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TO与中国高等医学教育(论文文献综述)
唐兴李[1](2020)在《GATS下跨境医疗服务准入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人类经过了农耕时代和工业时代后,当今社会已经进入到了信息化时代。这个时代的发展必然会趋向于全球一体化。“地球村”的概念已经被当代学者频繁提及。信息、科技以及人类的健康等诸多领域受到地域的限制将会越来越小。这无疑对各国政府的准入管制提出了更高的挑战,特别是在与国民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医疗服务领域。过高的准入门槛有可能使本国的医疗市场难以从全球范围内吸收新技术、共享医疗数据及临床案例,从而在面对重大医疗危机时难以借助国际力量;而过低的准入门槛则有可能使不同文化下的医疗管理及市场体制摧毁本国市场。因此,自WTO与WHO成立伊始,就不断与各成员国政府在磋商此类问题。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加速了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十分严峻的程度。在未来20年到50年的全球化进一步加剧的过程中,不能合理确定本国医疗服务市场准入规则的国家将很可能会在这个领域落后于其它国家,并严重影响到国民的生命安全。医疗服务的准入早在WTO成立以前就已经存在,不过直到GATS的出现才将医疗服务真正纳入多边贸易法律体制中并以经济和法律的语言确认了其可交易性。然而,目前在GATS中作出医疗服务承诺的成员较少,而且大多数成员对医疗服务的市场准入采取的是极为谨慎的态度。随着医疗服务全球流动的不断加强,不同利益个体、群体甚至国家之间以及国家内部都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和争论。面对医疗服务市场的国际化,如何平衡国内规制与贸易自由化?是更加自由还是保守?各成员对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主要模式有哪些?各成员对医疗服务市场的外资准入的做法和考虑因素是什么?我国对医疗服务,尤其在外资准入领域的法律规范,还有哪些不足?面对未来医疗服务市场准入法律的发展,我们应该采取何种态度?以及未来医疗服务市场准入法律的突破方向可能在哪里?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本文的研究主题是用GATS框架下的四种提供服务方式来分析医疗服务行业中市场准入方面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本文首先阐述了GATS下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基本概念和界定,以及GATS下四种提供方式的适用范围。随后通过分析各成员国对其进入医疗服务市场的承诺,总结了主要成员国进入医疗服务市场的模式。另外,结合我国国情,为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模式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紧接着,从四种提供方式(跨境提供、跨境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出发,本文分析了医疗服务市场准入面临的法律问题。首先,是跨境提供和跨境消费模式在医疗服务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互联网医疗以及跨境医疗消费的准入问题。由于医疗服务的本质是流动性的,大多数成员国在GATS中对医疗服务市场在跨境提供和跨境消费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基本是不限制,加之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医疗服务的发展趋势为呈现越来越多的线上诊断。与此同时,跨境医疗消费日益增加,也使得各国不得不重新面对市场准入的问题。在跨境提供方面,互联网医疗的准入涉及到了国家和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因此很多政府的国内准入应对措施则是选择性屏蔽相关跨境医疗服务网站信息;对于跨境消费方面,政府则采用的是控制出入境签证率,以此来控制跨境就医问题。然而,政府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平衡国内规制和贸易自由化。本文研究发现,很多成员国政府选择在遵守GATS承诺表的前提下,各成员国政府都采用援引GATS的一般条款和例外条款来作为医疗服务跨境提供和跨境消费的市场准入国内措施的补充条款。其中,我国在医疗服务市场准入方面就提出适用GATS例外条款。对于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方面,大多数成员国在GATS承诺表里都表示有所限制。医疗服务市场的外资准入问题主要体现在外资准入的设立形式及条件。本文以我国现状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梳理了我国当前医疗服务市场外资准入的设立形式、条件,新《外商投资法》对医疗服务市场外资准入的影响以及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目前存在的有关外资准入的法律问题。论文对医疗服务的外资准入范围、比例条件、外资准入履行方面以及审批等内容进行了分析,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最后,本文研究了在GATS框架下各成员国在医疗服务市场中对自然人流动方面的准入问题。各成员国在医疗服务方面的人员准入主要体现为对外国执业医师的限制,限制内容包括对服务提供者数量的限制、对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佣的限制以及对服务业务范围及地域的限制。文中分析了主要成员国在医疗服务行业自然人流动的准入模式,总结了医疗服务行业自然人流动市场准入的法律障碍,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最后,文章分别从跨境提供、跨境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方面总结了当前医疗服务市场准入面临的法律障碍,在比较和借鉴中,提出未来可能的突破方向以及我国的应对之策。
荣丽敏[2](2019)在《中美澳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比较研究》文中认为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极大地推动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促进了日益频繁的国际教育交流活动,使得教育服务贸易成为服务贸易种类中占比上升速度最快的一个,为推动国家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国际服务贸易种类中,教育服务贸易为第五类,同时也是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对于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来说,教育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作用显着。虽然教育服务存在一定的公共产品属性,但在GATS的教育服务承诺中,很多国家都表现出积极、开放的态度。同时,全球贸易自由化对拥有跨文化学习经历的人才需求不断増加,对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世界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格局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传统教育服务贸易强国,主要集中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欧美经济发达国家,其中美国居首位;第二个层面是教育服务贸易后起之秀,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家,这些国家利用后发优势,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增幅较大;第三个层面是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印度、俄罗斯等“金砖”国家,它们是全球最主要的教育服务贸易进口市场。本文对中国、美国和澳大利亚三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分析三个国家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演进,从而总结出不同发展阶段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动因、现状和前景。通过对中美澳三个国家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和影响因素分析,发掘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成因,借鉴美澳两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成功经验,对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提出对策建议。按照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总体分为以下七个部分:第一章绪论,提出论文的研究问题和研究意义。通过对中外研究现状的梳理,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并提出研究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理论基础,分析了本文所使用或者涉及的理论基础,包括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国家竞争优势理论、高等教育全球化与人力资本理论、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理论等。第三章GATS对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影响,重点研究GATS关于教育服务贸易的相关规定、GATS中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争议、GATS影响下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等方面内容。第四章中美澳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历程及其比较,主要比较了中国、美国、澳大利亚三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历程,以及从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政策、产品、方式方面对比分析了三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不同及相同之处。第五章中美澳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评估分析,从指标选取、指标比较以及综合竞争力指数方面入手,以实证的方式对比分析了三个国家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异同以及优势劣势之处。第六章中美澳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比较分析。首先对可能影响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因素进行关联度分析。然后从生产要素、需求要素、组织战略和结构、相关和支持产业、政府因素、机遇因素等影响因素分析了三个国家的异同。第七章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启示与对策,本章从思想观念、政府、高校、社会四个方面分析了美澳两国发达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理念对中国未来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启示与对策。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导致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世界格局的因素有很多,例如经济实力、政策环境、教育质量、地缘因素等。美国是世界上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最大出口市场,近十年来,美国的教育服务贸易顺差十分巨大,大量高端人才的流入,为美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而澳大利亚是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已经成为该国的第三大出口行业,而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之所以能得到发展,主要是因为国家在整体战略规划上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系统的政策支持。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而且国际市场份额也在逐步上升,这与我国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随着美国、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缩减,也逐渐形成了世界各国共同参与、相互竞争的局面,这对于我国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因此我国必须牢牢抓住发展机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实现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薛卫洋[3](2018)在《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文中认为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尤其在高等教育领域,近些年来被誉为与公办高教、民办高教并列的国内高教“三驾马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者必须有中方教育机构,在高等教育领域即为我国的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通过数据查询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相较于公办高校,相对不足。