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元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政策选择(论文文献综述)
李雅丽[1](2021)在《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政策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40余年,我国进行了卓越的探索,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发展的进程中也存在若干尚未妥善解决的社会问题,如何将改革发展的巨大成果惠及全体社会公民通过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以公平、正义且有效地保障社会公民的社会福利便是其中当务之急。相较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区域与城乡间在社会发展中仍表现为非平衡发展,因此,如何有效缩小区域与城乡间的差距在学术界与在实践中都备受瞩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定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当前,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与发展不仅是全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公共事业的目标要求也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在区域与城乡间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质量参差不齐、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探索和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在区域与城乡层面的差距问题能有效推动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社会保障、环境、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建设,还能切实保障全体社会居民对生存与多样化发展需求,实现民众平等的基本生存与发展权,促进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升。为此,本文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从区域与城乡两个维度探究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问题。通过对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实证研究,增强论文研究与现实之间的契合度,能有效正视省际间,区域间以及城乡间供给规模、质量与发展趋势等方面的差距,有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区域与城乡间的均衡发展,缓解和消除当前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本文研究主旨是在客观评价研究期间内,以区域与城乡为研究对象,从理论角度深入研究影响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机制,分析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供给水平在区域间、城乡间的差异水平及收敛情况,构建基本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进行测度,以双对象实证分析差距形成原因及影响程度,在此基础上提出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双目标的系统性财政对策与建议。首先,阐明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问题研究的现实背景和研究意义。搜集和整理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分别从基本公共服务理论、供给的影响因素、供给机制的评价以及区域与城乡差距问题与成因等几个方面展开,在此基础上进行文献述评,提出有可能进行深入研究的切入点。其次,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问题构建一个全面的理论阐释与作用机理。通过对其研究紧密相关的内涵以及外延进行界定,并重点分析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生成机制,通过财政体制与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机制分析,再根据区域与城乡的个性特征具体化的通过区域禀赋差距、城乡二元体的视角分别和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与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间的机制分析,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形成的原理。通过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财政作用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与阐述,从社会公正论、福利经济学理论以及新公共服务演变的三大理论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财政作用产生的天然逻辑、根本目的与实现的客观机制进行理论阐释。通过对财政分权机制、财政自给能力以及转移支付三大财政因素的财政机理分析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产生的作用。再次,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及收敛性进行分析。其中,按照区域、城乡的目标属性与实际数据的可获得性分别在全国31省市2011—2018年、30省市2015—2018年,分别设定27、41个具体指标以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区域指标体系、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通过变异系数与熵值法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分别进行测度,衡量区域与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差距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指数,同时运用Arc GIS 10.2软件对指数进行时空动态展示。通过运用面板数据进行一般收敛与空间收敛分析,其收敛性检验表明:从整体上,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收敛系数均为负值,统计指标都显着,说明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存在明显的绝对收敛趋势。通过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进行俱乐部收敛检验,结果说明东—中—西部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水平均呈现不断缩小的收敛态势,且这三大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的收敛速度以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较大的中西部要快于其区域差距较小的东部地区,并最终趋向于均等的水平。然后,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第一,对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的财政政策效应分别运用基础与拓展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基础分析选取财政体制、经济层面和社会层面三个维度的影响因素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形成的因素进行空间实证分析;拓展分析运用动态空间模型比较研究地方政府行为偏好对我国不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影响。基础分析实证结论表明:我国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存在显着空间自相关,并呈现出显着的空间溢出态势,通过空间面板回归最优筛选与实证分析,人均财政支出、人均中央净补助、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人口密度以及城镇化率对缩小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效应具有显着的积极影响,而财政分权支出度对其有显着的负向影响;通过空间系数检验,得出人均财政支出占比、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化率对缩小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效应具有显着的负向空间溢出影响,而财政分权支出度存在正向溢出效应。再通过对东—中—西部不同区域的实证分析,说明财政支出分权度、人均财政支出、人均中央净补助、城市人口密度以及城镇化率对中—西部地区缩小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的边际贡献显着高于东部地区;拓展分析实证结论表明:财政分权支出度、人均中央净补助、财政自给率、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率以及城市人口密度对交通运输类的“生产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积极影响明显高于教育、卫生医疗以及社会保障类的“社会型”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通过空间系数检验,财政分权支出度、财政自给率、经济发展水平与政府卫生医疗支出的关系显着为负,而财政分权支出度与财政自给率对教育支出的影响完全相反。通过加入东—中—西部地区的虚拟变量后,研究发现相较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支出偏好更倾向于“生产型”基本公共服务。第二,对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的财政政策效应分别运用基础与拓展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基础分析选取财政体制、经济层面和社会层面三个维度的影响因素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形成的因素进行空间实证;拓展分析为公共品需求收入弹性与财政转移支付对我国城乡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影响进行实证研究。通过选取2014年、2016年、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面板数据对我国28个省内涵盖5754户农村家庭的减贫效应进行实证分析,运用Logit分层法动态分析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对缩小城乡经济差距的影响方向与作用力度。基础分析实证结论表明:我国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存在显着空间自相关,并呈现出显着的空间溢出态势,通过空间面板回归最优筛选与实证分析,城乡经济差距、人均中央净补助对缩小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效应具有显着的积极影响,其中城乡经济差距带来的边际贡献最大,而财政支出分权度、人均财政支出以及财政自给率对其有显着的负向影响。通过空间系数检验,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指数的被解释变量的空间滞后系数显着为负,说明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水平存在一定的空间相关性;拓展分析实证结论表明:公共转移支付对农村家庭不论处于多维贫困还是收入贫困状态均有显着的减贫效应,对改善长期多维贫困模型的效应较长期收入贫困模型更显着。另外,还测算了三个考察年度农村家庭对教育和健康两类公共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并检验了随着家庭对教育和健康的需求的提升条件下,公共转移支付是否对改善我国家庭长期贫困状态具有加强效应。进一步实证结果表明,每单位家庭获得公共转移支付对改善其长期多维贫困与长期收入贫困的效应是显着的,且要大于未考虑公共品需求收入弹性下的效应。最后,从财政政策的制度基础与具体性财政政策系统性地提出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对策。科学划分与平衡各级政府支出行为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在区域间的供给有效性,促进城乡经济均衡发展以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有效改革财政体制为减差效应扫清障碍,整合地方税体系提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供给能力,通过各层面间财政对策运用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相互配合有助于缩小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本文创新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重新审视了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研究内容,从中央与地方政府多方博弈角度通过财政、经济、社会多个层面探索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对策问题研究。本文所研究的基本公共服务从区域与城乡层面涵盖的类别较为齐全,为厘清各变量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分别测度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指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指数并探究区域与城乡差距形成的原因与作用机制,分别从区域与城乡层面较为全面的分析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效应的实现机制,并提出相应的财政对策。第二,对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研究采用了从区域到城乡的双层面研究视角。现有文献中多从单一角度进行分析研究,本文针对区域与城乡差距的不同属性与特性,全面分析其在基本公共服务研究领域中的共性与个性,以共性角度分析在财政体制因素下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问题。以个性研究视角分别通过地方政府行为偏好对缩小区域差距效应、缩小城乡经济差距对缩小城乡差距效应进一步探究其影响,以期全阈视角对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第三,将基础与拓展模型引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财政政策问题的两阶段实证研究。本文将动态空间计量模型等方法分别引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基础性研究,再根据区域与城乡的个性特点与属性,分别运用空间动态计量模型与Logit分层模型进行拓展性实证分析。因此,本文较为全面的分析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产生影响的财政机制,在研究方法层面也有一定的创新。
