与亚非拉国家和金砖国家开展合作,以保障其域内网络安全局势并增强国际网络治理话语权。经过二十余年的治理,欧盟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在遏制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方面成果显着,欧盟的网络价值理念也受到了一定的国际认同。然而,欧盟的治理体制和措施仍存在诸多问题,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迭代发展,新的更棘手的问题层出不穷,对欧盟的网络安全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通过研究欧盟的网络安全治理,对我国的网络治理和与欧盟开展相关合作也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意义。
刘四龙[5](2015)在《国际军事历史委员会历史回顾》文中研究表明国际军事历史委员会正式成立于1973年,其前身系1938年成立的国际历史科学委员会外挂分会"军事历史比较委员会"。中国于1995年加入该委员会,2015年承办其第41届年会。
全胜[6](2013)在《基于学术交流理论的体育科技社团历史演变及当代趋势研究》文中认为当代体育科技社团在体育实践中扮演重要角色。本论文提出学术交流理论,此理论区别于科技社团其他理论,是一种反映科技社团的学术性质的理论。学术交流理论试图以一种根植于社会深层机制的理论对科技社团历史发展、结构与功能的演变规律和其运行模式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探讨。学术交流理论可以从一特定的角度深化关于科学和科学建制的理解和解决其发展问题。基于社会学、科学学、组织学和STS理论,借助多种研究视角和方法的比较、融合与发展,构建了研究科技社团发展的学术交流理论,企图把科技社团理论建立在深层的社会机制和简单与稳定的内在社会本质联系上。然后把体育科技社团置于社会体育学术交流构成的复杂与境之下来进行考察与分析,力争可以提供体育科技社团历史发展、结构与功能演变和运行模式演进的系统、全面、动态的景象。科技社团既有一般组织运行的特征,也具有科学组织的特殊气质。科技社团的本质是学术交流。研究科技社团必须把握其学术交流的本质,才能系统、全面、动态地把握科技社团的历史发展、结构与功能演变和运行模式演进规律。在科技社团学术交流理论的前提下,阐释科技社团演变规律。在此基础上,对体育科技社团历史发展、结构与功能和运行模式进行考察并进行个案分析。主要结论如下:(1)学术交流理论是反映科技社团科学本质的理论,科技社团和社会学术交流的需要相伴而发展。学术交流的理论体系:①社会学术交流基本原理;②社会学术交流的需要和交流实体之间的关系;③科技社团学术交流的内在运行模式。在学术交流理论看来,科技社团形成原因包涵认识论和价值论两个维度的因素。(2)体育科技社团的发展阶段分为4个阶段。前体育科技社团时期(19世纪末)、体育科技社团奠基期(20世纪上半叶)、体育科技社团发展期(20世纪中叶至1990年)、体育科技社团当代发展期4个部分。只有在社会学术交流的需求下,体育科技社团才能得以形成、发展和转型。(3)体育科技社团的结构可以分为的科类层次、科类形式和科类布局结构三种;功能可以分为原始功能(狭义的体育学术交流)和创新功能(体育科技咨询、体育科技决策、体育科技鉴定等)。(4)构建包含:体育科技社团的目标、体育科技社团的行动者、学术交流方式、经费来源、运行规范和评价标准六个因素的体育科技社团的分析框架。体育科技社团表现出三种类型:“体育学术交流任务驱动型”为了学术而交流、“功能均衡型”在体育学术交流和服务社会之间取得平衡、“创新整合型”需要在体育学术交流、服务社会之间以及活动新的社会角色功能整合和互动。体育科技社团学术交流方式出现网络化、科技社团组织出现虚拟化趋势。体育科技社团作为一个社会行动者对社会的教育、文化和维护体育权利与尊严做出了新的贡献。(5)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属于功能均衡型社团;美国健康、体育、休闲和舞蹈联盟是创新整合型社团。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和美国健康、体育、休闲和舞蹈联盟在社团运动模式的六个因素均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前者表现出明显的均衡性,后者表现出显着的创新性。(6)为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向创新整合型的趋势发展,提出如下建议:①中国体育学会的服务重心下降,面向大众和特殊人群体育的需要。建立适应性体育学会,以增强对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的研究和体育科学交流,倡议公众体育权利。②利用学会综合型的性质,组织各学科专家开展提高青少年体质的实证性研究,切实的为提高国民体质做出贡献,增强国内影响力;注重体育科技的应用研究,促使体育科技和社会应用的转化,增强其满足社会多层次学术交流(广义)的需要的技术和能力。③学会宗旨由聚焦在体育科学进展、竞技体育服务方面转向体育对人类价值的践行、大众的体育权利的倡导和人类尊严的维护方面。使学会成为国内积极的体育生活方式的倡导者。④通过增加应用型人才的会员,以扩展其服务国家、和周边国家的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促使其从功能均衡型的结构类型向创新整合型结构类型发展。在国际范围内增强社会资本,扩大其在世界体育科技界的影响力。
子志月[7](2013)在《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研究》文中指出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特有民族最多、跨境民族最多的边疆省份,其中仅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就有25个,云南独有的少数民族有15个,16个民族跨国境而居。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和生产生活实践中,云南各少数民族形成了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语言文字、音乐舞蹈、民间文学、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民族医药以及人文掌故等文化遗产,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乃至世界的文化多样性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但是,由于受到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云南各少数民族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及其传统文化的巨大变迁,使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剧烈变化,特别是一些依靠口传心授进行传承的文化遗产面临不断消失或处于濒危境地的严峻挑战,这给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带来诸多挑战和困难。若不及时抢救保护,许多珍贵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将濒临消亡。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是为了抢救保护、开发利用云南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或记录、核实重大历史事件等的需要,对掌握或熟悉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当事人、重大历史事件参与者或见闻者、重要历史人物等进行有计划的采访,并经采集者以标准方法采集形成的各种文字、录音、录像以及数字化等形式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口述史料。