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当前金融运行中几个问题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余雪扬[1](2021)在《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制度将过去、现在与未来连接在一起,从而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渐进的制度演化过程。西奥多·舒尔茨(1968)曾说,货币即制度。货币是一种古老的制度,服务于人类社会的交易活动。交易活动的本质是实现产品或服务让渡,伴随着这种让渡的是同等数量价值的反方向转移。无论货币以何种外在形式呈现,都是天然承载这种价值转移的载体。从原始的物物交换、简单的商品经济到发达的市场经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历程中,货币与之相伴。货币的本质内涵是一种权利,即获得社会普遍接受的未来价值索取权,历经千年延续下来,一以贯之未曾改变。期间,生产力的发展催生新的需求,技术迭代推动货币从实物、金属、纸币向电子货币形态演变,以提高货币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消费者福利。从货币及其延伸形态发展的历史演变和内在逻辑看,每一次技术革命背后都蕴含着货币形态变革的现实。21世纪后,互联网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经济数字化、社会生活数字化已是大势所趋。同时,金融科技等对货币演化的影响进一步深化,货币形态及其流通模式也日趋数字化和网络化,催生出一种新形态的货币: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登上历史舞台,引发巨大关注,构成对传统货币流通与经济规则的重塑与革新。作为其中重要类别的法定数字货币将构建新的货币前景,同时也使得传统货币理论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失语”,需要新的理论支持和解释逻辑。从法经济学角度,法定数字货币是由法律授权中央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基于密码学技术、完全依赖数字信息形态存储和支付交易、具有加密货币形式和功能、在发行国内普遍使用和具有法偿力的法定支付工具和价值凭证。科斯(1937,1960)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内在关系的理论表明,在给定技术水平的条件下,人们创生或选择某种制度来降低交易费用,从而导致一些市场制度的出现和改变。货币体系同样如此。理想的法定数字货币具备不可重复花费性、可控匿名性、不可伪造性、系统无关性、安全性、可传递性、可追踪性、可分性、可编程性、公平性等诸多特性。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将与现行货币体系中的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相互竞争、动态博弈。法定数字货币具备的诸多特点与功能,将有效改进信用现钞的缺陷,又能够兼具电子货币的优点,从而进一步降低交易费用、增加价值效用。因此,法定数字货币的整体竞争绩效将强于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能够有效提升货币体系的安全与效率。尽管信用现钞、电子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名义价值相等,但是法定数字货币竞争优势强,将使其在社会公众认可中的实际价值更高,接受度及使用率也将更高,有较大概率成为货币体系的主导货币。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以及流通范围的扩大,法定数字货币对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的价值改进势必在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力、货币政策实施以及支付体系运行方面产生影响,带来效益。首先,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增强中央银行货币控制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将改变当前货币体系结构,使得信用现钞和电子货币为主的二元货币结构中增加法定数字货币形成三元货币结构。当前的货币流通运行中除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这种电子形式的法定货币外,绝大多数是存款货币、预付货币这些电子货币,这削弱了法定货币的地位,减弱了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控制力。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及流通势必替代部分电子货币,从而能够减轻电子货币对信用现钞的替代效应。同时,法定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来说是可控可追踪的,这样可以提升中央银行对整体货币体系的控制力。其次,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优化货币政策实施。在社会全面流通而非封闭场景下,法定数字货币可测性、可追踪性、可控性强,其发行与流通可以使货币供应量、货币流通速度的可测量度有所提升,大数据分析基础更为扎实,货币政策调控手段更加精准。中央银行通过调整法定数字货币利率,来调控银行存款利率,进而传导至银行贷款利率,这有助于提升中央银行政策利率对中长期信贷利率的传导,改善我国政策利率向贷款利率传导不畅的状况。通过对法定数字货币计负利率,或者酌情对法定数字货币钱包收取保管费,实质上等同于实施负利率政策,由此打破零利率下限约束,释放货币政策空间。法定数字货币可以优化当前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以及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困境。最后,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有助于完善支付体系运行。由于信用现钞支付功能不足,中央银行“不得不”向私人部门让渡货币发行权,由私人部门提供补充的支付服务,但同时造成社会支付链条不断延长,部分支付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管。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后,中央银行可以摒弃“私人部门提供支付服务,中央银行给以价值担保”的传统模式。法定数字货币具有的可传递性、可追踪性、可编程性等技术特点,使得任何支付行为均可以被追踪,这样能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增加支付透明度,增强监管穿透性,也能够减轻中央银行监管负担以及对私人部门的价值担保。在支付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信用级别上高于电子货币,同时还是密码货币,安全性上更好。在跨境支付方面,信用现钞的印制、发行、携带、调运、存储事无巨细,纷繁复杂,不适合跨境支付,已经长期妨碍了货币的国际流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将丰富和强化人民币跨境支付功能,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毫无疑问法定数字货币面临着较大的现实需求,他更将是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一方面,因其具有与信用现钞不同的功能特点将带来行为主体之间行为模式的差异,产生传统法定货币所没有的新问题。另一方面,只有在既有的法律制度下,才能对特定的可转移产权做出是否构成货币的判断,法定数字货币要履行法定货币职能需要货币法授权与规定。按照制度安排的供需理论分析框架,考察我国现行货币制度规则供给状况,尚且不能完全满足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需求。一是现行货币发行规则无法完全适用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调拨、清点、核对、流通及销毁均依赖于网络系统,原先信用现钞发行、调拨、清分、销毁、回笼等以地域、实体库为载体的模式以及相应的管理机制不再适用。二是现行货币运行规则未包含法定货币互换的内容。法定数字货币一旦发行,我国法定货币体系中将出现多种类型的法定货币,势必出现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问题,这是传统货币制度没有也无法提前规定的。三是现行货币制度未包含中央银行与持币人直接联系的规范。持币人对法定数字货币的价值转移效果需要由中央银行最终确认,持币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需要登记及管理在中央银行系统中,这均将直接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内容。四是现行货币制度未包含可控匿名的规则。法定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有助于查证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但如何界定有权机关的权力边界,这需要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并做好持币人隐私保护与打击违法犯罪之间的利益平衡。围绕着法定数字货币治理的诸多方面,现行货币制度对法定数字货币的不适宜之处不仅以上这些,缺乏适宜的制度规则将成为法定数字货币创新的重大障碍。法定数字货币并非简单的货币技术升级,而是深刻的政策与法律问题,亟待在一个稳定可持续的制度框架内运作,亟待补充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则供给。对于新制度与旧制度的关系,就好比维特根斯坦所提出的“绳索论”,每一截新的绳索与前一截可能并不相同,但却相互联系着,构成一种“家族相似”性。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也是如此,应当以一种历史与当下联系的发展思维加以对待。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架构,提出以下制度供给思路和立法模式建议。首先,需要将法定数字货币纳入人民币范畴,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地位,从法律上赋予法定数字货币强制法偿性,这是法定数字货币法律属性的起点。其次,从五个方面提出制度供给的具体思路,即明确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基本架构和制度规则,完善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中支付结算体系规范,创新法定数字货币洗钱和违法犯罪预防和查证体系,完善法定数字货币信息安全保护规则,创新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规则。第三,短期内,建议先单独将可能涉及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修改,或者进行扩大解释,将法定数字货币涵盖其中,尽量满足短期内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及运行的规则需要。长期来看,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货币基本法来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性立法,明确法定货币与代币票券的具体含义与具体效力;将信用现钞与法定数字货币一同纳入货币基本法规制范围内,统一明确法定货币的基本制度规则;做好与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法律规范中有关货币条款衔接与互动的原则性规定,减少法律冲突。在货币基本法下再由其下位规则予以阐释和具化,逐步建立以货币基本法为统领,“由上而下、上略下详”,体系完备的货币制度规范体系。在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的整体架构下,首要的是进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的制度构建,主要是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架构,明确法定数字货币运行和流通管理机制,配置发行和运行中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一是建立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制度架构。在赞同间接发行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法定数字货币的四点发行目标、五项发行原则,确立双层货币发行架构,即根据现行人民币管理原则,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回笼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来完成,坚持“中心化”管理模式,利用现行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投放和回收。这样,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投放与回笼即为法定数字货币在数字货币账户或用户端的数字钱包、中央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库、商业银行的法定数字货币银行库,这三个关键元素之间转移与交互的过程,也是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流动、清点核对及消亡的过程。二是明确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管理机制。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流通环境建设中,需要建立法定数字货币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并存的二元账户体系,开发商业银行内部的数字货币支付系统,满足数字货币钱包开立及维护、数字货币钱包与银行存款账户绑定及维护、数字货币账户存取现金、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兑换等各类功能。此时货币体系存在两种法定货币,货币的运行与流通也会相应地分隔为“信用现钞流通体系”、信用现钞的映射--“电子货币流通体系”和“法定数字货币流通体系”,明确了三类流通体系的货币转换规则。同时,要完善大额现金管理制度等流通配套管理制度。三是配置发行和运行中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在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过程中,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法定数字货币持有人将产生与信用现钞不同的直接的法律关系。社会公众的法定数字货币权利,也将在普通法定货币权利基础上具有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他的货币选择权、货币兑换权、支付确认权和赔偿请求权上。如此以来,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法定数字货币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与信用现钞情景下的权利义务既有一定的重叠也有明显的差异,进而具体配置了各参与主体的主要权利结构和义务结构。总之,从技术层面上看,法定数字货币技术日新月异;从法律和经济层面上看,法定数字货币还十分年轻。法定数字货币研究与实践还在不断地探索与创新之中,现阶段,必须注重技术手段、机制设计和法律法规三个层次的协调统一,才能构建出兼具安全性与灵活性、简明高效、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定数字货币制度规则体系。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力和未来发展前景极为广阔,他是正在发展变化着的新生事物,谁都难以预计他将以怎样的速度发展,又将怎样改变我们的生活。
