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 《关于对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限制或禁止贷款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史晓玲[1](2020)在《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文中研究表明棉花是重要的经济作物,棉纺织业是中国近代第一大支柱产业和中国近代工业的象征,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变革的重要推动力量。鲁西北是山东棉花发源地,明清时期为山东省的核心植棉区域,其中明代出现商业化,清代呈现专业化,民国趋于规模化。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四个阶段:恢复期、徘徊期、发展期、萎缩期,其中波动最大的两个阶段是1980年代成为全国商品棉基地和1990年以后逐渐退出市场。本文选取1906至2006年为主要时间节点,从生态环境、历史演变、品种改良、技术革新、市场流通、棉纺织业浮沉和社会生活等角度,全面考察鲁西北百年来植棉业的曲折历程及其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影响。从生态环境和历史演变考察,鲁西北是山东地区最适合植棉的区域,这是原生态的最大优势。该地区具备气候、温度、光照、土壤等相对充分的自然资源,尽管受到降水量时有不足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制约,但是通过灌溉排涝可以适当改善。鲁西北作为山东核心植棉区,是技术改良的试点区域。棉花生产的技术变迁主要体现在品种改良和耕作技术革新两个方面。从清末新政试种美棉到民国时期设立试验场进行品种改良,从日本侵华时的强制育种到名动天下的鲁棉1号,从虫害无法抵制到抗虫棉的产生,品种改良始终是技术革新的重点。其中,早期改良的目的是提升质量适应纺织工业需要,而新中国成立以后则以追求高产为主要目标。清末民国时期的品种改良由于战争等因素而断断续续,总体而言美棉在鲁西北得到成功推广。新中国成立后,棉花品种经历了5次有计划有组织的更换,美棉最终替代了中棉。从耕作和管理的角度看,鲁西北在集体化时期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改良和积肥运动,这些“硬件”为棉花增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棉花耕作技术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从不用浇水到确保灌溉、从靠天生产到科学种田、从人工捉虫到预防测报以及新式农具的广泛使用等方面,但是大型机械化的推广和使用却十分尴尬,集体化时期的机耕到1980年代恢复原始的人畜耕作。1990年代以后,小麦等粮食作物耕种收已经基本实现机械化,而棉花在机收方面仍旧没有进展。从生产组织形式看,棉花管理大致经历了家庭——集体——家庭的交替。具体来讲有几个典型组织方式,民国时期产销合作组织,集体化时期的互助组、合作社和植棉组、改革开放以后的专业户。不同时期的组织形式对棉花产出率影响较大,生产责任制是家庭与集体都不可忽视的生产组织形式。从市场建构和重组的角度看,鲁西北地区的棉花市场经历了三次重组,其典型特点是实现了从乡村集市贸易到出口国际市场的转变,棉花生产最终在完全市场化中被边缘化。第一次重组是因为政府的倡导、美棉的引种和日本的掠夺,棉花传统的运销网络被改变,由国内运销转向间接或直接进入国际市场,此时的市场价格有波动,但总体上是供不应求,棉花产销合作社也有力地应对了国际市场,使得棉花种植提高了农民的收益。第二次重组是国家统购政策的实施,完全由国家指令性政策主导运行,地方市场基本上与国际市场呈现脱钩状态,没有市场价格波动,农民生产相对安逸,但是统购后期对农民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导致棉花商品化特性在民间的削弱、农民卖棉难、奖售政策不能兑现等。第三次重组是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市场完全放开,地方棉花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单纯的家庭生产模式要在各个生产阶段面临严峻的国际竞争,最终在棉花质量、成本收益等因素的竞争中被边缘化。随着棉花生产的演变,鲁西北地区的棉纺织业经历了从中心到萎缩再到崛起的过程。明清时期作为山东棉产区,借助先天的自然优势成为山东土布中心。随着清末国外资本的渗透,洋纱在当地没有太广阔的市场,本地的手工棉纺织业获得持续发展,并开始探索机器纺织,但在纺织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当青岛、济南大型纱厂建立以来,鲁西北地区因为运河断流,津浦铁路选址避开此地,导致交通闭塞,主要充当了原棉供应地的角色,潍县由于处于胶济铁路的有利位置,棉纺织业得到飞速发展,鲁西北地区土布中心的地位相对削弱。抗战时期,由于纺织工厂的停业,借助棉花资源优势,一直到集体化时期,传统的手工棉纺织业继续发展。“大跃进”到改革开放以前,该地区的棉花生产跌入低谷,棉纺织业也陷入萎缩。改革开放后,鲁西北地区的棉花生产达到顶峰,带动了区域棉纺织业重获新生。1990年代到本世纪初,由于棉花生产的萎缩和国家工业体制改革,鲁西北的棉纺织业出现分流,有的在整合中淘汰,有的则改组后崛起。当地棉花退出生产不但没有影响棉纺织业的发展,反而由于棉花市场的放开而获得了新的发展。总体上看,在统购统销时代,国家支援地方纺织工业建设,但是地方棉区为服务国家纺织工业也做出了一定牺牲,农民作为最基础的原料生产者在纺织工业发展中也向国家做出巨大贡献。新世纪以来,随着棉花生产政策调整、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和纺织工业体制改革,这种国家、地方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被打破,重新组合的棉纺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崛起。植棉业的变迁对区域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从农业生产结构看,棉花面积的增减对当地农业生产结构影响深刻,特别是棉花鼎盛时期,突出强调棉花重要性,而忽视其他作物。由于该地区对棉花生产的坚守,导致聊城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非常缓慢。在国家提出发展多种经营时,没有跟上政策步伐,城镇工业发展相对滞后。从农民收入水平看,聊城地区植棉业的兴衰与农民收入的相关性密切,农民收入水平与植棉业的变化呈正相关,棉花复苏则农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棉花减产则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似乎验证了鲁西北民谚“棉花兴,百业兴”。总体来看,棉花生产鼎盛时期对当地社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如作为棉花技术传播的中心地带颇受关注,建立了区域棉业知识技术体系,成为全省、全国乃至国际的焦点;带动区域民众从业结构的变化,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棉农化身民营企业家,家庭妇女走进工厂,妇女成为棉花生产主力;植棉致富,吸引外来人口,等等。当地农民对棉花有着特殊情感,将本来具有经济性的棉花,又附加了社会性和政治性,从民国至改革开放前,从当地的偷棉事件中反映出国家与集体、农民之间利益的冲突与调整。鲁西北植棉有史以来,棉花其本身具备的经济和商品特性,逐渐成为国家、市场、技术与农民之间关系的纽带。特别是近代以来,美棉的引种成为鲁西北走向国际的突破口,百年来棉花生产在官方调控下经历了从中心到边缘的变迁轨迹,延续600余年的传统经济作物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个过程充满了曲折性和复杂性。其主要特点是:棉花生产影响因素呈现多元化,对区域经济影响具有延展性,对区域社会的影响体现阶段性,农民与棉花之间的情感饱含复杂性。从影响因素的角度分析,生态环境是棉花生产的必备条件,国家政策(政府行为)是棉花生产的主导因素,市场机制是影响棉花生产进退的风向标,经济效益是影响农民生产意愿的关键因素,技术革新是影响植棉效率和棉花品质的重要因素。其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是市场和收益两个因素。从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变迁过程中,不难发现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随国家发展的步伐不断调整。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民和农业对工业的无条件付出,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民的自觉反抗中的建立,再到农业税的彻底取消,国家与农民作为利益博弈的双方不断调整策略。棉花生产能否延续、农业生产如何组织、政府调控政策如何发挥是值得继续研究的问题。
