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环保监测的“特种部队”(论文文献综述)
徐曼[1](2021)在《俄罗斯北极开发及其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北极问题在21世纪伊始就已成为国际社会的热门话题,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冰川融化以及国际能源价格持续走高使该地区凸显出的经济价值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对北极地区巨大经济潜力和地缘政治地位的再认识使环北极国家和域外国家开始围绕北极发展勾织蓝图。在经济发展仍然处于全球化时代的背景下,北极地区的发展是环北极国家整体实力的综合表现,国家能否采用合理开发政策来适应经济变化趋势、充分发挥本国的要素禀赋优势是北极开发的关键问题。俄罗斯作为北极地区面积最大、拥有最长海岸线的国家,在北极开发问题上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出台了积极的开发政策,在某些领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效果。实际上,俄罗斯北极开发在21世纪初的酝酿阶段到至今的强化运行阶段都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本文试图对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北极开发进行宏观性研究以窥探其开发路线与逻辑,并将重点放在21世纪以来的开发政策,主要研究对象为具有代表性的航道通行、油气资源开发以及“支撑区”建设领域。本文以要素禀赋、“增长极”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对俄罗斯北极地区十多年的开发演变进行归纳与剖析。本文发现,俄罗斯北极开发是在北极战略背景下进行的,它的核心实质上是安全与发展两大主题,两者之间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其中,北极地区核战略威慑的军事安全、北极大陆架划分的领土安全、北方航道通行控制的航道安全、自然资源开采的能源安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的社会安全以及对气候环境进行保护的生态安全,都与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在这种战略逻辑下,俄罗斯北极开发的路径主要表现在开发动因和现实目标指导下的经济、社会、生态以及安全的政策实施。在这一路径下,俄罗斯北极开发也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由笼统向重点领域展开、开发范围由宽泛向某些具体项目展开,开发方式由粗放向可持续发展展开,开发措施由单边管控向寻求国际合作展开。目前,北极开发的某些领域向良好的态势发展。21世纪以来,俄罗斯联邦在采取投资和税收等优惠经济政策,数字化医疗、住房安置和教育等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生态监控、消除积累污染物和保护居民传统生活方式等环境保护政策以及强化军事力量部署和应对开发中的紧急事故等地区安全政策的背景下,对北方航道通行、油气资源开采以及“支撑区”建设三个方面采取了既具共性也具特性的领域开发。共性主要体现在,首先,三个领域的开发与本国经济水平、世界格局和整个全球经济发展相关,经济的繁荣程度决定着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效果;其次,由于北方航道运输的主要货物集中在能源资源领域,能源资源开采程度以及“支撑区”项目建设的进展直接影响了航道通行的效率,三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特性则主要表现在,航道通行、油气开采和支撑区建设的模式、方向和评估的方法完全不同。首先,在开发模式和方向上,根据资源禀赋的特点,俄罗斯对航道进行了管理框架的构建、通航法律制度的规范以及发展一切与运行相关的运输工具、基础设施以及信息支持。利用资源禀赋的特点对北极地区陆上和大陆架的油气资源进行分析,总结了油气综合体战略管理模式和国际勘探开发模式,并探究油气未来发展的方向。运用增长极理论方法继续对推进北方海航道建设和能源资源开发两个战略目标而规划出的重点建设区域,虽然区域轮廓模糊,但也是旨在实现俄罗斯北极战略利益和保障国家安全的前瞻区域;其次,在评价方法上,北方航道采用了总货物运输量、过境货物运输量及货物、重要港口货运量以及破冰船运行时给俄罗斯带来的经济收入分析了航道的利用率。油气资源开发从北极地区资源开采所占份额、开采量、对主要合作伙伴国的运输量以及促进本国技术和设备进口替代化的角度分析开采效率。因“支撑区”概念落实较晚,仅取得了一些效果,而它是以总体规划的实施阶段和项目开发进程以及是否建立以矿产资源为核心的产业集聚为评判标准。通过对航道、油气和支撑区建设三个层面的开发过程和成效分析,俄罗斯北极的主要开发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与取得的成果相比,实际上面临的阻碍因素更多,这些因素主要由整体上存在的短时间难以解决或调和的矛盾以及各领域在开发中面临的问题所组成。从整体来看,国际经济制裁的延长、产业结构的严重失衡、投资环境的持续恶劣、劳动力资源的不断减少、爆发地区冲突的预期以及生态环境的脆弱,这些都加大了俄罗斯北极开发难度,影响了北极开发进程。从重要领域来看,在航道通行方面,国际航运业危机、油气价格下跌、与传统航线的竞争以及气候条件的恶劣等降低了北极航道通行的红利;在油气资源开采方面,油气项目开采风险高以及俄联邦为保障能源安全而限制国内外企业参与油气使原本规划好的项目举步维艰;在“支撑区”建设方面,俄联邦对各支撑区投入的融资结构差距大、项目建设的资金筹措难度大和地区间发展水平差距太大使“支撑区”难以均衡发展。俄罗斯北极地区开发对本国经济的重要作用为其他国家发展进行北极活动提供了依据,为了最大限度地营造有利于北极开发的国际环境和氛围,俄罗斯以和平、开放的姿态加强同北极域内外国家的合作,可以说,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效果和克服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取决于国际合作的发展。但受西方制裁影响,俄罗斯与美欧开发合作的项目或推迟或停滞。在此情况下,中俄北极合作存在着利益诉求的一致性和互补性、实现全方位战略对接的可行性以及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的必要性,虽然两国合作存在一定的制约,但从长远来看,中俄北极合作不仅有利于成为两国关系中合作的新亮点,更有助于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下时,树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以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理念、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大国典范。
文静[2](2020)在《军事环境史视域下的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后半期,全球环境状况日益恶化,在环境保护运动的推动下,研究人与自然关系演变历史的环境史应运而生。军事环境史(Military Environment History)作为环境史研究领域的新热点,主要研究人类军事活动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军事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在此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自然观念的变化。第一次海湾战争作为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一场典型的现代高技术战争,从军事环境史的视角加以审视,有其深刻的历史与现实意义。在现代军事思想和作战理念的指导下,美国在第一次海湾战争中利用大量高技术武器装备和电子干扰系统,实现了海、陆、空的高度一体化作战,较大程度上减少了战争所耗费的时间及人力成本。但高效的科技化战争同样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态环境灾难,被污染的自然环境又和战争活动一起对人体健康产生了损害,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战后许多退伍老兵患上的海湾战争综合征。军事环境史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始终存在于生态系统中的自然人,二者相互影响,难以独立存在,所以本文主要从军事环境史的理论框架下,研究海湾战争对生态环境和自然人的危害。全文主要由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语三大部分构成。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选题依据,辨析了文章涉及的基本概念,同时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状况,并介绍了文章运用的主要文献资料,明确了文章使用的基本理论方法。第一章主要梳理了军事环境史的形成过程与研究意义。军事环境史是从战争环境史发展而来的,从军事环境史的视域研究第一次海湾战争,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第二章探讨了海湾战争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在战争正式爆发之前,伊拉克军队和多国部队的人员部署、武器运输,及驻防工事的修建等军事活动对海湾地区陆地环境损害颇深。战争期间的军事活动对大气环境、陆地环境和海洋环境造成了全方位的破坏,国际社会为清理海面油污、未爆炸的地雷等其他残留物进行了不懈努力。第三章论述了海湾战争对人的影响——海湾战争综合征问题。海湾战争使多国部队士兵患上了海湾战争综合征,围绕此疾病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论。结语部分,说明了第一次海湾战争在战争史上和冷战期间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阐明了在军事环境史理论范式下研究第一次海湾战争的价值和意义。总之,本文在军事环境史的基本研究范式下,审视了第一次海湾战争备战期间、战争进行阶段和战争结束以后,对大气、陆地和海洋环境的损害,以及国际社会为修复环境所做出的努力。并围绕着海湾战争综合征问题探讨了第一次海湾战争对人的影响。本文研究了以海湾战争为代表的现代高技术战争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对人体健康的损害,揭示了所谓“人道的”和“干净的”高科技战争的本质属性,使人们对现代战争有更清晰和更深刻的认识。
张永恒[3](2020)在《顺应论视角下科技英语中名词化结构的汉译策略研究 ——以《特种部队水上作战》(第17章)为例》文中认为科技文本翻译中的名词化结构翻译一直是译学中的一个难题。本文以《特种部队水上作战》第17章为翻译材料,以名词化结构为研究对象,试图从顺应论的视角探究科技英语中名词化结构的汉译。基于源文本的翻译实践,本文归纳总结了文本中出现的名词化结构的构成和特点,分析了名词化结构在源语和目的语中的区别,进而将顺应论视角下科技英语中名词化结构的汉译策略归纳为三类:顺应语境关系法、顺应语言结构法和顺应目的语读者法。具体来说,对于直译会造成语义失真的名词化结构,可以顺应源文本的语境关系;对于在源语和目的语中意义和语言结构相同的名词化结构,可以直接顺应源文本的语言结构;对于在源语和目的语中意义和语言结构不同的名词化结构,则应顺应目的语的语言结构;对于直译语义不失真且符合目的语语言结构但可能不利于读者理解的名词化结构,则应顺应目的语读者的认知习惯。综上所述,译者应当仔细分析名词化结构在源语和目的语中的作用,结合英汉语言在语言结构上的差异选取相应的翻译策略,从而实现对源语语言语境、源语语言结构、目的语语言结构和目标读者的顺应。