吴子熙[2](2021)在《中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经济学分析》文中认为互联网金融作为技术与金融融合的创新模式,改变了传统金融的组织形态和行为模式。互联网金融降低了交易费用,满足了小微企业等“长尾人群”的金融需求,释放了金融市场的投融资潜力,促进了金融市场的资本流通,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步。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作为新鲜事物,在发展实践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件频出,互联网金融平台“爆雷”事件层出不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重创了社会经济秩序,也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在此背景下,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亟需调整和完善。制度变迁必须建立在对当前制度全面清晰了解的基础之上,当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供给表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特点,无法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提供全面的保障。并且,在国家已经确定将互联网金融全面纳入监管的前提下,如何使监管直击互联网金融等金融创新的痛点,克服监管的路径依赖所带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低效率,也是制度调整和完善的难点。针对上述问题,为了使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变迁更为有效率,依据法经济学相关理论,构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以人类行为的有限理性作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研究的假定前提,使理论分析更加贴近现实;以交易费用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为基础,确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有效性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对当前制度进行分析评价,指出我国现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低效性,同时给出了未来制度变迁的方向;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问题上,运用博弈分析工具,对监管机关、互联网金融平台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进行三方动态博弈演化及稳定性策略分析,明确回应影响监管制度变迁的三个问题。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提出完善中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若干建议。论文的章节安排和框架结构如下:第1章,绪论。主要阐述了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整理和评价国内外相关文献,介绍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总结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第2章,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研究的理论框架。界定研究中涉及的相关概念,构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研究的理论依据可以概况为四个方面:(1)以人类行为的有限理性理论为研究的假设条件,使问题的探讨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2)运用交易费用理论,指出构建有效率的制度可以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质量,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有效性标准的确立及其评价提供指引;(3)依据制度变迁理论,研究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演化方向;(4)运用规制的经济分析相关理论研究监管机关如何对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进行干预,合理使用激励手段,克服市场失灵,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第3章,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必要性是本研究的逻辑起点,从平衡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防止交易双方不平等地位的持续恶化、抑制互联网金融风险变异对消费者的影响、弥补原有权益保护制度的不足四个方面分析了制度完善的必要性问题。同时,运用Va R-GRACH模型对中美互联网金融风险程度进行对比,得到中国消费者面临更高水平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结论,进一步确认了完善相关权益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4章,现有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有效性分析。在分析确认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必要性之后,仍然需要去构想更有效率实现该目标的制度选择方案。首先,给出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有效性标准,分别是制度供给能否满足需求以及制度安排能否实现卡尔多——希克斯效率要求;其次,依据上述标准,对现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进行分析评价,指出现行制度的低效性,为制度的完善指明了方向。第5章,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制度均衡演化路径的博弈分析。传统金融监管方式无法对互联网金融等不断涌现的金融创新实施有效监管,并且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不适应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鉴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目标涉及三方主体:监管机关、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任何一方的行动,既要考虑到自身因素的影响,也要考虑到其他当事方的影响。因此,运用三方动态博弈分析方法,探讨导致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困境的三个核心问题:监管定位问题、监管介入时点问题以及监管激励手段问题。通过博弈分析以及相关演化路径仿真,得出结论:需要明确监管对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驱动作用;监管应于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或者业务开展之前介入;互联网金融监管激励手段应多样化,适时使用正面激励和负面激励,直接激励以及间接激励,以达到最好的监管效果。此博弈分析试图解决导致监管及其制度困境的关键性问题,并且给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制度的变迁方向。第6章,完善中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议。首先,明确将倾斜性保护与适度保护作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并以此指导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全过程;其次,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制度。提高对互联网金融教育重视程度,革新互联网金融教育理念,丰富实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的主体,强化青少年的互联网金融教育;再次,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制度。积极化解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互联网金融风险,建立统一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参与主体的准入制度以及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退出制度;最后,完善我国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解纷制度。建立以互联网金融平台内部解纷为优先,第三方非诉解纷为主体以及司法诉讼解纷为保障的多层次纠纷解决制度。论文的结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既关系人民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当前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缺乏有效性且相关制度变迁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路径依赖,无法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这一群体提供有效保障,表明国家在经济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中存在不足,阻碍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需要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进行完善,在增加制度供给对消费者进行倾斜性保护的同时,采取兼顾制度效率价值的适度保护原则,进而实现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也是践行制度自信,推进国家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赫名超[3](2020)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及创新研究》文中提出收入分配制度决定着社会生产成果的分配格局和分配结构,决定人们的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作为生产关系的重要体现分配制度在社会经济制度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予以长期坚持。新中国成立70年来,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收入分配制度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和创新的过程。从学理上揭示和理解收入分配制度演变的内在机理和规律有助于使我们更好地把握收入分配理论,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解决收入分配结构性失衡的现实矛盾,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本文共分6章探讨新中国成立70年来收入分配制度演变和创新的历史和现实逻辑。第1章导论部分主要阐述如下几个问题。一是该研究在当前所具有的重大理论及现实意义,以此说明该选题的依据;二是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和评价。三是介绍了研究所采用的方法,这些方法的运用在论文中得以展现。四是简要说明了研究思路。研究思路是对本文结构和框架的归纳。五是对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做了说明。最后总结了研究的创新之处和存在的不足。第2章对全文涉及的基本概念进行说明和界定。主要阐述了收入、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制度演变。在很多研究中由于没有对相关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因此在对很多问题的认识上存在模糊不清、似是而非之处。明确所使用范畴的含义对于一项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是任何研究的基础。笔者主要介绍了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这些概念界定和使用上的差别。从学理上对两大体系进行了比较和说明。其中的观点可以为我们提供认识当代中国分配制度演变的理论借鉴。第3章阐述新中国成立初期至改革开放前实行的按劳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思想的萌芽始于空想社会主义时期,其合理内核由马克思和恩格斯继承并发展为科学的收入分配理论。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在二十世纪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得到运用和发展。列宁提出“按劳分配”的概念并结合俄国社会主义实践提出按劳分配必须借助商品货币形式得到实现的重要认识。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对按劳分配的认识也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改革开放前,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按劳分配制度一方面实现了全体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上的平等,对于确立劳动者主权地位、改善人民生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由于受到“左”的思想影响导致对马克思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曲解,造成完全否定商品货币的作用,排斥价值规律和平均主义盛行的后果。按劳分配制度在这一时期实践的经验教训为我国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了现实基础。第4章阐述收入分配制度的变革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形成。改革开放后,随着公有制支配范围的缩小,按劳分配也不再是唯一的分配规则。新的分配方式不断出现,形成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虽然按劳分配仍是占主体地位的分配方式,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按劳分配的形式及实现途径需要重新被认识。本章追溯了西方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并对其给予评价。笔者强调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对于认识市场经济下的收入分配制度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由于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收入分配制度的变革使我国社会财富获得巨大增长,人民的收入水平也得到显着提高。第5章对当前我国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运行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反思。按劳分配制度作用范围随着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在不断缩小,改革之初形成的主体地位遭到削弱,严重影响了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造成了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按生产要素分配由于在运行中缺乏有效规范,导致劳动者在分配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表现为总体收入分配结构失衡及个人、地区、行业、城乡间收入差距扩大。本章对这些问题的存在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提出导致收入分配结构失衡的根本原因是所有制结构的改变。最后一章探讨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进行的重大创新。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实践做出了新的概括和总结,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确立为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予以长期坚持。这一创新为今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针对收入分配制度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这次会议强调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应当秉持的若干原则。一是要切实贯彻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原则,保护劳动所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再分配环节要充分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等多种途径缩小收入差距,遏制贫富分化的趋势,扭转劳动收入比例下降的局面。三是将土地、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进一步完善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市场机制,规范市场运行,由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要素贡献决定报酬。本文的结论部分对全文主旨进行概括和总结。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的收入分配理论仍然是我们认识当代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进而深化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思想工具。提高劳动收入,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经济利益是今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根本途径。