樊烨[2](2020)在《政策效果评价、要素资源错配与全要素生产率 ——以2008-2018年的产能过剩治理为例》文中提出中国产业政策的理论和实践是中国经济发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增长理论的重要实践。多年来,学术界和政策实践领域对于政策评价的效果和标准一直存在较多争议。本文在梳理现有文献与理论的基础上,将效率作为评价产业政策效果的主要指标,利用企业层面全要素生产率以及要素资源配置扭曲程度,这一广泛使用的效率和增长标准,构建了政策效果评价的理论框架。之后,选择2016年过剩产能治理(“去产能”)政策作为政策评价标的。过剩产能治理是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政策。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在6个时间段进行过产能过剩的集中治理,涉及多个行业,使用了多种政策手段。2016年政策以煤炭和钢铁行业为重点,实施了2000亿的财政补贴,是最近也是最有力度的一次“去产能”。在理论模型和数据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以下4条假设。假设1:2016年去产能政策提升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假设2:2016年去产能政策的政策效果主要体现在提高产能利用率,不会提升纯化全要素生产率。假设3:“去产能”政策将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扭曲程度。假设4:“去产能”政策效果具有扩散性和传导性。主要内容如下:首先,根据政策制定和实施时间,本文选择2008-2018年,钢铁、煤炭、水泥、玻璃、电解铝行业上市公司数据作为政策评价基础,并按照常见的方法对数据进行了处理。之后,利用数据对4种企业TFP计算方法进行了比较,并从中选择计入控制变量的ACF法作为分析政策效果的主要分析方法,同时计算了剔除产能利用率的纯化全要素生产率。随后,使用以拟自然实验为理论基础的双差分方法,对2016年的政策效果进行了分析,并且对比了纯化前后的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最后,本文使用2种方法分析了要素资源配置扭曲程度,并进行了政策实施前后的对比。本文的主要理论结论包括以下4方面。一是需要根据理论假设和数据选择TFP测算方法,并不存在普遍适用的理论。目前主流的企业TFP测算方法存在一定差异,同时行业异质性对于企业TFP测算方法存在影响。二是产能利用率对全要素生产率具有较大影响。本文测算了严重过剩行业的TFP值,发现行业TFP可能为负值,且纯化前后TFP差异较大等。三是尽管行政性过剩产能治理政策机制能够发挥作用,但会导致实际生产效率下降,加深要素资源配置扭曲程度;而市场机制依然能够在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发挥作用,市场化的过剩产能治理政策机制有力推动实际生产效率的回复和上升,减轻要素资源扭曲。本文的创新之处集中于以下4方面。一是从“冲击”的视角评价政策效果,以TFP测算、要素资源配置扭曲程度和双差分模型为理论基础,构建具有一般意义的政策效果评估框架,对于科学考察经济政策实绩具有一定借鉴意义。二是使用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构建企业层面的生产函数核算指标体系,并对主流TFP测算方法进行了对比,根据理论假设和检验效果进行了取舍。三是通过纯化全要素生产率,有效地分离“产能利用率”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实现对企业“真实”生产效率的测算,有效提高了政策效果评价的精确性。四是将政策效果评价延伸到资源配置方面,利用要素资源错配指数,测算了政策冲击对于企业要素资源配置扭曲的影响。
吴盛杰[3](2020)在《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文中认为本文采用“中观”的视角,以1949年以后南京地区城乡商业的变革为中心,尝试考察新中国建立初期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的详细情况及驱动要素。建政前,商业在南京的经济结构中占比很大,工业占比则较小。新政权建立后,提出了要将“消费的南京转向生产的南京”的总体目标。在这一基本方针的指导下,新政权逐步对南京城乡商业的结构和形态进行了重构。首先,新政权通过打击投机、稳定金融物价等措施逐步建立了新的经济秩序,与此同时,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南京的消费商业迅速衰落,新政权则乘势展开了对城乡商业的初步改造。急剧的变化使得私营商业一度陷入困境,经过政策调整以及广泛的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城乡商业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朝鲜战争时期,由于加工订货的增多,私营商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然而随着“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这一进程被打断,且相比于私营工业,私营商业在运动中受到了更大的冲击。新政权则利用这个机会进一步展开对南京城乡商业系统的重构,南京市的经济结构自此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后,南京首先根据中央的政策淘汰了私营批发商,其次由于市场大环境的变化,从统购统销的几个行业开始,私营零售商也逐渐接受改造。及至1956年开始的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南京的社会商业走向全面的公有化,但过快改造打乱了商业系统的运行,给城乡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此不得不再次回到市场机制。本文以南京地区的报刊、档案资料为主,结合其他相关文献资料,在关注国家政策的制定的同时,也详细考察了南京市新政权对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这个过程,本文展示了地方社会经济变革中的复杂性,特别是在私营商业的改造之外,也注意到了公营商业的发展及其在地方社会经济变革中的重要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与过往学术界关于新中国初期政治经济变革研究中的一些观点展开对话,并提出政治考量是驱动地方经济变革的主要因素。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绪论、正文和结语。其中正文部分共八章。第一章主要论述中共占领南京之后在南京建立新的社会经济秩序的过程,其中重点考察了中共接管大城市的经济政策的形成过程以及在南京的执行情况。第二章主要论述新政权对南京社会商业进行的初步改造,其中重点考察了针对南京市社会商业的具体情况,新政权在私营商业改造、城乡物资交流和工商关系的变革上所具体施行的办法。第三章主要论述第一次商业调整政策出台的背景、方案及其在南京推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第四章主要论述朝鲜战争开始后,南京市新政权面对战时状况对社会商业方面的问题所作的处理。第五章主要论述南京的“三反”“五反”运动及其对社会商业变革产生的巨大影响。第六章主要考察南京地区地方国营商业推行经济核算制,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成果与问题。第七章主要论述在进入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后,南京市新政权对私营批发商、私营零售商的改造过程,以及在城乡推行粮食统购统销的过程及其一系列的影响。第八章主要考察在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到来后,中央政府、南京市新政权与南京私商、小商小贩之间的三方互动及其结果。
李其成[4](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张言方[5](2019)在《政策传导下中国煤炭价格波动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从“高增长”进入“高质量”的新常态,作为能源主体的煤炭价格波动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作用也越来越凸显。同时,当前我国煤炭价格政策短期内似乎有利于平抑煤价波动,但其长期传导影响及经济运行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文以煤炭价格波动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价格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影响,科学评估当前我国煤炭价格政策的效力,同时进一步分析不同煤炭价格政策传导下煤价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以避免陷入“价格波动失常-政府强制干预”的恶性循环。本文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趋势及特征分析部分,本文对照分析我国煤炭价格的波动趋势及政府采取的价格政策,得出我国煤炭价格波动是煤炭市场自发调节和政府干预共同导致的。同时,本文采用EEMD方法对我国煤炭价格波动的周期性和结构性特征进行定量分析,结果表明:我国煤炭价格波动会受到长期趋势、短期市场供需变动引发的高频变量和关键政策调控等重大事件引发的低频变量的综合影响,其中低频变量对煤炭价格波动的解释能力最为显着;同时,煤炭价格调控政策与低频变量的波动结构紧密相关,且可能会对煤炭价格波动产生影响作用;此外,本文采用ARIMA模型预测出2019-2020年我国煤炭价格将保持小幅下降的态势。在中国煤炭价格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机理部分,本文按照政策发布主体、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等构建出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分析框架,将煤炭价格政策划分为直接定价政策和间接控价政策,然后按照政策工具的特点设计出不同煤价政策的代理变量,可靠性检验结果表明本文设计的代理变量的长期波动趋势是符合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的。鉴于此,本文采用GMM模型深入分析了我国煤炭价格政策对煤炭价格波动的传导效应,并根据预期理论估算出各种政策工具的前瞻性水平,其主要研究结论为:一是2008-2017年期间政府实施的直接定价政策均会对煤炭价格波动发挥抑制作用,并且政府可选择合适的长短期政策工具及政策组合来优化政策调控方案,进而最大化提高直接定价政策的有效性;二是与市场供需的调节作用相比,产量控制政策在短期并不会带来煤炭价格的大幅提升,这为该政策的有效性提供了支持性证据;三是无论实施的间接控价政策是否能有效抑制煤价波动,政策联合发布均会强化政策实施效果;四是不同政策工具的选择会直接影响煤炭价格政策的前瞻性,并且政策发布方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政策的前瞻性水平产生影响。在政策传导下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情景仿真及方案设计部分,本文基于构建的DSGE模型采用情景分析方法设计出无政策干预的基准情景、中长期合同政策情景、去产能政策情景和市场结构调整政策情景,DSGE仿真结果表明:政策干预会扭曲煤炭供需或其他因素对煤炭价格的传导效应,且中长期合同政策传导下煤价波动对宏观经济的冲击影响被减弱,但去产能政策和市场结构调整政策传导下,上述冲击影响会被强化;同时,不同于中长期合同政策和市场结构调整政策,去产能政策会在长期带来总产出下降,这部分总产出损失可反映出实施该政策的经济成本。此外,间接控价政策对煤炭价格的冲击作用明显弱于市场供需的自发调节,同样地其对宏观经济变量的冲击影响也明显小于后者。最后,基于上述研究成果,本文得出中国煤炭价格调控方案,即政府应客观评估中长期合同政策对平抑煤价发挥的长短期作用,灵活选择政策工具及联合发布方式以提高政策的前瞻性水平,同时可适度加大去产能政策和市场结构调整政策力度,引导和规范煤炭供需双方的市场化交易行为,以合理平抑煤价波动、有效治理煤炭产能过剩和快速提升煤炭市场化程度。该论文有图38幅,表32个,参考文献203篇。