李晓鹏[2](2021)在《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文中研究表明城镇化是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载体,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与必由之路。日本城市化发展已在上世纪末基本完成,且经验良多,能够为中国城镇化发展提供有益借鉴。中国现代城镇化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快速提升至2019年的60.6%,成绩斐然。但相比于成熟工业化国家近80%的城镇化水平,中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在经济增速放缓及前期积累的城镇化问题集中释放的背景下,中国当前及未来城镇化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无论从前期理论研究还是从世界发达国家城镇化发展实践来看,财政支出对城镇化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中国改革开放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财政支出的推动作用,但中国城镇化发展中的某些问题,部分也由财政支出问题所致,并且多数城镇化问题也必须通过财政支出手段予以解决。面对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与中国部分制度问题的阻滞,迫切需要通过优化财政支出与革新财政支出机制来解决中国当前及未来所面临的城镇化问题,以推动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文章核心点是研究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在论文思路与结构安排上,首先对核心概念进行多维度分解,将财政支出分解为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分权及财政支出城乡分配四个维度,将城镇化分解为城镇化效率、城镇化质量、城镇空间形态与城乡关系四个维度,进而确定两个核心概念相应维度之间的多个重要关系作为重点研究对象。文章将对日本城市化发展特征及城市化发展中财政支出作用的多维度分析作为研究起点,并在日本经验启示的基础上确定研究方向与研究框架。在中国实践部分的行文安排上,论文采用发展实践概述、理论与数理分析、实证分析的研究脉络。文章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日本的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人口城市化水平较高(主要是战后),城市空间布局经历由失衡到均衡的序贯增长过程,城乡关系状况良好(主要是战后)。战前与战后实践总体表明,日本城市化发展与财政支出规模间存在相互促进的正相关关系,但一定时期内财政支出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都将对城市化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日本战前生产性财政支出水平极高,战后城市化高速增长期生产性财政支出占比缓慢下降,在城市化后期消费性或民生性财政支出显着增加。战前财政集权致使城市空间发展极化;战后日本市町村的财政分权态势较为均衡,城市化空间形态也呈现先“聚”后“散”的序贯特征,大中小城市发展整体较为均衡。日本财政支出对农业发展、农村工业化与农业兼业经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改善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日本经验对理论分析框架的建立及对中国从财政支出方面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启示。第二,在公共产品非过度拥挤状态下,公共产品供给有助于经济集聚水平提升,经济集聚水平提升也会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在实际中表现为在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基础设施、收入分配与福利公平需求方面,财政支出规模与城镇化发展的相互促进关系。财政支出规模、经济集聚与劳动力城乡转移的空间经济数理模型分析发现,财政支出规模与经济集聚或城镇化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基于1982-2018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对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分别进行静态面板与动态空间面板模型计量分析,实证结论与理论分析结果一致。第三,财政支出结构的适时调整能够从提高经济增长水平、更好满足居民公共产品偏好结构、改善收入分配差距与福利不公平状况、提升城镇空间综合承载力四个方面推动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提升。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模型分析发现,由公共资本效率与公私产品偏好结构变化所推动的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对劳动力城乡转移决策及流动均衡具有重要影响。基于1982-2019年中国全国数据构建时间序列协整模型计量分析得出,财政支出结构中服务性支出比重与城镇化质量间存在倒“U”型关系;进一步的省级面板数据计量模型分析得出了财政支出结构中各类服务性财政支出对城镇化质量的具体影响。第四,财政分权能够通过财政激励、财政竞争与提升地区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三个方面提升城镇化效率,但也会因财政资源分配差距产生的“马太效应”而导致城市发展出现两级分化。财政分权、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数理模型分析发现,在公共产品拥挤条件下,财政分权程度会对城镇化水平产生倒“U”型影响,并在土地拥挤假设下得出城市群形态是城镇空间布局的最优形态。对中国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与县级地区各层级城市财政自给率与财政支出分权指数的核算结果发现,层级越高的城市财政自给率与财政支出分权指数越高,人口的平均流入规模越大。基于2007-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构建的动态面板模型与分位数模型回归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有助于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并且城镇化水平越高,该边际影响越大。第五,财政支出能够扩大城乡市场规模,支撑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但实践中常常因城乡财政配置结构失衡而导致城乡发展差距扩大。财政支出、农业产出与城乡收入变化数理模型分析发现,当城镇存在公共投资而乡村没有时,农业产出会减少,城乡收入差距会拉大;而当公共资本存在并按适当比例向乡村农业转移时,不仅会提升农业产出水平,还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基于1997-2019年中国全国数据对数平均迪氏分解(LMDI)分析发现,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产出增加具有正向影响。基于2007-2019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分析发现,财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在不同时期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有所不同。基于2007-2019年面板校正标准误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结果发现,财政支出相对规模的增加、服务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的增加均能够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占比与城乡收入比之间虽呈负相关关系,但并不显着。论文的主要创新点为:(1)将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分权及财政支出城乡分配(财政支出维度)与城镇化效率、城镇化质量、城镇空间形态、城乡关系(城镇化维度)相关联,并根据日本经验与中国城镇化发展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构建财政支出影响城镇化发展的多维度分析框架。(2)将财政支出引入传统的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垄断竞争空间经济模型,并根据理论分析需要,建立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模型,财政分权、城市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模型,财政支出、农业产出与城乡收入变化模型,并获得有价值的分析结果。(3)在实证研究方法上选用了适用且较为前沿的动态空间面板计量模型、时间序列协整分析模型、动态面板模型等计量方法,对问题进行多角度、多方法、多数据类型实证分析,以保障经验研究的全面性与准确性。
胡如梅[3](2020)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地方政府行为研究》文中提出探索建立集体产权与国有产权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制度规范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客观要求,是向城乡等值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这一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能够让渡权利,改变传统的由政府主导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因此有必要关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行为表现、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地方实践中,可以观察到政府征收入市、直接就地入市、指标交易入市三种基本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途径,但是正式的改革试点之前,只有个别一些地方主动突破城乡土地要素流转的规则限制,允许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参与一级市场供地,大多数地方仍然以政府征收入市模式为主。在中央层面直接领导开展入市改革试点后,地方间的这种差异仍然存在。另外,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在早期允许集体土地直接入市的地方又呈现出上收土地开发权、由政府统筹入市的特征。基于这些实践观察,本文尝试探究在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地方政府行为为什么会呈现出空间差异和时间演化特征?具体的研究问题包括:提高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水平是否优化了土地利用效率和收益分配结果?既然征地制度为地方政府发展土地财政提供了制度优势,为什么其中一些会主动放弃一级市场上供地的垄断地位?又如何解释这些地方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选择了不同的组织方式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面对中央政府强化改革压力,地方间仍然表现出明显的回应差异,这又意味着什么?“制度环境”、“政策工具”和“资源利用”的分析框架,将地方的土地治理表现置于宏观激励结构和特定的制度环境,以及具体的地方情境中进行考察,帮助我们厘清体制因素和地方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的影响。对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路径的比较分析显示,相比较传统的政府征收入市模式,允许符合规划条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在当前阶段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相对较小,但是农民集体分享到的收益比例相对较高,达到60%以上。土地指标交易模式提升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配置效率,同时缩小了因区位因素造成的农村内部的土地权益实现差距。此外,在不考虑产权差异的情况下,同一宗地块是通过政府征收入市还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实施入市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并没有明显不同,但是后者的收益分配格局更有利于农村和农民。对广东省南海区近30年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历程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引资环境和农民集体的博弈能力等地方局限条件的s差异和变化,带来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的诉求和利益主体间土地权益分配的矛盾,弱化了原有土地政策的优势,引致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的差异和变化。地方政府间围绕招商引资展开激烈竞争是导致具备资本涌现优势和征地成本相对较高的地方在早期主动下放土地开发权的主要原因。当土地利用强度达到城市规划的限制,“大量引资”逐渐转为“优质选资”,土地区位和规模的优化调整有赖于原产权主体间达成集体行动,为降低这一过程的交易成本,同时考虑到农民事实上的土地产权已经形成,基于市场协商的政府主导模式成为这一阶段政策工具的新选择。进一步地,基于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验证了面对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的土地市场化改革要求,地方政府回应行为的差异性源于对“以地生财”的依赖差异。“政府性债务规模”和“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作为直接表征地方“以地生财”需求的代理变量,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比例呈现负向关系,且前者的影响更为显着,一定程度上说明地方政府垄断和控制土地一级市场,并不完全是为了获取直接的土地出让收益,更重要的是方便以地抵押融资,但归根结底还是出于对“以地生财”的依赖。另外,文章选取能够表征地方其他税收收入成长状况的“预算内财政自给率”指标来间接反映地方对降低“以地生财”依赖的可能性,回归结果显示该指标对地方开展“农地入市”改革有显着促进作用,表现在财政自给率更高的地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积和供应比例相对更大。该研究发现表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威权国家治理体制下,地方政府也并非完全服从上级,其施政行为还受地方发展偏好和具体情境的影响。研究总体上揭示了在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的国家治理框架下,横向间的地方竞争、纵向制约体制下的行政压力和包括引资环境、农民集体政策博弈能力在内的地方情境条件共同塑造了地方政府的土地治理行为。面对来自高层级政府的行政压力和来自农民集体的征地压力,财政自给率更高、对土地财政依赖更低的地方更倾向于切实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因此,需要对地方政府提供适当的激励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最后,根据笔者有限的知识,本文或有以下贡献。一是关注政府这一特殊利益主体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偏好对实现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源利用效率的影响。不同于在传统土地资源经济学框架内关注资源利用效率和收益分配效应的研究,本文尝试从地方政府这个关键主体入手,将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的组织方式视为特定激励结构和制度环境下的工具选择结果,并综合利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政治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探析这种工具选择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二是现有文献已经清楚地介绍了“市场化”改革可能引起的土地配置效率和权益分配变化等,但对地方政府主动向农民集体下放土地开发权,并在面对相同的“允许入市”的政策环境下采取了不同的组织方式来实现集体土地入市的这一问题的原因还没有太多研究。本文结合地方改革经验,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对该问题进行了探究。三是关注到本轮由中央政府直接领导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地方政府的回应差异,并由此引发对“以地谋发展”理论的再思考。