宋小宁[4](2020)在《《资本论》中政府经济职能思想及其现实意义》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国家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政府则是代表履行其意志和对社会进行各方面管理的机关,具有制定法律和经济政策、稳定市场秩序等职能,对维护经济基础具有重要的反作用。党的十九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核心,所以对政府经济职能的研究意义深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之相对应,政府经济职能也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变迁,客观形势的变化要求我们要以《资本论》为指导思想,对深刻理解政府经济职能转变以及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职能存在的“干预过多、干预不当”等问题,文章运用文献研究法、理论与实际结合法、跨学科研究法和整体性研究法,通过对马克思《资本论》中关于政府经济职能思想进行了具体梳理,分析了马克思政府经济职能思想所产生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与实践基础。理论渊源主要有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以圣西门、傅里叶和欧文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政府经济职能思想;实践基础主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机器大工业时代的工厂进行社会调研。重点分析了《资本论》三大卷中各卷所蕴含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主要按照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和生产总过程的逻辑结构具体梳理,政府作为国家的重要构成机构,在经济领域必然要履行一系列职能以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其内在机理是由资本运行规律到政府经济职能,核心内容是政府从生产、交换、分配环节维护资本的正常运行。文章最后阐述了《资本论》对新时代完善政府经济职能的现实意义。从理论上看,主要阐述这一思想超越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关于政府经济职能的论述,并且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渊源;从实践上看,对我国完善经济体制改革中政府经济职能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丁冬[5](2020)在《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机理与路径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稻米又称作“水稻”,是中国三大主粮之一,同时也是吉林省第二大粮食作物。稻米的安全稳定生产在保障粮食安全战略中居于重要地位,且已成为影响吉林省市场稳定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期。从市场看,中国进入后工业化时代,消费结构升级不断加快,对稻米的消费不断提出新的需求;从政策看,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宏观配套支撑政策密集出台,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稻米加工转化升级、开辟稻米全产业链增值新路径创造了新的机遇;从技术看,现代农业科技与网络信息技术,不断改变稻米的产业组织结构、产业形态、市场空间、商业模式、营销渠道,为稻米全产业链增值持续注入新的活力;从体制机制看,吉林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强力推动稻米安全生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挖掘微观市场主体的最大潜力。这些都为稻米全产业链的路径优化指引了新方向。稻米全产业链是在传统产业链的基础上,由其上游、中游、下游组成的,连接稻米生产主体与消费主体的一种商业模式,打造由田间到餐桌的所有稻米生产主体、收储主体、加工物流主体以及消费主体等有机链接起来的完整功能系统。一条完整、领域多元、安全监控有效的稻米全产业链,能够促进生产主体产出更加优质的稻米产品、降低交易成本,大幅度提高全链效益。吉林省具有得天独厚的农业自然资源优势与气候,为稻米生产提供了优势条件,因而,吉林省是中国主要的稻米生产基地之一,产出的稻米产品的质量在市场上属于中高档层次。但是,随着消费结构以及市场的复杂变化,现有的稻米全产业链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消费主体日益提高的多样化价值需求,现有的稻米全产业链路径也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因而,现有稻米产业链的发展路径必须进行创新与优化。目前,吉林省稻米的生产经营逐渐进入品质化时代,越来越重视优质稻米产业标准化发展。但是,由于稻米市场环境的多变以及国际贸易新局势等,使得稻米全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都受到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面临着稻米全产业链上游生产成本高、潜在风险水平较高、新型经营主体大局意识不强;产业链中游稻米加工产能过剩、研发能力不足、物流基础建设不到位;产业链下游稻米产品同质化严重、吉林品牌建设管理混乱、融资渠道不够多样化等多方面的问题。可见,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只有紧跟时代发展趋势,通过上游、中游、下游及环节间衔接的协同转型升级,提升链条成员实现协同发展的动力和能力,从全产业链增值的角度寻求出路,基于稻米全产业链的增值机理提出路径优化策略,并通过一定的保障措施,才能促进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能力得以顺利优化。由此,作者在研究稻米全产业链增值路径优化的过程中,从消费主体的需求出发,以实现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整体增值为主线,以吉林省实际省情农情为导向,突破“自上而下”的传统产业链运行模式,主张“整体价值增值”的管理思路,对现有产业链进行延伸与优化。稻米全产业链的增值路径优化需顺应吉林省“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的时代新形势,通过增值价值的重新分配,强化链条全体成员的参与积极性,缓解局部产业链目标利益与整体目标利益之间的矛盾,以及近期目标利益与长远目标利益之间的矛盾,使稻米全产业链上原有主体的比较收益均获得提升。通过综合考量传统价值创新、损失减少、新动能探索、总成本降低以及各环节的潜在风险控制等因素,使处在全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核心企业基于目标协同的价值取向,最终实现稻米全产业链增值路径的优化。作者依据产业价值链理论、价值网与价值星系理论、模块化理论以及产业组织理论、目标协同理论等,综合分析国内外粮食全产业链增值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地界定了稻米全产业链的内涵与管理目标,对乡村振兴背景下稻米全产业链进行定位。此外,作者通过系统分析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以及专家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现状及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以全产业链上游生产环节、中游加工流通环节、下游渠道拓展环节为价值载体,提出六大增值模块——衍生产品增值模块、现代农业服务增值模块、个性化品牌溯源增值模块、范围经济增值模块、信息化创新平台增值模块和环节衔接增值模块,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一套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的系统分析框架。以分析结果为基础,运用Logistic模型提出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的演化规律,剖析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的增值机理。应用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吉林省全产业链的增值能力进行评价,并通过综合考量传统价值创新、损失减少、新动能探索、总成本降低以及各环节的潜在风险防控状况,构建衡量全产业链增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了价值模型与“三维”钻石模型。最后,从“互联网+新型运营模式”、“现代农业服务+技术创新”、“全链增值+绿色信息化平台”、“产业集群+品牌增值”、“标准化流程+新动能”、“全链风险预警+监控”等角度提出增值路径优化策略,并结合顶层设计、激励机制分配、管理路径创新、“双链融合”人才培养等角度提出促进优化路径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张延曼[6](2020)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取得了显着进展,但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显着。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发达城市和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带动力度发挥不足、带动意愿不强、带动机制不健全,致使当前城乡发展依然存在较大差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本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探索城乡发展新动力、新方向、新模式。在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对城乡关系进行历史性、全面性梳理,并站在全局性、战略性高度,提出了推动中国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城乡融合发展”战略。随着2019年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及2019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等举措的陆续实施和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正越来越多地在制度层面上得到保障与支撑。新时代中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通过对当前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深刻挖掘,有助于更好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好地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进而更好地助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是在补齐农村发展短板的基础上,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社会格局、释放乡村活力的迫切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围绕对城乡差距现状的揭示,以及对差距形成因素的深层次剖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城乡之间、城乡各要素之间、城乡居民之间的各种协调、统筹、融合发展关系;对当前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存在的如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机制不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不合理、城乡要素配置以及治理结构不均衡、城乡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机制不健全等等一系列制度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思考:对于拥有几千年城乡渊源的文明古国而言,对于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中国来说,如何能够在理论研究基础上加快实践创新的制度调整,找出一条有效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本文共有六章。第一章绪论部分。重点描述研究的时代背景和政策背景,挖掘研究的理论意义并阐明实践价值,对国内外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研究进行综述,并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同时对创新之处以及不足进行归纳总结。第二章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其一是对相关概念的梳理,按照历史逻辑对城乡关系、城乡二元结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以及城乡融合概念进行界定;其二阐述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的理论奠基:从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思想,列宁关于城乡发展制度的思想,毛泽东对城乡发展制度的探索,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其三是对当代西方城乡融合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借鉴。这部分主要为论文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变迁历程。整个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城乡分割制度体系,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之前的城乡历经曲折发展进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新时代以来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逐渐形成。这部分主要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制度发展历史进行梳理。第四章当前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性短板及原因探析。具体从现行制度下城乡发展差距的外在表现、当前城乡发展制度体系的不尽完善,以及城乡发展出现制度性短板的深层次原因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剖析。这部分主要阐述当前中国城乡发展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第五章构建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这里针对前一章提到的现实问题,指出中国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必然性。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第二,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有利于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第三,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第四,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这部分主要阐述在新时代中国发展中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必然选择。第六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完善路径。首先,强调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合理利用存量空间搞好城市建设,发展产业群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及满足居民在城乡安居的自由选择。这部分首先从宏观上对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进行把握,而后分别从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的打通、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三个角度,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该如何完善。