王雯佳[4](2020)在《北极核污染治理的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冷战的结束并没有磨灭曾经拥核大国对北极地区环境造成的伤害,核威胁一直存在。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曾经的封闭海洋会因融化的海冰改变自有的洋流循环,进而使北冰洋中放射性污染物流入其他大洋影响全球。人类对北极资源和航道的开发更是直接导致了北极地区的再军事化。北极问题已不再是区域性问题,北极环境关乎全球生态环境的未来发展,影响着人类健康与生存发展的空间。北极地区核污染的治理问题也逐渐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世界人民的命运是紧密相连的,任何一个国家在灾难面前都无法独善其身,唯有世界各国携手一道,休戚与共才是全球性问题治理的良策。本文试图从法律角度来探讨北极核污染治理的机制完善。通过对现阶段北极地区核污染治理相关机制的梳理,分析出现有机制发挥作用有限,表现在国际公约、区域性文件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将军事污染来源排除、国家责任存在不当豁免、生态环境保护与核能发展存在矛盾等问题。基于上述问题,完善治理路径一方面可以通过对条约的修订以及缔结来增强治理机制的实效性,建立新型军事论坛以弥补军事污染来源的缺乏;协调不同法域间矛盾要兼顾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明确合作原则、预防原则及通知原则等基本准则以此避免国际责任的不当豁免;预防机制可通过设立全球性的核污染防治国际环评制度来防止跨界损害,倡导建立北极地区“无核化”以期从根本上解决北极地区核污染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国参与北极地区核污染治理应从中国北极战略、利益攸关国身份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等角度出发,通过加强与北极区域内国家开展双边务实合作,以“合纵”的方式分化北极国家的排斥力量。积极推动并响应联合国合理合法的决策,以“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的基本理念为构建稳定且具有约束力的国际习惯法和相关条约贡献中国智慧。
王亚光[5](2019)在《维护我国北极军事安全利益的对策研究》文中指出
陈广旭[6](2019)在《功能对等理论视野下科技英语文献中被动句的翻译策略研究 ——以《梅波特海军基地最终环境影响报告》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年代,我国在科技领域的发展获得了长足进步并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对海军建设与发展也加大投入力度并愈加重视,但我们不能闭门造车,而需要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世界各国都在发展海洋的前提下注意对环境的保护,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本文运用奈达的功能对等理论,对《梅波特海军基地最终环境影响报告》一文翻译实践中出现的被动句翻译策略进行研究,发现科技文献中被动句的特点,最终挖掘出被动句的有效翻译方式:译作汉语的显性被动句和半隐性被动句、保留主语、汉语无主句等。笔者同时遵循“内容第一,形式第二”等原则选择不同的对应翻译方式,旨在提高科技英语翻译的质量和效率,对今后的翻译起到借鉴作用。
雷小华[7](2018)在《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主要研究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开展本文的研究,有利于及时掌握东盟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一般动态和基本特征,从而为国家推进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积极有效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方面提供科学参考依据。本文主要是以海洋权益和相关理论为指导,以南海周边国家(其中主要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4个国家)为重点分析对象,在具体分析其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以及各国海洋执法力量与体制的基础上,总结出各国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一般规律与执法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海洋权益和相关概念的理论内涵和界定。重点分析海洋权益、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界定及联系与区别。指出海洋权益是国家管辖海域内,或者其他国家管辖海域内,但依据国际法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的总称。海权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力量基础,海洋战略是维护海洋权益的谋略。海权建设和海洋战略的目标是维护和实现海洋权益。海洋权益的维护依赖于海洋战略的成功实施。二是具体分析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维护。重点分析南海周边国家(其中主要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4个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具体分析其海洋权益维护的目标、目的、策略、主要行动与举措等等,探索找出南海周边各国海洋权益维护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分析其基本特征与一般规律,从而为我国海洋权益维护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针对特定的国家制定特殊性对策,实施“一国一策”等。三是具体分析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执法体制。重点研究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出台、海洋执法力量与执法部门间的关系与协调等内容,同时分析其优缺点并总结其各自特征。四是对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进行比较分析。尽管国家国情不同,其海洋权益维护也各具特色,但他们也确实存在某些共同点和规律性,包括各国海洋战略目标各有侧重、目的不谋而合、手段与策略大致相似,各国都非常重视海洋执法,最大限度维护海洋权益,但各国法律法规仍需完善,执法协调能力有待提高,执法水平与能力亟须提升。
许正[8](2017)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机制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国际局势的发展,全世界在二战结束后出现了六十余年的“长期和平”。这种所谓的“和平”,是在美苏紧张对峙、核武器的发明及其技术的扩散以及全球军备水平大幅升级的背景下出现的。因此它不仅没有使得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变得重要性,相反却变的更为突出。表现在安全观念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没有整个人类的共同安全,单个国家的安全是较为脆弱和没有保证的。在实现安全的手段上,安全机制作为中观层次解决方案中最具影响的流派之一,得到了学界人士更多关注。根据相关理论,安全机制是指国家这一行为者在双边或多边军事关系上或在某个全球共同关注的特定安全问题领域上达成的相互遵守的协定与规则。安全机制的确立并不必然仰赖成员在制度或价值观等方面的一致,与之相反,它常常是在对立的政治世界中寻求对威胁和武力使用的约束与控制。而且安全机制中的大部分属于问题性质,目的是解决特定的安全议题,应对威胁整个人类安全的议题。自19世纪初拿破仑战争结束以来,人类发展史上的第一个安全机制“欧洲协调”应运而生,它所确立的谈判制度和协商精神,成为了之后各个安全机制所遵从的标准。无论是国际联盟、联合国、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华沙条约组织、欧洲安全合作会议还是上海合作组织这些安全机制,大体上都是在“欧洲协调”确立的原则上所构建的。尽管这些安全机制都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和不足之处,甚至其中某些安全机制早已解体,但是它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对于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都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大湄公河次区域位于中国和南亚次大陆之间,是连接中国与东南亚和南亚的枢纽,西靠马六甲海峡、孟加拉湾和安达曼海域,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大湄公河次区域是一个地理相连数目高达六个的国家板块群,而且由于该地区战略地位重要且蕴含丰富的自然资源,自然成为了大国博弈的一个重点区域,从英法殖民时期至今以来便战乱不断,各个大国在不同时期的介入成为了威胁该地区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此衍生的大量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导致的地区的安全问题会不定期的爆发。尤其是在冷战时期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甚至被描述为“叛乱的地区”、“东方巴尔干”和“多米诺地区”。新建立的民族国家虚弱的社会和政治凝聚力,后殖民时期国家之间的领土纠纷,域内意识形态的一度两极化,跨国有组织犯罪、地区分离主义的猖獗以及抵御经济风险的薄弱,都表明了该地区地缘政治经济的特征。这些冲突不仅危及到某些国家政权的存亡,也对该地区的整体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在安全机制的构成上,根据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形势的历史和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机制的构成包括次区域各国领导人及部门首长定期会晤机制;安全决策和信息交流机制,其中应设置秘书处、成员国常驻代表机构、观察员机制和对话伙伴机制,以加强六国间安全信息的交流;维和机制,其中应包含各国总参谋长会晤机制、安全理事会以及一支必要的维和部队,由各国总参谋长和安全理事会来统一指挥维和部队,应对域内各种安全威胁;核不扩散机制,包括负责常规武器和核武器的裁军事务部们,还有提供技术支持的裁军研究所;警务合作机制,包括警察首长定期会晤机制、联合武装执法巡逻机制、统一逮捕令制度、犯罪情报交流机制和警务培训制度等;联合演习机制,次区域各国定期举行联合演习,以增强次区各国应对地区安全问题的协同行动能力,增加政治互信。根据以上安全机制的构成,次区域的安全机制的构建已经迫在眉睫。