民办高校是否需要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缘何不足?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如何适应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这些问题构成了本研究的缘起。概括而言,本研究主要集中于六方面研究。其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和意义。研究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在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需要,“一带一路”建设与我国教育新时期对外开放要求,高等教育国际化大发展与中外合作办学特殊价值定位以及跨境高等教育具有的复杂性、风险性与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性使然;民办高校发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意义则在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助推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和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新需求,提高民办高校办学国际化水平,规避民办高校涉外办学风险。其二,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进行剖析。梳理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数量、年份变化、举办期、在办学机构和项目数,从办学层次、省份分布、学科专业、师资与课程等方面分析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结构,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外方高校进行相关分析,统计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方式与规模、在学生和毕业生规模,学历学位颁发情况和预期培养人数。现状研究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呈现出整体规模较小、办学层次较低、校均设立或举办机构和项目数偏少;基本形成东中西部地区递次发展局面,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匹配度不高。其三,对影响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基于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及其原则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指导,从观念意识、管理体制机制、办学资源等方面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进行内外部相关因素分析,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其四,分析讨论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和新机遇。研究得出,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公办高校的竞争、国内对于国际教育高端化的需求以及我国教育市场开放的冲击。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新机遇则在于跨境教育大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催生的合作办学新需求,和国家与地方支持民办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发展。其五,对国外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并反思——以马来西亚为例。在对马来西亚社会、其高等教育和私立高等教育体系介绍的基础上,梳理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背景、历史脉络,总结其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主要形式。研究发现,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呈现出:政府注重规划引导与服务、法律政策制度保障充分、注重质量保障和私立高校举办意愿强烈等特征。基于此,得出政府的支持态度与否,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前提;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的完善,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基础;完善的跨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必要保障;能否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则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根本。其六,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作出趋势预判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认为,未来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在不同办学形式和层次上仍将有所差距,在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背景下,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未来的主体将是非营利性的。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和现实因素的考虑下,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提出坚持党的领导、维护教育主权、坚守公益性、特色差异化发展和保护学生权益等原则。建议我国政府未来从落实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办学地位、推进民办高校自身治理体系完善、适时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分类发展、倡导民办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办学等方面加强相关顶层设计。在推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具体举措上,建议:民办高校加强办学质量建设、提高社会声誉;提升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科学认识、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界限;拓宽办学主体、加强与国内外企业联合办学;地方政府可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和设立专项支持项目。
黄芳[4](2018)在《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法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出现以前,教育服务贸易就已经存在,但是没有得到全世界大部分国家的承认,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以后,教育服务贸易在多边贸易法律体系下得到规制,教育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得到更广泛的承认。《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出现对于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减少了教育服务贸易壁垒,促进了教育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但是教育服务贸易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贸易,其发展也面临较多的问题。只有不到二分之一的WTO成员对教育服务作出承诺,WTO的进一步的谈判成效甚微,多边服务贸易规则发展缓慢,越来越多的国家转向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合作,并在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取得突破性进展。本文主要是从WTO多边贸易规则和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双边贸易规则两个角度出发,研究目前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法规制现状,并结合我国现有的教育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对其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出建议。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是阐述教育服务贸易国际法规制问题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简单介绍文章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主要围绕教育服务贸易的相关法律概念展开,教育服务贸易与跨境教育相区别,跨境教育包括教育服务贸易。教育服务贸易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可以进行多种分类,而这些是多边以及双边协定对教育服务进行规制的重要基础。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法渊源可以分为全球性的国际组织对其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和区域性的国际公约及双边国际协定,前者主要是《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各种规定,后者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等。第三部分着重阐述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教育服务贸易的规制,关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具体承诺减让表是体现WTO成员教育服务承诺水平的重要指标。WTO成员中对教育服务作出承诺的较少,且作出承诺的国家的承诺水平差距较大,《服务贸易总协定》在对教育服务贸易进行规制时存在着—些问题,WTO体制下多边服务贸易谈判进展缓慢是其当前面临的较大挑战。第四部分分析了中国的三个自由贸易协定,即《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这三个协定是中国已经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的重要代表,在教育服务贸易方面同样非常具有代表性,其在教育服务贸易方面的突破和发展对此后的双边谈判以及教育服务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第五部分探讨了中国教育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的发展方向,中国现有的相关法律处于完善发展当中,法律体系还面临较多问题。教育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的完善可以从国内立法,WTO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三个角度出发,尽快完善国内法律法规,参与多边规则的制定,寻求双边的合作,为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唐海涛[5](2015)在《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WTO成立以前,教育服务早已存在,然而直到GATS的出现,才将教育服务真正纳入到多边贸易法律体制之中,以经济和法律的语言确立了教育服务的可交易性。近20年来,GATS已经极大地改变了教育这种特殊服务行业的发展状况,使教育服务的国际化趋势不断加强。然而,目前在GATS中作出教育服务承诺的成员较少,而且大多成员对教育服务的市场准入承诺更是采取了极为谨慎的态度。面对教育服务全球流动的不断加强,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存有不同的意见和争论,不同利益群体还存在很大的分歧,包括国家之间及国家内部的不同利益群体之间。面对教育服务市场的更加国际化,应该选择自由化,还是保守主义?教育服务的协商应在GATS框架内,还是在GATS框架外?当前各类成员在GATS中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如何?代表性成员对待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态度和意见是什么?各成员在教育服务外资准入领域的做法和考量是什么?未来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的可能突破方向又在哪里?我国对GATS中的教育服务也作出了承诺,目前有关教育服务,特别是外资准入领域的法律规范还有哪些不足?我们该以何种态度和准备来面对未来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的发展?