谢俊明[7](2020)在《货币价值波动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系统性金融风险波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每次系统性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都给经济社会造成巨大危害。相对于过去,近年来各国政府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视程度更高。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不仅是金融监管部门的首要使命,也是国家层面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货币是金融经济系统赖以存在的基本元件。货币价值波动与金融系统稳定性密切相关,也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历史经验表明,许多系统性金融风险事件爆发之前的一段时间,都出现过货币价值持续大幅波动现象,无论是在商品货币时期,还是在信用货币时期都是如此。可见,货币价值波动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前兆。因此,探讨货币价值波动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分析二者承前启后的逻辑关系,能及早预测系统性金融风险,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对策,对金融监管当局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梳理了货币价值波动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前期研究成果,以货币价值波动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一般理论为出发点,明确了文中货币价值波动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概念和内涵。围绕货币价值波动理论,分析了货币价值构成及其动态演化路径;基于不同货币形态,解释了货币价值波动的原因,并从宏观和微观视角阐述了货币价值波动的影响。同时总结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经典理论,基于马克思经典理论诠释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此基础上,从理论视角分析了货币价值波动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认为货币价值波动会增加银行系统、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脆弱性,也会通过影响资本边际效率的变动、心理预期变化,导致经济周期性波动。其次,基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历史特性,运用历史分析法从时间和空间维度考察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普遍性,并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前的货币价值波动情况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运用条件概率和Logit模型对二者的关系进行概率检验,认为货币价值波动会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这样,从理论-历史-实证角度构建了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分析框架,论证了货币价值波动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前奏,为进一步探究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机制和差异性奠定了基础。从影响机制来看,围绕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和财富集中探讨了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机制。就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来说,货币价值波动会使金融资产脱离其内在价值,影响金融资产与货币交换的比例,从而造成金融资产价格的大幅波动。而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可以通过影响投资需求变化,使经济发生周期性变化;通过改变投资者预期,其正反馈作用容易导致资产价格泡沫的形成;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也会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进而影响信用规模的变化。也就是说,金融资产价格波动会直接对金融系统产生内生扰动,也会起到了传导外生冲击的作用。就财富集中来说,货币价值波动会影响社会财富支配权,从参与财富分配的主体、债权债务关系以及货币流通的过程三个方面影响财富分配,加速财富集中。当财富集中累积到一定程度,会通过影响社会总需求,信用扩张以及刺激投机性投资等渠道,导致供给与需求脱节,经济衰退。这些都给金融系统带来负面冲击,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生成。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实证分析,选取了我国1996-2018年的数据为样本,运用结构向量自回归模型(SVAR)对货币价值波动、资产价格波动、财富集中以及系统性金融风险四个随机变量进行脉冲分析和方差分解分析,验证了理论分析的结论。从影响的差异性来看,在国际货币体系不对称的现实条件下,货币价值波动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具有空间差异性,运用历史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考察了引起这种空间差异的原因,发现不同类型国家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路径不同。分别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角度分析了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路径,并比较分析不同类型国家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路径差异,主要体现在起点不同、传导路径不同以及面临货币价值波动的风险不同。最后,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在梳理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体系原则的基础上,借鉴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的国际经验,从重构国际货币体系、稳定货币价值、抑制资产价格波动和财富集中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郭建辉[8](2020)在《中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研究 ——基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一种新的模式和业态,并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影响。经历了最初的银行电子化和网上银行阶段,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更加丰富完善,创新能力更强,在社会经济领域发挥的作用更大。从业务规模上看,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日益提升的背景下,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从业务结构上看,互联网金融包括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网贷、众筹、征信、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证券等多种模式,当前已经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理财、支付、基金、征信等多个领域的业务;从覆盖范围上看,互联网金融已经渗透到经济中企业和居民金融活动的方方面面,特别是第三方支付,成为人们日常衣食住行、购物消费、旅游休闲、航空酒店、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重要支付方式,大大提升了支付结算的效率,同时互联网金融跨越空间的优势,消除了地域的障碍,使农村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享有平等的金融权;从政府层面上看,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由放任转为支持鼓励和规范监管。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社会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当前我国金融领域与实体经济之间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1)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主导下的金融体制经过不断改革和完善,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缺陷,如直接融资规模较小、创新能力不足、经营效率低下、金融服务质量不高、农村地区和偏远贫困地区金融资源匮乏。当前更多的金融资源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融资难和融资贵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瓶颈。二是我国金融供给不能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在我国GDP总量跃居世界前列和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经济宏观与微观领域对金融有着“旺盛”的需求。从微观层面来看,实体经济中企业和居民交易活动对金融服务有着高质量的需求,边远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有着享有金融发展“红利”的需要;从宏观层面来看,政府同样需要金融体系供给一种新的模式与业态,推动和深化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可以看出,当前我国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凸显。三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存在着“脱实向虚”的趋势。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以谋求上市为追求和目标,“圈钱”特征明显,互联网金融网贷企业在“唯利是图”的驱使下,偏离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和宗旨,并自我循环,导致问题频发,使实体经济发展“供血”不足。抛开社会上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热捧”,回归理性的角度,互联网金融本质属性仍然是金融,其只有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和目标,才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了我国当前金融体制改革,弥补了国有金融主导下金融体系的不足,提升了实体经济中企业和居民的支付结算效率,拉近了实体经济中资金供求双方的距离,降低了交易成本,缓解了金融压抑,极大地丰富了中小微企业、社会上创业型和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拓展了金融对弱势地区和弱势群体的覆盖,满足了社会个性化的金融需求,提升了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效率。因而,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和中美贸易摩擦加大的形势下,研究和分析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行分析和研究。互联网金融具有货币的功能、信用的功能和虚拟经济的特性,其深入到实体经济中,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壮大的过程,与马克思所论述的货币、资本与物质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相结合,通过货币流通和资本循环创造价值利润与社会财富是一脉相承的。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壮大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提升,其虚拟经济的趋势更加凸显,同时借助信用的推力,其“脱实向虚”和自我膨胀的特性加大,进而带来马克思所描述的投机活动和经济危机,因而必须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监管,促进经济稳健可持续发展。本文对互联网金融和实体经济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给出了两者的定义,这使后续的研究有了立足点。论文以我国目前经济总量持续增加和居民收入水平日益提高为背景,回顾了我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演进过程,分析了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逻辑和路径,并进行了实证分析。论文阐述了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在对我国和欧美发达国家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绪论部分。这一章共分为四个部分,对本篇论文的框架进行引导说明,分别是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方法、基本思路与框架结构、论文创新与不足。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及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背景和意义的介绍,提出了研究的方向,在此基础上阐述了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理论追源与梳理、互联网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定义界定、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三个方面,这一章主要阐述研究的理论基础,对文中使用的概念进行定义和表述,对相关文献进行评述。第三章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演进。本章首先对互联网金融所蕴含的政治经济学进行解析,随后重点分析了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三个演进阶段,揭示了演进发展过程中具有的特征,同时指出了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形成的显着模式,构建了互联网金融在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清晰路线。第四章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逻辑分析。本章从互联网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政治经济学逻辑和市场中金融供给与需求的现实矛盾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互联网金融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其具有过度虚拟化产生的“脱实向虚”趋势与现象。在现实中,实体经济“旺盛”需求与传统金融体系供给缺陷的矛盾显着,因而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必须合规运行与防范“脱实向虚”。内生与外生条件在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中起了重要的驱动作用,并促进了市场中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五章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路径与效应。本章首先指出了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有的显着优势。在这一优势的助推下,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通过四个路径得以实现。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对社会经济产生了外部的正效应和负效应,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正效应的引导,做好对负效应的规制。第六章是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证分析。本章以“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为基础,构建起了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分析模型,确立了模型指标选取的原则,选取了2007年第一季度至2018年第四季度共48个季度的数据进行量化。在此基础上进行回归分析,对模型做统计检验,测算互联网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效果,得出互联网金融对实体经济影响的相关值与结论。第七章是国外经验借鉴与对策建议。本章主要通过分析美国、欧盟以及以色列等国家和地区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特点,提出了对我国的有益借鉴和启示。在通过对国内和国外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对策和建议:即强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软硬件基础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全过程监管、完善政策体制引导互联网金融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靳永茂[9](2020)在《《资本论》中的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世界经济发展的虚拟化趋向凸显,世界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结构逐渐呈现“倒金字塔式”,实体经济同虚拟经济的发展严重失衡,而其背后的直接动因同虚拟资本的无限扩张密不可分。进入21世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借助金融技术的革新,持续推进金融创新,多样性金融衍生品等高级虚拟资本形态不断被推出并运用于资本逐利,虚拟经济的无限扩张致使其远远脱离实体经济能够支撑的范围。2007年次贷危机的爆发引燃了震撼全球的金融危机,时至今日,全球经济依然未能彻底从那场危机阴影中摆脱出来。后金融危机时代,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反思经济发展方式,并推出系列“再工业化”战略,意欲均衡经济结构,不过并未有效扭转经济结构的失衡状态,经济虚拟化及金融化趋向依旧快速推进,给当前金融全球化背景中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构成潜在威胁。深究资本主义经济虚拟化发展趋向及其危机后果的根由,追寻经济虚拟化趋向中世界经济有序发展的良策,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成为具有危机解释力及现实指导性的根本理论指引。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主要体现在《资本论》中,该理论揭示了虚拟资本的历史生成性,阐释了虚拟资本的内在蕴涵,赋予了马克思资本理论以新的说明,对虚拟资本扩张中经济发展走向展开科学预判,同时深刻剖析了虚拟资本形态中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本缘由,该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方位。