首先,泰国和柬埔寨、柬埔寨与老挝、泰国和缅甸依旧中国和越南之间的领土争端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能源安全问题、环境安全问题、跨国拐卖妇女儿童和毒品犯罪问题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在冷战结束后又纷纷涌现出,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交织在一起,使得地区安全问题变得愈发的棘手。而且,次区域既有的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如东盟地区论坛和东盟领土争端解决机制已逐渐沦为摆设,无论是在结构上或是效果上都远不足以应对区域内日益严重的各类安全问题。由于冷战时期分属不同阵营,次区域各国在冷战时期曾多次兵戎相见。泰国在冷战初期,追随美国在次区域的反共政策,武装干预了越南和老挝的民族解放战争。越南在冷战时期为实现称霸东南亚的企图,在苏联的支持下,曾武装侵占了柬埔寨并与中国和泰国在边境上爆发了冲突。尽管战争已经结束多年,但意识形态的差异和战争留下的后遗症,次区域各国的政治互信依然不足。而且,由于长期遭受殖民掠夺和战争频发,再加上统一后的新政府采取了错误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次区域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长期低下,需要依赖国际援助才能维持国家正常运转。老挝、柬埔寨和缅甸至今被联合国列为“世界最不发达国家”。泰国和越南则是因为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而遭受金融危机的重创,越南在十年内连续遭遇两次经济危机;泰国军事政变频发,历届政府制定的经济发展计划经常夭折,缺乏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目前泰越两国的经济复苏仍未有明显起色。中国云南省作为与次区域各国对接的重要窗口,在中国国内各省的经济排名中常年处在倒数的位置,经济指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发展均严重滞后。尽管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但由于该地区重要的战略地位和抑制中国在该地区日益增长的影响力,美国、俄罗斯、日本、印度、澳大利亚以及部分欧洲国家纷纷在该地区展开角逐,次区域部分国家被迫在各大国的竞争缝隙中,采取平衡外交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次区域各国政治互信的不足,经济的落后和域外大国的干预等因素对该地区安全机制的构建造成了严重的制约。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机制的构建路径,应遵循以“先易后难”与“合作求安全”以及“以经济合作带动安全合作”的理念,循序渐进的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次区域安全机制的构建。首先,要加强次区域各国间的互信,建立互信机制,强化安全合作。根据现阶段次区域的安全形势,建立互信机制是完成构建安全机制的首要条件,实践的可行性相对更大。在“循序渐进”和“先易后难”的构建原则下,互信机制的构建需要搁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正确看待其它国家的发展道路。争取前期成功建立起沟通协商子机制、危机评估子机制与危机评判子机制,以加强在平时以及预防或处理潜在安全威胁的协调。在以上三个子机制的基础上,构建起次区域国家间的互信机制。其次,进一步深化次区域各国间的经贸合作,以经贸合作带动安全合作的进程。继续加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的建设,首先,明确现阶段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建设的不足。在政治、经济、人文方面继续推进经济走廊的建设。再次,拓宽融资渠道,吸纳更多的投资资金,为新阶段次区域的经济合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此外,还有继续深化次区域国家的环境合作。在深入推进以上三个领域的基础上,将老挝作为中国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加以重点经营,推进“中老友好合作条约”的谈判与签署,以经贸合作带动安全合作,以此给次区域其它国家树立典范,在条件成熟时将相关模式向柬埔寨和泰国扩展,并最终覆盖到缅甸和越南。以“中路突破”带动两侧应该是中国与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在进行安全合作的一个较合适的选择。这些更为密切的经贸合作势必对地区安全提出更高要求,从而带动地区安全合作的开展和地区安全机制的建立。除此之外,还需要开展次区域功能性合作情报共享。其中包括推进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探索展开次区域金融合作、深化次区域国家间产能合作以及加强民间交流,发挥民间外交的特殊功能,为次区域安全机制的构建提供建设性思路。
郭怡[9](2016)在《科技进步视域下的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研究》文中提出科技与环保一直相生相伴,“环境保护”一词是随着人类科技的发展、历次工业革命对生态资源的耗散而产生的。中国的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从诞生至今已有近四十年的历史,其兴起与发展几乎与中国改革开放过程同步,是政府扶持、科技进步、自身价值以及社会关注的共同作用,也是绿色发展理念、科技进步观念、时代价值变迁的现实投射。本文以跨学科研究切入,力图揭示科技进步视域下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产生、发展的必然性及不可替代性,探讨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科技组织特征、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刻影响及重要支撑,分析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此基础上构建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基本研究框架,并提出以科技进步加快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第一章通过阐明本论文研究的问题背景、研究意义,并在系统梳理已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研究思路与方法。在绿色发展日益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小政府、大社会”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的背景下,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被强化和重视。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生成与不可替代,不是任何单-因素的结果,而是社会进步、历史发展、自身功效等多重原因的综合。政府失灵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深层次的揭示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内在紧张关系,促使了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产生与发展;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担当越来越重要的环保项目实践,提供政府与企业难以供给的公共产品,以及为公众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规划和目标的组织基础等,则显示其在环境保护工作夺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第二章以生态资源对科技进步的支撑与制约、生态文明对科技进步的充实与需求、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理论界定、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重要科技特性、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影响等分析,逐层理清科技进步视域下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概念、特征,以及所得到的硬科学和软科学的共同支撑;分析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除了具有一般非政府组织的共性特征之外,还具有众多科技组织特性;探讨在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指导下,将政府、企业、公众等众多生态环境利益相关方和绿色科技联系起来,形成“科学环保共同体”,共同推动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项目创新。第三章以历时性梳理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发展脉络,在此基础上通过文献查找、个案访谈两种分析方法,根据各地区民政体系网站、民间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平台数据库的信息,并结合对环保公益界数位知名环保公益人的采访,分析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20世纪70年代,由中国政府部门发起的第一个广义上的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成立;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及民众环保意识的觉醒,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不断涌现。在不断积累、历经四个阶段的发展后,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已将业务范围遍及环保工作的绝大多数领域,成为中国环保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全球科技的迅猛发展、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时代脉搏同步,中共中央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指导以及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及政策,包括在环境保护、环保科技投入、社会组织注册管理、筹资与捐赠方面的完善支持其发展,但仍然存在滞后;此外,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社会声誉较低、政策法规滞后、组织经费欠缺、核心成员匮乏、管理运营软散、专业水平有限等。第四章通过共时性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代表性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及运行案例,提炼科技进步视域下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发展途径,着重从凝炼社会科学发展观念、培养公民科学环保意识、开展公众科学环保活动、引导企业科学环保理性、参与政府科学环保决策等方面,阐释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刻影响,并探究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支撑。