付健[6](2018)在《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了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但根据近年来的不完全的统计,循环经济项目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仍然偏低。在"差别对待,有保有压"的经济环境政策下,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包括:明确信贷支持和禁止支持的项目、严格贷款准入标准、信贷监督等主要内容。目前我国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法律激励和处罚手段缺失、政策性信贷支持力度不够、相关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完善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惩罚制度,提高商业性信贷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性信贷支持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共享制度;扩展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监督主体。
尹东子[7](2015)在《云南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0年以来全国部分工业行业出现了明显的产能过剩状况,为化解产能过剩和实施产业转型升级,中央政府以淘汰落后产能为主要手段,在全国范围内综合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本文以云南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工作为研究样本,首先采用文献分析方法,对国内外现有对淘汰落后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背景产能过剩的研究文献进行了分析和整理。其次,从产能过剩及其治理的相关经济学理论分析入手,从我国特殊市场经济体制出发,系统地分析探讨了现阶段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和政府如何治理落后产能的途径。而后重点从近年来云南省各级地方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际出发,对云南省近年来实施的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进行了归纳梳理,对政策过程进行了调研分析,对政策效果开展分析评估,对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原因追溯。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案例调研和实证研究等方法,得出以下研究结论:云南省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和企业具有先天的经济人地位色彩,在近年国家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区域间发展竞争激烈的大背景下,发展的愿景和动机过于强烈,在资源价格扭曲,政策内容本身有着不完整性的情况下,单方面依靠行政手段干预市场和企业行为,长短期利益均衡控制不当,政府各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间博弈出现的结果。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增加行业利润水平等指标丰富产能过剩判断标准,改变政府主导行政干预为主的过剩产能退出方式,在国家层面改革资源类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政绩考核制度,建立公众治理的环境保护和信息披露机制,通过产能指标、排放指标交易等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各级政府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救济机制、在经济发展中严格控制新增过剩产能,妥善安置淘汰企业职工问题,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等。
刘苇[8](2015)在《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文中指出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虽然国际贸易与投资在一些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收缩,但总体上呈现出发展的趋势。伴随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的态势,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应把握好此次全球经济布局调整的机会拟定对外发展战略。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应对更为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更大的国内民生压力。在国际经济层面,中国通过加入WTO以国际贸易的方式迅速将建国以来积攒的人口红利、资源红利转化为资本和技术,必然需要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革新产业结构,实现资本红利和技术红利;从国际政治层面考量,中国自我认知与国际社会不同层次国家对中国崛起的认知间具有微妙差异,唯有以发展为导向,强调长期利益和长远布局的战略性安排方可弥合中国自身角色和国际预期的多重需求。脱胎于“走出去”战略的海外投资发展战略应运而生。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机制中“共同规则”的制定,可以更好地塑造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合作性权力”。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促进和实现,有必要通过整体性法律构建的研究和制定,规则化地表达中国的利益诉求。通过健全我国海外投资的国内法律体系,建立多层次的国际法律体制和实施机制,开拓中国海外市场、促进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保护中国海外投资利益、维护海外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有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本文通过历史分析法,对中国海外投资从无到有、从单纯利益考量到立体性战略设计的历史回溯,分析了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发展过程,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法律规制与中国经济发展、国际政治关系的历史发展关系,指出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通过比较分析法,以战略视角审视海外投资法律机制,对不同国家、不同国际投资法律机制之间的立场、优劣等进行比较研究,为中国海外投资法律构建与国际投资法律规制寻找衔接点或趋同性方向。最终通过规范分析法,从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建构角度,对中国国内法、国际法中法律规范的研读,分析现行法律与我国海外投资现状的吻合度,提出符合我国海外投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建构意见。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历史演进及其法律规制”,研究了中国海外投资历史发展,指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是“走出去”战略在当今国际政治经济态势和中国自身综合实力发展的具体演化。通过区分中国海外投资产生、初步发展、逐步增长、高速稳定增长和发展战略的五个发展阶段,以及当时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与践行的研究,指出中国通过规则化表达以促进、保障、监管中国海外投资是中国海外发展战略的最佳选择。