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是国家档案全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少数民族历史的重要信息资源,是研究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历史源流、生产生活、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的第一手材料,是制定民族政策和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从少数民族文化“群体记忆,口传心授”的特点出发,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无疑成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与作用,但档案的价值是潜在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只有通过开发利用,档案的潜在价值才能转化为现实价值。因此,要想促进档案信息资源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实现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理论研究,用以指导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但遗憾的是,目前学术界鲜有涉及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系统性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实践工作。因此,本文以“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研究”为题,在系统梳理学术界关于口述档案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回顾我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历史,全面总结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发掘利用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开发利用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应遵循的原则、模式及措施进行了深入探讨。本论文分为以下七个部分。第一,对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等进行了论述。第二,从口述史料、口述历史、口述档案、少数民族档案的概念入手,对本文研究对象——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做了界定,并对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种类及特点进行分析。第三,探讨了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价值和作用。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具有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经济价值和教育价值等重要价值。同时还具有弥补历史记载的不足、抢救和传承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为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研究提供原始材料、为制定民族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教育提供教材、为民间文艺创作提供生动素材和丰富馆藏等多方面的作用。第四,对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抢救保护的历史进行了回顾。主要回顾了规模较大的、涉及全国各地区各民族的少数民族口述档案收集抢救工作的四次调查或普查。这些调查或普查中所收集到的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对于我们开展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第五,分析了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含义和意义。从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开发利用主体和客体、开发利用的任务和目的等方面对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含义进行分析。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对实现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价值、保护和传播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推动云南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第六,总结分析了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开发利用在收集整理、编研成果的出版、推动云南民族文化旅游业、文化产业和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等几个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面临思想意识淡薄、理论研究不足、编研成果形式单一、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缺乏综合型人才等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做好抢救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第七,针对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特点,结合当前关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原则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应遵循统筹原则、本真和创新均衡的原则、需求原则、慎重原则、效益原则、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提出了开发利用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三结合模式,即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方式相结合、公益性开发与商业开发相结合、独立开发与联合开发相结合。在对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云南省民族文化旅游及民族文化产业的形势,提出了开发利用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一些措施:提高民族文化自觉意识和档案开发利用意识,建立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加强档案资源、人才队伍及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云南民族旅游业和文化产业服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刘炳香[8](2011)在《国际关系视野中的诺贝尔和平奖》文中研究指明和平是人类的终极目标之一。