科技进步包括自然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科学技术进步,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撑主要包括环保科技和科学管理两大方面,既表现在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开展环保项目、生态治理技术、污染防治手段、环保新产品研发等“硬科技”方面;又表现在组织内部与外部管理,包括组织运营、治理结构、战略规划、宣传筹资、绩效评估等“软科学”方面。第五章根据我国具体国情,从外部环境建设和自身组织建设所涉及的六大方面,提出以科技进步加快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随着新工业革命浪潮的扑面而来,我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亟需紧跟社会快速变革的节奏,以可持续的组织发展目标和先进的科技进步手段方法武装,实现行业整体专业化的跨越发展。具体而言,包括以科技创新观念促进立法执法改革,加强有利于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建设,建立科学、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信息化公共平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科技,促进社会各个层面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认可与监督;以科学的管理机制、完善的治理结构,帮助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有效应对各个环境利益相关方的诉求,保障机构高效运营;以专职专业化思维促进人才队伍建设,聚集专门人才、充实全职化人员、提高志愿者环保专业水平;明确作为推动者的角色和桥梁作用,以多边科技合作项目推动行业联动、搭建多方参与平台,获得更多有效资源和支持;以科技营销策略,借鉴各种可行的营销方法和资源,提供生态环保产品化服务,获得长久、稳定的资金支持。
邢捷[10](2015)在《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环境警察制度是指环境警察机关及其环境警察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运用警察权对在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实施制裁、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总称。一个国家环境警察制度的建立是该国经济社会及环境保护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结果。建立和实施环境警察制度是为遏制日益严重的破坏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而采取的重要举措。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研究,从探察和论证现代警察机关环境保护功能开始,结合国家环境治理之大势,提出警察执法生态化是现代警察机关环境保护功能的升华,也必将成为环境警察制度构建的基础。但由于我国警察涉及环境执法的立法较为分散,加之确立环境警察制度的立法付之阙如,由此引发人们对警察机关及警察权介入环境保护的隐忧。本文是针对环境警察制度进行研究,从其构建的理论基础,到国内外的实践做法展开探讨。从警察的起源、警察机关的基本功能与特有功能看,现代警察机关及警察权在国家环境保护中扮演着区别于其他主体及公权力的特殊角色。即现代警察机关凭借警察权的强制性功能,达到对环境违法与犯罪的抑制,维护环境安全与秩序。现代警察机关的任务与环境安全、秩序及公民权利保障密切相关。从历史上看,我国警察机关的环境保护功能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近现代警察的初创时期。只是它随着时代的变迁,趋时变化而变化,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体现着功能的差异性。经历了从萌芽到逐步发展的过程。当今社会,随着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站在国家生态治理的高度,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应当发挥警察机关的作用。在环境保护中利用警察机关自身的特有条件并排除对警察权存在的偏见与疑惑,可以发挥警察权在环境保护中难以取代的积极作用。警察执法生态化是现代警察机关环境保护功能的升华,它是我国警务发展中的一种趋势,是伴随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保护生态环境而所做出的时代变革。具体表现在警察权的价值取向、警察权的行使主体、警察权的配置以至运行等诸方面。它为我国环境警察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现实性基础。本文还对我国警察机关环境执法的实践及国外警察权在环境执法中的行使状况进行了考察。对我国公安机关涉及环境执法的现实状况与问题进行了剖析。特别是对我国部分地方环境警察队伍试建情况及发挥作用的成效进行了分析,发现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思考。与此同时,本文介绍了美国、欧洲国家,俄罗斯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运用警察权实施环境执法的状况。从中可见,基于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历史发展背景以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状况,各国在环境警察体制、职责及执法手段上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然而,无论是欧美、俄罗斯还是发展中国家警察权作用的发挥,对我国建立环境警察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构建我国环境警察制度是本文的最终归宿。在对警察机关环境保护功能理论与实践研究、考察的基础上,作者提出建构我国环境警察制度。首先探讨了环境警察制度的本质。认为环境警察制度是一个历史范畴、一个关系范畴、一种规范范畴;进而对环境警察制度的客观性与主观性加以论述。在环境警察制度的客观性方面主要探讨了环境警察制度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建立的客观必然性,以及相对于其他制度的客观独立性。在主观性方面则研究了环境警察制度的可选择性与可设计性。进而提出我国环境警察制度的初步构想。本文在理论上阐发的主要观点有:第一、现代警察机关是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法定承担者。警察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环境保护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其所承担的国家环境保护义务主要体现在监管、制裁的义务中,即借助警察权的强制性功能,达到对环境违法与犯罪的遏制,维护环境安全与秩序。第二、我国警察机关的环境保护功能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近现代警察机关的初创时期。从建立近现代警察制度时起,警察就具有了相应的环保职能,只是这种职能随着时代的变迁,趋时变化而变化,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体现着功能的差异性。经历了从萌芽到逐步发展的过程。第三、我国警察机关的任务与国家环境保护相互关联。随着国家安全观的演进,警察机关须将维护国家环境安全纳入维护国家安全的视野。同时维护环境秩序也应成为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有着相互的关联。第四、警察执法生态化是当代国家环境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它是生态化理念向警察执法领域渗透与延伸的结果。其目的在于保卫国家环境安全、维护环境秩序以及保护公民的环境权。第五、环境警察制度在我国环境监管体制中的地位不可或缺。警察机关及警察权在国家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无以替代。环境警察制度也是环境司法专门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海洋环保监测的“特种部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海洋环保监测的“特种部队”(论文提纲范文)
(1)俄罗斯北极开发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北极地区开发的研究 |
1.2.2 关于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总体研究 |
1.2.3 关于俄罗斯北极开发具体领域的研究 |
1.3 研究框架与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相关概念 |
2.1.1 北极地区范围及开发概念 |
2.1.2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范围 |
2.1.3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范畴 |
2.2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增长极理论 |
2.2.2 要素禀赋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历史进程与现实动因 |
3.1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历史沿革 |
3.1.1 探索发现-奠定基础阶段(1917-1990) |
3.1.2 机制重组-机制转型阶段(1991-1999) |
3.1.3 政策酝酿-实际启动阶段(2000-2011) |
3.1.4 政策强化-全面开展阶段(2012-至今) |
3.2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现实动因 |
3.2.1 北极开发的经济利益动因 |
3.2.2 北极开发的社会环境动因 |
3.2.3 北极开发的政治安全动因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目标与政策 |
4.1 俄罗斯北极开发目标 |
4.1.1 促进俄罗斯北极地区经济增长 |
4.1.2 推动俄罗斯北极地区社会发展 |
4.1.3 保护俄罗斯北极地区生态环境 |
4.1.4 保障俄罗斯北极地区国家安全 |
4.2 俄罗斯北极开发政策 |
4.2.1 北极开发的招商引资政策 |
4.2.2 北极开发的财政税收政策 |
4.2.3 北极开发的社会保障政策 |
4.2.4 北极开发的环境保护政策 |
4.2.5 北极开发的地区安全政策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重点领域及推进措施 |
5.1 挖掘地理禀赋:完善北方海航道运营管理体系 |
5.1.1 构建联邦、区域、公司三级管理架构 |
5.1.2 遵循无害通行和过境通行的法律制度 |
