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几点异议(论文文献综述)
李其成[1](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毛琳[2](2018)在《企业重组中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研究 ——以JX石化企业为例》文中认为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取并购重组进行产业整合和升级,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市场需要、拓宽业务的范围,而贯穿在整个并购重组事件中起到重要作用的资产评估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做好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不仅有利于规范交易双方并购重组的行为,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更有利于规范整体市场的价格体系。尤其是近年来,随着2016年12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及自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人员、评估机构以及整个评估行业都提出了更加严格和规范的要求。在企业并购重组评估行业中,固定资产价值的评估在企业价值评估中仍然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尤其是在重资产的行业中,往往对企业评估价值的大小起到了重要的影响作用。一直以来,人们普遍认为资产评估仅仅是资产评估机构的专业行为,并购重组的双方也只是站在各自的角度来看待资产评估工作,这使得本应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双方博弈提前到了资产的评估阶段。为了研究并购重组双方的博弈行为对标的资产价值评估产生的影响,综合相关理论的研究,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2014年至2017年我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895宗事件进行了分析,从而对我国并购重组市场评估的现状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本文在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实务中应用最多的重置成本法的基础上,除了考虑基本的实体性、功能性及经济性三大贬值因素的影响外,开创性地将重组方、被重组方以及第三方的博弈行为对标的资产价值评估产生的外部影响进行合理的量化,建立了不对称信息下多因素综合评估模型,以提供一套便于企业使用的、对并购重组交易定价提供参考的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最后,将该模型在JX石化企业中结合该企业资产的实际状况加以计算应用,得出了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取值区间,并由此认为前述评估模型对评估理论研究及实务应用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薛东成,李越[3](2013)在《关于一道视同销售案例分析题的商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日,笔者在翻阅《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2009年版)》一书(以下简称《操作指南》)时,发现书中一道有关视同销售案例分析题存在可商榷之处。一、案例回放《操作指南》在分析会计与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的处理差异时认为,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职工福利等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已与税法要求基本一致,但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要将视同销售行为从销售收入中分离出
张雪娜[4](2012)在《企业所得税法之“所得”》文中研究指明所得税制度首创于英国,英国被称为“所得税的母国”。同传统的商品税和财产税相比,所得税制度的确立较为晚近,但其发展甚为迅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国政府越来越离不开所得课税这一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企业所得税是所得税的一种,它是以企业为纳税人,以企业一定期间的所得为征税客体,以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有的国家可能称之为法人税、公司所得税等。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和日本等国影响,始于20世纪初,是我国的主体税种之一。目前几乎所有国家都开征企业所得税,它至今仍是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重要的主体税种。所得税建立在所得概念上,而所得概念之无法明确,也是所得税法的主要困扰,目前各国法律基本上都缺乏对所得概念的界定,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也回避了这个问题,在对税法上的所得进行研究时,发现理论上对所得、应税所得、总所得、一般所得等概念区分不明;在对所得或应税所得概念进行界定的时候,往往又引入税法上所得的实务形态——应纳税所得额,以果解释因,有逻辑混乱之嫌;在阐述税法学所得概念的时候,有将税收学、税法学所得混淆的情况出现。郑玉波先生认为,“无法律无罪,无法律无罚”之罪刑法定主义与“非依法律无赋税”之税收法定主义两者,“实为今日法治主义之两大枢纽”。“有税必有法,无法则无税”,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经济组织形式日趋多样,所得表现形式十分纷繁,为了能够依据税收法定主义,使企业所得税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实现分配公平,在法律上明确企业所得税之“所得”含义就十分有必要。本文通过研究企业所得税法上的所得诞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比较不同国家、不同学科对所得的研究现状之后,认为所得在税法上的映射应该就是应税所得,应税所得是税收客体,是征税对象,是所得理论在税法上的体现与应用,是概括性概念,“反映的是表彰纳税能力的商品、所得、财产等物的要素,属于整体上和定性层面的对象”,其实它比较模糊,无法实际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所以又引入了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税基。税基又称计税依据,是指根据税法规定所确定的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是基数,它是征税对象在量的方面的具体化。在此基础上,本文又对应税所得的特点进行了分析,认为应税所得来源不局限于资本与劳动,它体现为除了精神收益以外的货币和非货币的任何形式并应当是被清楚实现了的所得,它既包括连续性所得也包括偶然性所得,而且不局限于用合法手段获得的合法收益和财产。企业所得税法顾及到在税收实务中,企业所得税所得的具体数额经常会因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不予计列项目、税收优惠措施、特别纳税调整措施等有一些调整。不予计列项目多为各国政府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本文重点介绍了扣除、税收优惠和特别纳税调整措施这几种影响所得的制度及一些具体的情形,并联系我国实际情况,进而对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如何适当调整、规范所得内容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明确所得概念,厘清相关概念;引入“资本利得”概念,适当扩大所得内容;规范税收优惠,增加社会目的的税收优惠;改善计税方法,完善税源监控体系等。