诺贝尔和平奖的设立就是为了促进实现人类的和平共处。自1901年首次颁发以来,诺贝尔和平奖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在这一百多年里,人类经历了有史以来两次最为惨烈的战争,至今世界仍不安宁,在一些敏感地区,冲突不断,暴力时有发生。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和平似乎仍然遥不可及。尽管如此,人们并没有对和平失去希望,诺贝尔和平奖一百多年的历史就是证明。本文将诺贝尔和平奖置于国际关系的视野中进行考察。在时间的划分上,作者将国际关系史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历史结合在一起,把诺贝尔和平奖的历史分成了六个阶段,构成了本文的六章内容。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和平”的概念、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的历史背景、颁奖机制、诺贝尔和平奖所体现的自由主义基本理念。第二章至第五章将诺贝尔和平奖110年的历史分为四个时期,分别介绍了每个时期诺贝尔和平奖的发展状况及主要特点,对所涉及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作出了简要介绍。第一个时期是1901-1918年。一战结束之前的诺贝尔和平奖主要侧重于对有组织的和平运动领袖及国际法学家的奖励。这一时期有关诺贝尔和平奖的争论与人道主义有关,即人道主义是否有助于和平。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对此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第二个时期是1919-1943年。两次大战期间,特别是1920年代,与欧洲民间及外交界普遍的和平预期相呼应,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通过颁发和平奖而表现出对国际和平机制建设的热情,但是脆弱的国际和平机制并没有经受住国际政治现实的考验,此间的部分诺贝尔和平奖也没有经受住时间的考验。第三个时期是1944-1990年。二战后不久,随着以美苏为首的东西方阵营的成立,整个世界处于冷战的阴影之下,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发也不例外。斯大林国际和平奖(后改为列宁国际和平奖)一度与诺贝尔和平奖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形成“两极”对立状态。此间的诺贝尔和平奖出现了一个新的动向,那就是对人权的关注。与此同时,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对核裁军的态度也逐渐由支持西方国家立场向完全反对核军备竞赛转变。第四个时期是1991年至今。冷战之后,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对“和平”的理解更为宽泛了,一些“问题领域”如发展问题、环境问题也成为诺贝尔和平奖关注的焦点。第六章主要是对诺贝尔和平奖的总体评价,包括发展趋势、备受关注的原因、及其对人类和平文化的贡献。论文的创新之处是在国际关系的视野内对诺贝尔和平奖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这种分析在前五章的最后一节以理论解读的形式出现,题目分别是:自由主义—诺贝尔和平奖所奉行的基本理念、人道主义有助于战争还是和平、挪威人视野中的和平还是全球视野中的和平、正义和平还是秩序和平、国际制度理论—观察诺贝尔和平奖的一个新视野。通过理论解析,文章得出结论:诺贝尔和平奖体现了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认为人道主义也是促进和平的一种手段;诺贝尔和平奖在肯定秩序和平的基础上追求的是一种正义和平;可以从建构主义国际制度理论的视角对诺贝尔和平奖进行诠释——有着百余年历史的诺贝尔和平奖已经成为一种国际制度,这种国际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
刘冰[9](2009)在《口述历史的现状与未来》文中指出现代口述历史经过60年的发展,在国外已形成比较完整的实践规范。口述历史作为一门学科也日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进入21世纪后,中国口述历史也得到长足发展,开展了众多口述历史项目,也举办过一些有影响的口述历史研讨会。但中国口述历史总体上发展相对滞后,特别在口述理论探究方面,更是需要口述历史工作者加大研究力度。本文试图从口述历史源头加以研究,结合口述历史发展现状和史学新趋势的研究,探讨口述史学未来发展趋势。本文力图在对口述历史的研讨过程中,发掘口述历史自身特点特别是其纵向发展特点。在国内外口述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力图给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口述历史定义。另外,本文在综合国外和国内前辈口述历史实践的基础上,试图建立规范的口述采访和抄本整理。
王景高[10](2008)在《口述历史与口述档案》文中指出本文对口述历史、口述历史与档案工作、口述档案问题进行了论述。
二、第37届国际档案圆桌会议在南非开普敦召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第37届国际档案圆桌会议在南非开普敦召开(论文提纲范文)
(1)“数字丝绸之路”与中非数字经济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四、创新性及不足 |
第一章 “数字丝绸之路”的提出、特征与意义 |
第一节 “数字丝绸之路”的提出 |
第二节 数字经济与“数字丝绸之路” |
第三节 “数字丝绸之路”是区域合作的创新 |
第二章 非洲数字经济的发展与现状 |
第一节 非洲数字经济需求 |
第二节 非洲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
第三节 非洲数字化亟待解决的问题 |
第三章 中非数字经济发展及合作 |
第一节 中非数字经济合作的政治基础 |
第二节 中非数字经济合作优势互补 |
第三节 中非数字经济合作的挑战 |
第四章 中非数字经济合作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创设多方参与的合作环境 |
第二节 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
第三节 拓宽数字经济的内容与形式 |
第四节 构建数字金融机制与通道 |
第五节 提升民众数字素养与意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2)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的演进及其中国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的背景与由来 |
0.2 研究意义 |
0.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4 研究方法 |
0.5 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1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时空网络生成:概念、话语与定义 |