5.1.3 建设“北方海航道”通行的运营模式 |
5.2 利用资源禀赋:加强油气资源开发 |
5.2.1 北极陆上及大陆架的油气资源开发现状 |
5.2.2 俄罗斯北极油气资源的开发模式 |
5.2.3 俄罗斯北极油气资源的开发方向 |
5.3 培育新增长极:建设“北方发展支撑区” |
5.3.1 “支撑区”构想的政策出台 |
5.3.2 基于经济地理方法探究的“支撑区”内项目选择标准 |
5.3.3 “支撑区”的规划:打造北极开发增长极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成效及制约因素 |
6.1 俄罗斯“北方海航道”通行的效果评估 |
6.1.1 “北方海航道”的物流运输成效显着 |
6.1.2 “北方海航道”开发面临的困境 |
6.2 俄罗斯北极地区油气开采的效果评估 |
6.2.1 北极油气资源开发占比逐年提升 |
6.2.2 北极油气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
6.3 俄罗斯北极“支撑区”建设的效果评估 |
6.3.1 北极“支撑区”建设实施效果尚未明显体现 |
6.3.2 北极“支撑区”建设面临的局限性 |
6.4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制约因素 |
6.4.1 投资环境较差影响北极项目运行潜力 |
6.4.2 劳动力潜力弱难以支撑北极开发力度 |
6.4.3 产业结构严重失衡加大“资源诅咒”风险 |
6.4.4 生态环境脆弱增加可持续发展难度 |
6.4.5 西方国家制裁严重延缓北极开发进程 |
6.4.6 对北极地区爆发冲突的担忧降低合作意愿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俄北极开发合作 |
7.1 俄罗斯北极开发的国际化趋势 |
7.1.1 俄罗斯北极开发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
7.1.2 俄罗斯北极开发国际合作的可行性 |
7.2 中俄北极开发的重点合作领域 |
7.2.1 依法并合理利用北极资源的合作 |
7.2.2 建设并开发北极航道通航的合作 |
7.2.3 开拓并实现北极旅游休闲的合作 |
7.2.4 保护北极气候与生态环境的合作 |
7.2.5 积极探索并认识北极科考的合作 |
7.3 中俄北极开发合作的制约因素 |
7.3.1 中俄关于“冰上丝绸之路”概念的分歧 |
7.3.2 航道通行问题制约合作项目的收益 |
7.3.3 积极寻求北极合作的国家间竞争带来的压力 |
7.4 中俄北极开发合作的模式探索 |
7.4.1 本国资金投入与多方资本参与相结合 |
7.4.2 北极项目开发与生态理念相结合 |
7.4.3 选择可行建设项目与模块化架构相结合 |
7.4.4 支撑区建设与中俄“冰上丝绸之路”相结合 |
7.4.5 中俄北极“公域”合作与参与俄罗斯国内建设相结合 |
7.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军事环境史视域下的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军事环境史的研究范式 |
第一节 军事环境史的缘起与形成 |
一、战争环境史的出现 |
二、军事环境史的形成 |
第二节 军事环境史与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 |
一、军事环境史的研究内容与意义 |
二、从军事环境史角度研究海湾战争的价值 |
第二章 海湾战争引发的全方位环境危机 |
第一节 战争准备阶段对生态的损伤 |
一、军事部署活动造成沙漠地表的破损 |
二、防御工事的构筑对土壤的危害 |
第二节 海湾战争对陆地环境的破坏 |
一、石油渗透对土壤的污染 |
二、地下雷场致使土质下降 |
第三节 海湾战争对海洋的污染 |
一、原油入海导致水质污染 |
二、石油倾泄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失衡 |
第四节 海湾战争造成了大气环境的恶化 |
一、油井大火对空气的污染 |
二、生化武器库的破坏对空气的毒化 |
第五节 海湾战争后的生态环境治理 |
一、艰难的战后环境损害评估工作 |
二、战后环境恢复和治理的有限进展 |
第三章 海湾战争对人的影响——海湾战争综合征 |
第一节 海湾战争综合征的出现 |
一、海湾战争综合征的症状表现 |
二、海湾战争综合征形成的原因 |
第二节 海湾战争综合征引发的争论及治疗情况 |
一、各方围绕海湾战争综合征的论争 |
二、海湾战争疾病的医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3)顺应论视角下科技英语中名词化结构的汉译策略研究 ——以《特种部队水上作战》(第17章)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CT |
1.引言 |
2.翻译任务描述 |
2.1 翻译任务背景介绍 |
2.2 翻译任务文本分析 |
2.3 翻译材料选择标准 |
2.4 翻译工具、参考文献的准备 |
2.4.1 翻译工具的选择 |
2.4.2 参考文献的选择 |
2.5 翻译计划 |
3.顺应论及其在翻译中的应用 |
3.1 顺应论概述 |
3.1.1 语言的三种特性 |
3.1.2 语言的四种顺应 |
3.2 顺应论在翻译研究中的应用 |
3.2.1 文献综述 |
3.2.2 问题与不足 |
4.名词化结构的翻译策略:顺应论视角 |
4.1 名词化结构概述 |
4.1.1 名词化结构的构成 |
4.1.2 名词化结构的功能 |
4.2 语境关系顺应下的名词化结构翻译策略 |
4.2.1 词典义选词 |
4.2.2 引申义选词 |
4.3 语言结构顺应下的名词化结构翻译策略 |
4.3.1 直译 |
4.3.2 转译为动词 |
4.3.3 转译为形容词 |
4.3.4 转译为状语从句 |
4.4 目的语读者顺应下的名词化结构翻译策略 |
4.4.1 增译——补足语言信息 |
4.4.2 省译——省去意义空泛的词 |
5.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1 原文 |
附录2 译文 |
(4)北极核污染治理的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写作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写作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北极核污染治理的概述 |
2.1 北极核污染治理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核污染的概念 |
2.1.2 北极核污染治理的区域界定 |
2.1.3 北极核污染治理法律机制的界定 |
2.2 北极核污染的污染来源 |
2.3 北极核污染的治理主体 |
2.3.1 环北极国家 |
2.3.2 北极域外国家 |
2.3.3 国际原子能机构与巴伦支-欧洲北极理事会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北极核污染治理的法律机制现状与问题 |
3.1 北极核污染治理相关法律制度 |
3.1.1 全球层面的法律制度 |
3.1.2 双边、多边及区域层面的法律制度 |
3.2 北极核污染治理国际合作框架 |
3.2.1 北极理事会 |
3.2.2 国际原子能机构 |
3.2.3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核能机构 |
3.2.4 联合国原子能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 |
3.3 现有北极核污染治理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 |
3.3.1 既有治理机制中军事污染来源规定缺乏 |
3.3.2 国家责任存在不当免除 |
3.3.3 国际合作水平有限 |
3.3.4 生态环境保护与核能发展间的矛盾突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完善北极核污染治理机制的路径展望 |
4.1 解决缺乏军事来源规定的难题 |
4.1.1 通过条约的缔结与修订完善军事污染来源 |
4.1.2 建立专门性的地区军事论坛 |
4.2 限制国家责任豁免 |
4.2.1 协调国际环境法与国际军控条约间的冲突 |
4.2.2 突出合作原则、预防原则及通知原则 |
4.3 提升国际合作水平的举措 |
4.3.1 增进国家间对北极核污染防治的合作 |
4.3.2 优化国际核能组织的职能 |
4.4 设立全球性的核污染防治国际环评制度 |
4.4.1 以软法为基础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
4.4.2 环评信息交流制度 |
4.4.3 国际环评监督机制 |
4.5 倡导建立北极无核武器区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参与北极核污染治理法律机制的设想 |
5.1 中国参与北极核污染治理的意义 |
5.1.1 北极地区对中国未来发展的战略价值 |
5.1.2 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法理依据 |
5.1.3 参与北极核污染治理是中国的权利和义务 |
5.2 中国参与北极核污染法律治理机制的路径 |
5.2.1 积极创新与环北极国家双边与多边合作 |
5.2.2 积极构建北极核污染治理相关条约法和习惯国际法规则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功能对等理论视野下科技英语文献中被动句的翻译策略研究 ——以《梅波特海军基地最终环境影响报告》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Acknowledgements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2. 翻译任务描述 |
2.1 翻译任务背景 |
2.2 翻译任务文本分析 |
2.3 翻译材料选择标准 |
2.4 翻译工具的选取 |
2.5 参考文献的选取 |
3. 功能对等理论与被动句 |
3.1 功能对等理论概述 |
3.2 科技英语中被动句特点 |
3.3 功能对等理论对被动句的指导 |
4. 科技英语被动句的翻译策略 |
4.1 被动句直译法 |
4.1.1 译作显性被动句 |
4.1.2 译作半隐性被动句 |
4.2 被动句意译法 |
4.2.1 保留主语 |
4.2.2 主语译作宾语 |
4.2.3 译作无主句 |
4.3 谓语分译法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1 原文 |
附录2 译文 |
(7)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本论文研究的背景、重要意义 |
二、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一) 基本思路 |
(二) 主要内容 |
(三) 重点难点 |
(四) 主要观点 |
(五) 主要研究方法 |
(六)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海洋权益的概念及相关概念的辨析 |
一、海洋权益的概念 |
二、海洋权益的基本特征 |
(一) 法律制度之上的确定性 |
(二) 客观存在状态上的稳定性 |
三、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一) 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区别 |
(二) 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联系 |
四、海洋执法体制的概念 |
第三章 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越南海洋概况 |
二、越南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制定海洋战略规划维护海洋权益 |
1. 越南海洋战略的目标与内容 |