第二章“中国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结合中国海外投资现状,研究了海外投资经济理论和国际政治关系理论,预测了中国海外投资未来发展趋势,指出对应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横向、纵向多层次展开,法律构建应设定多维的战略目标和不同的战略层次,在成熟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积极的参与者,接受这些机制的规则和理念,但应明确表达自身意愿;在处于磋商建设阶段的全球性多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扮演理性的建设者,在坚持国家核心利益的基础上可以让渡某些利益,一方面协调机制运作,一方面积极推动机制的规则建设;在区域性和双边投资机制中,中国应当扮演活跃的倡导者,对投资规则的倡议、条文的草拟、谈判的推动与相关辅助机制起全面主导的作用。提出了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及其重点与主要任务。第三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国内法构建”,研究了中国与海外投资相关的内国法规范,针对性地分析了促进、管理和保障三个法律体系的功能实现和缺位等现实问题,提出:我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应该从税收优惠、金融扶持、技术援助、提供信息服务方面进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管理法律制度应该通过强化事后监督加以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障法律制度应该通过构建全面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方式加以完善。第四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双边投资条约构建”,以国际投资法体系中bits的重要性为基础,提出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中bits具有承前启后、平衡权重的作用。对比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类国家bits签订情况后,提出了用更开放的态度签订bits以促进中国海外投资,用更灵活的方式使用bits以保证中国海外投资的利益的制度设计理念。第五章“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多边投资条约构建”,研究了自贸区、非自贸区、普遍性国际投资条约发展,提出:应当基于中国地缘性经济贸易地位突出的特点,优先参与制定地缘性多边投资条约;基于中国参与自由贸易投资条约制定的成功实践,重点参与制定多边自由贸易区投资条约的制定;基于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长期合作发展的历史以及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利益必要性,主导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出于“同类国家”角度制定多边投资条约。对普遍性投资条约晚近的几个发展趋势进行梳理,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
钟洪亮[9](2015)在《我国产能过剩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不断深化,我国工业领域由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短缺不断演变为产能过剩,并从消费品生产领域蔓延到投资品生产领域,产品市场结束了短缺供给态势,开始不断遭遇有效需求不足约束。一般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在市场竞争规律的优胜劣汰作用机制下,社会平均利润率开始发挥作用,循环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然而,当前我国产能过度过剩、绝对过剩、行政性过剩等矛盾层出不穷,经济规制式微与行政干预渐强并驾齐驱,周期性产能过剩、结构性产能过剩、体制性产能过剩和绝对产能过剩交织并存,产能过剩问题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顽疾。进入新世纪以来,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一直是国务院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但至今仍未能有效缓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产能过剩困局。后改革时代,新常态下我国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的转型阶段,产能过剩矛盾的范围和程度进一步扩展,从传统制造业、重化工业到一些新兴产业的产能过剩有全面性、长期性、顽固性的趋势,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产能过剩治理的长效机制,系统深化产能过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学术界和政府部门的一致共识。研究表明,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程度的产能过剩是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的派生物。在国内外学术研究中不断丰富了产能过剩内涵,也深化了对产能过剩的认识,较好地辨识了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过度投资、过度竞争等相关概念关联演化。在对不同过剩经济理论解读、评介中,汲取诊断我国产能过剩矛盾的理论资源,以形成更科学地判断。并在此基础上深入考察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能过剩问题的历史演进与治理政策绩效,厘清产能过剩矛盾的波动特性与演化特征,从而更好地剖析当前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分别从国家治理转型、地方政府竞争、厂商能力特征与世界市场结构中,深入解析了不同产能过剩形成的一般机理。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产能过剩治理经验与教训分析基础上,从宏观经济问题的微观视角和微观经济问题的宏观视角出发,提出新时期我国产能过剩治理的五大方略。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10](2013)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与解禁的若干问题》文中提出1、什么是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俗称发泡餐具,是指以聚苯乙烯树脂为原料,在挤出机中经过高温加热熔融后加入发泡剂(如丁烷)等进行挤出拉片,将片材收卷后在通风的环境中放置熟化后再进行二次加热吸塑成型,制成的各种餐饮具如快餐盒、汤碗、方便面碗、生鲜托盘等。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与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的区别是什么?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是指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器具,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刀、叉、勺、筷子、碗、杯、罐、壶、吸管等,也
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 《关于对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限制或禁止贷款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 《关于对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限制或禁止贷款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生态环境与历史演变:鲁西北植棉业的变迁 |
第一节 鲁西北的生态环境 |
一、气候资源 |
二、水资源 |
三、土地资源 |
四、自然灾害 |
第二节 从中心到边缘: 鲁西北植棉业的历史进程 |
一、山东植棉业之滥觞 |
二、明代劝导政策与鲁西北植棉业的商品化 |
三、清代鲁西北植棉业的专业化 |
四、清末民国时期鲁西北植棉业的规模化 |
五、1949年以来鲁西北植棉业的曲折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更新与淘汰: 优良品种的引进与培育 |
第一节 改良开端: 清末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 |
一、美棉的早期试种(1900-1911) |
二、民国时期良种的选育与推广(1912-1937) |
三、日伪时期棉种改良与强制推广(1938-1945) |
四、品种改良与推广的影响 |
第二节 自主创新: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良种繁育 |
一、棉花良种引进与繁育的几个阶段 |
二、良种繁育推广体系的组成 |
三、繁育和推广的主要品种 |
四、新品种繁育推广的影响与特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灾害应对与技术革新: 棉花的耕种与管理 |
第一节 棉田生态改造 |
一、水利设施的修建 |
二、盐碱地的治理与应对 |
三、土地肥力的培养 |
第二节 棉花耕种技术的革新 |
一、19世纪以前传统耕作技术的演进 |
二、清末民国时期科学植棉的初步探索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技术植棉 |
四、耕作技术演进的特点 |
第三节 棉花病虫害防治技术的变迁 |
一、鲁西北棉花主要病虫害 |
二、不同历史阶段病虫害防治技术与措施 |
三、病虫害防治技术变迁的特点 |
第四节 棉作技术传播方式的改进 |
一、传播方式的初步探索 |
二、互助合作中的技术传播 |