1.1 两个关键词:“预防性(preventive)”与“规划式(planned)” |
1.2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与可移动文物、考古遗址预防性保护的区别 |
1.3 定义的认识变迁与内涵的进一步界定 |
1.4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发展的时间脉络 |
1.5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国际网络的生长 |
小结: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定义、话语以及国际网络的生成 |
2 从整体规划控制出发:欧洲“规划式”预防性保护的原生路径 |
2.1 艺术作品的潜在统一性:布兰迪的艺术与史实评价 |
2.2 突破单一对象的保护思路:从布兰迪到乌勒巴尼 |
2.3 新世纪的可持续综合性设计方法:斯特法诺·戴拉·托雷的“文化区”理念与实践 |
2.4 1964和1975——意大利预防性保护思想与威尼斯宪章、整合式保护的时间耦合 |
小结:“规划式”——整体性思维下的预防性保护 |
3 从行动与反馈出发:欧洲预防性维护方法的原生路径及其多元求解 |
3.1 百年修复实践为根基:荷兰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
3.2 预防性维护与风险管理:英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实践 |
3.3 文物古迹监护组织最成功的追随者:比利时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实践 |
3.4 德国和丹麦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研究与实践简述 |
3.5 预防性维护路径的适应性推行:“MOWA现象”与不同借鉴者 |
小结: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两条重要的原生路径 |
4 批判性反思:1990 年代以来建筑遗产保护运动的衍变与预防性保护的发展 |
4.1 1990 年代以来建筑遗产保护运动的衍变与重构 |
4.2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念和方法的反思与转变 |
4.3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科学面向与工具理性 |
4.4 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P-MMI模式建构与模式整合 |
小结: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衍变与P-MMI模式建构 |
5 国际语境中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初步建构的尝试 |
5.1 国际语境中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发展 |
5.2 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实践的回顾:基于P-MMI模式的观察 |
5.3 规划式预防性保护(P)理论与方法的初步建构与总体框架 |
5.4 巡检(I)理论与方法的初步建构 |
5.5 培育日常维护(M)的制度与支撑体系 |
5.6 监测(M)体系的适应性建设策略 |
5.7 中国背景下规划式的预防性保护(PPC)框架延展的思考 |
小结:国际语境中中国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P-MMI框架初步建构的思考 |
6 北京昌平区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实践应用研究 |
6.1 北京昌平区作为预防性保护实践案例的意义和代表性 |
6.2 北京昌平区规划式的预防性保护框架构思 |
6.3 北京昌平区遗产风险地图绘制与生态敏感性初步评价 |
6.4 由北京昌平区推及一般情形的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P-MMI思考 |
小结:基于保护管理规划的预防性保护构思 |
结语 |
附录 |
附录1 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相关的主要国际会议 |
附录2 欧盟系列研发框架计划FP1-8 中与建筑预防性保护或其强调的风险防范、监测等内容相关的研究项目 |
附录3 欧盟系列研发框架计划(FP)以外的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相关主要研究项目 |
附录4 国际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相关研究与实践大事记 |
附录5 “全球战略”的提出到“5C”目标的确定 |
附录6 荷兰乌特勒支省文物古迹监护组织(MOWA-Utrecht)的检查记录样本(建筑平面标示) |
附录7 比利时MOWAv(安特卫普)和英国Maintain our Heritage使用的检查清单 |
附录8 比利时MOWAv的培训方案 |
附录9 译文:文化遗产的风险地图 |
附录10 建筑遗产预防性与规划式维护典型工作流程 |
图表来源 |
参考文献 |
1 )中文文献 |
2 )德文文献 |
3 )英文文献 |
4 )意大利文文献 |
5 )荷兰文文献 |
6 )西班牙文文献 |
7 )法文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海牙《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中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的基本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本文创新点 |
第一章 信托全球化及私法治理背景下的《公约》 |
第一节 信托法制的历史演进 |
一、普通法系国家与地区 |
二、大陆法系国家与地区 |
三、混合法系国家与地区 |
第二节 信托全球化与信托立法的趋同化 |
一、信托的全球化 |
二、信托立法的趋同化 |
第三节 全球信托的国际私法治理与《公约》 |
一、国际私法秩序的勃兴 |
二、全球治理视角下的《公约》 |
三、《公约》的缔约背景及现状 |
四、《公约》的发展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公约》的适用范围 |
第一节 适用于《公约》的国际信托 |
一、《公约》适用的形式要件 |
二、《公约》适用的实质要件 |
三、《公约》不适用的国际信托 |
四、《公约》排除司法信托的逻辑因由 |
第二节 国际信托的识别 |
一、《公约》第二条关于信托特征的描述 |
二、《公约》第二条并非排他性识别根据 |
三、法院依《公约》识别国际信托的过程 |
第三节 国际信托的先决问题 |
一、《公约》第四条的先决问题排除 |
二、《公约》第四条的理论争议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公约》的法律适用规则 |
第一节 意思自治原则的运用 |
一、意思自治的理论逻辑 |
二、明示的法律选择 |
三、默示的法律选择 |
四、意思自治原则与客观联系因素 |
五、意思自治原则与排除反致 |
第二节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运用 |
一、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范围 |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特征性履行因素 |
三、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时间因素 |