2. 制定海洋战略规划维护海洋权益 |
(二) 加强舆论宣传,不断强化海洋权益意识 |
1. 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国民的海洋意识 |
2. 开展对南海领土主权的常态化宣传 |
(三) 不断扩张海洋国土,不断宣示海洋主权 |
1. 不断攫取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海洋国土 |
2. 在侵占的南海岛礁上进行各种活动以宣示主权 |
3. 通过立法将南海纳入其领海主权 |
(四) 加大国际石油开采合作,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
1. 利用石油利益使南沙群岛争端国际化 |
2.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
(五) 千方百计加快海军现代化建设 |
1. 调整海上防卫体制 |
2. 大量采购先进海空武器装备,提升立体作战能力 |
3. 加强金兰湾建设,并向国际开放 |
(六) 频繁开展外交活动,推进南海争端国际化 |
1. 不断深化越美关系,谋求与美国进行军事合作以应对南海争端 |
2. 继续巩固与俄罗斯的关系,争取俄罗斯对越南南海主张的支持 |
3. 加强与日本在南海争端中的合作,增强日本的介入深度 |
4. 加强与印度的合作,把印度引进南海争端 |
5. 越南试图绑架东盟拉入南海冲突 |
三、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关于领海基线的立法 |
2.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3.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4. 开展南海主权归属越南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研究 |
5. 关于海洋执法管理的法律法规 |
(二) 加强海洋执法体制和执法力量建设 |
1. 越南涉及海洋执法管理的机构 |
2. 越南海洋执法的基本体制 |
3. 越南海洋执法力量 |
(三) 越南海洋执法管理部门的衔接运作机制 |
1. 协调内容 |
2. 协调机制 |
(四) 越南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优缺点及主要问题 |
1. 越南海洋管理体制的优点 |
2. 越南海洋管理体制的主要缺点和问题 |
(五) 对我国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借鉴意义 |
1. 尽快制定我国的海洋发展战略 |
2. 完善我国的海洋执法合作机制 |
3. 不断改善和增强海洋执法力量 |
4. 通过立法来加强海洋管理 |
5. 加强海洋执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
四、中越关系发展趋势及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一) 中越关系总体发展走向分析 |
1. 近期走向分析 |
2. 海上合作走向分析 |
(二) 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1. 越南维护所谓的海洋权益的既定方针、政策不会改变 |
2. 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五、结语 |
第四章 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海洋战略目标——成为东亚海洋强国 |
二、海洋战略的目的——实现国家海洋利益 |
三、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开发海洋资源,促进海洋产业发展 |
(二) 加快岛礁建设,妄图换取“合法”地位 |
(三) 为争夺南海不懈进行国际努力 |
1. 菲律宾导演“南海仲裁案”闹剧 |
2. 利用舆论宣传,唱衰装“可怜” |
3. 妄图绑架东盟国家施压中国 |
4. 谋求引入域外势力制衡中国 |
(四) 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尤其是海军现代化 |
(五) 加强海洋安全多双边合作 |
1. 菲美海洋安全合作 |
2. 菲印尼海洋安全合作 |
3. 菲马海洋安全合作 |
4. 菲中海洋安全合作 |
5. 菲越日海上合作 |
(六) 借助美国抗衡中国及提升武装实力 |
四、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菲律宾宪法》(1987年) |
2. 宏观海洋政策 |
3. 关于领海的立法 |
4.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5.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6. 《地方政府法》(1991年) |
7. 《菲律宾渔业法》(1998年) |
8. 打击非法捕捞的法律和政策 |
9. 其他海洋法律 |
10. 其他海洋政策 |
(二) 菲律宾海洋执法的基本体制与执法力量 |
1. 建立海洋管理协调委员会 |
2. 海洋执法管理的部门与职责 |
3.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的衔接运作机制 |
4. 菲律宾海洋执法力量 |
5.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 |
6.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7. 对我国加强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
五、杜特尔特执政后菲律宾外交政策新走向与海洋权益维护 |
(一)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外交政策新走向 |
(二)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美南海合作 |
(三)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中菲南海合作 |
(四)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日南海合作 |
(五)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东盟南海合作 |
六、结语 |
第五章 印度尼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印度尼西亚海洋概况与海洋经济 |
(一) 印度尼西亚海洋概况 |
(二) 快速发展海洋经济 |
二、印尼海洋战略目标 |
三、印尼海洋利益与海洋战略目的 |
四、印尼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双轮驱动”之政治、外交手段 |
1. 积极奉行“大国平衡策略” |
2. 主张用政治谈判,和平解决争端 |
3. 树立新的安全观,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
(二) “双轮驱动”之实力手段 |
1. 加强军事现代化,逐步提升其军队作战能力 |
2. 打击非法捕捞,维护海洋权益 |
3. 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产业 |
五、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基本立法 |
2. 宏观政策 |
3. 具体法案 |
4. 地方分权 |
5. 法律与政策执行 |
6. 印尼划定的群岛海道和海洋划界 |
(二)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与执法力量 |
1. 相对集中的管理部门——海洋渔业部 |
2. 海上执法协调机构——海上安全协调委员会 |
3. 执法强力部门——印尼海空军与警察部队 |
4. 其他相关中央执法部门 |
(三)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特征 |
1. 不断提高海军、海警的执法能力 |
2. 组建跨部门的协调机构 |
3. 依托东盟框架,加强与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合作 |
4. 加强马六甲海峡的联合巡逻 |
5. 多种方式应对海洋环境污染 |
6. 地方分权 |
(四)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1.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优势 |
2.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不足 |
六、“全球海上支点”战略背景下印尼海洋权益维护的新挑战及应对 |
(一)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面临的新挑战 |
1. 海上安全威胁 |
2. 海洋环境保护 |
3. 自然灾害 |
4. 保护国家海洋安全的意愿与能力的脱节带来的挑战 |
5. 强硬保护海洋资源引发地区国家关系紧张带来的挑战 |
6. 武装海盗周期性反弹带来的挑战 |
(二) 印尼为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采取的主要措施 |
1. 佐科政府执政前印尼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的措施 |
2. 佐科政府执政后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采取的措施 |
(三) 印度尼西亚海洋安全管理的展望及评价 |
1. 打击非法捕捞政策会持续,维护海洋权益成效显着 |
2. 军事现代化会逐步提升其作战能力,但不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
3. 继续大国平衡战略,提升防卫安全合作 |
(四) 中国应对:提升两国智慧,积极妥善解决重叠水域纠纷 |
七、结语 |
第六章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马来西亚海洋战略目标与目的 |
(一)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为国力增长提供“蓝色动力” |
(二) 构筑海洋安全,为国家保卫提供“蓝色屏障” |
(三) 确保重要航道影响力,为国家影响提供“蓝色话语权” |
二、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坚持国防自主,加强海上军事力量建设 |
(二) 积极开展海洋安全合作与寻求大国平衡 |
1. 积极与东盟国家开展区域性的海洋安全合作 |
2. 借助域外势力,寻求大国平衡 |
3. 借助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
三、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关于领海的海洋立法 |
2.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3.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4. 马来西亚涉及海洋渔业管理的法律与机构 |
(二)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力量与基本体制 |
1.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力量 |
2.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基本体制 |