三、家庭生产模式下的技术传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从乡村到国际: 棉花市场流通体系的建构与重组 |
第一节 由内到外: 1945年以前的棉花市场 |
一、明清时期的棉花集市贸易 |
二、清末民国棉花流通体系的初步建立 |
三、日伪对棉花市场的“一元化”统制 |
第二节 从自由到统购: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棉花流通 |
一、规范秩序: 抗战后的棉花市场 |
二、实行统购: 棉花市场的一元化 |
三、稳定市场与统一调配: 棉花统购政策的影响 |
四、“买棉难”与“卖棉难”: 统购时期的流通困境 |
第三节 多元化与边缘化: 新经济体制下的棉花市场 |
一、国家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曲折历程 |
二、市场体制改革中的地方棉花交易 |
三、全面市场化对区域棉花生产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棉纺织业的浮沉: 棉花生产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
第一节 土布中心: 1949年以前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明清时期鲁西北手工棉纺织业的初步发展 |
二、清末民初民间纺织的延续和新型纺织业的兴起 |
三、抗战前后工厂停业与民间纺织的复苏 |
四、鲁西北棉纺织业相对削弱与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二节 时起时落: 新中国成立以来鲁西北的棉纺织业 |
一、互助合作时期传统手工棉纺织业的延续 |
二、1958-1978年机械化棉纺织业的曲折前进 |
三、1979-1990年棉纺织企业遍地开花 |
四、1990年代棉纺织业的萎缩 |
五、新世纪棉纺织业的转型与发展 |
六、鲁西北棉纺织业浮沉的影响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以棉换粮”与“弃棉从粮”:棉花与区域社会生活 |
第一节 棉粮争地: 棉花生产与区域种植业结构变迁 |
一、清末至民国: “粮棉兼种”与“以粮挤棉” |
二、1949年至1978年:从“爱国家种棉花”到“以粮为主” |
三、改革开放初期: 以棉为主的种植结构 |
四、1990年以后: 棉花萎缩与多种经营的产业结构 |
第二节 借棉致富: 棉花生产对农民收入和生活的影响 |
一、以棉换粮: 棉花扩张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06-1948) |
二、陷入困境: 棉花徘徊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49-1979) |
三、超越全国: 植棉高峰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80-1990) |
四、弃棉从粮: 波动萎缩时期的农民收入与生活(1991-2015) |
第三节 角色转换: 棉花生产对区域从业结构的影响 |
一、“美差”的消失: 国营棉厂职工大起大落 |
二、突破家庭藩篱: 从自纺自织到纺织工人 |
三、加入附带行业: 腹地民众依靠棉花副业创造价值 |
四、打破男耕女织: 妇女成为植棉主力军 |
第四节 由内聚到开放: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网络 |
一、请进来与走出去: 棉花生产带来的内外交流 |
二、专业人才培养: 创建专业研究机构和培训学校 |
三、与外省联姻: 农民婚姻网络之变迁 |
第五节 偷棉事件: 棉花生产与地方社会秩序 |
一、扞卫经济利益: 民国时期的偷棉与护棉 |
二、严肃的政治问题: 集体化早期的偷棉事件 |
三、不是秘密的秘密: 集体化后期心照不宣的偷棉行为 |
四、利益冲突与调整: 偷棉事件中的国家、集体与农民 |
本章小结 |
结语: 棉花视角下的生态、市场、技术、国家与农民——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特点及影响因素分析 |
一、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特点 |
二、鲁西北棉花生产与社会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三、疑问与思考: 透过鲁西北植棉业历史变迁看农业发展 |
附录 |
附录一: 鲁西北棉花生产大事记 |
附录二: 部分统计表 |
表1 1368-2006年鲁西北行政区划统计表 |
表2 1949-2015年聊城地区棉田面积及产量 |
表3 1949-1990年聊城地区棉花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简表 |
表4 1949-2000年鲁西北9县棉厂统计表 |
附录三: 访谈记录选编 |
(一) STC访谈记录 |
(二) WFJ访谈记录 |
(三) 杨俊生访谈记录 |
(四) 闫荣军访谈记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政策效果评价、要素资源错配与全要素生产率 ——以2008-2018年的产能过剩治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第四节 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政策与政策效果评价 |
第二节 产业政策 |
第三节 产能过剩 |
第四节 全要素生产率 |
第五节 纯化全要素生产率 |
第三章 产能过剩治理的政策分析和政策过程 |
第一节 传统产业的产业政策分析 |
第二节 过剩产能治理的政策工具 |
第三节 2008-2013年治理产能过剩的政策过程 |
第四节 2016年的“去产能”政策 |
第四章 理论模型 |
第一节 企业全要素生产率计算 |
第二节 纯化全要素生产率的计算 |
第三节 全要素生产率的加总和分解 |
第四节 要素扭曲程度的测算及分解 |
第五节 双差分回归模型 |
第五章 数据处理及计算 |
第一节 变量指标的处理方法 |
第三节 控制变量 |
第四节 描述性统计 |
第六章 产能过剩治理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
第一节 测算TFP |
第二节 计入控制变量后对TFP的修正 |
第三节 估算产能过剩行业的产能利用率 |
第四节 TFP的纯化 |
第五节 政策效果评价 |
第七章 政策冲击对要素资源配置的影响 |
第一节 政策冲击对不同生产率企业市场份额的影响 |
第二节 HK模型分析要素资源配置扭曲程度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3)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资料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四、几个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建立南京城市经济的新秩序 |
第一节 中共接管城市的经济政策 |
第二节 南京市新政权的建立 |
第三节 建立市场和金融的新秩序 |
第四节 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 |
第二章 城乡商业的初步改造 |
第一节 中共中央的商业政策 |
第二节 南京公营商业体系的初步建立 |
第三节 私营商业的初步改造 |
第四节 城乡交流与商业转型 |
第五节 重塑工商关系 |
第三章 南京的第一次商业调整 |
第一节 第一次商业调整的背景 |
第二节 中共中央调整商业的政策 |
第三节 南京调整商业的过程 |
第四节 南京调整商业后的情况 |
第四章 抗美援朝时期的商业与政治 |
第一节 战时经济政策及其在南京的执行 |
第二节 公营贸易体系的发展 |
第三节 战争动员对社会商业的影响 |
第五章 “三反”“五反”运动与商业的转型 |
第一节 “三反”运动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
第二节 工商界的“五反”运动 |
第三节 “五反”运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
第四节 第二次商业调整 |
第六章 国营商业走向计划经济模式 |
第一节 国营商业推行经济核算制 |
第二节 全面推行经济核算制的难点与问题 |
第三节 国营商业向计划经济的过渡 |
第四节 国营商业体制的继续变革 |
第七章 私营商业与自由市场的改造 |
第一节 改造私营批发商 |
第二节 粮食的统购统销与市场的剧变 |
第三节 国家资本主义与私营零售商的改造 |
第八章 走向全面公私合营 |
第一节 突如其来的全面公私合营 |
第二节 对私营工商业者的改造 |
第三节 对小商小贩的改造 |
第四节 “反冒进”与市场的回归 |
结语 |
一、“中观”视角下地方社会经济变革的复杂性 |
二、政治驱动:商业改造中的决定性要素 |
三、南京社会经济变革中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
参考资料 |
后记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政策传导下中国煤炭价格波动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2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1 中国煤炭价格的形成机制 |
2.2 煤炭价格波动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
2.3 政策传导下煤炭价格的波动研究 |
2.4 煤炭价格波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研究 |
2.5 本章小结 |
3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趋势及特征分析 |
3.1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历史趋势及政策调控 |
3.2 中国煤炭市场的发展态势分析 |
3.3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特征分析 |
3.4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趋势预测 |