第三节 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及事项 |
一、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
二、准据法的适用事项 |
三、准据法适用的其他问题 |
第四节 准据法的可分割性 |
一、《公约》对分割制的接受 |
二、分割信托不同方面的权利 |
三、信托中的可分割部分 |
四、区分信托有效性与信托的管理 |
五、没有选择法律情况下的分割适用 |
六、分割适用时选择的准据法无信托制度 |
第五节 信托准据法的变更 |
一、准据法变更条款的争议 |
二、变更准据法的动机和准许性 |
三、准据法的变更和信托的变更 |
四、信托的最初准据法 |
五、准据法自身内容的修改 |
六、准据法变更的特殊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公约》的适用除外与保留 |
第一节 《公约》的适用目的落空 |
一、准据法没有规定信托制度 |
二、准据法没有特定类型的信托 |
三、不能由信托条款控制的事项 |
第二节 《公约》的排除适用规则 |
一、强制性规范 |
二、直接适用的法 |
三、公共秩序保留 |
四、财税主权豁免 |
第三节 《公约》的声明与保留 |
一、缔约国扩展适用的权利 |
二、信托承认限制权利保留 |
三、声明保留《公约》的适用时间范围 |
四、多领土单位国家声明保留适用范围 |
五、《公约》声明保留的程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约》的信托承认规则 |
第一节 国际信托的承认及其效果 |
一、国际信托承认的概述 |
二、国际信托承认的最低标准 |
三、国际信托承认的具体要求 |
第二节 国际信托的拒绝承认 |
一、拒绝承认之目的 |
二、第十三条的适用 |
三、在个别缔约国的适用情况 |
第三节 国际信托的注册登记 |
一、许可注册与禁止注册 |
二、意大利及荷兰的实践 |
三、英格兰对信托注册的反应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公约》在缔约方的实践 |
第一节 普通法系法域 |
一、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及北爱尔兰 |
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三、澳大利亚联邦 |
四、加拿大 |
第三节 大陆法系法域 |
一、意大利共和国 |
二、荷兰王国 |
三、瑞士联邦共和国 |
四、卢森堡大公国 |
五、马耳他共和国 |
第四节 离岸法域及混合法系法域 |
一、塞浦路斯共和国 |
二、圣马力诺共和国 |
三、列支敦士登公国 |
四、摩纳哥公国 |
五、巴拿马共和国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公约》与我国信托冲突法体系构建 |
第一节 我国涉外信托的法治现状 |
一、《法律适用法》第17条涉外信托冲突规范的立法经过 |
二、《法律适用法》第17条涉外信托冲突规范的立法缺陷 |
三、《信托法》及《法律适用法》第17条的适用现状 |
四、我国涉外信托冲突立法及司法的展望 |
第二节 我国批准《公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
一、我国《信托法》与《公约》的兼容性 |
二、《法律适用法》与《公约》的兼容性 |
三、我国财税法律制度与《公约》的兼容性 |
四、我国多法域的特征与《公约》的适用性 |
五、上海自贸区信托业与《公约》的适用性 |
六、全球法域竞争与批准《公约》的必要性 |
七、签署《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影响与协调 |
八、批准《公约》推动国内信托实体法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结语 |
附录:《公约》的中文译本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4)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二、概念界定与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之处与研究局限 |
第一章 欧盟网络安全治理:作为一项研究议题 |
第一节 欧盟网络发展背景和概况 |
一、网络基础设施概况 |
二、欧盟电信业概况 |
三、欧盟的网络用户概况 |
第二节 欧盟网络安全面临的问题 |
一、网络系统的安全风险 |
二、网络用户的安全风险 |
三、管理体系不健全引发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的目标和理念 |
第一节 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的目标 |
一、增强网络防御能力 |
二、增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能力 |
三、宣传欧盟网络价值观 |
第二节 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理念 |
一、全球网络安全治理理念演进 |
二、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理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欧盟网络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
第一节 欧盟层面的组织机构和法律制度 |
一、组织机构 |
二、欧盟层面的互联网法规 |
第二节 成员国级别的治理框架 |
一、欧盟各国网络治理机构 |
二、欧盟成员国网络安全治理法规和制度 |
第三节 参与网络安全治理的民间机构 |
一、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制度框架 |
二、网络安全治理的民间机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欧盟网络安全治理进程 |
第一节 以信息数据安全为主的治理阶段(1992-2001) |
一、建设和保护电信网络基础设施 |
二、维护通讯信息数据安全 |
三、保护电子商务安全 |
第二节 以网络非传统安全为重点的治理阶段(2001-2013) |
一、打击网络犯罪 |
二、应对网络恐怖主义威胁 |
三、提高网络安全防御能力 |
第三节 后斯诺登时期的欧盟网络治理(2013-至今) |
一、应对网络窃密和监控 |
二、网络安全顶层设计 |
三、推广网络安全新模式和新技术 |
四、网络安全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的外部合作 |
第一节 欧盟参与国际组织网络安全治理合作 |
一、联合国下属网络安全治理机构 |
二、国际网络治理国际会议 |
三、网络安全治理国际公约 |
四、欧盟与其他国际组织的网络安全治理合作 |
第二节 欧盟与美国、北约的网络安全合作 |
一、美欧网络安全的合作基础 |
二、欧盟与美国网络安全双边合作 |
三、欧盟参与北约网络安全多边合作 |
第三节 欧盟与网络发展中国家的互动 |
一、欧盟与网络发展中国家“数字鸿沟”治理 |
二、欧盟与地中海国家的网络反恐合作 |
三、欧盟与中国的网络安全合作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的效果、特点及前景 |
第一节 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的效果评估 |
一、网络安全评估标准和框架 |
二、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的绩效 |
第二节 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特点 |
一、面临的治理难题:复杂多变 |
二、治理目标和理念:强调防御能力 |
三、治理体系建设:多层次多方参与 |