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和研究。本研究旨在运用教育学、经济学及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理论,从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价值取向等问题入手,阐释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基本规则和基本理论问题。分析当前规制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国际法规定,并结合相关的数据分析,总结出当前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总体承诺水平,从不同角度分析不同类型成员在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差异。选择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发展水平的成员,分析他们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及在GATS中的承诺情况,并总结出他们对待教育服务市场准入问题的态度,为我国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和相关的法规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此外,从教育服务外资准入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内容入手,分析各成员在GATS承诺表中作出的相应承诺与限制,并梳理出我国当前教育服务外资准入领域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通过梳理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发展进程,总结出当前教育服务市场准入发展所面临的法律障碍,提出未来可能的突破方向及我国的应对之策。全文除了导论部分外,共分为五章。分述如下:第一章“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基本法律理论问题”。主要对教育服务和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阐释。拟从一般意义、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角度阐释教育服务,对教育服务的法律特征、教育服务的不同分类等问题进行阐释。同时从国内法、国际法的角度来解读市场准入的概念,分析GATS市场准入规则的运用。阐释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问题的特征和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价值。第二章“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承诺水平”。主要结合GATS中的基本规则,从计量经济学角度,对各成员在GATS中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进行定量分析。拟对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表的基本规则进行阐释,对GATS中教育服务市场准入列表进行基本解读。然后运用世界银行的简单计数和加权计数方法,对各成员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表进行数据统计,对发达成员、发展中成员、最不发达成员进行分类,分别从总体承诺水平、分部门承诺覆盖率、分部门四种提供方式承诺情况等角度进行分析,得出一些研究结论。第三章“GATS下代表性成员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现状与态度”。主要从成员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服务贸易占有份额等角度进行考量,选择了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法国、印度和中国等几个代表性成员。通过分析这些成员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及在GATS中对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具体承诺,梳理出当前不同发展水平、文化背景的成员对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态度及其考量,从而总结出影响教育服务市场开放的因素。同时,对我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第四章“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的外资准入”。外资准入更多涉及成员国的教育主权和教育服务的发展,各成员国对教育服务的外资准入问题都十分谨慎,在GATS承诺中设置了诸多的限制。本章阐释GATS中各成员的教育服务外资准入的基本形式,对教育服务中的外资准入范围、外资准入比例、外资准入履行要求、外资准入审批制度等基本内容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我国在GATS中的承诺和国内法规定,对我国教育服务外资准入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第五章“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展望”。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拟对WTO中教育服务谈判和承诺进程进行梳理,总结当前教育服务市场准入开放所面临的法律障碍和具体体现。分别从公立与私立、教育服务质量与认证、不同群体的利益分歧等角度来阐释当前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障碍的动因。从多边贸易法律体制、其他国际性公约或协议、国内法等角度提出可能解决的方案和路径。面对当前之情形,提出我国的应对之策。
马杰[6](2014)在《中外学历学位互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国际市场实行自由化、开放和整合的动态过程。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教育国际化的迅猛发展,许多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践行着高等教育领域的国际间学历学位互认活动。一般来说,国际间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存在着两种途径:一种是存在于政府(地区)之间或高等学校之间的层面,它是一种以政府(地区)和政府(地区)或政府(地区)与高等学校双方签订的学历学位相互承认协议为基础的认证方式;另一种是存在于评估机构层面,它是通过建立一种跨国组织,如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网络组织(INQAAHE),以寻求评审机构之间相互认可的方法。无论是哪一种途径,在其实现过程中,都有着一个关于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的协议(或“公约”)。这些协议(或“公约”)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的国际条约,本质上,它属于国际条约法的范畴。然而,国际间学历学位互认协议(或“公约”)的法律问题是高等教育国际化过程的一个关键因素,应该成为国际关注的一个世界性课题。论文以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为背景,对中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了中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依据、法律性质、法律效能、存在的问题与风险,提出了中外学历学位互认过程中存在问题与风险的应对措施。推动中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国际互认已成为中国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的应然诉求,深入探讨中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国际互认及其中的法律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文在资料收集、分析和整理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了文献研究、比较研究、历史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法,以高等教育国际化为背景,以中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及其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综合运用法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分析工具,力图为中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及其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研究资料。中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是全球化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也是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一项重要策略并成为国际关注的一个世界性的主题。论文探讨了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的国际合作背景,对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教育服务贸易及其相关规定与条款作简要的概述,同时重点分析WTO框架下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的相关规则与实践的运行的问题。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进程中,学历学位的相互认可问题成为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一个关键因素。中外学历学位互认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中外颁发学历学位进行鉴定;二是对获取的学历学位真假进行鉴定,三是对学历学位获取者本人进行鉴定。论文通过对国际间学历学位互认情况的概述和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学历学位互认进程、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双边协议与公约的介绍,对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问题进行分析。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问题,包括其法律依据,法律性质、法律关系、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法制构建等等。论文主要通过对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依据的分析,说明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协议或公约的法律地位、法律性质、法律效力及与高等教育国际化相适应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和法律效能,以深化对中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问题讨论。中外学历学位互认在为多方带来利益和机遇的同时,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也带来了不少问题与挑战,特别是法律问题,经常会学历学位认证的主体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论文主要对中外学历学位互认实践中法律制度的完善、法律监管的细化、法律实施的强化等问题进行了概括,同时,争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论文从中外学历学位互认法律制度完善、中外学历学位互认质量的法律管理,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纠纷法律解决,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法律机制健全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法制化实现等方面提出了应对措施。加拿大着名学者、教育改革研究专家迈克尔·富兰(Michael Fullan)说过:“问题是我们的朋友,问题不可避免要出现……回避真正的问题是有成效的变革的敌人”。中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问题应促使我们不断地对国际间的学历学位互认的实践进行思考。这是一个“反思”、“追问”、“研究”并“解答”国际化高等教育本身问题的过程,也是寻求国际化高等教育的全球治理、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质量保证实践中的问题,更是一个寻求中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法律问题应对措施的有效途径。