罗文波[5](2010)在《股票市场发展、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 ——基于资本形成与最优金融规模视角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文中指出文章严格按照规范经济学研究的研究方法,遵从问题提出、文献梳理与综述分析、变量相互作用的理论机制分析、建立适用的计量模型对相关样本实证分析、推出相应的研究结论,并进行分析总结这一思路对股票市场发展、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得出较为翔实的研究结论:理论研究认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可以促进经济增长,部分的实证文献也佐证了这一点。但股票市场的发展究竟如何促进经济增长,但作用渠道有哪些,相互作用机制如何等,现有文献中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框架。研究沿着Pango的理论分析框架,把股票市场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成宏观、产业与微观三个渠道,建立起一个股票市场发展影响经济增长的完整理论框架体系。对于股票市场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作用机制来说,股票市场可以通过市场规模与价格波动影响企业投资支出、居民消费、国外投资资金流入与货币政策的作用效果等等,进而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经济增长。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与金融创新的加深,使得可转换的金融资产品种增加,提高了金融体系中金融资产间的可转化程度,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随着股票市场规模的扩大,金融市场资产价格对利率变化的弹性增大,使得货币政策利率渠道的传导效果减弱。股票市场的发展影响了对经济体系中实际投资支出的敏感程度、金融投资偏好的敏感程度、经济体系的交易效率以及商业银行贷款所占比例的大小,使得信用传递渠道变得更为复杂与不确定性。股票市场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使得利率与货币供应量为货币政策调控中间指标的效果作用大为降低。作为企业融资平台,股票市场可以通过资金存量与增量倾向于具有未来盈利能力与创新能力的行业转移来淘汰过剩产业,满足新兴产业的资本需求,实现经济体系中的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的可持续性增长。股票市场促进产业结构的存量优化调整的最终结果,一方面使得衰退产业资源禀赋有序地转移到高增长新兴产业部门,摆脱夕阳产业产能过剩的困境,达到产业结构快速升级换代的目的;另一方面,产业结构的存量优化调整可以在资本存量不变的情况下,提高新兴具有高增长潜力产业部门的扩张速度,从而加快产业结构合理化的进程。就微观渠道来说,股票市场作为企业制度创新的试验场对促进企业经营效率,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提供公平产权交易平台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研究股票市场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正向作用的同时,文章又着重分析了股票市场发展、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关系。研究认为,作为市场除银行信贷间接融资的之外的补充手段,股票市场发展可以起到“备用轮胎功能”弥补银行信贷市场性不足问题,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与提高市场效率,对银行信贷与其他金融市场融资手段起到互补的作用,从而加深金融体系结构的健全性、横向服务产品的广度以及纵向市场效率与功能的深度。但是股票市场具有资产价值的内在可投资属性,使得股票市场在经济作用中不完全同于银行信贷。股票市场不但可以通过筹集资本从而对经济体系中的增量资本产生影响,还可以通过存量资本的价格波动影响实体经济。基于股票市场通过存量资本价格波动影响经济的作用机制,研究提出了最优金融规模的理论分析模型。利用数理模型推导与分析认为,实体经济的增长利润要通过“租金”与“费用”等手段在金融系统与生产领域进行分配,金融市场规模发展可以降低市场的融资成本,但是随着规模的扩大,其参与利润分配的总量也越来越大。故此,金融规模存在一个与实体经济相对应的阈值效应,利润作为调节社会资本总量在充当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流动的杠杆,市场本身的作用并不能完全使得资本在金融资本与经营资本之间达成最优,这时候就需要行政的力量或者较大的外生冲击来完成两者之间的平衡。此外,研究还指出,即使一国经济体中金融规模合适,但是在总资本存量既定的情况下,若金融领域的利润率远远高于实体经济的生产率,那么,金融发展会“虹吸”生产领域的资金流向金融体系,降低实体经济中资本存量的积累速度,从而对生产领域中的资本积累产生“挤出”效应,进而影响经济的健康与可持续性发展。基于理论分析的结论,文章利用可获得的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企图找出相应的经验论据来支持研究的理论观点。在实证研究过程中,研究尽可能的加入了代表资本积累、技术进步、金融深化程度、国家开放度以及政府财政支出等重要研究指标。利用51个国家1990-2008年的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如下实证结论:在不考虑外生冲击的作用下,成熟资本市场资本积累水平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股票市场在金融体系的融资作用相对不是那么显着,考虑到资本积累程度的因素与金融结构中的作用,股票市场作为金融创新的实验场所之一,其流动性与交易总量带有的投机色彩,使得其对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大为减弱。其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变得方向不定而且也不显着。从金融结构层面来说,OECD国家银行信贷总额在整个样本期期间呈现出与经济增长的显着负相关关系。银行对私人信贷规模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显着。银行私人信贷额的发放往往属于市场行为,受到政府行政约束的色彩不是那么明显,对资本配置的优化作用体现出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顺周期性是符合理论分析的结论。发展中国家的实证结论中,资本积累、贸易衡量的开放度以及出口贸易中高科技代表的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明显的正向驱动效应,政府支出与银行信贷也出现于经济增长的负相关。不同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发展中国家实证过程中并没有出现金融深化与经济增长负相关的现象,这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整体尚处于资本积累的黄金时期,金融深化在对资本积累的促进作用而提高了经济增长速度。