3.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部门的衔接运作机制 |
(三)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1.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优势 |
2.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不足 |
(四) 对我国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
1. 海洋管理体制向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的方向发展 |
2. 加强海洋管理部门和海洋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
3. 不断完善有关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 |
4. 加强海洋渔业和海洋执法的国际合作 |
第七章 文莱、泰国的海洋战略和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
一、文莱海洋权益维护的目标与目的 |
二、文莱海洋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 |
(一) 关于文莱的领海立法 |
(二) 关于文莱的大陆架的立法 |
(三) 关于文莱与其邻国和相向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 |
三、泰国海洋战略目标的形成 |
(一) 地缘安全因素 |
(二) 历史文化因素 |
(三) 利益因素 |
(四) 泰国海洋战略的目标与内容 |
四、泰国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推动海军现代化,加强海洋管理 |
(二) 深化外部合作,奉行大国平衡策略 |
第八章 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比较分析 |
一、雄心勃勃的海洋战略目标 |
二、不谋而合—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战略目的 |
(一) 发展海洋经济是海洋战略的基本目的 |
1. 印尼希望通过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发展经济 |
2. 马来西亚希望发展海洋经济以促进国力的增长 |
3. 菲律宾希望海洋产业成为为国家发展重点 |
4. 越南希望通过发展海洋经济“靠海致富” |
(二) 维护海上安全与海上主权是海洋战略的主要目的 |
1. 印尼:确保马六甲海峡和南海周边局势安全 |
2. 马来西亚:维护国家海洋主权与战略通道安全 |
3. 菲律宾:维护争议地区海上主权和海上安全 |
4. 新加坡:重视国际安全合作,保护国家独立 |
5. 泰国:努力维护和平的海洋安全环境 |
6. 越南:确保海上主权完整与领土扩张 |
三、手段相似—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策略 |
(一) 建立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实施海洋战略 |
(二) 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尤其是海军现代化 |
1. 印尼:加强装备建设,提高海军保卫能力 |
2. 马来西亚:坚持国防自主原则,加强海上军事力量建设 |
3. 菲律宾:不断努力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 |
4. 泰国:努力推动海军现代化 |
5. 越南:千方百计加快海军建设 |
(三) 借助域外大国势力,谋取海上利益的最大化 |
四、加强海洋执法,最大限度维护海洋权益 |
(一) 海洋法规逐步制定,但法规体系仍需完善 |
(二) 建立海洋协调机构或者委员会,但执法协调能力有待提高 |
(三)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但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 |
(四) 引进域外大国势力,重视海洋执法国际合作 |
五、结语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二、外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8)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机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论文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理论和方法 |
(一)研究理论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与框架 |
第一章 国际安全机制的形成与发展 |
一、“欧洲协调”的形成与发展 |
(一)“欧洲协调”的形成背景 |
(二)“欧洲协调”的形成 |
(三)大国对“欧洲协调”的基本认同 |
(四)“欧洲协调”遭遇的挑战及其解体 |
二、国际联盟的成立与发展 |
(一)国际联盟成立的背景 |
(二)国际联盟的发展 |
(三)国际联盟安全机制解体的原因 |
三、联合国安全机制的成立与发展 |
(一)联合国的建立 |
(二)联合国的作用和缺陷 |
四、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
(一)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建立 |
(二)冷战时期北约军事战略的调整 |
(三)北约在后冷战时期的转型 |
五、华沙条约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
(一)华沙条约组织的成立 |
(二)华沙条约组织的发展 |
(三)华沙条约组织的解体 |
六、“欧洲安全合作会议”安全机制的成立与发展 |
(一)欧安会安全机制的形成及特征 |
(二)欧安会安全机制的作用 |
七、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与发展 |
(一)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 |
(二)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 |
第二章 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形势的历史与现状 |
一、西方列强的殖民地 |
(一)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侵略和反侵略斗争 |
(二)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侵略和反侵略斗争 |
二、二战时期远东重要战场 |
(一)二战时期日本南进政策的形成 |
(二)日本对缅甸的入侵 |
(三)中美英盟军反攻缅甸 |
三、冷战时期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争夺的重要地区 |
(一)第一次印度支那战争 |
(二)越南战争 |
四、冷战结束后次区域安全问题凸显 |
(一)泰国南部地区分离主义运动 |
(二)毒品犯罪问题 |
(三)武器走私问题 |
(四)非法移民问题 |
(五)湄公河航运安全问题 |
(六)经济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
第三章 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机制的构成与构建的必要性 |
一、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机制的构成 |
(一)各国领导人和部门首长会晤机制 |
(二)安全信息和决策交流机制 |
(三)维和机制 |
(四)警务合作机制 |
(五)裁军与军控机制 |
(六)联合演习机制 |
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机制构建的必要性 |
(一)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间的领土争端问题长期无法解决 |
(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面临非传统安全的威胁加剧 |
(三)大湄公河次区域既有的国际机制无力解决安全问题 |
第四章 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机制构建的制约因素 |
一、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间政治互信不足 |
(一)越南与柬埔寨 |
(二)泰国与越南 |
(三)老挝与泰国 |
(四)中国与越南 |
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各国经济落后,财政困难 |
(一)柬埔寨 |
(二)缅甸 |
(三)老挝 |
(四)泰国 |
(五)越南 |
(六)中国云南省 |
三、域外大国的影响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俄罗斯 |
(四)欧盟 |
(五)澳大利亚 |
(六)印度 |
第五章 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机制的构建路径 |
一、明确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机制构建的原则 |
(一)倡导“以合作求安全”的理念 |
(二)逐步稳妥的推进安全机制构建 |
(三)秉持“积极推动”的政策取向 |
二、加强次区域国家互信,强化安全合作 |
(一)构建次区域国家互信机制的可行性 |
(二)构建次区域互信机制的前提 |
(三)构建次区域互信机制的方法 |
(四)构建次区域互信机制的阶段目标 |
三、深化经贸合作,发展经济,加大安全投入 |
(一)进一步加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建设的力度 |
(二)拓宽融资渠道,为新阶段经济合作提供拥更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
(三)继续深化次区域环境安全合作 |
(四)重点经营中国与老挝的关系,借此加强与次区域其它国家的合作 |
四、开展次区域功能性合作情报共享 |
(一)推进湄公河流域安全执法合作 |
(二)探索展开次区域金融合作 |
(三)深化次区域产能合作 |
(四)加强民间交流,为次区域安全机制建设提供建设性思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科技进步视域下的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研究背景 |
第二节 选题目的及意义 |
一、选题目的 |
二、选题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二章 科技进步视域下的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 |
第一节 科技进步与生态环境保护 |
一、科学、技术与科技进步 |
二、生态资源对科技进步的影响 |
三、生态文明对科技进步的要求 |
第二节 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理论界定 |
一、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涵义 |
二、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类型 |