作为开放的理论体系,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伴随时代发展及虚拟资本形态的升级不断充实完善,并在虚拟资本多样化形态演进、虚拟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中诸如金融危机等问题的预防及应对中越发彰显其时代价值。当代虚拟资本的发展状况虽然已全然不同于马克思所处时代,但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所告诫的虚拟资本发展的基本原则及所揭示的运行规律依然适用。我国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根本指引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不能脱离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指导,我国虚拟资本发展虽起步晚,但发展较快,虽存在发展局限及挑战,但具有鲜明的发展优势,新时代历史方位中,我国虚拟资本及金融事业的发展在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根本指引下,结合我国具体经济及金融发展现实正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论文对《资本论》中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的研究,借助文本分析法梳理经典文本中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理论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把控虚拟资本生成、存在、运行、发展及影响等整体脉络;透过视域融合法实现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文本理论定位及时代价值重塑;通过比较研究法凸显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在剖析经济虚拟化背景下金融危机复发及运行机制和规律的优越性,彰显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时代价值。论文遵循研究的多重性,借助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阐释,就其生成过程的历史性、理论体系的完整性、本质内涵的批判性、时代延续的发展性、现实指向的价值性等层面展开分析研究,通过“追溯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生成过程——梳理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内在蕴涵——判定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理论方位——续论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与虚拟经济——凸显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在金融危机中的解释力——坚定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在我国虚拟资本发展中的根本地位”的逻辑推演,明晰研究展开的具体演进路径。论文旨在探究并梳理马克思《资本论》中蕴含的虚拟资本理论,展现理论对经济发展趋向的解释力及预判力,定位并论证马克思虚拟资本的理论方位,加深对虚拟资本理论在资本主义危机实质的揭露及批判过程中作用的认知,强化对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运行规律的揭示进程中意义的理解,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时代解读,从理论上论证其对现实发展的指导性和价值性,为推进理论同现实实践的深度结合准备前提条件,并在不断丰富的现实基础上为推进理论的现代化(中国化)发展进程做出积极探索。同时,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研究能够进一步厘清金融风险及危机存在和运作的内在机制,为金融全球化条件下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及危机提供理论支撑,有效推进虚拟经济同实体经济关系的协调发展,根本指引我国新时代市场经济推进中金融事业的发展方向。
刘森,张书维,侯玉洁[10](2020)在《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文中研究指明根据国家对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最新要求,解读当前"三教"改革对于职教教育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以3D打印技术专业为切入点,深层次分析3D打印技术专业在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并对"三教"改革的一些具体方案可行性和实际效果进行了探讨。
二、对当前金融运行中几个问题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当前金融运行中几个问题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意义和研究背景 |
第二节 核心名词辨析和界定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诸“货币”形态关系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内涵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影响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 |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规制 |
五、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内容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内容框架 |
三、主要创新 |
第二章 货币本质和货币形态演进基本规律 |
第一节 货币的本质与主要理论 |
一、货币的内涵和本质理论 |
二、货币的职能和理论发展 |
三、货币的社会和法律属性 |
第二节 货币形态演进及其规律 |
一、货币形态演化进程和经济特征 |
二、货币形态演化的经济科技基础 |
三、货币形态演化的法经济学规律 |
第三节 新科技与数字货币发展 |
一、数字货币产生的经济科技基础 |
二、货币数字化和数字货币的产生 |
三、数字货币基本特征和价值改进 |
第三章 法定数字货币基本理论和逻辑基础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及其基本理论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内涵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属性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经济特征 |
四、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新挑战 |
第二节 数字形式“货币”的差异比较 |
一、法定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 |
二、法定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 |
三、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的绩效和价值 |
一、货币竞争模式及其基本特点 |
二、现行货币竞争的绩效与不足 |
三、法定数字货币价值功能改进 |
第四章 国内外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开发 |
第一节 国外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推进 |
一、私人数字货币的政策和监管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和取向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实践 |
第二节 国际组织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 |
一、私人数字货币的取向和监管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和取向 |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和观点 |
第三节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开发 |
一、法定数字货币理论和政策取向 |
二、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和开发实践 |
三、法定数字货币科技和金融路径 |
第五章 法定数字货币对金融机制的影响和效益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机制的影响 |
一、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供应的变化 |
二、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需求的变化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控制的提升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
一、货币政策调控模式理论及其实践 |
二、法定数字货币对调控机制的优化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传导机制的改进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影响 |
一、我国现行支付体系及其运营模式 |
二、我国支付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
三、法定数字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完善 |
第六章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与需求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制度需求和供给 |
一、现行法定货币的制度规则及评析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需求和创新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制度供给和架构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制度供给思路 |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七章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和运行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制度架构 |
一、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经济目标 |
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基本原则 |
三、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管理机制 |
第二节 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管理 |
一、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体系和基础 |
二、法定数字货币运行与流通机制 |
三、法定数字货币流通的配套制度 |
第三节 法定数字货币权责义务及配置 |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主要法律关系 |
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权责配置 |
三、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权责分配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一、全文总结 |
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1.3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2 相关文献评述 |
1.2.1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概念 |
1.2.2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及制度供给 |
1.2.3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演化路径 |
1.3 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的框架内容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研究不足之处 |
第2章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研究的理论框架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互联网金融概念界定 |
2.1.2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概念界定 |
2.1.3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内容界定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人类行为的有限理性理论 |
2.2.2 交易费用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2.4 规制的经济分析理论 |
2.3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 |
2.3.1 现有理论研究的不足 |
2.3.2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 |
第3章 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必要性 |
3.1 平衡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
3.1.1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成因 |
3.1.2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与“消费者一般”的关系 |
3.2 防止交易双方不平等地位的持续恶化 |
3.2.1 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 |
3.2.2 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垄断趋势明显 |
3.2.3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高度复杂性 |
3.2.4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维权困难 |
3.3 弥补原有权益保护制度的不足 |
3.3.1 消法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中发挥保障功能不具有现实性 |
3.3.2 传统金融行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适用性差 |
3.4 抑制互联网金融风险变异对消费者的威胁 |
3.4.1 互联网金融承袭传统金融的相关风险 |
3.4.2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传播模式出现变异 |
3.4.3 互联网金融衍生新型的“大而不能倒”的系统性风险 |
3.4.4 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风险凸显 |
3.4.5 出现价格歧视等新的操作风险 |
3.5 中美互联网金融风险水平对比的实证 |
3.5.1 数据选取依据及基本统计描述 |
3.5.2 平稳性检验 |
3.5.3 异方差检验(ARCH效应检验) |
3.5.4 GARCH模型建模 |
3.5.5 计算VaR值并进行对比 |
第4章 现有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有效性分析 |
4.1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有效性的标准 |
4.1.1 制度供给满足制度需求标准 |
4.1.2 制度安排满足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标准 |
4.2 现有制度供给总量的非均衡性 |
4.2.1 制度供给总量未满足互联网金融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 |
4.2.2 制度供给总量未满足保障特定权益的需求 |
4.3 现有制度供给结构的非均衡性 |
4.3.1 现行权益保护制度缺乏统一性且效力较低 |
4.3.2 现行权益保护制度集中在事中监管方面且不完善 |
4.3.3 事前保护制度不完善 |
4.3.4 事后保护制度不完善甚至缺失 |
4.4 现有制度安排的低效率性 |
4.4.1 制度未能满足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标准 |
4.4.2 制度未能降低单位交易成本以及提高交易量 |
第5章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制度均衡演化路径的博弈分析 |
5.1 互联网金融监管策略的嬗变历程 |
5.1.1 包容性监管阶段 |
5.1.2 原则性监管阶段 |
5.1.3 专项监管阶段 |