吕慧娜[4](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彭馨[5](2020)在《税收竞争与企业出口行为 ——基于生产率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分税体制以及以GDP增长为核心的政治晋升锦标赛背景下,中国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干预税收政策执行、降低税收努力程度以及执法力度等竞争性变相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尤其是出口导向型企业和FDI入驻,拉动当地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扩张。那么,中国地方政府就税收政策进行的策略博弈行为对中国企业生产和出口的影响如何?本文将在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框架下,以及在有效识别中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模式和测度中国企业出口行为的基础上,从企业生产率以及地区生产率增长及其动态分解视角,系统、深入考察税收竞争对企业出口行为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以此揭示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对中国企业出口行为的微观影响。本文结合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和税收竞争理论的经典文献和中国的实际,从企业迁移和效率提升视角,就中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对企业生产率、出口二元边际、出口生产以及出口产品质量等维度展开研究。不同于以往大部分文献的是,本文不仅基于高度细化的县域层面数据计算了税收竞争、税基流动性条件、政府治理能力,并对中国企业出口行为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刻画,以及对县域生产率增长和出口产品质量增量进行动态分解,从而在研究中识别和区分了税收竞争影响企业出口行为的迁移、进入、退出机制和效率提升体制,即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的影响渠道。本文由八章构成。第一章是导论,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二章是文献综述,简要回顾和梳理有关财税政策、税收竞争、国际贸易与企业出口行为的重要文献。第三者是中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历史、事实与测度,该章首先就分税制以来的税制改革和税收竞争历史进行简要回顾,然后介绍税收竞争指标的测算方法,最后对中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指标进行测算和分析。第四章至第七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其中,第四章是税收竞争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该章在异质企业行为选择理论框架基础上,从税负转嫁视角分析了辖区间竞争性税收优惠对企业生产率及其分布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并使用1998—2006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第五章是税收竞争对企业出口二元边际的影响,该章使用1998—2006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及2000—2006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在计算中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系数、县级层面税基流动性条件及政府治理能力的基础上,实证检验了税收竞争对中国工业企业出口概率和出口规模的影响,以及政府治理、税基流动性条件于其中的调节效应。此外,该章使用中介效用模型就中介变量县加权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及对其进行MP动态分解的进入企业、退出企业、企业间的资源配置及企业内技术进步四个部分,在税收竞争影响企业出口概率和出口规模中的传导机制进行了实证检验。第六章是税收竞争对企业出口生存的影响,该章基于1998—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在使用空间计量模型估计中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模式的基础上,使用生存分析法就税收竞争对中国企业出口持续风险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使用中介效用模型就中介变量县加权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及对其MP动态分解,在税收影响企业出口持续风险中的传导机制进行了实证检验。第七章是税收竞争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该章文在异质性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理论框架基础上,从企业迁移和效率提升角度,分析了税收竞争与出口产品质量的关系,并基于2000—2006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及海关进出口数据,测度了中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模式以及企业出口产品质量,考察了税收竞争对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并从企业迁移和效率提升即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视角就税收竞争对地区出口产品质量增长及其MP动态分解的影响,进行了实证验证,并进一步从成本节约和市场竞争视角对企业生产效率、生产固定成本投入效率在税收竞争影响企业出口产品质量中的中介作用进行了实证验证。第八章是对全文的总结和对将来的研究展望。通过理论和经验分析,本文得到的结论主要有:(1)税收竞争促进了企业生产率;税收竞争通过税负转嫁和集聚效应的中介作用,促进了企业生产率;市场进入成本抑制了企业生产率,但其对税收竞争促进企业生产率具有正向调节作用。此外,税收竞争对不同所有制、要素密集度、地理区位企业的生产率具有异质性影响。(2)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税收竞争系数、企业隶属地区平均税率与邻近地区加权税率交叉项度量的税收竞争均同时促进了企业出口概率和出口规模;政府治理能力促进了企业出口概率和出口规模,而税基流动性条件抑制了企业出口概率和出口规模;政府治理能力、税基流动性条件对税收竞争影响企业出口概率和出口规模的调节作用不确定;企业隶属地区税率、邻近地区加权税率均抑制了企业出口;资本劳动比抑制了企业出口,而人均工资水平、企业年龄和规模促进了企业出口。机制分析的结果显示,县加权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及其动态分解,尤其是进入企业的全要生产率增长,对于税收竞争影响企业出口概率和出口规模具有显着的中介变量作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竞争对民营及外资企业出口的促进作用比国有企业更显着;相比资本技术密集型、内陆地区企业,增值税竞争对劳动密集型、沿海地区企业出口的促进作用更明显,而企业所得税竞争的影响则不确定。(3)地方政府间税收政策策略互补行为,即税收“逐底竞争”,通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降低了企业出口持续风险率,但地方政府间税收政策策略替代行为则提高了企业出口持续风险率;地区制度环境降低了地区企业的出口持续风险率,但对税收竞争降低企业出口持续风险率有正向调节作用;县域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尤其是在位企业的企业内及企业间效应、集约边际效应、资源再配置效应,对税收竞争降低企业出口持续风险率、提高企业出口持续时间,具有显着的中介作用;增值税税收竞争对外资企业、沿海地区企业出口持续风险率的抑制作用更明显,企业所得税税收竞争对内资企业、内陆地区企业出口持续风险率的抑制作用更明显,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税收竞争明显抑制了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出口持续风险率,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口持续风险率的影响不显着。(4)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税收竞争均促进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异质性检验的结果显示,相比内资企业、高效率企业,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税收竞争对外资企业、低效率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促进作用更显着,企业所得税税收竞争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促进作用更大,而增值税税收竞争对资本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促进作用更大;机制分析的结果显示,企业间效应、集约边际以及资源再配置效应对县域出口产品质量增长的贡献较大,税收竞争促进了县域出口产品质量增长,且这一促进作用主要通过存活企业的企业间效应、集约边际以及资源再配置效应实现的,即效率提升机制。此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税收竞争通过提高企业效率即企业生产率、生产固定成本投入效率的中介作用,促进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以及税收竞争通过成本节约效应和市场竞争效应的效率提升机制,显着促进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
吕从钢[6](2020)在《高质量发展下江西省创新激励的税收政策效应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到了关键的时间节点,受到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持续加大,如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已经成为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根据近年来我国提出的重大经济发展方针政策来看,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思路,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重大政策中均有体现,也将成为经济政策设计和落实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重要抓手。要想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坚持高质量发展。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财税政策的支持,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支撑。更好地发挥财税政策效应以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近年来的研究热点,特别是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能够让创新主体切实获得经济利益,根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减税降费超过2.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政府通过强力激励举措实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更好运行,引导企业积极主动推进科技创新活动。但目前关于我国现行税收政策的创新激励效应的评估还未能深入推进,如何改善税收政策的不足、优化税收优惠设计、提升科技创新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近期研究的重点。而且在这一研究主题开展过程中,我们发现江西省作为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在近年来的发展中正在逐步加强创新驱动战略落实,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实效。2019年全省生产总值24757.5亿元,同比增长8.0%,增速为全国第4、中部第1;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6%,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36.1%、21.2%,分别提高2.3和4.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江西省已经认识到了税收政策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积极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并出台了一些契合自身省情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增值税税率下调、社保缴纳比例下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等。本文以高质量发展下创新激励税收政策效应为研究对象,基于多重研究视角,利用多种实证分析方法尝试测度创新激励税收政策效应的程度大小及其可能存在问题不足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具体研究内容如下。