四、治理进程:注重立法 |
第三节 欧盟网络安全治理问题和前景 |
一、欧盟网络安全治理问题 |
二、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的前景展望 |
三、对中国与欧盟开展网络安全合作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图表目录 |
附录2 缩略语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5)国际军事历史委员会历史回顾(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际历史科学委员会与国际历史科学大会(1938年之前) |
二、军事历史比较委员会的成立与发展(1938—1973年) |
三、国际军事历史委员会的独立与发展(1973年以来) |
(6)基于学术交流理论的体育科技社团历史演变及当代趋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绪论 |
一、引言:论题的提出与本论文的研究任务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对象、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内容框架与技术路线 |
五、论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体育科技社团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
第一节 基本概念梳理 |
一、科学的内涵 |
二、科技社团 |
第二节 学术交流形成的原因 |
一、基于人类有限理性合作的认识论维度 |
二、基于知识效益的价值论维度 |
第三节 学术交流理论 |
一、科学技术革命与科技社团结构与功能的变革 |
二、体育科技社团演变和发展的机制:一种理论的需要 |
三、科技社团活动的本质是社会学术交流 |
四、学术交流论 |
第四节 学术交流视域下科技社团发展演变原理分析 |
一、学术交流视野下科技社团发展演变的矛盾分析 |
二、学术交流视野下科技社团历史演变和发展的原理分析 |
三、学术交流视野下科技社团结构与功能演变原理分析 |
四、学术交流视野下科技社团运行模式的演变和发展原理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体育科技社团历史演变考察与分析 |
第一节 体育科技社团演变阶段的划分 |
第二节 体育科技社团初创时期(1885年前) |
一、体育实践的发展 |
二、体育相关科学的发展 |
三、非营利组织发展概况(17世纪初到19世纪末) |
第三节 体育科技社团发展的奠基期(1886-1945年) |
一、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分析 |
二、体育实践的发展 |
三、体育科学学术交流的发展 |
第四节 体育科技社团大发展(1945—1990) |
一、经济、政治、文化背景分析 |
二、体育实践-职业体育发展的持点 |
三、体育科学的发展 |
四、体育科研机构的建立和学术活动的开展 |
第五节 当代体育科技社团发展(1990至今) |
第六节 国际运动医学学会的个案分析 |
一、FIMS成立之前运动医学发展和国际会议概览 |
二、国际运动医学学会在二战前后的发展 |
三、复兴后的FIMS(1946年至1966年)的粗放型发展 |
四、FIMS(1966年至2002年)扩张和创建世界范围内的“FIMS FAMILY” |
五、FIMS(2002年至今),推广卓越、健康和平运动医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体育科技社团结构与功能演变 |
第一节 当代体育科技社团结构体系考察 |
一、当代体育学术交流概况及其实体组织 |
二、当代体育科技社团微观结构及其演变 |
三、当代体育科技社团宏观结构及其演变 |
第二节 体育科技社团功能考察 |
一、体育科技社团功能概况 |
二、原生功能-体育科技社团科学交流功能 |
三、当代体育体育科技社团派生功能—科技服务功能(以ICSSPE为例)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体育科技社团的运行模式的考察与分析 |
第一节 体育科技社团的运行机制 |
一、体育科技社团的目标及其超越 |
二、体育科技社团的行为主体及其互动 |
三、体育科技社团学术交流方式及其转变 |
四、体育科技社团的经费来源及其多元化 |
五、体育科技社团的运行规范 |
六、体育科技社团的评价标准 |
第二节 当代体育科技社团运行环境的考察 |
一、信息技术革命的背景分析 |
二、体育实践的特征 |
三、体育科技的发展特征 |
四、国际组织的运动特征 |
第三节 运行模式的变革与体育科技社团转变与趋势 |
一、开放和服务社会化的体育科技社团 |
二、基于学术交流的体育科技社团运行的新趋势 |
第四节 当代体育科技社团的三种基本运行的模式 |
一、体育学术交流任务驱动型 |
二、功能均衡型 |
三、创新整合型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CSSS和AAHPERD发展历史、结构与功能和运行模式演变与发展对比分析 |
第一节 近代中国体育科技社团历史演变分析 |
一、中国体育科技社团发展概况 |
二、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发展概况 |
第二节 美国健康、体育、休闲和舞蹈联盟历史演变分析 |
一、美国健康、体育、娱乐和舞蹈联盟(AAHPERD)发展概况 |
二、对体育教育的促进作用 |
三、联盟促进美国体育与健康的发展 |
第三节 CSSS和AAHPERD历史、结构与功能和运行模式演变和发展的对比分析 |
一、科技社团历史演变和发展的对比分析 |
二、CSSS与AAHPERD结构与功能演变的对比分析 |
三、体育科技社团运行模式的对比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附录1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课题 |
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意义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概述 |
第一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概念的界定 |
一、口述史料与口述历史 |
二、口述档案 |
三、少数民族档案 |
四、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 |
第二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种类 |
一、按载体划分 |
二、按民族划分 |
三、按内容划分 |
第三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特点 |
一、内容丰富性 |
二、载体多样性 |
三、形成特殊性 |
四、保管分散性 |
第二章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价值与作用 |
第一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价值 |
一、历史价值 |
二、文化价值 |
三、科学价值 |
四、经济价值 |
五、教育价值 |
第二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的作用 |
一、弥补历史文献记载的不足 |
二、充实丰富档案馆馆藏文献 |
三、抢救保护民族历史文化遗产 |
四、提供有价值的科学研究资料 |
五、发挥制定民族政策的参考作用 |
六、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
七、为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教育提供教材 |