5.2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制度演化的困境 |
5.2.1 监管定位模糊 |
5.2.2 监管介入滞后 |
5.2.3 激励手段单一 |
5.3 三方动态博弈演化及稳定性策略分析 |
5.3.1 三方博弈模型构建 |
5.3.2 演化策略的稳定性分析 |
5.3.3 三方动态博弈演化路径分析 |
5.3.4 演化路径仿真 |
5.4 中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制度的演化方向 |
5.4.1 明确监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驱动作用 |
5.4.2 完善试验性监管机制以实现监管的提前介入 |
5.4.3 利用监管科技实现激励手段的多样化 |
第6章 完善中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议 |
6.1 明确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 |
6.1.1 倾斜性保护原则 |
6.1.2 适度保障原则 |
6.2 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制度 |
6.2.1 提高对互联网金融教育的重视程度 |
6.2.2 革新互联网金融教育理念 |
6.2.3 丰富实施互联网金融教育的主体 |
6.2.4 强化青少年的互联网金融教育 |
6.3 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制度 |
6.3.1 积极化解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互联网金融风险 |
6.3.2 建立统一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
6.3.3 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参与主体的准入制度 |
6.3.4 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退出制度 |
6.4 完善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解纷制度 |
6.4.1 将互联网金融平台内部解纷作为优先 |
6.4.2 将第三方非诉解纷作为主体 |
6.4.3 将司法诉讼解纷作为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致谢 |
(3)新中国成立以来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及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s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选题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1.3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2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和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基本概念阐释 |
2.1 收入和收入分配 |
2.1.1 收入及其形式 |
2.1.2 收入的分配 |
2.1.3 收入分配的本质 |
2.2 制度和制度演变 |
2.2.1 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 |
2.2.2 制度演变 |
第3章 按劳分配制度 |
3.1 按劳分配制度的理论渊源 |
3.1.1 空想社会主义的分配思想 |
3.1.2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 |
3.1.3 列宁对按劳分配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
3.2 我国对按劳分配制度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 |
3.2.1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关于按劳分配的理论思考 |
3.2.2 按劳分配制度在我国的实践特点 |
3.3 按劳分配制度成效和问题 |
3.3.1 按劳分配制度取得的成效 |
3.3.2 按劳分配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 |
4.1 按劳分配制度的新发展 |
4.1.1 按劳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现途径 |
4.1.2 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
4.2 按生产要素分配 |
4.2.1 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 |
4.2.2 对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的评价 |
4.2.3 所有制结构变革与多种分配方式的形成 |
4.2.4 “劳动”要素的本质是“劳动力” |
4.3 基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收入分配制度演变 |
4.3.1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特征 |
4.3.2 收入分配制度变革的原因探析 |
第5章 对我国现行收入分配制度的反思 |
5.1 收入分配制度的两个层次 |
5.1.1 收入分配制度的性质 |
5.1.2 收入分配制度的运行机制 |
5.1.3 市场机制下的按劳分配制度 |
5.2 现行收入分配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5.2.1 按劳分配主体地位被削弱 |
5.2.2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运行缺乏规范 |
5.2.3 收入分配结构失衡 |
5.3 收入分配结构失衡的归因分析 |
5.3.1 基于制度、市场和技术的解释 |
5.3.2 源于所有制结构失衡的分配结构失衡 |
第6章 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收入分配制度 |
6.1 收入分配制度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性 |
6.1.1 分配制度体现所有制的性质和要求 |
6.1.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制度成果 |
6.1.3 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制度保障 |
6.2 坚持和贯彻按劳分配主体地位 |
6.2.1 劳动收入和社会收入分配结构 |
6.2.2 提高劳动收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
6.2.3 完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
6.3 健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机制 |
6.3.1 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和数据 |
6.3.2 完善市场对要素贡献的评价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4)《资本论》中政府经济职能思想及其现实意义(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目的和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2.《资本论》中政府经济职能思想产生的条件 |
2.1 理论来源 |
2.1.1 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关于政府经济职能的论述 |
2.1.2 19世纪欧洲空想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关于政府经济职能的论述. |
2.2 实践基础 |
3.《资本论》关于资本生产过程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3.1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过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3.1.1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内在规律 |
3.1.2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3.2 剩余价值生产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3.2.1 两种剩余价值生产方法的内在规律探析 |
3.2.2 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3.2.3 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3.3 资本积累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3.3.1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积累的内在规律 |
3.3.2 资本积累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4.《资本论》关于资本流通过程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4.1 单个资本循环与周转中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4.1.1 单个资本循环与周转的运行规律 |
4.1.2 竞争是加速资本周转时间的动力 |
4.1.3 单个资本循环与周转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4.2 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4.2.1 基于马克思关于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原理中分析资本的运行规律 |
4.2.2 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理论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5.《资本论》关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总过程中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5.1 商业资本运行规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5.1.1 商业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运行规律 |
5.1.2 商业资本运行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5.2 金融资本运行规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5.2.1 金融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运行规律 |
5.2.2 金融资本运行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5.3 借贷资本运行规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5.3.1 借贷资本的产生及其在市场经济中的运行规律 |
5.3.2 借贷资本运行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5.4 土地资本运行规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5.4.1 土地资本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各自运行规律 |
5.4.2 土地资本运行中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5.5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下政府经济职能发展趋势的思考 |
5.5.1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决定了政府经济职能要实现自我否定 |
5.5.2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消极性要求政府必须加强监管 |
5.5.3 新社会的物质基础是履行政府经济职能的根本条件 |
5.5.4 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政府经济职能的思考 |
6.《资本论》中政府经济职能思想的现实意义 |
6.1 《资本论》中政府经济职能思想的理论价值 |
6.1.1 超越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关于政府经济职能的论述 |
6.1.2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
6.1.3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指导思想 |
6.2 《资本论》中政府经济职能思想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价值 |
6.2.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快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
6.2.2 资本逻辑下体现市场经济运行内在要求的政府经济职能 |
6.2.3 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克服资本逻辑下的市场失灵 |
7.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成果 |
致谢 |
(5)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机理与路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及研究目标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标 |
1.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研究述评 |
1.4 主要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创新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相关理论述评 |
2.1 概念界定 |
2.1.1 产业链与全产业链 |
2.1.2 粮食产业链与稻米全产业链的内涵界定 |
2.1.3 新型稻米绿色产业链的概念 |
2.1.4 价值链的内涵 |
2.1.5 产业链增值的内涵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产业价值链理论 |
2.2.2 系统工程分析理论 |
2.2.3 价值网与价值星系理论 |
2.2.4 模块化理论 |
2.2.5 产业组织理论的SCP范式分析 |
2.2.6 人力资本与劳动力流动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的运行现状与问题 |
3.1 当前中国稻米产业发展的总体概况与格局 |
3.2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发展的现有模式 |
3.2.1 链条式发展模式 |
3.2.2 链族式发展模式 |
3.2.3 链网式发展模式 |
3.3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的运行现状 |
3.3.1 吉林省稻米生产与仓储环节现状 |
3.3.2 吉林省稻米加工流通环节现状 |
3.3.3 吉林省稻米营销管理环节现状 |
3.4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运行的现存问题 |
3.4.1 产业链上游存在的问题 |
3.4.2 产业链中游存在的问题 |
3.4.3 产业链下游存在的问题 |
3.4.4 环节衔接存在的问题 |
3.5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不足的原因剖析 |
3.5.1 内因分析 |
3.5.2 外因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的演化规律与机理分析 |
4.1 稻米全产业链核心主体的价值需求分析 |
4.1.1 生产经营主体 |
4.1.2 加工物流服务主体 |
4.1.3 消费主体 |
4.1.4 监督管理主体 |
4.2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的模块化构成与系统分析 |
4.2.1 衍生产品增值模块 |
4.2.2 现代农业服务增值模块 |
4.2.3 个性化品牌溯源增值模块 |
4.2.4 范围经济增值模块 |
4.2.5 信息化创新平台增值模块 |
4.2.6 环节衔接增值模块 |
4.2.7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的系统分析 |
4.3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的演化规律 |
4.3.1 全产业链增值的演化过程 |
4.3.2 全产业链增值的演化规律——基于Logistic模型 |
4.4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的机理分析 |
4.4.1 主要环节增值角度——基础 |
4.4.2 链条资源优化配置角度——约束 |
4.4.3 新型动力强化角度——动力 |
4.4.4 目标协同增值角度——保障 |
4.4.5 综合机理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的关键影响因素识别 |
5.1 当前稻米全产业链增值的环境PEST分析 |
5.1.1 政治环境 |
5.1.2 经济环境 |
5.1.3 社会环境 |
5.1.4 技术环境 |
5.1.5 增值环境综合分析 |
5.2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影响因素的分类 |