温雪梅[7](2010)在《教育国际化与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发展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社会的到来,教育全球化和国际化成为当今教育发展的世界性趋势。在这一趋势下,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之后,教育服务作为一种服务产品,也包括在服务贸易之中,成为整个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加入WTO时对教育服务贸易的具体承诺使我国教育开始融入世界教育体系。一方面,在WTO/GATS框架下,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另一方面,WTO/GATS对我国的教育及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影响也日益显现。以WTO/GATS为基本框架,加强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发达国家竞相创新国际服务模式和途径,确保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的垄断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教育服务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每年来我国的留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基于这个大的背景,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发展的研究就显得更加重要。本论文通过分析我国国际教育的现状,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积极推动教育服务贸易出口,把发展中国家作为自己的目标市场,加大汉语教育在世界的推广,加大国际合作办学,实现企业与学校在国际服务中的“双赢”本文介绍了教育国际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的概况,国际国内的研究现状;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新的发展趋势;利用高等教育国际化理论、国际教育服务理论分析国际教育服务的发展途径,寻找我国发展国际服务发展的动力机制;力图突显国际化教育的特色,为培育国际型的创业人才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本研究共分七个部分论述引言:介绍国际高等国际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的研究现状,研究的思路、方法,内容、价值及创新点。第一章在教育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国际化教育服务的概念、内涵、理论框架分析。第二章我国教育服务发展的历史第三章我国国际化服务形式的扩展第四章我国高等教育服务的改进第五章我国高等教育服务的质量的保障结语部分:通过以上各章节的研究,得出本研究的结论、研究的不足,以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通过对国际化、高等教育、教育服务概念历史演变的梳理,在评述以往定义的基础上得出对国际教育服务较为科学的定义、通过中国国际教育服务中国际教育服务的客体和进行国际化教育服务的高等院校和机构等主体,如: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理工大学、中印教育联盟等的实证分析研究中国国际教育服务存在的问题,并找到原因,为今后提高国际化教育服务竞争力找到方向;借助对中国国际教育服务的优势的分析,以新的思路为发展中国国际教育服务提供方向;特别是对中印教育联盟的持续竞争优势的分析,为我国教育机构走出国门到境外办学以及吸引更多的学生来华留学,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建议,对我国开展国际教育服务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郭秀晶[8](2009)在《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面对开放、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发展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在GATS框架下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理论框架和战略途径,具有极强的现实紧迫性和深远的理论意义。为此,本文在对经济学、市场学、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以及系统科学等相关理论的多学科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立足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发展实践,力求能够初步构建起包括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基本理论、系统分析、博弈分析、政策评价等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并通过实证研究,力图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理论参考。本文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创新:其一,构建了来华留学教育的市场学理论分析框架。开展了对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定性分析,并明确了市场供需模型、调控机制以及市场定位。转变了长期以来我国仅从政治、外交、援助的角度认识来华留学教育的性质和功能的状况。其二,构建了“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度模型和指标体系。重点运用复杂系统理论与方法,对“ExCAHEd-Ec”复合系统进行了系统分析与研究。运用协同学理论构建出了“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度模型和指标体系,并开展了对我国“十五”时期“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发展指标评价研究。其三,建立了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双层博弈的分析模式。双层博弈模型的应用为本文提供了一种在动态的和交互影响的国内和国际环境中分析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贸易政策形成机制的重要方法。其四,提出了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发展的战略构想。在对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规模、结构、细分、竞争等研究基础上,通过市场调查研究和市场环境分析,提出了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差异化营销战略”和“领导者与挑战者综合营销战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三大市场营销策略,即“服务组合策略”、“渠道创新策略”、“整合传播策略”。
丁琼[9](2005)在《加入WTO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影响与对策》文中指出本文针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现状,分析了加入WTO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影响与对策。加入WTO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加入WTO后湖南省高等教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产生的影响,加入WTO后我国高等教育制度改革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加入WTO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直接影响。通过WTO背景下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SWOT分析及优势—机遇、劣势—机遇、优势—挑战、劣势—挑战等战略匹配,论文探讨了WTO背景下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对策。
江彦桥[10](2006)在《我国对外教育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研究从国际关系学、教育政策学等学科的视角,将对外教育政策作为一个研究对象进行整体看待,运用历史法、比较法、实地调查与访谈等方法,依次讨论了我国对外教育政策发展沿革,对外教育政策环境影响,教育国际战略谋划,政策目标与决策,对外教育政策体系完善。试图使对外教育政策的研究体现一定的理论性和系统性。 国家利益至上是教育输出国和输入国国际教育政策的普遍原则。经济全球化、国际服务贸易等构成了当前对外教育政策的主要环境影响。积极适应新时期国际环境是我国对外教育政策的重要任务之一。 教育国际战略谋划是国家对外教育政策的关键。本文提出要正确区分相互依存与依附,共同把蛋糕做大,学会博弈,在国际教育合作中争取“双赢”“共赢”。提出学习、融合、创新,参与、开放、融入的战略思维,并以我国教育参与国际组织的战略为例进行了深入讨论。 国家教育主权的终极价值体现为国家利益。需要更多地理解加入WTO对我国教育主权的限制,调整国家教育主权观念。然而对国家教育主权问题仍不可掉以轻心,需要加强对涉外教育的日常监管,查处、打击侵犯我国教育主权的活动。 本文分析了现行的政策目标和方针,提出了倡导国际了解教育、培养中国学生的国际竞争力等8条未来我国对外政策目标。以较多的篇幅,讨论了我国现行的对外教育的决策过程,提出了改进思路。对完善我国对外教育政策的4点建议:加强政策体系的系统性设计,推进对外教育政策的价值创新,提高对外教育政策的执行质量,促进对外教育政策研究的能力建设。 本研究有这样一些特色:(1)跨学科研究(交叉性)。对外教育政策既是一种针对教育活动的教育政策,也是一种规范涉外活动的外交政策。这种双重属性注定了本研究必须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即既要从教育政策学视角,又要从国际关系视角来加以分析和研究。(2)系统性。将我国对外教育政策作为一个研究对象进行整体看待,目前涉及本课题同类研究主题并做系统全面研究的尚不多。比较系统地梳理了我国对外教育政策的演进历史,分析了对外教育政策的环境影响、战略谋划、决策过程。(3)亲历性。多次国外实地考察、调研,与众多国内外教育高官在正式、非正式场合下的讨论、征询与访谈,加深了笔者对对外教育的认识和感悟,也获得了大量多元的第一手资料。加之曾参加过国家对外教育政策的起草工作,承担一些相关的科研课题研究,日常从事的国际交流合作中的切身体会,使得本研究更加深入、充实。
二、WTO与中国高等医学教育(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WTO与中国高等医学教育(论文提纲范文)
(1)GATS下跨境医疗服务准入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基本理论和法律问题研究 |
1.2.2 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问题研究 |
1.2.3 通过GATS四种提供方式对医疗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法律问题的研究 |
1.3 研究框架、方法及创新点 |
第2章 GATS下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基本理论 |
2.1 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概念 |
2.1.1 市场准入的含义 |
2.1.2 学界对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界定 |
2.1.3 GATS对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界定 |
2.2 GATS下医疗服务的四种提供方式及成员国的准入承诺 |
2.2.1 跨境提供 |
2.2.2 跨境消费 |
2.2.3 商业存在 |
2.2.4 自然人流动 |
2.2.5 成员国医疗服务四种提供方式的市场准入承诺 |
第3章 GATS下医疗服务市场跨境提供和跨境消费的准入问题 |
3.1 GATS例外条款的解读和适用分析 |
3.2 GATS例外条款对跨境医疗提供市场准入的补充限制 |
3.2.1 跨境医疗提供的界定 |
3.2.2 GATS例外条款对跨境医疗提供准入制度的法律适用及影响 |
3.3 GATS例外条款对跨境医疗消费市场准入的补充限制 |
3.3.1 跨境医疗消费的界定 |
3.3.2 GATS例外条款对跨境医疗消费准入制度的法律适用及影响 |
3.4 援引GATS例外条款限制跨境医疗提供和跨境医疗消费的法律适用和程序 |
3.5 我国医疗服务准入援用GATS例外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
第4章 GATS下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的准入问题 |
4.1 成员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准入的审核模式及我国的选择 |
4.1.1 以美国为代表的宽泛限制模式 |
4.1.2 以澳大利亚和德国为代表的重点限制模式 |
4.1.3 以英国为代表的自身体系限制模式 |
4.1.4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准入的审核模式选择 |
4.2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的准入制度 |
4.2.1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准入的企业形式及条件 |
4.2.2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医疗机构的设立条件及准入程序 |
4.2.3 外商独资经营医疗机构的设立条件及准入程序 |
4.2.4 新《外商投资法》对医疗服务市场外商投资的准入标准 |
4.3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准入制度的法律问题 |
4.3.1 外资准入范围、比例条件需更加量化 |
4.3.2 外资准入履行方面需有详细可操作性规定 |
4.3.3 外资准入审批程序以及条件需更加透明、公开和具体 |
4.4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准入制度的完善建议 |
4.4.1 量化外资准入范围、比例条件 |