首先,深入剖析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基于文献检索的结果,针对创新激励、主体税种与准自然实验税收政策效应相关研究,高质量发展、阶段性特征与综合税收政策效应相关研究,融资约束、创新行为与综合税收政策净效应相关研究等进行了综述。进而分析了高质量发展下创新激励税收政策效应的理论基础,阐释了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等基本概念,介绍了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外部性理论、创新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等,剖析了税收政策作用于创新激励的机理。其次,针对高质量发展下创新激励税收政策进行规范分析,重点介绍了部分主体税种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收政策基本情况,分析了科技创新研发投入、人员投入、创新产出等基本情况,指出创新激励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与创新行为之间存在不一致性、税收优惠主体覆盖范围不广、缺乏对于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税收政策对初创企业激励不足等问题。然后,基于准自然实验方法对部分主体税种的创新激励税收政策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创新激励的税收政策效应存在且显着,但不同税收政策的效应程度大小有差异,验证了研究假设1(不同税收政策在创新驱动过程中所能产生的实际激励效果程度均将显着为正)。基于PSM-DID模型对阶段性特征影响下的创新激励综合税收政策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高质量发展下综合税收政策对创新活动的激励作用十分显着,在融合各类综合政策及阶段性特征影响下的情况下,GZL的综合政策效应达到了15.2%,验证了研究假设2(在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影响下,创新激励综合税收政策效应将显着为正)及其阶段性特征的具体假设。基于融资约束对创新激励综合税收政策净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异质性双边随机前沿模型结果显示,融资约束对创新激励综合政策产出水平(GZL)存在负向影响,且这一影响是显着存在的,验证了研究假设3(融资约束下的高质量发展创新激励综合税收政策净效应会呈现下降趋势)。最后,根据本文的实证分析结果以及前人相关研究成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现行创新激励税收制度体系,重点优化创新激励阶段性税收政策,积极健全创新激励税收政策多方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此外,还针对本文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并指出本文研究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今后研究中需要完善的地方,并作了相应的研究展望。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上。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在综合文献述评前提下,选择了部分主体税种的税收政策效应进行程度大小的分析,与前人研究相比,研究视角有所拓展。其中基于准自然实验视角下的分析,将多个税种的分析纳入统一框架,较以往分析多了一些可做比较的内容;高质量发展下的综合政策分析则是将最新发展理念与综合分析框架相结合,其应用程度更加深入;同时,积极考察异质性因素,在相关分析已经有所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选择了融资约束这一较为突出的异质性因素进行深入剖析,为异质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第二,研究方法上。选择了目前在分析政策效应上较为常用的准自然实验实证分析方法针对部分主体税种的创新激励税收政策效应进行初步分析,得出了比较可靠的研究结论。在此基础上,尝试用PSMDID分析方法,针对目前阶段性特征影响下的综合税收政策效应结果进行实证分析,这一方法的应用目前还较为少见,其得出的综合政策效应结果应该更为可信。在融资约束问题考察上,为了得出更为可靠的创新激励综合税收政策净效应,放弃了传统的回归分析模型方法,基于异质性双边随机前沿模型方法,通过Frontier4.1计量软件的应用,尝试分析得出更真实的净效应结果,为政策建议提供更强有力的实证分析结论。第三,研究内容上。在多年的调查研究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企业实际运行数据,关于税收政策的相关研究也不断增长。在确定了本文的研究对象之后,花费了大量的时间针对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获取了近千家企业的相关基础数据,在此基础上已经对创新激励的税收政策,特别是高质量发展概念提出以来的相关基础情况了解非常透彻,基于这些样本数据的分析能获取高质量发展下江西省创新激励的税收政策真实效应结果,对于推动江西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都能够提供成功样板,而且能够有效丰富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
张建军[7](2020)在《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农地征收是扩大城市建设面积的主要合法途径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每年大量的农地通过征收转为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利用,为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同时,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加快了土地从资源向资产、资本的转变,农地在征收、出让和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巨额增值收益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充足资金支撑。随着近年来房价、地价快速上涨,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各相关利益主体所得增值收益存在较大差距,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基于这样的背景,本研究以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为命题展开系统研究。本研究首先界定基本概念,对拟运用的按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土地产权理论、地租理论、效率公平理论、博弈论等进行概述,并阐释各理论在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中的具体运用;然后从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客体和主体、分配过程、分配关系等方面,分析农地征收增值收益的形成原理,研究农地征收增值收益的分配机制;在此基础上,运用全国和省级层面的宏观数据,对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中各相关主体的分配状况进行实证分析,并对分配差距进行原因分析;进而从制度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三个维度对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并运用解释结构模型对各影响因素的相互关系及重要程度进行探讨;最后,结合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从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角度,围绕农民(集体)、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的目标,提出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的改革建议。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过程主要包括征收—出让—房地产开发,分配主体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农民(集体)、房地产开发商等。征地环节的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由农民(集体)获得,表现为征地补偿与农用地价格之间的差值;出让环节的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由地方政府获得,表现为土地出让价格与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之前的差值;开发环节的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由房地产开发商获得,表现为房地产价格与土地出让价格、建安成本、相关税费、社会平均利润之间的差值,地方政府还获得相关税收。各相关利益主体在农地征收增值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围绕农地征收增值收益进行博弈。总体上看,博弈中开发商最具有优势,地方政府次之,农民和集体处于弱势地位,农民没能公平享有农地征收增值收益。(2)目前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基本状况因主体、地区、时间的不同而不同。从分配主体看,开发商所得最多,地方政府次之,农民(集体)最少,并且差距较大;从区域看,东部地区整体水平较高,西部地区整体水平较低;从时间上看,农民(集体)和地方政府所得土地增值收益的差距在东部地区表现得更加明显。农民(集体)所得土地增值收益最少的原因主要包括,农地征收补偿标准偏低,农民和集体无法享有农地征收转变用途后的增值收益;公共利益范围不明确,损害了农民和集体的利益;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下,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难以同权同价,农民(集体)在农地征收中处于弱势地位。地方政府获得较多土地增值收益主要是因为,土地出让制度不断完善,土地价值日益显化。同时地方政府具有“管理者”和“经济人”双重职能,在经济发展和政绩考核压力下,往往通过大规模低价征地、高价卖地谋取最大经济利益。房价、地价快速上涨产生大量增值收益,除投资带来的级差地租Ⅱ增值应归开发商,其他增值收益应归全社会共享,但这些收益实际上主要被开发商获得了。同时,我国缺乏有效的税收手段,以此来调节开发商的增值收益。(3)通过对制度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三个维度进行分析,了解到了影响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的多种因素,其中土地征收及出让市场化程度是影响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直接因素;政府管理者和经济人双重职能、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理念、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等因素也对土地征收及出让市场化程度产生影响,为第二层影响因素;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分税制改革与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制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反馈等为第三层影响因素;经济基础和产业结构、房地产发展阶段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展等因素,是现有政策体系下影响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深层次原因。(4)可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角度,围绕农民(集体)、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的目标,推进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改革。在初次分配阶段,为了让农民合理享有农地征收增值收益,提出拓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方式、提高农民增值收益分配补偿标准和比例、合理界定农地征收范围、建立公共利益认定争议解决机制等改革建议。针对农村集体合理享有土地增值收益的问题,鼓励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明确入市主体,严格控制入市范围,明确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规则。同时也要平衡好不同模式下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关系,包括地方政府土地收益的平衡、征地和入市的收益平衡、集体之间入市增值收益平衡。在再次分配阶段,通过建立完善的房地产税费体系,利用税收手段遏制开发商获得过多的土地增值收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公开;更多发挥地方政府管理者职能,规范农地征收增值收益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使相关主体能合理享有土地增值收益;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基础性工作,摸清我国不动产基本家底,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数据基础。本研究对全国范围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时间和空间分配状况的统计分析,为完善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提供更加坚实的实证基础。构建的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影响因素的解释结构模型,为更加准确、直观地揭示影响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提供新的视角,能进一步提升人们对土地增值收益影响因素的理论认知。