3.5 本章小结 |
4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机理分析 |
4.1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构成 |
4.2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特征分析 |
4.3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代理变量设计 |
4.4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机理 |
4.5 本章小结 |
5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影响及前瞻性分析 |
5.1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传导模型构建 |
5.2 中国煤炭直接定价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影响 |
5.3 中国煤炭间接调价政策对煤价波动的传导影响 |
5.4 中国煤炭价格政策的前瞻性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政策传导下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模型设计 |
6.1 DSGE模型概述 |
6.2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系统构建 |
6.3 中国煤炭价格波动的DSGE模型设计 |
6.4 模型参数的校准和估计 |
6.5 DSGE模型的稳健性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7 政策传导下中国煤价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情景仿真和调控方案设计 |
7.1 煤炭价格政策调控情景设计 |
7.2 无政策干预下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 |
7.3 中长期合同政策传导下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 |
7.4 去产能政策传导下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 |
7.5 市场结构调整政策传导下煤炭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效应 |
7.6 中国煤炭价格调控方案设计 |
7.7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论文的创新之处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一、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
(一)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概念 |
(二)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的概念 |
(三)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1、分门别类明确信贷支持和禁止支持的项目 |
2、严格贷款准入标准 |
3、信贷监督 |
二、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三、目前我国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
(二)法律激励和处罚手段缺失,造成商业性信贷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不强 |
(三)政策性信贷支持不能满足发展循环经济的需求 |
(四)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配套机制不健全 |
1、环境信息交流机制不完善 |
2、公众参与监督的程度偏低 |
四、完善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的对策 |
(一)健全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 |
(二)建立有效的激励和惩罚制度,提高商业性信贷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
(三)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性信贷支持体系 |
1、充分利用现有的三大政策性银行,增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 |
2、建立专门的循环经济发展银行,提高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程度 |
(四)完善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保障机制 |
1、完善环境信息共享制度 |
2、扩展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监督主体 |
(7)云南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二)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三)简要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研究目的 |
(二)采用方法 |
第一章 产能过剩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产能及产能过剩 |
二、产能过剩、重复建设与过度竞争概念的异同 |
三、产能过剩与落后产能的关系 |
第二节 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相关理论 |
一、产业经济学理论 |
二、政府规制理论 |
第二章 云南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一节 国家淘汰政策框架体系下云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进程 |
一、政策实施的法律依据及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等政策措施 |
二、限制、鼓励、强制性政策系列 |
三、综合协调机制的设立 |
四、各类政策实施保障及方式 |
五、政策执行监控和效果反馈 |
第二节 云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的效果评价 |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二、政策效果反馈数据偏差修正和分析 |
三、政策目标的修正 |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以单一行政性手段难以推动淘汰工作 |
二、淘汰责任主体具有多重性 |
三、地方经济短时期内进入困境 |
四、一刀切的淘汰标准对部分行业造成了损害 |
五、企业退出市场后转型艰难 |
六、淘汰落后产能之后的遗留问题 |
第三章 云南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多重因素下政府管制与市场调控的矛盾 |
一、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的强烈发展愿景 |
二、资源价格扭曲带来的调控困境 |
三、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权衡 |
四、发展和稳定间的平衡点 |
五、欠发达地区不平衡发展结构 |
第二节 政策不完整性在执行中的体现 |
一、部门政策的交叉重叠 |
二、各时期政策目标的不对等 |
三、政策的不完整使执行标准空缺 |
第三节 政府治理与公众参与的冲突 |
一、不同区域和集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
二、上下级政府的权限界定 |
三、公众如何参与产能过剩治理 |
第四章 建立完善淘汰落后产能机制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调整现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和方式 |
一、以行业利润水平作为判断产能过剩的主要标准 |
二、改变政府主导行政干预为主的过剩产能退出方式 |
三、建立公众治理的环境保护和信息披露机制 |
四、通过产能指标、排放指标交易等方式淘汰落后产能 |
第二节 改革资源类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政绩考核制度 |
一、建立完善现有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 |
二、改革现行政府政绩考核制度 |
第三节 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救济机制 |
一、发挥财政、税收促进节能减排政策的作用 |
二、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救济资金 |
三、妥善处置淘汰企业职工去向问题 |
第四节 严格控制新增过剩产能 |
一、严格遵照产业政策审批项目 |
二、认真开展行业准入管理工作 |
三、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与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 |
四、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五、本文核心概念界定 |
第一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的历史演进及其法律规制 |
第一节 作为外交战略的组成部分(1949-1978) |