八、提供丰富生动的民间文艺创作素材 |
第三章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抢救保护的历史回顾 |
第一节 20世纪50-60年代对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调查 |
一、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概况 |
二、云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简况 |
第二节 中国民族民间十部文艺集成志书的编写 |
一、编写十部文艺集成志书的意义 |
二、云南编写十部文艺集成志书取得的主要成果 |
第三节 口头文学遗产抢救的“三大战役” |
一、以“大跃进”民歌为高潮的各民族民间文艺运动 |
二、以“三套民间文学集成”为标志的各民族民间文学的全面普查 |
三、以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为龙头的民间文化遗产保护运动 |
第四节 二十一世纪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的实践 |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探索 |
第四章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概念和意义 |
第一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概念 |
一、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定义 |
二、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内涵 |
第二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意义 |
一、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是实现其价值的重要途径 |
二、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有利于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
三、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有利于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和共享 |
四、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
五、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
第五章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现状 |
第一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取得的成绩 |
一、收集保存了大量弥足珍贵的文献资料 |
二、出版发行了一批有价值的编研成果 |
三、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取得了一些成绩 |
四、云南少数民族医药口述档案的开发利用成绩显着 |
第二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 |
一、思想观念较为淡薄 |
二、统筹规划不尽合理 |
三、编研成果形式单一 |
四、开发利用力度不够 |
五、人才队伍亟待加强 |
六、理论研究相对薄弱 |
第六章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对策探析 |
第一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原则 |
一、统筹规划原则 |
二、按需开发原则 |
三、慎重原则 |
四、效益优先原则 |
五、本真和创新均衡原则 |
六、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模式 |
一、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方式相结合 |
二、公益性开发与商业开发相结合 |
三、独立开发与联合开发相结合 |
第三节 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措施 |
一、提高民族文化自觉意识和档案开发利用意识 |
二、建立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 |
三、加强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资源建设 |
四、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 |
五、注重编研成果的多样化 |
六、大力开发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文化资源为文化产业和民族旅游业服务 |
七、重视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 |
八、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
九、开发利用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国际关系视野中的诺贝尔和平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文献梳理 |
三、研究方法 |
四、本文拟创新之处与研究难点 |
第一章 现代“和平”概念的发轫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创立(1889-1901) |
第一节 “和平”概念的历史轨迹 |
一、不同文化背景中的“和平” |
二、和平研究者对“和平”内涵的界定 |
第二节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欧洲的和平主义思潮 |
一、“和平主义”概念的辨析 |
二、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欧洲和平主义思潮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三、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欧洲和平主义思潮 |
第三节 诺贝尔和平奖的创立 |
一、诺贝尔遗嘱及其对和平的理解 |
二、诺贝尔和平奖评奖机制 |
三、挪威与诺贝尔和平奖的颁授 |
第四节 理论解读:自由主义—诺贝尔和平奖所体现的基本理念 |
一、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 |
二、诺贝尔和平奖所体现的西方自由主义传统 |
第二章 诺贝尔和平奖的最初发展与第一次世界大战(1901-1918) |
第一节 诺贝尔和平奖对有组织和平运动的推动 |
一、获奖的和平运动领袖 |
二、1905 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冯·祖特纳 |
第二节 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发对现代国际法体系的贡献 |
一、国际法学会 |
二、获奖的国际法学家 |
第三节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与国际人道法问题的凸显 |
一、第一次世界大战对人类文明史无前例的破坏 |
二、国际红十字委员会与国际人道法 |
第四节 理论解读:人道主义与和平 |
一、什么是人道主义 |