4.4.2 完善外资准入履行方面细节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 |
4.4.3 提高外资准入审批程序和条件的透明度 |
第5章 GATS下医疗服务市场自然人流动的准入问题 |
5.1 医疗服务市场的外国执业医师准入问题 |
5.1.1 外国执业医师的界定以及其民事法律地位 |
5.1.2 针对外国执业医师他国行医的限制措施 |
5.1.3 外国执业医师他国行医的准入通用要求 |
5.2 跨境医疗服务市场自然人流动的准入模式探析 |
5.2.1 以英国为代表的注册与审核并重的模式 |
5.2.2 以美国为代表的统一资格考试与长期考核认证模式 |
5.2.3 以中国为代表的注册制为主的模式 |
5.3 跨境医疗服务自然人流动准入的法律问题 |
5.3.1 限制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数量,执业医师执业技能认证标准不一 |
5.3.2 医疗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佣准入限制标准多元化 |
5.3.3 外国执业医师信息管理相关法律的缺失 |
5.4 跨境医疗服务自然人流动准入制度的完善建议 |
5.4.1 建立准入时成员国医疗从业资质互相认可制度 |
5.4.2 建立相应体制帮助执业医师的文化融合 |
5.4.3 加强档案立法,确保输出国医生档案的完整性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2)中美澳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与GATS研究 |
二、国际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特点及比较研究 |
三、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研究 |
四、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经济效应研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目标、方法 |
一、研究思路和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第二章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概念与特点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概念与特点 |
一、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概念 |
二、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主要特点 |
第二节 比较优势理论与要素禀赋理论 |
一、比较优势理论的基本内容与适用性 |
二、要素禀赋理论的基本内容与适用性 |
第三节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一、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基本内容 |
二、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对教育服务贸易实践的适用性 |
第四节 人力资本理论 |
一、人力资本理论的基本内容 |
二、人力资本理论在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中的应用 |
第五节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GATS对国际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影响 |
第一节 GATS关于教育服务贸易的相关规定 |
一、GATS的主要目标和原则 |
二、GATS关于教育服务的分类和贸易形式 |
三、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对于GATS的需求 |
第二节 GATS中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争议 |
一、有关公共服务的争议 |
二、有关国家政府规范权力的争议 |
三、有关逐步自由化原则的争议 |
第三节 GATS对中美澳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 |
一、GATS对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 |
二、GATS对美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 |
三、GATS对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澳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历程及其比较 |
第一节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历程比较 |
一、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 |
二、美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 |
三、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 |
第二节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政策比较 |
一、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政策 |
二、美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政策 |
三、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政策 |
第三节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产品比较 |
一、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产品 |
二、美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产品 |
三、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产品 |
第四节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方式比较 |
一、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方式 |
二、美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方式 |
三、澳大利亚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美澳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评估分析 |
第一节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评估指标选取 |
一、国际市场占有率 |
二、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
三、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
第二节 中美澳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评估指标比较 |
一、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标比较 |
二、贸易竞争优势指标比较 |
三、显性比较优势指标比较 |
第三节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综合评价 |
一、权重的确定 |
二、综合国际竞争力计算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美澳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比较 |
第一节 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选取 |
一、理论分析和假设 |
二、研究方法和数据说明 |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
第二节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比较 |
一、生产要素比较 |
二、需求要素比较 |
三、院校战略、结构和竞争比较 |
四、相关和支持产业比较 |
五、政府因素比较 |
六、机遇要素比较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提高中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水平的启示 |
第一节 对思想观念方面的启示 |
一、加强高等教育业产业化的科学发展观 |
二、树立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国家化思想 |
第二节 对政府方面启示 |
一、确定国家教育服务的整体战略,有效引导教育服务贸易发展 |
二、制定教育服务的扶持体系,扩大出口市场 |
三、合理运用经济全球化趋势,提高教育服务贸易收益 |
第三节 对学校层方面启示 |
一、提高教育质量,增强高校的核心竞争力 |
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适应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 |
三、发挥比较优势,找准市场定位 |
四、促进高校教育服务的国际化,提高学历学位的国际认可度 |
第四节 对社会方面启示 |
一、改善国内自然人文环境,优化贸易流通渠道 |
二、语言培训机构和标准制定,构建多维立体宣传平台和网络 |
三、加强保障行业的建设,完善社会服务配套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民办高校及其相关概念 |
二、中外合作办学及其相关概念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对民办高校发展的研究 |
二、对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研究 |
三、对民办高校国际化发展的研究 |
四、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研究 |
五、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与意义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 |
一、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的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 |
二、“一带一路”建设与我国教育新时期对外开放 |
三、高等教育国际化大发展与中外合作办学价值定位 |
四、跨境高等教育的复杂性、风险性与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性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意义 |
一、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助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 |
二、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推动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 |
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新需求 |
四、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推进民办高校职能国际化发展 |
五、规范跨境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规避涉外办学风险 |
第三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剖析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数量及相关情况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数量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年份变化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举办期和在办机构、项目数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结构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层次分布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各层次机构和项目的省份分布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结构 |
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师资结构与课程结构 |
第三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外方高校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方高校分析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高校分析 |
第四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在学与毕业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方式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规模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在学生规模 |
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规模 |