就股票市场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上,发展中国家股票市场也整体优于发达国家股票市场。为了进一步深入探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在我国省市面板检验系统的设置中加入外生冲击指标、股票市场发展的门槛效应检测项、银行体系对经济外生冲击检验项和股票市场对经济外生冲击检验项。在对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1991年-2008年期间的股票市场、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样本数据利用GMM动态面板数据处理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后,研究认为:各省资本积累、人力资本投入、贸易开放度、FDI与政府当期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明显的正向促进效应。就具体的检验系统来看,银行信贷在滞后一期对经济增长有逆向的抑制作用,其检验项符号表明银行信贷有对经济外生冲击起到平滑作用的缓冲效果;股票市场筹资对经济增长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股票市场发展对外生冲击具有助涨助跌的放大效果。而股票市场筹资额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存在一定的“倒U型效应”。综合股票市场、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来说,在银行与股票市场的综合作用下,银行信贷对经济增长的负向作用变得不再明显,而股票市场对经济的增长作用仍较为显着,银行发展与股票市场发展使得外生冲击对经济的影响作用变得不再显着。此外,研究认为,作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主要来源的股票市场筹资、银行信贷与FDI,三种资本之间存在或多或少的绝对异质性与相对同质性。不同性质的资本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还需取决于其余其他资本之间的作用,在资本需求一定的条件下,不同性质的资本不仅存在相互的“补充效应”,还应该存在一定的“挤出效应”,这种挤出效应受资本同质性与资本存量总量影响,同质性越强,挤出效应越明显,资本存量越丰富,挤出效应越显着。随后的实证证实了文章理论分析的正确性。实证发现,银行信贷对股票市场筹资存在显着的“溢出效应”,而FDI对股票市场筹资存在显着的“挤出效应”,这种“挤出”或者“溢出”效应是变量之间的内生性的,并不受其他控制变量的影响而改变符号。最后,对全文的研究结论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在深入剖析中国现阶段股票市场与金融结构发展问题的基础上,利用文章实证的结论从金融深化促进经济增长存在“倒U型效应”问题做出了深刻的思考,并就如何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发展我国资本市场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重点强调了在通过金融深化途径促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资本形成的质量而不是单纯的金融深化总量,并加强政府监管。
韩倩倩[6](2007)在《基于作业成本法与经济增加值(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研究 ——产品成本核算模式的逻辑演进》文中研究说明准确、可靠的产品成本信息对制造企业进行产品定价、降低产品成本以及选择产品组合等决策有着重要的意义。现代技术革命使制造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产品成本构成范围的拓宽以及产品内部各项成本比例的变化,使企业进行产品成本核算的方法也在不断向前发展。本文首先分析了作业成本法的相关理论,着重指出了作业成本法足以核算产品的成本,但是却不能核算包括资本成本在内的全部产品成本,并指出考虑资本成本是经济增加值极具特色的一面。基于此,得出了二者整合的理论基础。接下来论述了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形成过程,分析了各个阶段企业的投入与各种发生的费用;并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成本重新进行了分类;探讨了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目标;分析了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原理;指出了ABC&EVA整合模式下进行产品成本核算的技术要点;构建了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模型;说明了基于ABC&EVA整合模式进行产品成本核算步骤;并对ABC&EVA整合模式进行成本核算的适用性进行了论断,最后给出了ABC&EVA整合模式的应用实例。在案例中着重分析了传统成本核算方法、作业成本法以及ABC&EVA整合模式在产品成本核算以及产品盈利分析中的不同。虽然ABC&EVA整合模式本身并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但它能直接为管理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正是基于这些信息,决策者才能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昌云琦[7](2005)在《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几点异议》文中认为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使我国的会计核算与国际惯例接轨更前进了一步。但其中有些交易事项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有些科目使用不太合理,本文围绕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修订的建议。
陈煦江[8](2004)在《对投资准则的几点异议》文中研究说明
胡晖,徐景芳,唐伟[9](2003)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实践兼论其不完备性》文中认为加入WTO后,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资本市场的开放,分所有制、分行业的会计制度不仅与国际会计惯例格格不入,而且妨碍了我国的经济国际化进程。在这一大背景下,外商投资企业从2002年起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这标志着外商投资企业也迈入到我国新一轮会计改革的洪流中来。
胡晖[10](2003)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实践及相关问题》文中研究说明 一、新旧制度转换程序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2002年之前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为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制定了新旧制度转换程序,同时
二、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几点异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几点异议(论文提纲范文)