纪晨[8](2020)在《城乡二元结构演变中的财政政策效应研究》文中认为新中国成立后,在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城乡之间形成了经济和社会分治发展的二元结构。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和财政政策的作用效果密切相关。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推出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举措,指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城市和乡村必需协同发展。本文从财政视角切入,分析财政政策在城乡二元结构演变过程中的影响。首先分阶段梳理城乡二元结构演变中的财政政策作用效果。(1)1949-1977年,实行统收统支的计划财政体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农业税汲取财政收入,促进工业和城市发展,城乡差距拉大,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并逐渐固化。(2)1978-2002年,进行市场化改革,统收统支的计划财政体制逐渐过渡为公共财政体制。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产品价格改革的初期,农民收入增加,城乡二元结构有所缓解。随着分税制的实施,地方政府财力减弱,财政用于农业的资金减少,城乡二元结构再度强化。(3)2003年以后,财政加大对三农支出的力度,均衡城乡基本公共物品供给,城乡进入二元融合阶段。其次,对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财政政策对城乡二元结构具有导向性作用,且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具有较强的黏性,即使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也只能微弱缓解城乡差距,城乡二元结构难以在短期内消除,且城乡在教育水平、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还存在很大差距。针对城乡在经济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上的差距,财政应该加大改革力度。在财政体制方面,应明确县级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增加对县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县级政府的财政支配能力。在财政支出方面,应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加大农业科技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改进财政补贴方式,建立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财政应整合资源,改进城乡在教育、医疗、社保方面的差别化支出,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丁宁[9](2019)在《中国特色城乡关系:从二元结构到城乡融合的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城乡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也是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成为推动城乡关系演变与发展的主要动力。我国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的城乡关系是建立在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之间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新型城乡关系。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健全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并加快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构建和谐健康的城乡关系,有效推动城乡之间相互支援、共同繁荣,逐渐破除城乡之间的差异,同时促进城乡融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与根本任务。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城市化起步较晚,由于片面的追求规模效应,使得城乡发展的整体质量不高。这种城乡关系的发展模式既拉动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也积累了城乡之间巨大差距。如何处理好我国城乡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破解城乡关系不协调困境,为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这是一个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有待探索的重要课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综合运用了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方法,以城乡关系的发展演变为研究对象,深入阐述并梳理了从二元结构到城乡融合的发展过程,通过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城乡关系的发展经验,总结对中国的影响,并对我国从二元结构到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具体而言,本文共由六章组成。第一章是绪论部分,重点就是论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思路及方法和创新之处与不足进行了概述说明,为论文创建了基本的理论框架。第二章剖析了中国特色城乡关系的理论溯源。这部分主要以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为指导,系统的梳理了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城乡关系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综合中国共产党人对城乡关系的理论探索和经验,对城乡关系的内在机理进行深入分析,为解决城乡关系的不协调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三章梳理了从二元结构到城乡融合的演变历程。以历史发展演变的脉络为主线,将城乡关系的发展过程划分为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与固化阶段、改革开放到20世纪末城乡二元体制破冰阶段、新世纪初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调整阶段以及十八大以来建立城乡融合体制机制阶段,为论文增加了历史支撑。第四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城乡关系发展演变逻辑。以美国、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中国要结合实际国情出发,选择合适国情的城乡协调发展道路,充分认识到城乡关系发展的渐进性。第五章以问题意识为主要导向,分析从二元结构到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由于我国受到长期以来体制机制的影响,造成城乡之间的要素不能自由的流动等一系列问题,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扩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第六章重点探讨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融合的路径选择。在对现行城乡关系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树立科学的城乡融合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的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协调好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以及产业之间的关系,全面优化城乡收入分配格局,为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提供了借鉴作用。
郑艳[10](2019)在《我国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的互动关系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国民收入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和矛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意味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中还存在着结构性矛盾。其中,收入差距和产业结构调整问题是值得特别关注的两大结构性问题。收入分配和产业结构调整是经济学两个重要的研究主题。收入分配是从分配领域研究经济发展问题,产业结构是从生产领域研究经济发展问题。从收入分配方面来看,自西方经济学诞生开始,学者们对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就没有间断过。对我国而言,经济高速增长带来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目前,我国仍有几千万人口没有脱贫,城市还有很多困难群众,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弱势群体。收入差距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问题之一。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来看,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伴随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是产业结构成长,这两者是总量与结构的关系。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进入工业化后,结构矛盾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对我国来说,当前实体经济与金融业发展不平衡,制造业大而不强,供给侧存在结构性矛盾,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研究产业结构调整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研究一直以来主要是单线进行的,很少有学者对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因此,分析两者之间的互相影响效应,归纳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结论和方法,能够深化对产业成长机理和收入分配问题相关规律的认识,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另外,从收入分配角度审视产业结构现状、从产业结构演变角度审视收入分配状况,并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实践对两者之间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能够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找到新的思路,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因此,将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关联起来看,这两个重要问题之间是否存在相互作用,以及相互作用的机理、途径、关键点、传导动力是什么,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方向。在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互动关系的分析框架,从理论上论证了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基本的传导机制是:收入差距通过影响居民消费结构、储蓄和投资、产品创新、人力资本积累、政府公共政策等多个途径,影响产业结构。而产业结构调整会通过影响资本和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在产业之间的流动、行业间劳动生产率、劳动力结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区域间资源配置、三次产业内部结构等,带来资源的重新配置和收入的重新分配。本文力图找出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之间的内在联系,更为深入地分析产业成长规律、收入分配规律,拓宽研究视野,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缩小收入差距问题提供一些政策启示。在实证检验部分,本文设计了衡量产业结构调整的变量,从城乡收入差距和行业收入差距来分别测量收入差距变量,并从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创新水平、政策支持力度、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受教育程度、金融发展水平和对外贸易水平等方面选取指标作为控制变量,建立面板回归模型。之后,利用1992-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从全国和区域两个层面进行实证检验。在实证检验中,先对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检验,获得变量的基本信息,确保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在可控范围内;然后,分别对城乡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和脉冲响应分析,确保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的互动关系;最后,采用面板数据回归的一般方法获得主要的参数估计值,对参数估计结果进行解释和分析,并对相关变量进行了交互项分析和稳健性检验。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发现:第一,在区域层面,无论是城乡收入差距还是行业收入差距都与产业结构调整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在全国总体层面,行业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之间存在显着的相互影响,但城乡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之间的相互影响,在东部和中西部地区表现出有差异的检验结果,后者对全国总体层面产生了“遮掩效应”。第二,在全国总体层面和中西部地区,一定的城乡收入差距和行业收入差距均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在东部地区,一定的行业收入差距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但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这是对过去认识收入差距影响产业结构调整问题的深化与细化。第三,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来的产业结构调整将扩大全国总体层面的行业收入差距,但对不同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不同:将扩大东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中西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这对现有文献中产业结构调整影响收入差距的观点形成了有益补充。基于前面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如,产业结构调整与城镇化建议方面,东部地区应以提升第三产业的规模和质量为主,而中西部地区应以发展基础设施、提升第二产业的规模和质量为主。这可以为我国制定、优化相应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城镇化政策,提供较为具体的参考依据。