5.3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关键影响因素的识别 |
5.3.1 增值影响关系分析 |
5.3.2 关键影响因素的识别 |
5.4 关键影响因素指标辨析与指标体系构建 |
5.4.1 成本因素 |
5.4.2 价值因素 |
5.4.3 稳定因素 |
5.4.4 风险因素 |
5.4.5 创新服务因素 |
5.4.6 影响因素指标体系构建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能力综合评价 |
6.1 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 |
6.2 增值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6.3 综合评价方法介绍 |
6.3.1 层次分析法(AHP) |
6.3.2 价值分析法 |
6.3.3 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法 |
6.4 基于AHP的权重确定 |
6.4.1 一级指标判断矩阵构建与权重确定 |
6.4.2 二级指标判断矩阵构建与权重确定 |
6.5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能力综合评价 |
6.5.1 确定增值能力因素集与评语集 |
6.5.2 构建二级指标模糊评价矩阵ijR |
6.5.3 多级模糊运算 |
6.6 综合评价结果及分析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路径优化模型设计与策略 |
7.1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路径优化模型设计 |
7.1.1 增值路径优化的价值模型——数理 |
7.1.2 增值路径优化的“三维”钻石模型——定性 |
7.2 全产业链增值路径优化的思路框架 |
7.3 全产业链增值路径优化的策略 |
7.3.1 “互联网+新型运营模式”路径 |
7.3.2 “现代农业服务+技术创新”路径 |
7.3.3 “全链增值+绿色信息化平台”路径 |
7.3.4 “产业集群+品牌增值”路径 |
7.3.5 “标准化流程+新动能”路径 |
7.3.6 “全链风险预警+监控”路径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路径优化的保障措施 |
8.1 通过顶层设计进行布局优化,加强管控与监督 |
8.1.1 统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
8.1.2 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
8.1.3 加强稻米核心环节的监控,促进“亲、清”政商服务 |
8.2 完善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处理好各主体间利益关系 |
8.2.1 建立链型分配激励机制 |
8.2.2 明晰全产业链的成本分担责任 |
8.3 创新稻米全产业链管理路径,促进稻米产品的多样化属性 |
8.3.1 形成稻米全产业链自治式溯源与管理创新路径 |
8.3.2 发掘稻米的多样化属性促进稻米衍生产品增值 |
8.3.3 合理利用路径依赖与制度变迁规律 |
8.4 打造“双链融合”工程,促进新型人才培育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全文总结与展望 |
9.1 全文总结 |
9.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9.2.1 研究不足 |
9.2.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1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指标专家打分问卷 |
附件2 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能力评语集调查问卷 |
附件3 全产业链增值指标AHP判断矩阵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导师简介 |
作者简介 |
(6)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时代背景 |
1.1.2 政策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城乡关系 |
2.1.2 城乡二元结构 |
2.1.3 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与城乡融合 |
2.2 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奠基 |
2.2.1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思想 |
2.2.2 列宁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 |
2.2.3 毛泽东对城乡发展的理论探索 |
2.2.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 |
2.3 当代西方城乡融合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借鉴 |
2.3.1 空间社会学理论对中国城乡发展的影响 |
2.3.2 当代西方城乡融合实践反思与参考借鉴 |
2.4 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变迁历程 |
3.1 新中国成立后(1949-1978):城乡分割体制的形成以及固化 |
3.1.1 “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国民经济总方针的执行 |
3.1.2 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建立推动了城乡分割体制的形成 |
3.1.3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强化加剧了城乡分割体制的固化 |
3.2 改革开放后(1978-2012):城乡固化状态在曲折发展中破冰 |
3.2.1 家庭承包制的推进与乡镇企业的崛起缓解了城乡关系 |
3.2.2 城市及沿海地区优先发展的政策激化了城乡再度分离 |
3.2.3 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不断打破城乡二元的固化状态 |
3.3 新时代以来(2012-至今):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逐渐形成 |
3.3.1 “三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 |
3.3.2 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双轨推进 |
3.3.3 城乡发展逐步走向全面融合新格局 |
3.4 小结 |
第四章 当前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性短板及原因探析 |
4.1 现行制度下城乡发展差距 |
4.1.1 城乡居民在收入、消费与就业上的差距 |
4.1.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管护投入差距 |
4.1.3 城乡教育资源投入以及家庭教育的差距 |
4.1.4 城乡医疗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差距 |
4.2 当前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不尽完善 |
4.2.1 城乡人口和土地要素治理体系失衡 |
4.2.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护不统一 |
4.2.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机制不健全 |
4.2.4 城乡产业布局和发展平台不够完善 |
4.3 城乡发展出现制度性短板的原因分析 |
4.3.1 历史上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生及影响 |
4.3.2 理论上对西方城乡发展的认识出现偏差 |
4.3.3 实践中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呈复杂性 |
4.4 小结 |
第五章 构建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 |
5.1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
5.1.1 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的打通是根本 |
5.1.2 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是目标 |
5.1.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实现是途径 |
5.1.4 城乡普惠金融服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 |
5.2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有利于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
5.2.1 有利于实现工业现代化在城乡之间的双向突破 |
5.2.2 有利于发挥农业现代化促发展的根基保障作用 |
5.2.3 有利于利用信息化为现代化建设注入新鲜活力 |
5.2.4 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 |
5.3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 |
5.3.1 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方向 |
5.3.2 在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中打破城乡失衡困局 |
5.3.3 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打造城乡特色融合模式 |
5.3.4 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坚持人民群众的共享发展 |
5.4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
5.4.1 城乡产业融通发展制度促进发展的平衡化充分化 |
5.4.2 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
5.4.3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
5.5 小结 |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完善路径 |
6.1 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
6.1.1 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 |
6.1.2 合理利用存量空间搞好城市建设 |
6.1.3 发展产业群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
6.1.4 满足居民在城乡安居的自由选择 |
6.2 打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 |
6.2.1 加强城乡居民户籍统一管理 |
6.2.2 完善城乡人口双向自由流动 |
6.2.3 放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条件 |
6.2.4 构建工商资本持续入乡机制 |
6.3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 |
6.3.1 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平等就业同工同酬 |
6.3.2 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
6.3.3 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公平教育 |
6.3.4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体制机制 |
6.4 建立健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
6.4.1 构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 |
6.4.2 搭建特色小镇联结城乡发展平台 |
6.4.3 创建农业产业园区促进城乡融合 |
6.4.4 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 |
6.5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7)货币价值波动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货币价值波动研究综述 |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研究综述 |
三、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的思路与主要内容 |
一、研究的思路 |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
第四节 研究的方法与主要创新点 |
一、研究的方法 |
二、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货币价值波动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货币价值波动理论分析 |
一、货币价值波动的概念及其度量 |
二、货币价值的构成及其演化路径 |
三、货币价值波动的成因 |
四、货币价值波动的影响 |
第二节 系统性金融风险理论分析 |
一、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概念 |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经典理论 |
三、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与现实性 |
第三节 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理论分析 |
一、金融脆弱性视角下货币价值波动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二、经济周期视角下货币价值波动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第三章 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历史研究 |
第一节 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历史事件 |
一、系统性金融风险历史事件的时间分布 |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历史事件的空间分布 |
三、历史事件的启示 |
第二节 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前奏:货币价值大幅波动 |
一、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前的货币价值波动情况 |
二、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三节 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概率检验 |
一、条件概率检验 |
二、基于logit模型的概率检验 |
第四章 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机制研究 |
第一节 货币价值波动、金融资产价格波动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一、货币价值波动与金融资产价格波动 |
二、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 |
第二节 货币价值波动、财富集中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一、货币价值波动与财富集中 |
二、财富集中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 |
第三节 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机制的实证分析 |
一、研究的思路 |
二、数据选取 |
三、平稳性检验 |
四、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
五、SVAR模型估计 |
六、SVAR的脉冲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 |
第五章 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差异性研究 |
第一节 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空间差异分析 |
一、不同类型国家系统性金融风险事件分布情况 |
二、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空间分布 |
三、产生空间差异的现实基础 |
第二节 发达国家货币价值波动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一、货币价值波动与美国次债危机 |
二、货币价值波动与1990年日本泡沫危机 |
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货币价值波动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一、货币价值波动与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 |
二、货币价值波动与1997年泰国金融危机 |
三、货币价值波动与马来西亚金融危机 |
第四节 不同类型国家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路径差异 |
一、发达国家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路径 |