(1)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企业重组中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研究 ——以JX石化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创新点 |
2 并购重组中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理论概述 |
2.1 并购重组的含义、动机及主要形式 |
2.1.1 并购重组的含义及分类 |
2.1.2 企业并购重组的主要动机 |
2.1.3 并购重组的主要形式 |
2.2 固定资产的含义、分类及其评估 |
2.2.1 固定资产的含义 |
2.2.2 固定资产的分类 |
2.2.3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 |
2.2.4 设备类资产评估方法 |
2.3 博弈理论概述 |
3 企业重组中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企业并购重组中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现状 |
3.1.1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现状 |
3.1.2 企业并购重组中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现状 |
3.2 企业并购重组中固定资产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 |
3.2.1 方法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
3.2.2 并购重组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4 企业重组中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多因素评估模型的构建 |
4.1 正常状态下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模型 |
4.1.1 实体性贬值 |
4.1.2 功能性贬值 |
4.1.3 经济性贬值 |
4.1.4 正常状态下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模型的建立 |
4.2 特殊状态下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模型 |
4.2.1 闲置设备的评估模型 |
4.2.2 超期服役设备的评估模型 |
4.3 三方博弈影响因素在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中的引入 |
4.4 不对称信息下多因素综合评估模型的建立 |
5 案例分析 |
5.1 案例相关背景介绍 |
5.2 正常状态下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价值的确定 |
5.3 特殊状态下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价值的确定 |
5.4 JX企业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价值的确定 |
5.4.1 外部博弈影响权重的确定及其合理性分析 |
5.4.2 评估值的确定 |
5.5 评估模型应用总结 |
6 结论与研究展望 |
6.1 结论 |
6.2 论文的局限性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关于一道视同销售案例分析题的商榷(论文提纲范文)
一、案例回放 |
二、几点异议 |
(4)企业所得税法之“所得”(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企业所得税法的产生与发展 |
(一) 企业所得税法在国外的产生与发展 |
(二) 企业所得税法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 |
二、 研究企业所得税法之“所得”的意义 |
(一) 研究企业所得税法之“所得”是保护纳税人财产的要求 |
(二) 研究企业所得税法之“所得”是正义国家利益平衡的要求 |
(三) 研究企业所得税法之“所得”是法律规范明确性的要求 |
三、 对“所得”概念的研究 |
(一) 所得的理论成果 |
(二) 税法上的所得构成 |
(三) 对法律条文中“所得”概念及相关概念厘清 |
四、 企业所得税法上“所得”的特点 |
(一) 应税所得来源不局限于资本与劳动 |
(二) 应税所得体现为除了精神收益以外的货币和非货币的任何形式 |
(三) 应税所得应当是被清楚实现了的所得 |
(四) 应税所得既包括连续性所得也包括偶然性所得 |
(五) 应税所得不局限于用合法手段获得的合法收益和财产 |
五、 企业所得税法之应税所得的主要内容 |
(一) 经营性所得 |
(二) 资本性所得 |
六、 企业所得税法中对“所得”的调整 |
(一) 法定扣除项目 |
(二) 税收优惠 |
(三) 特别纳税调整 |
七、 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之“所得”的建议 |
(一) 明确“所得”概念,厘清相关概念 |
(二) 引入“资本利得”概念,适当扩大所得内容 |
(三) 规范税收优惠,增加社会目的的税收优惠 |
(四) 改善计税方法,完善税源监控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后记 |
(5)股票市场发展、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 ——基于资本形成与最优金融规模视角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S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三节 研究的方法与创新点 |
第四节 研究对象及相关概念界定 |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内容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 |
第一节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文献综述 |
第二节 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文献综述 |
第三节 股票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文献综述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股票市场、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动态作用机制分析 |
第一节 股票市场发展影响经济增长的概述 |
第二节 股票市场影响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三节 股票市场、最优金融规模与经济增长动态关系分析 |
第四节 股票市场筹资、银行信贷、FDI与经济增长动态关系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国际数据的股票市场、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实证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实证研究的理论模型 |
第三节 指标选取与相关数据说明 |