五、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情况 |
六、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预期培养总人数 |
第五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特征分析 |
一、整体规模较小、层次较低、校均设立或举办机构和项目数偏少 |
二、基本形成东中西部地区递次发展局面,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匹配度不高 |
第四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理论基础 |
一、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 |
二、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及其原则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
一、办学理念与实践及认识 |
二、内部管理体制机制 |
三、办学资源支撑 |
第三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外部影响因素分析 |
一、社会认识 |
二、行政管理 |
三、办学资源获取 |
第五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 |
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带来的影响 |
二、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竞争 |
三、整体办学实力、水平与高端化国际教育需求间的差距 |
四、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下教育市场开放的冲击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迎来的新机遇 |
一、跨境教育大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催生合作办学新需求 |
二、国家与地方支持民办高校持和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发展 |
第六章 国外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概述与特征分析——以马来西亚为例 |
第一节 马来西亚社会及其高等教育体系概述 |
一、马来西亚的社会 |
二、马来西亚的高等教育体系 |
三、马来西亚的私立高等教育 |
第二节 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情况 |
一、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背景与历史脉络 |
二、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主要形式 |
第三节 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发展特点 |
一、政府注重规划引导与服务 |
二、法律政策制度保障充分 |
三、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完善 |
四、私立高校举办意愿强烈 |
第四节 对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经验反思 |
一、政府的支持态度与否,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前提 |
二、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国合作办学发展的基础 |
三、健全的跨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
四、不断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
第七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趋势研判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趋势走向 |
一、办学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
二、不同办学形式和办学层次的发展仍将有所差异 |
三、非营利性是未来发展的主体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
二、维护教育主权原则 |
三、坚守公益性原则 |
四、秉持合理定位原则 |
五、特色差异化发展原则 |
六、保护学生权益原则 |
第三节 推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顶层设计 |
一、落实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办学地位 |
二、推进民办高校自身治理体系完善 |
三、适时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分类管理 |
四、倡导民办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办学 |
第四节 促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具体举措 |
一、加强办学质量建设,提高社会声誉 |
二、提升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科学认识,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界限 |
三、鼓励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设立专项支持项目 |
四、拓宽办学主体,加强与国内外企业联和办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4)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学者研究成果 |
1.2.2 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 |
1.3 研究内容、路线、方法及创新之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路线 |
1.3.4 创新之处 |
2 教育服务贸易及其国际法渊源 |
2.1 教育服务贸易的相关概念 |
2.1.1 教育服务贸易的界定 |
2.1.2 教育服务贸易的类型 |
2.2 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法渊源 |
2.2.1 全球性的国际组织规范教育服务的国际性法律文件 |
2.2.2 区域性的国际公约及双边国际协定对教育服务的规制 |
3 《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教育服务贸易的规制 |
3.1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 |
3.2 具体承诺减让表 |
3.2.1 具体承诺减让表解读 |
3.2.2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具体承诺表解读 |
3.3 对《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简要评价 |
3.3.1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进步和发展 |
3.3.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缺陷与不足 |
3.4 本章小结 |
4 自由贸易协定对于教育服务贸易的规制 |
4.1 《中国—澳大利亚的自由贸易协定》下的教育服务贸易 |
4.1.1 中国对澳大利亚的教育服务承诺 |
4.1.2 澳大利亚对中国的教育服务承诺 |
4.2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下的教育服务贸易 |
4.2.1 中国对韩国的教育服务承诺 |
4.2.2 韩国对中国的教育服务承诺 |
4.3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下的教育服务贸易 |
4.3.1 中国对新加坡的教育服务承诺 |
4.3.2 新加坡对中国的教育服务承诺 |
4.4 本章小结 |
5 我国的教育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的完善 |
5.1 我国教育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现状 |
5.1.1 我国教育服务相关法律的变化发展 |
5.1.2 我国教育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存在主要问题 |
5.2 我国的教育服务贸易法律对策 |
5.2.1 完善国内立法 |
5.2.2 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
5.2.3 发展双边合作 |
5.3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与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视角 |
四、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五、本文的创新 |
第一章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基本法律理论问题 |
第一节 教育服务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
一、教育服务的法律概念 |
二、教育服务的法律特征 |
三、教育服务的种类 |
第二节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含义与GATS的适用 |
一、市场准入的概念 |
二、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含义 |
三、GATS市场准入的适用 |
第三节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价值 |
一、经济主权安全 |
二、教育主权安全 |
三、文化安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GATS 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承诺水平 |
第一节 GATS中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表的解读 |
一、GATS中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列表方式 |
二、GATS中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表的解读 |
第二节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总体承诺水平 |
一、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的简单计数分析 |
二、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的加权计数分析 |
第三节 教育服务分部门的市场准入承诺水平 |
一、教育服务分部门市场准入的覆盖率 |
二、教育服务分部门四种提供方式的市场准入承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GATS下代表性成员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现状与态度 |
第一节 美国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
一、美国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 |
二、美国在GATS中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 |
三、美国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提议与态度 |
第二节 澳大利亚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
一、澳大利亚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 |
二、澳大利亚在GATS中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 |
三、澳大利亚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提议与态度 |
第三节 日本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
一、日本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 |
二、日本在 GATS 中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 |
三、日本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提议与态度 |
第四节 法国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
一、法国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 |
二、法国在 GATS 中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 |
第五节 印度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
一、印度的教育服务开放政策 |
二、印度在GATS中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报价及态度 |
第六节 我国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
一、我国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承诺 |
二、我国教育服务四种提供方式的市场准入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的外资准入 |