一、国际经济政治形势 |
二、投资的重点形式 |
三、法律规制 |
第二节 作为改革开放战略的组成部分(1979-1990年) |
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 |
二、中国海外投资的准备与尝试 |
三、法律规制 |
第三节 作为“走出去”战略形成期的组成部分(1991-2000年) |
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与国内经济良性发展 |
二、“走出去”战略政策的形成 |
三、法律规制 |
第四节 作为“走出去”战略成熟期的组成部分(2001-2007年) |
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 |
二、“走出去”战略的成熟 |
三、法律规制 |
第五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阶段(2008至今) |
一、国际经济背景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 |
三、法律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实现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之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一节 国际投资理论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一、国际投资传统理论 |
二、全球化浪潮下的新国际投资理论 |
三、中国的海外投资理论探索 |
四、基于投资理论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二节 国际政治关系理论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一、国际政治关系理论 |
二、基于国际政治关系理论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三节 中国海外投资的现状与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一、中国海外投资现状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趋势 |
三、基于中国海外投资现状的法律构建框架调整 |
第四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框架调整应遵循的原则 |
一、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一般原则 |
二、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特殊原则 |
第五节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的重点和主要任务 |
一、法律政策的导向性转变 |
二、法律体系结构的调整 |
三、法律体系层级的调整 |
四、国内法律规制的类型调整 |
五、多边投资条约的制定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国内法构建 |
第一节 中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 |
一、现状考察 |
二、问题剖析 |
三、我国海外投资促进法律制度的科学构建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管理法律制度 |
一、现状分析 |
二、我国海外投资管理制度完善的路径 |
第三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 |
一、中国海外投资面临的政治风险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双边投资条约构建 |
第一节 中国与他国BITS签订情况 |
一、中国与发达国家签定的BITs |
二、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签定的BITs |
第二节 中国签订BITS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
一、不同缔约对方的BITs具有不同的特点 |
二、中外BITs的发展趋势 |
第三节 对中国未来谈判签订BITS的若干建议 |
一、关于投资促进条款 |
二、关于投资保护条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之多边投资条约构建 |
第一节 多边自贸区投资条约发展趋势及法律构建 |
一、多边自贸区是深化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手段 |
二、中国的多边自贸区投资条约实践及成效 |
三、中国多边自由贸易区投资条约构建 |
第二节 非自贸区多边投资条约发展趋势与法律构建 |
一、相邻地区(地缘性)多边投资条约的构建 |
二、非相邻地区多边投资条约的构建 |
第三节 普遍性投资条约发展趋势与法律构建 |
一、投资与投资者定义条款 |
二、投资待遇条款 |
三、投资保护条款 |
四、投资争端解决条款 |
五、环境保护条款 |
六、劳工保护条款 |
七、例外条款 |
八、投资措施和履行要求禁止条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我国产能过剩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产能过剩困局 |
一、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产能过剩 |
二、产能过剩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影响 |
三、我国产能过剩的行业发展趋势及其调整化解 |
第二节 国内外产能过剩研究述评 |
一、产能过剩相关概念及内涵界定 |
二、国外产能过剩治理研究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三、国内产能过剩治理研究文献回顾与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基本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 |
四、创新之处及有待解决的问题 |
第一章 产能过剩的理论基础与测度方法 |
第一节 马克思过剩经济思想探索 |
一、竞争规律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
二、资本循环与资本主义生产过剩 |
三、过剩经济基本特征与周期性循环演化 |
第二节 西方经济学产能过剩理论探赜 |
一、竞争演化、垄断竞争与长期产能过剩 |
二、寡头垄断、厂商博弈与长期产能过剩 |
三、西方经济学产能过剩理论突围与实践挑战 |
第三节 产能过剩理论在现当代的新发展 |
一、马克思主义过剩经济思想的发展与演变 |
二、西方经济学产能过剩理论的演化与新发展 |
三、不同过剩理论的比较与科学性研判 |
第四节 产能过剩测度趋势及其应用 |
一、国外产能过剩测度的主要方法 |
二、国内产能过剩测度的主要方法 |
三、本研究的测度方法与应用说明 |
第二章 我国产能过剩问题的历史演进与治理绩效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初期产能过剩问题辨识:1978-1991 |
一、产能过剩的经济背景与表现形态 |
二、产能过剩的治理政策与经济绩效 |
第二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产能过:1992-2001 |
一、产能过剩的经济背景与表现形态 |
二、产能过剩的治理政策与经济绩效 |
第三节 加入WTO后我国产能过剩问题演化:2002—2008 |
一、产能过剩的经济背景与表现形态 |
二、产能过剩的治理政策与经济绩效 |
第四节 当前产能过剩基本特征与风险测度:2009-至今 |
一、产能过剩的经济背景与表现形态 |
二、产能过剩的治理政策与经济绩效 |
三、当前我国产能过剩次生风险辨识 |
第三章 我国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 |
第一节 国家治理转型、宏观经济波动与产能过剩 |
一、经济体制改革、国家政策诱致与产业组织演变 |
二、宏观经济波动、通货膨胀传导与利润率平均化 |
三、国家治理变迁、资源配置效率与生产能力约束 |
第二节 地方政府竞争、产业规制效应与产能过剩 |
一、辖区资源争夺、税费优惠补贴与地方政府竞争 |
二、产业政策诱导、中央-地方博弈与资源配置效应 |
三、地方官员激励、产业规制偏好与区域产业布局 |
第三节 厂商能力特征、投资风险偏好与产能过剩 |
一、厂商偏好、生产能力趋同与同质陷阱 |
二、厂商合谋、投资行为选择与沉淀成本 |
三、厂商激励、产业组织结构与进出壁垒 |
第四节 世界市场结构、消费能力稀缺与产能过剩 |
一、资本全球化、世界市场结构与经济协调 |
二、市场一体化、消费能力稀缺与产能过剩 |
三、经营国际化、贸易保护主义与产能过剩 |
第四章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产能过剩治理经验 |
第一节 国际金融危机、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与长期产能过剩 |
一、美国金融危机、资本虚拟化与产能过剩 |
二、欧洲债务危机、产业空心化与产能过剩 |
三、全球性长期产能过剩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节 主要发达国家产能过剩及其治理机制 |
一、美国产能过剩及其治理机制 |
二、德国产能过剩及其治理机制 |
三、日本产能过剩及其治理机制 |
第三节 产能过剩治理的国际经验 |
一、产能过剩治理与调控体系 |
二、产能过剩治理与监测预警 |
三、产能过剩治理与法制保障 |
第五章 我国产能过剩治理路径研究 |
第一节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我国产能过剩治理 |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能过剩治理的关键战略 |