二、发展中国家货币价值波动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路径 |
三、路径差异比较分析 |
第六章 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体系的基本原则 |
一、系统性原则 |
二、强制性与鼓励性相结合原则 |
三、监管效率优先原则 |
四、改革与创新原则 |
第二节 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的国际经验 |
一、国际组织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的建议 |
二、美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体系的变革 |
三、欧盟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体系的变革 |
四、国际经验与启示 |
第三节 进一步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
一、重构国际货币体系,寻找最优国际本位币 |
二、建立健全稳定货币价值的调节机制 |
三、健全两类国家均衡协调发展机制 |
四、加强监管,抑制资产价格泡沫形成 |
五、完善收入分配体系,缩小贫富差距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的结论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导师评语 |
答辩决议书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件 |
(8)中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研究 ——基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3 基本思路与框架结构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互联网金融理论追源与梳理 |
2.1.1 政治经济学货币理论 |
2.1.2 马克思关于虚拟资本和实体经济的相关论述 |
2.1.3 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理论 |
2.1.4 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抑制与深化理论 |
2.1.5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 |
2.2 互联网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定义与界定 |
2.2.1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与界定 |
2.2.2 实体经济的定义界定、功能与特征 |
2.3 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2.3.1 国内研究综述 |
2.3.2 国外研究综述 |
第3章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演进 |
3.1 互联网金融的政治经济学解析 |
3.1.1 互联网金融的货币功能属性 |
3.1.2 互联网金融的信用功能 |
3.1.3 互联网金融虚拟经济特性 |
3.2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演进阶段 |
3.2.1 货币形式的演变和互联网金融模式业态 |
3.2.2 20世纪90年代至2001年银行电子化阶段 |
3.2.3 2002年至2012年成熟的第三方支付阶段 |
3.2.4 2013年至今的金融全领域阶段 |
3.3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演进特征 |
3.3.1 互联网金融依托于实体经济基础 |
3.3.2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有创新性和递进性 |
3.3.3 互联网金融不同模式服务实体经济具有差异化影响 |
3.4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演进中的显着模式 |
3.4.1 第三方支付模式下银行卡跨越和交易去现金化 |
3.4.2 大数据下的征信——社会信用体系的重构 |
3.4.3 金融混业经营——大型互联网金融巨头企业 |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逻辑 |
4.1 互联网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政治经济学逻辑 |
4.1.1 互联网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
4.1.2 互联网金融过度虚拟化下的“脱实向虚” |
4.2 实体经济“旺盛”需求与传统金融供给缺陷的现实矛盾 |
4.2.1 实体经济中宏观和微观金融需求 |
4.2.2 传统金融体系下的金融供给缺陷 |
4.3 内生与外生条件的驱动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 |
4.3.1 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内生驱动条件 |
4.3.2 技术的外生驱动条件 |
4.3.3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合规运行与防范“脱实向虚” |
4.3.4 实体经济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路径与效应 |
5.1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优势 |
5.1.1 降低交易成本与提高资金效率 |
5.1.2 扩大金融覆盖和激发市场内生需求 |
5.1.3 推动金融市场利率改革 |
5.2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现路径 |
5.2.1 传统金融的延伸——金融互联网化 |
5.2.2 互联网融资模式——新型投融资平台 |
5.2.3 兼具效率与便捷的金融支付——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 |
5.2.4 技术升级的金融新形态——大数据金融和云计算金融 |
5.3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外部效应 |
5.3.1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外部正效应 |
5.3.2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外部负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证分析 |
6.1 实证分析的研究设计与指标选取 |
6.1.1 研究基础与设计 |
6.1.2 指标选取原则 |
6.1.3 研究指标的选取 |
6.2 模型构建与实证分析 |
6.2.1 研究模型的构建 |
6.2.2 相关数据的来源和说明 |
6.2.3 实证分析研究 |
6.3 互联网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影响分析和结论 |
6.3.1 互联网金融要素影响分析 |
6.3.2 非互联网金融相关要素影响分析 |
6.3.3 实证研究结论 |
本章小结 |
第7章 国外经验借鉴与对策建议 |
7.1 国外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经验借鉴 |
7.1.1 实行严格市场准入原则和审慎监管制度 |
7.1.2 制定健全规范的法律体系 |
7.1.3 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
7.1.4 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 |
7.2 我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
7.2.1 强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软硬件基础建设 |
7.2.2 加强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全过程监管 |
7.2.3 完善政策和机制引导互联网金融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
本章小结 |
本文的主要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9)《资本论》中的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 |
第四节 核心概念辨析及界定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第六节 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
第七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逻辑架构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理论的逻辑演进特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的历史生成性 |
二、虚拟资本理论的内在关联性 |
三、虚拟资本理论的现实指向性 |
第二节 商品价值形态的历史嬗变及货币的潜在虚拟化 |
一、货币在商品价值体系中的历史出场 |
二、货币内在矛盾在商品矛盾转移中的凸显 |
三、货币的内生信用向度及虚拟化趋向 |
第三节 信用的时代更替及对虚拟资本的基础作用 |
一、信用向现代信用的过渡 |
二、信用的杠杆作用及对虚拟货币完成的基础性 |
三、资本逻辑中信用扩张同货币形态演进的一致性 |
第四节 货币资本化及资本虚拟化的历程推进 |
一、货币流通转向资本流通 |
二、产业资本衍生生息资本 |
三、生息资本催生虚拟资本 |
第二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内在蕴涵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的内在逻辑阐释及形态表达 |
一、内在生成逻辑之一:“资本化”虚拟资本及其有价证券形态 |
二、内在生成逻辑之二:“派生化”虚拟资本及其信用票据形态 |
第二节 虚拟资本的特征阐发 |
一、虚拟资本的虚拟性 |
二、虚拟资本的风险性 |
三、虚拟资本的寄生性 |
四、虚拟资本的价格复归性 |
第三节 虚拟资本的机制梳理 |
一、虚拟资本的积累机制 |
二、虚拟资本的价格机制 |
三、虚拟资本积累同现实资本积累的关系 |
第四节 虚拟资本的内在特质 |
一、虚拟资本对资本逻辑的“传承” |
二、虚拟资本对资本逻辑的“升级” |
三、虚拟资本对资本逻辑的“探底” |
第五节 虚拟资本的双重效应 |
一、虚拟资本对经济发展的正向效应 |
二、虚拟资本对经济发展的负向效应 |
三、虚拟资本双重效应的历史统一性 |
第三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理论方位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理论展现马克思资本理论的新的规定性 |
一、虚拟资本深化资本的商品化 |
二、银行资本推动资本的社会化 |
三、总利润“质的区别”强化资本的独立化 |
第二节 虚拟资本理论突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辩证批判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揭露虚拟资本的拜物教幻象 |
二、虚拟资本理论批判虚拟资本扩张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 |
第三节 虚拟资本理论凸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前瞻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昭示经济虚拟化发展趋向 |
二、虚拟资本理论预判经济发展的金融风险 |
第四节 虚拟资本理论彰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时代价值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的文本在场:虚拟资本理论的真理性存在 |
二、虚拟资本理论文本分析的解释境域:前见的历史性存在 |
三、虚拟资本理论理解深化的有效滤镜:间距的客观性存在 |
第四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时代赓续与虚拟经济的发展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理论的时代延续 |
一、金融资本概念的提出 |
二、金融资本的系统分析 |
三、金融资本理论的集成发展 |
第二节 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的现实演进 |
一、虚拟资本催生虚拟经济的逻辑进路 |
二、虚拟经济存在及运作的基本特性 |
三、虚拟经济同实体经济的内在关联 |
第三节 虚拟资本理论对虚拟经济发展的原则限定 |
一、虚拟资本及虚拟经济是历史演进的必然趋向 |
二、机能资本是经济社会合理运行的初始根基 |
三、虚实经济的动态均衡是经济有序运作的重要保证 |
第五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语境中经济虚拟化与金融危机 |
第一节 经济虚拟化的系统运作机制 |
一、经济虚拟化的动力溯源 |
二、经济虚拟化的演进支撑 |
三、经济虚拟化的发展限度 |
第二节 经济虚拟化视角中的金融危机 |
一、金融危机的存在条件 |
二、金融危机的运行机理 |
三、金融危机的全球影响 |
第三节 金融危机实质的科学剖析 |
一、西方经济理论对金融危机的应对 |
二、虚拟资本理论对金融幻象的祛蔽 |
三、虚拟资本理论对金融危机根源的揭示 |
第六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与我国虚拟资本的发展 |
第一节 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状况梳理 |
一、虚拟资本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推进历程 |
二、金融全球化形势下我国虚拟资本发展面临的挑战 |
第二节 虚拟资本理论视阈中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优势体现 |
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根本保障 |
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基本策略 |
三、效益共享是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价值旨归 |
第三节 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路径选择 |
一、坚持实体经济的主导性:夯实虚拟资本发展的根基 |
二、推进虚拟资本的适度性: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 |
三、完善金融领域宏观管理:提升虚拟资本运行的保障 |
四、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降低我国金融发展的风险 |
第四节 新时代历史方位中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理论指引 |
一、本质论视角认识习近平金融发展观的四维特性 |
二、认识论层面领会习近平金融发展观的四重关系 |
三、价值论向度理解习近平金融发展观的三大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面临的突出问题 |
1.1 师资团队的教学素养相对偏差 |
1.2 3D打印技术专业教材不成体系,资源匮乏 |
1.3 教法难以提升学生参与的主动性 |
2 3D打印技术应用专业“三教”改革措施 |
2.1 通过“名师引领、双元结构、分工协作”的准则塑造团队 |
2.1.1 依托有较强影响力的带头人,有效开发名师所具备的引领示范效果 |
2.1.2 邀请大师授教,提升人才的技术与技能水准 |
2.2 推进“学生主体、育训结合、因材施教”的教材变革 |
2.2.1 设计活页式3D打印教材 |
2.2.2 灵活使用信息化技术,形成立体化的教学 |
2.3 创新推行“三个课堂”教学模式,推进教法改革 |
2.3.1 采取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法 |
2.3.2 构建与推进更具创新性的“三个课堂”模式 |
四、对当前金融运行中几个问题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法定数字货币法经济逻辑与制度规则研究[D]. 余雪扬.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中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经济学分析[D]. 吴子熙. 吉林大学, 2021(01)
- [3]新中国成立以来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及创新研究[D]. 赫名超. 吉林大学, 2020(08)
- [4]《资本论》中政府经济职能思想及其现实意义[D]. 宋小宁.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5]吉林省稻米全产业链增值机理与路径优化研究[D]. 丁冬. 吉林大学, 2020(08)
- [6]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D]. 张延曼. 吉林大学, 2020(08)
- [7]货币价值波动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研究[D]. 谢俊明. 深圳大学, 2020(10)
- [8]中国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研究 ——基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D]. 郭建辉. 吉林大学, 2020(01)
- [9]《资本论》中的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靳永茂. 兰州大学, 2020(01)
- [10]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J]. 刘森,张书维,侯玉洁. 数码世界,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