二、二元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政策选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二元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政策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1)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基本公共服务的研究进展 |
1.2.2 基本公共服务与区域城乡差距的研究进展 |
1.2.3 文献综述述评 |
1.3 研究思路、结构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财政介入的理论阐释与作用机理 |
2.1 概念区分与内涵分析 |
2.1.1 公共服务与基本公共服务 |
2.1.2 区域差距与城乡差距 |
2.2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生成机制 |
2.2.1 财政体制与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机制分析 |
2.2.2 区域禀赋差距与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的机制分析 |
2.2.3 城乡二元体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城乡差距的机制分析 |
2.3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财政作用的理论阐释 |
2.3.1 财政作用的天然逻辑与基础 |
2.3.2 财政作用的根本目的 |
2.3.3 财政作用实现的客观机制 |
2.4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财政机理 |
2.4.1 财政分权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作用机理 |
2.4.2 财政自给能力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作用机理 |
2.4.3 转移支付对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作用机理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指数测度及空间收敛分析 |
3.1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测度与分析 |
3.1.1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评价体系的构建 |
3.1.2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指数的测度 |
3.1.3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指数分析 |
3.2 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城乡的空间收敛分析 |
3.2.1 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空间自相关分析 |
3.2.2 收敛类型与收敛检验基本模型 |
3.2.3 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收敛实证分析 |
3.2.4 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收敛实证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财政政策的实证分析 |
4.1 基础分析: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1 空间计量模型的选取 |
4.1.2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4.1.3 空间模型的最优筛选 |
4.1.4 实证结果分析 |
4.2 拓展分析:基于地方财政支出偏好的实证分析 |
4.2.1 地方财政支出的空间自相关分析 |
4.2.2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4.2.3 空间模型的最优筛选 |
4.2.4 实证结果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财政政策的实证分析 |
5.1 基础分析: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距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1.1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5.1.2 空间模型的最优筛选 |
5.1.3 实证结果分析 |
5.2 拓展分析:基于公共品需求收入弹性与转移支付的实证分析 |
5.2.1 城乡收入差距的现状与收入均等化理论内涵 |
5.2.2 公共品需求收入弹性与转移支付作用机理 |
5.2.3 变量选择与数据测算 |
5.2.4 实证结果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对策 |
6.1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财政政策的制度基础 |
6.1.1 平衡财政支出行为偏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区域有效性 |
6.1.2 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公平性 |
6.2 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具体的财政政策 |
6.2.1 改革财政体制扫清减差效应的机制障碍 |
6.2.2 整合地方税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供给能力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致谢 |
(2)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日本工业化进程中的财政支出与城市化问题 |
1.2.2 城镇化动力机制、发展规律与中国实践 |
1.2.3 财政支出规模、经济集聚与城镇化 |
1.2.4 财政支出结构、城镇化与城镇化质量 |
1.2.5 财政分权、空间经济效率与城镇化 |
1.2.6 财政支出与城乡关系 |
1.2.7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城镇化 |
2.1.2 财政支出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2.2.2 财政支出理论 |
2.2.3 城镇化相关理论 |
2.3 财政支出影响城镇化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三章 日本城市化发展多维度分析 |
3.1 日本概况及工业化发展历程 |
3.2 日本城市化发展概况 |
3.3 日本人口城市化发展实践 |
3.4 日本城市空间形态演变 |
3.5 日本城乡关系发展特征 |
3.6 小结 |
第四章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作用:经验与启示 |
4.1 日本财政制度沿革概述 |
4.2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作用分析 |
4.2.1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规模效应 |
4.2.2 日本城市化发展中的财政支出结构效应 |
4.2.3 日本财政分权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影响 |
4.2.4 日本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 |
4.3 日本经验与启示 |
4.4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研究 |
5.1 中国城镇化发展与相关财政支出实践 |
5.1.1 中国城镇化发展特征 |
5.1.2 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财政支出规模变迁 |
5.2 财政支出规模与城镇化的互动逻辑 |
5.2.1 公共产品与经济集聚 |
5.2.2 财政支出规模的城镇化发展效应 |
5.2.3 财政支出、经济集聚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分析 |
5.3 中国财政支出规模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实证研究 |
5.3.1 变量选取、数据说明与数据准备 |
5.3.2 面板数据回归分析 |
5.3.3 动态空间面板回归分析 |
5.4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影响研究 |
6.1 中国城镇化质量与财政支出结构实践 |
6.1.1 中国城镇化质量状况 |
6.1.2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演变 |
6.2 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理论分析 |
6.2.1 财政支出结构的城镇化发展效应分析 |
6.2.2 财政支出结构与劳动力城乡转移:数理分析 |
6.3 中国财政支出结构对城镇化质量与效率的影响:实证分析 |
6.3.1 时间序列协整分析 |
6.3.2 省级面板数据分析 |
6.4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财政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研究 |
7.1 中国财政分权与城镇空间形态演变 |
7.1.1 中国财政分权概述 |
7.1.2 中国城镇空间形态演变 |
7.2 财政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理论分析 |
7.2.1 机理分析 |
7.2.2 数理分析 |
7.3 中国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与城镇化效率的影响:实证研究 |
7.3.1 中国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空间形态的影响 |
7.3.2 中国央地财政支出分权对城镇化效率的影响:省级面板数据 |
7.4 小结 |
第八章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研究 |
8.1 中国城乡关系与相关财政支出实践 |
8.1.1 中国城乡关系发展实践及成因分析 |
8.1.2 中国城乡关系健康发展对财政支出的现实需求 |
8.2 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理论分析 |
8.2.1 财政支出的城乡关系发展效应 |
8.2.2 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的影响:数理分析 |
8.3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关系发展的影响:实证分析 |
8.3.1 中国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发展的影响:LMDI分解分析 |
8.3.2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以社会保障为例 |
8.3.3 中国财政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8.4 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介及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地方政府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引言 |
1.2 研究目标、研究问题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问题 |
1.2.3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全文结构和主要内容 |
1.4.1 全文结构 |
1.4.2 各章节主要内容 |
2 文献综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研究评述与展望 |
2.1 文献划分的视角:四个层次 |
2.2 四个层次的文献综述 |
2.2.1 第四层次:资源利用 |
2.2.2 第三层次:政策工具的多样性、选择逻辑和影响因素 |
2.2.3 第二层次:正式制度的作用和变迁 |
2.2.4 第一层次:地方政府的激励结构特征和影响 |
2.3 综述的总结和进一步的研究展望 |
3 制度环境、政策工具和资源利用: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的一个分析框架 |
3.1 引言 |
3.2 建国以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历史演进 |
3.2.1 阶段一(1949-1953):建国初期实行农民土地个人所有制 |
3.2.2 阶段二(1953-1978):集体土地所有制下的集体统一经营 |
3.2.3 阶段三(1978-1998):集体土地所有制下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 |
3.2.4 阶段四(1998-2008):严格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 |
3.2.5 阶段五(2008-2014):中央政府鼓励地方探索集体土地流转 |
3.2.6 阶段六(2014-2019):中央政府强力要求地方开展改革 |
3.2.7 小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演变的历史特征和内在逻辑 |
3.3 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分析框架的总体概览 |
3.3.1 制度环境 |
3.3.2 政策工具 |
3.3.3 资源利用 |
3.4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的绩效差异:政策工具的影响 |
3.4.1 政策工具选择影响资源利用的生产效率 |
3.4.2 政策工具选择影响资源利用的过程效率 |
3.4.3 政策工具选择影响资源利用的收益分配 |
3.5 土地政策工具选择差异:制度环境和地方情境的共同影响 |
3.5.1 激励机制影响地方政府土地治理行为 |
3.5.2 土地政策领域的基础性制度与政策工具选择的相互影响 |
3.5.3 地方情境对土地政策工具选择的影响 |
3.6 本章结论 |
4 政策工具的选择效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比较 |
4.1 引言 |
4.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政策工具介绍 |
4.2.1 政府征收入市: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 |
4.2.2 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土地发展权在村集体层面的直接兑现 |
4.2.3 土地指标交易政策:土地发展权市场交易的构想 |
4.2.4 小结 |
4.3 土地增值收益内涵及测算思路 |
4.3.1 土地增值收益的内涵 |
4.3.2 土地增值收益的测算思路 |
4.4 三种入市模式下土地增值收益的具体核算:以义乌改革实践为例 |
4.4.1 义乌市政府征收入市模式下的土地增值收益及分配 |
4.4.2 义乌市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模式下的土地增值收益及分配 |
4.4.3 义乌市土地指标交易模式下的土地增值收益及分配 |
4.5 对比分析结果 |
4.6 本章结论 |
5 地方政府主动下放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权利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 |
5.1 引言 |