第三节 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科技特性 |
一、科技组织及其活动 |
二、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类别及核心工作 |
三、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重要科技特性 |
第三章 科技进步视域下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历程 |
第一节 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 |
一、1978年-1993年:诞生与启蒙阶段 |
二、1994年-2003年:兴起与发展阶段 |
三、2004年-2013年:多元与拓展阶段 |
四、2014年-勃发与创新阶段 |
第二节 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依存的政策法规 |
一、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及政策 |
二、环境保护科技投入方面的相关政策 |
三、社会组织注册、管理方面的法规及政策 |
四、慈善法、筹资与捐赠方面的法规及政策 |
第三节 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社会声誉较低 |
二、政策法规滞后 |
三、运行经费欠缺 |
四、核心成员匮乏 |
五、管理运营软散 |
六、专业水平有限 |
第四章 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刻影响及重要支撑 |
第一节 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深刻影响 |
一、凝炼社会科学发展观念 |
二、培养公民科学环保意识 |
三、开展公众科学环保活动 |
四、引导企业科学环保理性 |
五、参与政府科学环保决策 |
第二节 科技进步对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支撑 |
一、提供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科学方法论 |
二、扩大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筹资范围 |
三、改善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监管方式 |
四、更新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管理理念 |
五、提升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项目能力 |
第五章 以科技进步加快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以科技创新观念促进立法执法改革 |
一、促进登记注册体制开放 |
二、加强财政税收制度改革 |
三、改善筹资捐款制约机制 |
第二节 以信息化公共平台促进社会认可与监督 |
一、搭建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政府监督平台 |
二、搭建集科普与项目为一体的民众参与平台 |
三、搭建集宣教与技术为一体的企业合作平台 |
第三节 以科学管理机制促进组织高效运营 |
一、汲取企业现代管理精髓 |
二、引领创造共享价值理念 |
三、探索建立社会企业模式 |
第四节 以专职专业化思维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
一、聚集专门人才进行专职化发展 |
二、依托专门人才充实全职化人员 |
三、依靠专门人才提高志愿者水平 |
第五节 以多边科技合作项目促进行业联动 |
一、以项目和课题促进行业联动 |
二、以多边科技合作获得更多资源 |
三、以科学规划凝炼组织核心战略 |
第六节 以科技营销策略促进筹资捐款 |
一、引入科技营销理念 |
二、树立科技营销思想 |
三、重视科技营销运作 |
第六章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10)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情况 |
三、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四、有关概念界定及说明 |
第一章 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确立的理论背景 |
第一节 警察机关的功能与环境保护 |
一、从警察的起源看警察的功能 |
二、现代警察机关与警察权的特有功能 |
三、政府环境保护职能(环境管制)与警察权 |
四、现代警察机关是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法定承担者 |
第二节 警察权介入环境保护的正当性 |
一、国家安全观的演进与警察机关的任务 |
二、维护环境生态秩序—现代警察机关任务的拓展 |
三、维护公民环境权是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应有之意 |
四、对警察权介入环境保护隐忧的回应 |
第三节 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的内涵与本质 |
一、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的内涵 |
二、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的本质 |
第四节 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的客观性与主观性 |
一、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的客观性 |
二、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的主观性 |
小结 |
第二章 现代环境警察制度建立的现实基础—警察执法生态化 |
第一节 国家环境治理与警察执法生态化 |
一、国家环境治理的目标--生态文明 |
二、国家环境治理现代化中警察机关的作用 |
三、警察执法生态化及其意义 |
四、警察执法生态化的表现 |
第二节 警察执法生态化的理论基础与条法依据 |
一、警察执法生态化的理论基础 |
二、我国环境法治的状况与公安执法依据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公安机关环境执法的历史与实践考察 |
第一节 历史上我国警察机关环境保护功能的萌芽与发展 |
一、近现代警察机关环境保护职能的萌芽 |
二、民国时期旧政府警察机关的环境保护功能的拓展 |
三、解放区时期警察机关的环境保护职能 |
四、新中国成立后警察机关的环境保护职能及变迁 |
第二节 我国当前公安机关环境安全执法的总体状况 |
一、公安机关对于自身在环境保护中的角色定位认识不清 |
二、公安民警缺乏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及应有的执法能力 |
三、公安机关与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缺乏沟通机制 |
四、公安机关在环境执法中的物质保障匮乏 |
第三节 行业公安机关的环境执法—以森林公安环境执法为代表的考察 |
一、森林公安机关沿革与执法现状 |
二、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四节 部分地方环境警察队伍的试建及其作用发挥 |
一、环境警察机制运行取得的初步成果 |
二、有待解决的问题 |
第五节 现实状况与问题带来的思考 |
一、切实树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环境保护意识 |
二、注重现有执法依据的完善及可操作性 |
三、着眼未来为我国环境警察的制度设计做好充分准备 |
小结 |
第四章 域外环境保护执法中警察权的行使及启示 |
第一节 西方发达国家警察权在环境保护中的行使 |
一、美国环保署EPA的完全警察权与地方环境警察的设置 |
二、欧洲主要国家环境监管中警察权的行使 |
第二节 俄罗斯及有关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中警察权的行使 |
一、俄罗斯环境警察的强势执法 |
二、有关发展中国家环境警察发展方兴未艾 |
第三节 域外国家环境保护中警察权行使对我国的启示 |
一、警察机关在获得情报与数据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
二、警察机关的介入避免了打击环境违法与犯罪的责任分散 |
三、可以借助国际警务合作机制提升打击环境犯罪的优先等级 |
四、基于国情环境警察体制、职责及执法手段上特点纷呈 |
小结 |
第五章 建构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的本土设想 |
第一节 环境警察制度的定位 |
一、在我国环境监管中的基本定位 |
二、在环境司法中的定位 |
三、在执法功能上的定位 |
第二节 我国环境警察制度的表现形式与基本结构 |
一、环境警察制度的表现形式 |
二、环境警察制度的基本结构 |
第三节 我国环境警察制度的创设宗旨与基本原则 |
一、创设宗旨 |
二、基本原则 |
第四节 我国环境警察的设置模式 |
一、环保部门主导的模式 |
二、公安机关主导模式 |
三、联合协作模式 |
四、由森林公安整建制划转模式 |
第五节 我国环境警察的职责权限及主要制度 |
一、环境警察的职责权限 |
二、环境警察的主要制度 |
第六节 我国环境警察主管案件的范围 |
一、确定主管案件范围的标准 |
二、正确处理环境监管权与警察权的关系 |
三、环境警察主管的案件 |
第七节 我国环境警察的执法手段及程序 |
一、环境警察的执法手段 |
二、环境警察的执法程序 |
第八节 对环境警察的监督及执法责任 |
一、明确监督的方式与路径 |
二、规定环境警察执法责任 |
小结 |
结语 在国家治理中探寻一条护卫环境安全与秩序的路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海洋环保监测的“特种部队”(论文参考文献)
- [1]俄罗斯北极开发及其效应研究[D]. 徐曼. 吉林大学, 2021(01)
- [2]军事环境史视域下的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D]. 文静. 天津师范大学, 2020(08)
- [3]顺应论视角下科技英语中名词化结构的汉译策略研究 ——以《特种部队水上作战》(第17章)为例[D]. 张永恒.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05)
- [4]北极核污染治理的法律机制研究[D]. 王雯佳.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05)
- [5]维护我国北极军事安全利益的对策研究[D]. 王亚光. 国防科技大学, 2019
- [6]功能对等理论视野下科技英语文献中被动句的翻译策略研究 ——以《梅波特海军基地最终环境影响报告》为例[D]. 陈广旭.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9(05)
- [7]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D]. 雷小华. 厦门大学, 2018(07)
- [8]大湄公河次区域安全机制构建研究[D]. 许正. 苏州大学, 2017(04)
- [9]科技进步视域下的中国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发展研究[D]. 郭怡. 武汉大学, 2016(01)
- [10]现代环境警察制度研究[D]. 邢捷. 武汉大学, 2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