二、经济结构调整、分配制度改革与消费能力再造 |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
第二节 经济自主创新驱动与我国产能过剩治理 |
一、自主创新驱动:产能过剩治理的根本路径 |
二、生产方式鼎新:第三次工业革命与竞争优势再造 |
三、产业科技革新:生产能力跨越与产业竞争力培育 |
四、信息技术创新:大数据经济战略与产业生态变革 |
第三节 政府—市场关系优化与我国产能过剩治理 |
一、优化制度引导市场模式,跨越产能过剩体制陷阱 |
二、协同创新地方产业组织,化解产能过剩同构约束 |
三、完善企业退出政策体系,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
第四节 企业组织产能过剩治理能力建设 |
一、创新驱动:企业动态能力获得与产能过剩治理 |
二、治理驱动:企业竞争策略优化与市场瞄准机制重建 |
三、双轮驱动:国内市场质量延展与国际市场容量开拓 |
第五节 法治经济:产能过剩治理的根本道路 |
一、法治精神与治理现代化 |
二、市场深化与法治化保障 |
三、产能过剩治理中的法律手段 |
第六章 研究结论 |
附录1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
附录2 当前我国治理产能过剩的主要政策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图表索引 |
个人简历 |
(10)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与解禁的若干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什么是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
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与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的区别是什么? |
3、一次性发泡餐具有什么特点? |
4、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否具有抗油特点? |
5、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与食品接触是否会引发安全问题? |
6、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否属于绿色产品? |
7、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对人体有哪些影响? |
8、国家从何时开始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
9、当初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原因是什么? |
1 0、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除政策外, 依然存在哪些问题? |
1 1、国家发布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令后, 各地方如何执行的? |
1 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淘汰后, 为何生产企业仍拥有合法经营手续? |
1 3、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淘汰后, 对一次性非发泡餐具的管理如何? |
1 4、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何时解禁? |
1 5、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的理由是什么? |
1 6、目前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相关标准是否健全? |
17、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使用回收废料, 如何监管? |
18、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令解除后, 是否可以合法生产? |
19、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令发布后与各地方法规矛盾怎么办? |
20、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后是否实施市场准入? |
21、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是否征求了公众意见? |
2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境外生产、使用是否被禁止? |
23、为何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禁令之下仍有企业在生产? |
24、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后, 合规企业是如何应对的? |
25、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中是否有安全隐患? |
26、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企业为何使用外购废料生产? |
27、使用外购废料生产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有哪些危害? |
28、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能否保证安全? |
29、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
30、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否真的节约石油资源? |
31、我国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回收情况如何? |
3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使用后易降解吗? |
33、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使用后是否能回收再利用? |
34、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回收存在哪些问题? |
35、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价值如何? |
36、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价值如何? |
环节一:废弃与捡拾 |
环节二:废品与收购 |
环节三:收购与加工 |
环节四:出售与制品 |
3 7、国外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体系是否健全? |
38、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的回收情况如何? |
39、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如何回收才不致再次污染? |
40、解禁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销量是否会急速上升? |
41、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注意事项, 哪些食物不宜用发泡餐具装? |
结语: |
四、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 《关于对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和重复建设项目限制或禁止贷款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生态、技术、市场 ——棉花与鲁西北社会变迁(1906-2006)[D]. 史晓玲. 山东大学, 2020(08)
- [2]政策效果评价、要素资源错配与全要素生产率 ——以2008-2018年的产能过剩治理为例[D]. 樊烨.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3]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D]. 吴盛杰. 南京大学, 2020(12)
- [4]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5]政策传导下中国煤炭价格波动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D]. 张言方. 中国矿业大学, 2019(01)
- [6]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A]. 付健. 新时代环境法的新发展——流域(区域)环境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201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制度编), 2018
- [7]云南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问题研究[D]. 尹东子. 云南财经大学, 2015(06)
- [8]中国海外投资发展战略法律构建研究[D]. 刘苇.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3)
- [9]我国产能过剩治理研究[D]. 钟洪亮. 福建师范大学, 2015(01)
- [10]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与解禁的若干问题[J].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 商品与质量, 20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