5.2 理论分析 |
5.3 研究方法的介绍 |
5.4 广东南海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案例介绍 |
5.4.1 农村社区工业化、园区化(1993-2007):村集体自行组织入市 |
5.4.2 存量盘活的初步尝试(2007-2013):鼓励产权主体自行改造 |
5.4.3 公有资本介入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整合(2013-至今):地方政府向农村集体购买土地开发权 |
5.5 利益主体辨析和案例实证分析 |
5.5.1 主要的利益主体 |
5.5.2 下放集体土地开发权:保障建设用地供应效率的地方选择 |
5.5.3 向村集体购买土地开发权:提高建设用地再开发的过程效率 |
5.5.4 优化农民集体在土地整备中的利益分配:农民事实产权的建立 |
5.6 本章结论 |
6 地方政府面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回应差异和原因探析 |
6.1 引言 |
6.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背景和特征 |
6.3 理论分析:“以地生财”与地方政府改革回应差异 |
6.4 案例定性比较:Z省Y市和F省J市 |
6.5 定量分析 |
6.5.1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6.5.2 数据来源 |
6.5.3 实证模型和结果分析 |
6.6 本章结论 |
7 研究结论和政策启示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7.3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4)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税收竞争与企业出口行为 ——基于生产率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2.2 研究方法 |
1.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2.文献综述 |
2.1 财税政策与国际贸易 |
2.1.1 财税政策影响国际贸易的相关理论研究 |
2.1.2 财税政策影响国际贸易的相关经验研究 |
2.1.3 小结与评述 |
2.2 税收激励与企业投资、生产率及出口行为 |
2.2.1 税收激励影响企业投资 |
2.2.2 税收激励影响企业生产率及出口行为 |
2.2.3 小结与评述 |
2.3 税收竞争及其经济与贸易效应 |
2.3.1 税收竞争反应函数及其识别 |
2.3.2 税收竞争的经济与贸易效应 |
2.3.3 小结与评述 |
2.4 新新贸易理论框架下企业出口行为及其影响因素 |
2.4.1 新新贸易理论框架下企业出口行为的相关理论研究 |
2.4.2 异质性企业出口行为的相关经验研究 |
2.4.3 异质性企业出口行为影响因素:中国的经验研究 |
2.4.4 小结与评述 |
3.税收竞争的历史、事实及测算:地方政府税收政策视角的回顾 |
3.1 税收竞争的历史与事实 |
3.1.1 中国分税制 |
3.1.2 税收竞争 |
3.2 税收竞争的指标构造 |
3.2.1 Moran I |
3.2.2 Getis-OrdG |
3.2.3 回归系数:基于空间计量模型的估计 |
3.2.4 相对税率 |
3.2.5 交互项 |
3.3 中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定量测算与分析 |
3.3.1 Moran I的计算及结果分析 |
3.3.2 局部Getis-OrdG统计量的计算及结果分析 |
3.3.3 基于空间计量模型估计的回归系数 |
3.4 本章小结 |
4.税收竞争与企业生产率 |
4.1 引言 |
4.2 理论模型 |
4.3 计量模型及变量描述 |
4.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4.1 基本的估计结果 |
4.4.2 异质性及稳健性检验 |
4.5 机制分析:税负转嫁和集聚效应的中介作用 |
4.6 进一步地分析:市场准入的影响 |
4.7 本章小结 |
5.税收竞争、地区生产率增长与企业出口二元边际 |
5.1 引言 |
5.2 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说 |
5.3 计量模型与数据描述 |
5.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4.1 基本的估计结果 |
5.4.2 异质性检验 |
5.4.3 其他稳健性检验 |
5.4.4 影响机制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6.税收竞争、地区生产率增长与企业出口生存 |
6.1 引言 |
6.2 理论机制和研究假说 |
6.3 中国企业出口持续时间的分布估计 |
6.3.1 数据来源及处理 |
6.3.2 不同税收竞争模式下企业生存函数的Kaplan-Meier估计 |
6.4 税收竞争影响企业出口持续风险率的估计 |
6.4.1 模型构建及变量说明 |
6.4.2 基本的估计结果 |
6.4.3 异质性及稳健性检验 |
6.4.4 制度环境的调节作用 |
6.4.5 机制检验:地区生产率增长及其动态分解的中介作用 |
6.5 小结 |
7.税收竞争与企业出口产品质量:迁移还是效率提升? |
7.1 引言 |
7.2 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说 |
7.3 计量模型与数据描述 |
7.4 基本的估计结果及分析 |
7.4.1 基本的估计结果 |
7.4.2 异质性检验 |
7.4.3 稳健性检验 |
7.5 作用机制检验:企业迁移还是效率提升? |
7.6 效率提升机制:成本节约和市场竞争 |
7.7 本章小结 |
8.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
8.1.1 主要结论 |
8.1.2 政策含义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高质量发展下江西省创新激励的税收政策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创新激励、主体税种与税收政策效应相关研究 |
1.2.2 高质量发展、阶段性特征与综合税收政策效应相关研究 |
1.2.3 融资约束、创新行为与综合税收政策净效应相关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 |
第2章 高质量发展下创新激励税收政策效应的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高质量发展 |
2.1.2 科技创新 |
2.1.3 税收政策 |
2.2 基本理论 |
2.2.1 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 |
2.2.2 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2.4 创新理论 |
2.2.5 公共财政理论 |
2.3 作用机理 |
2.3.1 基本逻辑关系 |
2.3.2 基本作用机理 |
第3章 高质量发展下创新激励税收政策的规范分析 |
3.1 相关税收政策的情况分析 |
3.1.1 企业所得税创新激励优惠政策 |
3.1.2 增值税创新激励优惠政策 |
3.1.3 个人所得税创新激励优惠政策 |
3.2 科技创新的基本情况分析 |
3.2.1 科技创新研发经费基本情况 |
3.2.2 科技创新研发人员基本情况 |
3.2.3 科技创新研发产出基本情况 |
3.3 创新激励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 |
3.3.1 税收优惠主体覆盖范围不广 |
3.3.2 税收优惠与创新行为之间存在不一致性 |
3.3.3 缺乏对于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 |
3.3.4 税收政策对初创企业激励不足 |
第4章 部分主体税种的创新激励税收政策效应实证分析 |
4.1 背景分析与研究假设 |
4.1.1 背景分析 |
4.1.2 理论推导 |
4.1.3 研究假设与模型设定 |
4.2 企业所得税创新激励税收政策效应实证分析 |
4.2.1 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
4.2.2 实证分析 |
4.2.3 稳健性检验 |
4.2.4 小结 |
4.3 增值税创新激励税收政策效应实证分析 |
4.3.1 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
4.3.2 实证分析 |
4.3.3 稳健性检验 |
4.3.4 小结 |
4.4 个人所得税创新激励税收政策效应实证分析 |
4.4.1 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
4.4.2 实证分析 |
4.4.3 稳健性检验 |
4.4.4 小结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阶段性特征影响下的综合税收政策效应实证分析 |
5.1 背景分析 |
5.2 研究假设和模型设定 |
5.2.1 研究假设 |
5.2.2 模型设定 |
5.3 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
5.3.1 变量选取 |
5.3.2 数据来源 |
5.4 实证分析和稳健性检验 |
5.4.1 实证分析 |
5.4.2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融资约束下的创新激励综合税收政策净效应实证分析 |
6.1 背景分析 |
6.2 研究假设和模型设定 |
6.2.1 研究假设 |
6.2.2 模型设定 |
6.3 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
6.3.1 变量选取 |
6.3.2 数据来源 |
6.4 实证分析和稳健性检验 |
6.4.1 实证分析 |
6.4.2 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政策建议 |
7.1 进一步完善现行创新激励税收制度体系 |
7.1.1 积极推动税制改革,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
7.1.2 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制度,发挥好政策导向作用 |
7.1.3 全面推行增值税改革,普遍降低企业税负 |
7.1.4 转变个人所得税征税模式,定向减税促进研发创新 |
7.2 重点优化创新激励阶段性税收政策 |
7.2.1 把握好阶段性特征,坚持差异化的税收政策 |
7.2.2 坚持长期战略原则,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 |
7.2.3 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升税收政策综合治理水平 |
7.3 积极健全创新激励税收政策多方协调机制 |
7.3.1 推动多方协作,解决好融资约束难题 |
7.3.2 积极降低税收优惠门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7.3.3 积极推进立法工作,着力完善跨部门保障机制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7)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研究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按要素贡献分配理论 |
2.3 地租理论 |
2.4 土地产权理论 |
2.5 效率公平理论 |
2.6 博弈论 |
2.7 本章小结 |
3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
3.1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主客体 |
3.2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过程 |
3.3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关系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格局 |
4.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2 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主体格局 |
4.3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空间格局 |
4.4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时间格局 |
4.5 本章小结 |
5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影响因素 |
5.1 影响因素识别 |
5.2 解释结构模型构建 |
5.3 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改革建议 |
6.1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改革的主要目标、原则和思路 |
6.2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初次分配改革建议 |
6.3 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再次分配改革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和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创新 |
7.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 |
(8)城乡二元结构演变中的财政政策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4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5 研究创新及不足 |
第2章 财政政策影响城乡二元结构的相关理论基础 |
2.1 城乡二元结构概念界定 |
2.2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2.2.1 刘易斯经典二元模型 |
2.2.2 费景汉-拉尼斯模型 |
2.3 财政政策与城乡二元结构相关性分析 |
2.3.1 财政的职能作用有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
2.3.2 城乡二元结构的破解反向优化财政政策 |
2.4 财政政策影响城乡二元结构的主要途径 |
2.4.1 财政直接支出 |
2.4.2 财政转移支付 |
2.4.3 税收调整 |
第3章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演进中的财政政策分析 |
3.1 城乡二元结构固化阶段(1949-1977年) |
3.1.1 工农产品剪刀差 |
3.1.2 农业税费 |
3.2 城乡二元结构调整阶段(1978-2002年) |
3.2.1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土地制度改革 |
3.2.2 农产品价格补贴 |
3.2.3 分税制改革 |
3.3 城乡二元融合发展阶段(2003 年以后) |
3.3.1 农业税费改革 |
3.3.2 财政支出转向城乡民生领域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测度和演变分析 |
4.1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测度指标 |
4.1.1 比较劳动生产率 |
4.1.2 二元对比系数 |
4.1.3 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 |
4.2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动态演变分析 |
4.2.1 演变过程分析 |
4.2.2 演变特点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差别化财政政策导致的城乡二元社会问题 |
5.1 教育水平 |
5.1.1 城乡财政性教育经费绝对规模扩大相对规模缩小 |