第一节 GATS中教育服务外资准入的基本形式 |
一、创设新的教育企业 |
二、创设分支机构或设立办事处 |
第二节 GATS中教育服务外资准入的主要内容 |
一、外资准入的范围限制 |
二、外资准入的比例规定 |
三、外资准入的履行要求 |
四、外资准入的审批制度 |
第三节 我国教育服务的外资准入 |
一、外资准入的资格与审查 |
二、外资准入的方式 |
三、外资准入的比例 |
四、外资准入的领域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展望 |
第一节WTO中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发展进程 |
一、WTO成立时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
二、多哈回合启动时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
三、多哈回合谈判中的教育服务市场准入 |
第二节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障碍与动因 |
一、教育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障碍 |
二、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障碍的动因 |
第三节 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的未来发展 |
一、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未来发展应坚持的原则 |
二、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未来发展的可能方向 |
三、我国的应对之策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中外学历学位互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缘由与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评论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高等教育国际化 |
1.3.2 国际间的学历学位互认 |
1.3.3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问题 |
1.4 研究方法 |
1.4.1 比较研究法 |
1.4.2 历史分析法 |
1.4.3 文献研究法 |
1.4.4 案例研究法 |
1.5 研究思路 |
1.5.1 研究的目的与内容 |
1.5.2 写作思路 |
1.6 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1.6.1 研究的难点 |
1.6.2 研究的创新点 |
2 国际合作与学历学位互认 |
2.1 学历学位互认国际合作背景 |
2.1.1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是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
2.1.2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的必要手段 |
2.2 WTO教育服务贸易 |
2.2.1 WTO教育服务贸易概述 |
2.2.2 WTO教育服务贸易原则与例外 |
2.2.3 WTO成员国对教育服务的承诺 |
2.3 WTO框架下学历学位互认的规则与实践 |
2.3.1 GATS框架下学历学位互认的规则 |
2.3.2 GATS框架下学历学位互认的实践 |
3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 |
3.1 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的国际化进展 |
3.1.1 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学历学位互认 |
3.1.2 太国家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 |
3.1.3 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学历学位互认 |
3.2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双边协议 |
3.2.1 中俄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
3.2.2 中德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
3.2.3 中英学位学历互认协议 |
3.2.4 中法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
3.3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公约 |
3.3.1 亚太认证公约的基本内容 |
3.3.2 亚太互认公约实施及进展 |
4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分析 |
4.1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依据 |
4.1.1 国际组织文件对学历学位互认的规制 |
4.1.2 区域性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对学历学位互认的规制 |
4.1.3 国内法律法规对学历学位互认的规制 |
4.2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性质 |
4.2.1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 |
4.2.2 “协议”与“公约”在法律总体中的位置 |
4.2.3 “协议”与“公约”的法律效力 |
4.3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约束力与效能 |
4.3.1 “协议”与“公约”法律约束力与效能的依据 |
4.3.2 “协议”与“公约”的法律约束力 |
4.3.3 “协议”与“公约”的法律效能 |
5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
5.1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问题 |
5.1.1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
5.1.2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管理有待于进一步细化 |
5.1.3 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实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
5.2 应对中外学历学位互认法律问题的措施 |
5.2.1 完善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制度 |
5.2.2 强化中外学历学位互认质量的法律监管 |
5.2.3 化解中外学历学位互认的法律纠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7)教育国际化与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意义、相关概念的界定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 本研究的理论依据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的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和内容 |
第二章 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发展的兴起 |
2.1 国际化背景对教育国际化服务的影响 |
2.2 我国教育服务发展的历史 |
2.2.1 我国古代的教育服务 |
2.2.2 近现代我国的教育服务 |
2.2.3 教育服务业的国际化的影响 |
2.3 国际化教育服务的走向 |
2.3.1 国际化教育服务走向产业 |
2.3.2 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走向专业教育与市场的结合 |
2.4 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的的形式 |
2.5 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主要形式 |
第三章 教育国际化服务形式的扩展 |
3.1 教育国际化服务扩展的内容 |
3.1.1 留学生人数增多 |
3.1.2 国际交流合作的增加 |
3.1.3 探索合作办学的另一种方式 |
3.2 湖南大学国际合作项目成功范例 |
3.2.1 国际合作项目概况 |
3.2.2 国际合作项目的大力拓展 |
3.2.3 主要国际合作项目 |
3.2.4 湖南大学中欧校际交流双学位项目 |
3.2.5 湖南大学国际合作项目办学特色与优势分析 |
3.2.6 湖南大学国际教育服务访谈记录 |
3.3 教育国际化服务扩展的形式 |
3.3.1 中国教育服务贸易进口 |
3.3.2 教育商业的贸易情况 |
3.3.3 教育跨境交付贸易的情况 |
3.3.4 教育自然人流动贸易情况 |
3.4 国际教育合作的成功典范——中印教育科技联盟 |
3.4.1 国际教育合作成功因素探讨 |
3.4.2 联合办学 |
3.4.3 中印教育与科技联盟合作办学项目 |
3.4.4 印度留学项目的优势 |
3.4.5 印度高等教育特点 |
3.4.6 留学印度的优势 |
3.4.7 专业设置 |
3.4.8 留学费用 |
3.5 中印教育科技联盟和印度辨喜瑜珈大学合作办学 |
第四章 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教育服务的改进 |
4.1 改进课程结构,扩展国际化人才的培养 |
4.2 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
4.2.1 各国之间互派留学生 |
4.2.2 各国教师的交流合作 |
4.2.3 学术的国际交流 |
4.2.4 办学的国际合作 |
4.3 积极拓展国外的远程教育 |
4.4 完善拓展与国际接轨的教育评估和认证制度 |
4.4.1 培养人文精神 |
4.4.2 借鉴先进经验 |
4.5 湘雅医学院和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教育服务 |
4.5.1 湘雅医学院和中医药大学留学生教育服务分析经验和反思 |
第五章 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质量的保障 |
5.1 树立新观念,制定长远规划 |
5.2 完善政策和法律体系 |
5.2.1 制定法律法规,增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刚性 |
5.2.2 完善配套政策,对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进行适度保护 |
5.2.3 改革体制机制,推动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创新 |
5.2.4 加强质量管理,增强我国国际教育服务的出口竞争力 |
5.2.5 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拓展国际教育服务市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情况 |
后记 |
(8)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回顾 |
1.2.2 已有研究的特点和存在问题 |
1.3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理论研究 |
2.1 经济学与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 |
2.1.1 教育的经济价值与人力资本理论 |
2.1.2 公共产品理论与教育产业化问题 |
2.1.3 需求供给与高等教育市场理论 |
2.2 市场营销学与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 |
2.2.1 服务营销与高等教育营销 |
2.2.2 关系营销与高等教育市场 |
2.2.3 全球化与全面质量管理 |
2.3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与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 |
2.3.1 服务贸易与教育服务贸易理论 |
2.3.2 教育服务与高等教育服务 |
2.3.3 高等教育服务与境外消费出口 |
2.4 系统科学与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 |
2.4.1 复杂系统理论与高等教育系统的复杂性 |
2.4.2 协同学与“高等教育—经济”复合系统协调 |
2.5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理论研究框架 |
2.5.1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定性分析 |
2.5.2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供需模型 |
2.5.3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调控机制 |
2.5.4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系统协调 |
2.5.5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市场定位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系统分析 |
3.1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分析 |
3.1.1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结构和功能 |
3.1.2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特征 |