第四节 计量与结果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最优规模的股票市场、外生冲击、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实证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实证研究的理论模型 |
第三节 指标选取与相关数据说明 |
第四节 计量与结果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股票市场筹资、银行信贷、FDI与经济增长实证比较:溢出或挤出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实证研究的理论模型 |
第三节 数据说明及实证方法 |
第四节 计量与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的主要工作与结论 |
第二节 我国金融深化与资本市场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科研成果 |
(6)基于作业成本法与经济增加值(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研究 ——产品成本核算模式的逻辑演进(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的内容与思路 |
第二章 作业成本法与经济增加值整合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作业成本法的相关理论 |
一、作业成本法的核算原理 |
二、作业成本法的发展 |
三、作业成本法的局限性 |
第二节 经济增加值及其与作业成本法的整合 |
一、经济增加值的内涵 |
二、作业成本法与经济增加值的整合 |
第三章 基于ABC&EVA 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理论框架 |
第一节 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形成及分类 |
一、基于ABC&EVA 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形成 |
二、基于ABC&EVA 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分类 |
第二节 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原理 |
一、基于ABC&EVA整合模式进行成本核算的关键点:资本成本的分配 |
二、基于ABC&EVA 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原理 |
第三节 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技术要点 |
第四节 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步骤 |
第五节 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模型 |
第六节 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适用性分析 |
第四章 基于ABC&EVA 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应用案例 |
第一节 基于不同成本核算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 |
一、基于传统成本法的产品成本核算 |
二、基于作业成本法的产品成本核算 |
三、基于ABC&EVA 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 |
第二节 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的优势分析 |
第三节 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的不足之处 |
一、基于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的理论缺陷 |
二、基于ABC&EVA 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的应用限定性 |
第五章 结论与不足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可能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研究生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详细摘要 |
(7)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几点异议(论文提纲范文)
一、销售折让与现金折扣的区别 |
二、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的会计处理 |
三、盘盈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与“待处理财产损溢”规定的矛盾 |
四、计提减值准备后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
(9)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实践兼论其不完备性(论文提纲范文)
一、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简介 |
二、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设计 |
(一)准备阶段。 |
(二)编订阶段。 |
(三)试行阶段。 |
(四)修正完善阶段。 |
三、《企业会计制度》的不完备性 |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量标准 |
(二)未涉及金融远期会计处理 |
(三)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几点异议 |
四、尾言 |
四、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几点异议(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2]企业重组中设备类固定资产价值评估研究 ——以JX石化企业为例[D]. 毛琳.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8(01)
- [3]关于一道视同销售案例分析题的商榷[J]. 薛东成,李越. 财务与会计, 2013(11)
- [4]企业所得税法之“所得”[D]. 张雪娜. 吉林大学, 2012(09)
- [5]股票市场发展、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 ——基于资本形成与最优金融规模视角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D]. 罗文波. 华东师范大学, 2010(12)
- [6]基于作业成本法与经济增加值(ABC&EVA)整合模式的产品成本核算研究 ——产品成本核算模式的逻辑演进[D]. 韩倩倩. 新疆财经大学, 2007(05)
- [7]对《企业会计制度》的几点异议[J]. 昌云琦. 海南金融, 2005(07)
- [8]对投资准则的几点异议[J]. 陈煦江. 财会月刊, 2004(15)
- [9]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实践兼论其不完备性[J]. 胡晖,徐景芳,唐伟. 会计之友, 2003(03)
- [10]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实践及相关问题[J]. 胡晖. 对外经贸财会, 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