5.1.2 生均财政教育事业费在学校层次结构之间配置不合理 |
5.1.3 城乡教育的师资力量和基础设施差距较大 |
5.2 医疗卫生 |
5.2.1 城乡卫生经费相对规模缩小差距拉大 |
5.2.2 城乡医疗卫生人员规模和技术水平存在很大差距 |
5.3 社会保障 |
5.3.1 财政对养老医疗保险救助比例大负担重 |
5.3.2 城乡低保财政支出差距明显 |
第6章 缩小城乡二元结构的财政政策建议 |
6.1 改革县乡财政体制 |
6.1.1 确保县乡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 |
6.1.2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6.2 优化财政用于农业发展的资金结构 |
6.2.1 积极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
6.2.2 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支出的投入力度 |
6.2.3 改进财政支农补贴方式 |
6.3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6.3.1 提高财政对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和农村教师待遇水平 |
6.3.2 整合城乡医疗资源及卫生经费 |
6.3.3 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缓解财政压力 |
6.4 本章小结 |
总结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中国特色城乡关系:从二元结构到城乡融合的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及不足 |
1.4.1 论文创新 |
1.4.2 论文不足 |
第2章 中国特色城乡关系的理论溯源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城乡关系理论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思想 |
2.1.2 列宁的城乡关系思想 |
2.2 西方学者的城乡关系理论 |
2.2.1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2.2.2 不平衡增长理论 |
2.2.3 核心-边缘理论 |
2.3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 |
2.3.1 城乡兼顾思想 |
2.3.2 城乡互动思想 |
2.3.3 城乡均衡思想 |
2.3.4 城乡一体化思想 |
2.3.5 城乡融合思想 |
第3章 中国城乡关系从二元结构到城乡融合的演变历程 |
3.1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与固化 |
3.1.1 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1949-1957) |
3.1.2 城乡二元结构的固化(1958-1977) |
3.2 改革开放到20 世纪末城乡二元体制破冰阶段 |
3.2.1 城乡关系的缓和(1978-1984) |
3.2.2 城乡关系的反复(1985-2002) |
3.3 新世纪初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调整阶段 |
3.3.1 城乡关系的调整(2003-2006) |
3.3.2 统筹城乡发展(2006-2011) |
3.4 十八大以来建立城乡融合的发展阶段 |
3.4.1 推动城乡一体化(2012-2017) |
3.4.2 融合发展新时代(2017-至今) |
第4章 西方典型国家城乡关系发展及其经验借鉴 |
4.1 西方典型国家城乡关系的发展 |
4.1.1 美国城乡一体化发展 |
4.1.2 德国城乡等值的发展 |
4.1.3 日本以城养乡的发展 |
4.2 西方国家城乡关系发展的经验借鉴 |
4.2.1 高度重视“以城哺乡”的战略地位 |
4.2.2 选择适合国情的城乡协调发展道路 |
4.2.3 充分认识城乡协调发展的渐进性 |
第5章 实现城乡融合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5.1 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1 城乡要素不能自由的流动 |
5.1.2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协调 |
5.1.3 城乡基础设施配置不均衡 |
5.1.4 城乡之间产业发展不平衡 |
5.1.5 城乡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 |
5.2 中国城乡关系发展问题的成因 |
5.2.1 城乡融合发展理念认识不足 |
5.2.2 城乡二元制度因素的制约 |
5.2.3 城乡利益分配机制的影响 |
第6章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融合的路径选择 |
6.1 树立科学城乡融合发展理念 |
6.1.1 充分认识城乡融合发展意义 |
6.1.2 合理选择城乡融合发展方向 |
6.2 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 |
6.2.1 建立城市人才入乡鼓励机制 |
6.2.2 建立城乡统一土地管理制度 |
6.2.3 建立城乡统一财政管理制度 |
6.2.4 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
6.3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
6.3.1 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
6.3.2 加快城乡医疗卫生联动发展 |
6.3.3 建立互惠共享社会保障制度 |
6.3.4 加快城乡就业服务的均等化 |
6.4 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
6.4.1 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
6.4.2 全面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
6.4.3 建立统一城乡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
6.5 构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机制 |
6.5.1 加快推进农村产业联动与融动 |
6.5.2 发展农村新产业延伸产业链 |
6.5.3 优化产品产业结构解决供需矛盾 |
6.5.4 完善城乡居民的收入分配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我国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的互动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三、相关研究的不足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分析方法和内容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三、分析方法 |
四、论文的结构安排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收入差距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一、概念界定 |
二、国外收入差距相关理论 |
三、国外论述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相关理论 |
第二节 产业结构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一、概念界定 |
二、国外关于产业结构演变规律的研究和相关理论 |
第三节 研究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关系的理论基础 |
一、单向研究方面 |
二、研究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之间的相互影响 |
第四节 我国学者关于收入分配、产业结构调整的研究 |
一、对收入分配的研究 |
二、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研究 |
三、对收入分配与产业结构调整关系的研究 |
小结 |
第二章 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的互动机理 |
第一节 收入差距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机理 |
一、收入差距变化影响居民消费结构,进而影响产业结构 |
二、收入差距变化影响储蓄和投资,进而影响产业结构 |
三、收入差距变化影响产品创新,进而影响产业结构 |
四、收入差距变化影响人力资本积累,进而影响产业结构 |
五、收入差距变化影响公共政策,进而影响产业结构 |
第二节 产业结构调整对收入分配结构的影响机理 |
一、产业结构调整影响资本和劳动生产效率,进而影响收入差距 |
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就业,进而影响收入差距 |
三、产业结构调整影响行业间劳动生产率,进而影响收入差距 |
四、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劳动力结构,进而影响收入差距 |
五、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二元经济结构,进而影响收入差距 |
六、产业结构调整影响区域间资源配置,进而影响收入差距 |
七、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三次产业内部结构,进而影响收入差距 |
第三节 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的互动机理 |
一、收入差距影响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分析 |
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收入差距的路径分析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收入差距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收入差距的总体分析 |
一、衡量收入差距的方法和指标 |
二、我国收入差距状况 |
第二节 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分析 |
一、衡量产业结构的指标和方法 |
二、我国总体及各省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状况 |
小结 |
第四章 我国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互动关系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假设、模型设定及说明 |
一、研究假设 |
二、回归模型设定 |
三、变量说明 |
四、数据来源及说明 |
第二节 变量的平稳性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及脉冲响应分析 |
一、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
二、格兰杰因果检验 |
三、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
四、基本结论 |
第三节 收入差距影响产业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 |
一、全国总体层面收入差距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
二、区域层面收入差距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
三、进一步分析 |
四、基本结论 |
第四节 产业结构调整影响收入差距的实证分析 |
一、全国总体层面产业结构调整对收入差距的影响 |
二、区域层面产业结构调整对收入差距的影响 |
三、基本结论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一、收入差距影响产业结构调整的稳健性检验 |
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收入差距的稳健性检验 |
小结 |
一、全国总体层面 |
二、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 |
第五章 主要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产业政策 |
一、促进农业现代化,提升农村收入水平 |
二、推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保持合理的行业收入差距 |
三、加强垄断行业监管,打破垄断收入 |
第二节 区域发展政策 |
一、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劳动力流动 |
二、推进城镇化建设,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
第三节 收入分配优化政策 |
一、建立完善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就业政策 |
二、建立完善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教育培训政策 |
三、建立完善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初次分配政策 |
四、建立完善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再分配政策 |
结束语 |
一、主要结论 |
二、主要创新点 |
三、未来研究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二元经济条件下的税收政策选择(论文参考文献)
- [1]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与城乡差距的财政政策研究[D]. 李雅丽.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2)
- [2]财政支出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日本经验与中国实践[D]. 李晓鹏. 河北大学, 2021(09)
-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地方政府行为研究[D]. 胡如梅. 浙江大学, 2020(04)
- [4]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5]税收竞争与企业出口行为 ——基于生产率的视角[D]. 彭馨.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6]高质量发展下江西省创新激励的税收政策效应研究[D]. 吕从钢.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7]我国农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研究[D]. 张建军. 华中科技大学, 2020(01)
- [8]城乡二元结构演变中的财政政策效应研究[D]. 纪晨.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9]中国特色城乡关系:从二元结构到城乡融合的发展研究[D]. 丁宁. 吉林大学, 2019(02)
- [10]我国收入差距与产业结构调整的互动关系研究[D]. 郑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标签:城乡差距论文; 财政支出论文; 二元经济论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论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