3.1.3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内部关系 |
3.1.4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外部环境 |
3.2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问题研究 |
3.2.1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内涵 |
3.2.2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分析方法 |
3.2.3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度模型 |
3.3 “ExCAHEd-Ec”复合系统的协调发展评价 |
3.3.1 “ExCAHEd-Ec”复合系统协调发展评价的概述 |
3.3.2 “ExCAHEd-Ec”复合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3.3 “ExCAHEd-Ec”复合系统协调发展的评价 |
3.3.4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系统协调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博弈分析 |
4.1 双层博弈与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 |
4.1.1 博弈论与双层博弈 |
4.1.2 双层博弈模型与国际贸易政策形成机制 |
4.2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国内博弈 |
4.2.1 国内博弈的主要权力主体——政府、高校、社会公众 |
4.2.2 各权利主体的不同利益诉求和政策倾向 |
4.2.3 转型期各主要权力主体的权力博弈模式 |
4.3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贸易政策的国际博弈 |
4.3.1 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国际服务贸易博弈治理的强化 |
4.3.2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在对GATS 的激烈争论中蓬勃发展. |
4.3.3 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的转变与全球化趋势应对 |
4.3.4 我国的谈判能力与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SWOT 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政策研究 |
5.1 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发展的历史沿革与启示 |
5.1.1 世界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发展的历史溯源 |
5.1.2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发展的历史变迁 |
5.1.3 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历史变革的规律与启示 |
5.2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相关战略与政策研究 |
5.2.1 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政策的梳理(1949-2008 年) |
5.2.2 对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相关政策的检讨 |
5.3 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
5.3.1 确立明确稳定的国际教育战略 |
5.3.2 制定完备的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 |
5.3.3 多渠道扩大境外消费出口的供给 |
5.3.4 多举措消除境外消费出口壁垒 |
5.3.5 保障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产品的质量 |
5.3.6 健全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的附加服务体系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实证研究 |
6.1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分析 |
6.1.1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规模分析 |
6.1.2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结构分析 |
6.1.3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细分分析 |
6.1.4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竞争分析 |
6.2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调查研究 |
6.2.1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调查的内容 |
6.2.2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调查的方法 |
6.2.3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调查的主要结论 |
6.3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营销战略 |
6.3.1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SWOT 分析 |
6.3.2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营销战略选择 |
6.4 北京市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的营销策略 |
6.4.1 服务组合策略 |
6.4.2 渠道创新策略 |
6.4.3 整合传播策略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全文总结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9)加入WTO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影响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二章 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现状分析 |
2.1 湖南省研究生教育与湖南经济发展状况的关联状况 |
2.2 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竞争力的现状 |
2.3 小结 |
第三章 加入WTO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影响 |
3.1 加入WTO 后湖南省高等教育外部环境变化对研究生教育的影响 |
3.2 加入WTO 后我国高等教育制度改革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影响 |
3.3 加入WTO 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直接影响 |
3.4 小结 |
第四章 WTO背景下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对策研究 |
4.1 WTO 背景下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SWOT 分析 |
4.2 WTO 背景下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优势-机遇战略 |
4.3 WTO 背景下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劣势-机遇战略 |
4.4 WTO 背景下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优势-挑战战略 |
4.5 WTO 背景下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劣势-挑战战略 |
第五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录 |
(10)我国对外教育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题解与研究范围的界定 |
第三节 国内外现有研究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文章结构 |
第二章 我国对外教育政策发展沿革的梳理 |
第一节 旧中国的对外教育政策 |
第二节 过渡时期与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外教育政策(1950-1976) |
第三节 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全面恢复和发展(1977-1981) |
第四节 新时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对外教育政策(1982-2003) |
第三章 对外教育政策的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美国的国际教育政策 |
一、美国国际教育概况 |
二、美国的国际教育政策 |
三、美国关于国际教育战略的讨论 |
四、美国国际教育政策的特色 |
第二节 澳大利亚国际教育政策 |
一、国际教育与国际教育政策 |
二、国际教育政策的演变 |
三、政府在国际教育政策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 |
四、非政府组织对国际教育政策的促进作用 |
第三节 马来西亚的国际教育政策 |
一、背景情况 |
二、马来西亚引进外国教育的政策 |
三、马来西亚管理进口教育政策的特点 |
第四节 国际教育政策的比较 |
第四章 对外教育政策的环境影响分析 |
第一节 对外教育政策的政治环境 |
第二节 对外教育政策的经济环境 |
第三节 对外教育政策的教育环境 |
第四节 对外教育政策的国际环境 |
一、全球化的影响 |
二、一体化的动向 |
三、国际教育服务贸易 |
四、新时期国际环境对对外教育政策的影响 |
第五章 我国教育国际战略选择 |
第一节 教育国际战略及其要素 |
一、国际战略与教育国际战略治 |
二、国家利益 |
三、国家实力 |
四、国家教育主权 |
第二节 教育国际战略的理论基础 |
一、相互依存理论 |
二、博弃论 |
第三节、我国对外教育的战略思维 |
一、学习、融合、创新 |
二、参与、开放、融入 |
三、我国教育参与国际组织的战略构思 |
第六章 对外教育政策目标与决策研究 |
第一节 国家的对外教育政策目标 |
一、政策目标确立 |
二、我国现有的对外教育政策目标 |
三、未来我国对外政策目标的思考 |
第二节 政策的决策模式 |
一、理性决策模式 |
二、组织机构决策模式 |
三、政府政治决策模式 |
四、决策的复杂性 |
第三节 对外教育政策的决策过程 |
一、对外教育政策的决策体制 |
二、对外教育政策问题的提出 |
三、政策方案的起草与通过 |
四、决策过程的完善 |
第七章 完善对外教育政策的探讨 |
第一节 对外教育政策体系 |
一、对外教育政策的系统性特征 |
二、香港及上海跨境教育管理法规的考察 |
三、对外教育政策体系的整体效应 |
第二节 对外教育政策的价值分析 |
一、政策价值观及其对政策的影响 |
二、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教育价值冲突 |
三、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对外教育政策的价值探讨 |
第三节 改善对外教育政策的执行质量 |
一、对外教育政策执行的意义和作用 |
二、减少和避免对外教育政策失真 |
第四节 推进对外教育政策研究的能力建设 |
一、对外教育政策研究的意义 |
二、能力建设 |
三、加强对外教育政策研究的能力建设 |
结语 |
附录1 体验国际教育 |
附录2 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教育发展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WTO与中国高等医学教育(论文参考文献)
- [1]GATS下跨境医疗服务准入法律问题研究[D]. 唐兴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2]中美澳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比较研究[D]. 荣丽敏.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3]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D]. 薛卫洋. 厦门大学, 2018(06)
- [4]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法规制研究[D]. 黄芳. 武汉大学, 2018(06)
- [5]GATS下教育服务市场准入法律问题研究[D]. 唐海涛.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8)
- [6]中外学历学位互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D]. 马杰. 武汉大学, 2014(06)
- [7]教育国际化与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服务发展研究[D]. 温雪梅. 湖南师范大学, 2010(08)
- [8]我国高等教育境外消费出口市场研究[D]. 郭秀晶. 天津大学, 2009(01)
- [9]加入WTO对湖南省研究生教育的影响与对策[D]. 丁琼.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5(12)
- [10]我国对外教育政策研究[D]. 江彦桥. 华东师范大学, 2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