二、国际红十字委员会与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
三、人道主义与和平 |
第三章 脆弱的和平与尴尬的国际和平机制(1919-1943) |
第一节 诺贝尔和平奖对国际联盟的支持 |
一、国际联盟的建立与威尔逊获奖 |
二、诺贝尔和平奖对国际联盟的支持 |
第二节 诺贝尔和平奖与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构建 |
一、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建立 |
二、诺贝尔和平奖开始成为国际机制的一部分 |
第三节 案例分析:1935 年诺贝尔和平奖的奥西茨基事件 |
一、奥西茨基小传 |
二、纳粹德国的兴起与奥西茨基获奖事件 |
第四节 绥靖政策的破产、战争的爆发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停滞 |
一、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英法美等国对德意日法西斯的绥靖政策 |
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停滞 |
第五节 理论解读:挪威人视野中的和平还是全球视野中的和平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几个案例分析 |
第四章 冷战中的“热和平”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发展(1944-1990) |
第一节 诺贝尔和平奖对国际和平机制建设的推动 |
一、联合国的建立:从大西洋宪章到联合国宪章 |
二、诺贝尔和平奖国际和平机制建设的推动 |
第二节 冷战阴影下的诺贝尔和平奖 |
一、冷战的开始 |
二、国际斯大林和平奖与诺贝尔和平奖的“两极”对立 |
三、诺贝尔和平奖对战后冲突地区和平的关注 |
四、冷战格局瓦解背景下的诺贝尔和平奖 |
五、西方的人权政治运动与诺贝尔和平奖 |
第三节 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核裁军立场的衍变 |
一、核时代的来临与挪威诺委会最初对核裁军的漠视(1945-1955) |
二、核军备竞争的加剧与挪威诺委会的不安(1956-1966) |
三、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对西方利益的关注(1967-1981) |
四、挪威诺委会明确主张核裁军(1982-1990) |
第四节 理论解读:秩序和平还是正义和平 |
一、两个基本概念:正义与秩序 |
二、全球化时代正义问题的凸显 |
三、诺贝尔和平奖对秩序和平与正义和平的理解 |
第五章 冷战后的诺贝尔和平奖(1991 年至今) |
第一节 诺贝尔和平奖在冷战后的发展 |
一、冷战后的国际形势 |
二、冷战后诺贝尔和平奖的发展 |
第二节 发展与和平 |
一、关于发展的理论 |
二、发展与和平 |
第三节 环境保护与和平 |
一、从生态意识到绿色运动 |
二、绿色和平主义 |
第四节 理论解读:建构主义国际制度理论视角下的诺贝尔和平奖 |
一、国际制度理论 |
二、建构主义国际制度理论诠释的诺贝尔和平奖 |
第六章 对诺贝尔和平奖的评价 |
第一节 诺贝尔和平奖百余年的发展趋势 |
一、和平内涵不断扩展 |
二、诺贝尔和平奖获奖者在地区分布上的全球化趋势 |
三、女性获奖者不断增多 |
四、诺贝尔和平奖越来越注重鼓励获奖者继续做出努力 |
第二节 诺贝尔和平奖备受关注的原因分析 |
一、世界范围内的和平奖 |
二、诺贝尔和平奖备受瞩目的几个因素 |
第三节 诺贝尔和平奖对人类和平文化的贡献 |
一、人类和平文化与国际和平文化运动 |
二、诺贝尔和平奖对人类和平文化的贡献 |
第四节 诺贝尔和平奖的局限性 |
一、诺贝尔和平奖评奖机制的局限性 |
二、诺贝尔和平奖影响的局限性 |
结束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口述历史的现状与未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口述历史研究现状 |
1.1 中国口述历史研究现状 |
1.1.1 大陆口述历史发展状况 |
1.1.2 台湾口述史学状况 |
1.1.3 国外有关中国口述史学的研究 |
1.2 当代国外口述史学研究现状 |
1.2.1 美国 |
1.2.2 英国 |
1.2.3 其它国家和地区口述历史发展状况 |
第二章 现代口述史发展与研究的特点 |
2.1 现代口述历史发展特点 |
2.1.1 顺时而兴,应运而成 |
2.1.2 作为资料采集与保存的手段 |
2.1.3 作为研究底层民众生活的有效手段 |
2.1.4 研究重要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重要方式 |
2.1.5 强调记忆的研究 |
2.2 现代口述历史研究特点 |
2.2.1 世界各地口述历史研究发展不平衡 |
2.2.2 研究当代史的最有效方式 |
2.2.3 由研究历史重大事件转向对社会、文化和生活的研究 |
2.2.4 逐渐加强对记忆的研究 |
第三章 口述史学的内涵与外延 |
3.1 口述史学的来源与发展 |
3.2 现代口述史学的内涵 |
3.2.1 什么是口述历史 |
3.2.2 现代口述历史的特征 |
3.3 现代口述史学的分类和口述史料、口述历史及口述理论 |
3.3.1 现代口述史学的分类 |
3.3.2 口述史料、口述历史、口述理论 |
第四章 口述实务研究 |
4.1 口述史料的搜集与整理研究 |
4.1.1 口述访谈的规范化 |
4.1.2 口述史料的真实性 |
4.1.3 口述史料搜集时要注意的问题 |
4.2 口述文本的研究 |
4.2.1 口述文本作为研究材料的真实性研究 |
4.2.2 口述文本法律问题研究 |
4.2.3 口述文本形式 |
第五章 口述历史未来发展趋向研究 |
5.1 史学原生态的回归 |
5.2 从政治、军事、精英人物的历史叙述到基层社会、大众的历史记忆研究 |
5.3 历史着作由宏大叙事向细节的真实性和生动性发展的趋势 |
5.4 从单纯的文献研究转向文献和田野调查相结合,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的综合研究 |
结论 |
附录1 美国口述史协会的原则和标准 |
附录2 法律授权样本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简历 |
四、第37届国际档案圆桌会议在南非开普敦召开(论文参考文献)
- [1]“数字丝绸之路”与中非数字经济合作研究[D]. 夏福渭.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10)
- [2]欧洲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理论与方法的演进及其中国实践[D]. 戎卿文. 东南大学, 2020
- [3]海牙《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公约》研究[D]. 陈友春.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7)
- [4]欧盟网络安全治理研究[D]. 宋文龙. 外交学院, 2017(09)
- [5]国际军事历史委员会历史回顾[J]. 刘四龙. 军事历史, 2015(03)
- [6]基于学术交流理论的体育科技社团历史演变及当代趋势研究[D]. 全胜. 福建师范大学, 2013(01)
- [7]云南少数民族口述档案开发利用研究[D]. 子志月. 云南大学, 2013(11)
- [8]国际关系视野中的诺贝尔和平奖[D]. 刘炳香. 中共中央党校, 2011(09)
- [9]口述历史的现状与未来[D]. 刘冰.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09(S2)
- [10]口述历史与口述档案[J]. 王景高. 档案学研究, 2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