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郭凯[1](2020)在《西部大开发的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论文从对西部大开发进程中的中央制度设计与政策框架入手,总结了西部大开发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引进与培育相结合、改革与开放并举、重视经济民生以及重视科技软实力的政策制定特点。在此基础上,论文提出了西部大开发市场机制创新、政府参与机制创新、产业结构创新、金融以及法律支持创新的创新方向。最后在对政策文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西部大开发改革当先、开放引领以及创新驱动的未来趋势。
吕慧娜[2](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苏杰[3](2020)在《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对口援藏、对口援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类型。如果以1979年全国边防工作会议正式确立改革开放时期全国性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为开端,迄今为止该政策已经走过40余年的发展历程,其中以1994年正式启动的对口援藏、1996年正式启动的对口援疆工作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纵观整个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和实践不难发现:它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民族与地区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途径之一,一直是我国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制、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也受到学界和社会上的一些质疑和批评,需要从学理层面对该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支撑、基本内涵、实施绩效等问题进行研究并给予必要的辨析与澄清。全面、科学、系统地认识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是当前我国民族理论界和实际民族工作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为理论工具,在对有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以及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考察基础上,通过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学科的研究视角,同时借鉴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在“理论——政策——实践”的分析框架下,首先从区域协调发展、政府间关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两个共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相关理论的源头去认识和考察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支撑,进而结合对口援藏、对口援疆等典型案例的分析,对其基本内涵以及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论述,并提出如何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思考和建议。总体上力图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从理论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支撑是什么?二是从政策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基本内涵、制定背景与原因、典型特征及其与民族法规建设、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联系是什么?三是从实践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发展过程、经验与挑战以及如何推进政策的完善和创新等方面的问题。文章主要由七章构成。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对选题缘由与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范围思路与方法、重点难点与可能的创新之处等进行分析。第二章为理论阐释,主要包括对口支援概念界定、类型划分、基本属性、理论支撑等。第三章为政策内涵分析,主要包括政策文本内容、政策工具使用、价值取向、制定背景与原因、典型特征等。第四章主要围绕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建设、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论述。第五、六章为实践检视,从当代中国民族工作实践的角度分析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沿革、实践经验与挑战,提出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思考和建议。第七章为结语,提出本文的初步研究结论,阐述关于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中国特色”的认识,指出研究不足之处以及可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的研究方向。本文认为,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出发,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是基于国家责任和情感道义的兄弟民族之间互帮互助与互惠互利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守望相助、命运相依是大家庭的“家规”,在经济生活方面给予特别扶持、在文化生活方面给予特别尊重,在社会生活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是大家庭的“家教”。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集中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体现了“四海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传统观念下中华民族互帮互助、团结协作的民族精神和优良传统,是在我国独特的政治文化以及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国情中孕育和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宏观民族政策。同时该政策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广泛运用于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其它经济战略或政策措施中,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体系中共同构成一个政策主体相同、政策目标相近、政策效果相辅相成的特色政策群,成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呈现出鲜明的理论特色、制度特色、道路特色与实践特色。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必须讲两分法、两点论,正确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硬件与软件、物质与精神、供给与需求、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交钥匙”与“交支票”、“见物”与“见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对口支援与互利合作等十个方面的重要关系问题。
李杰[4](2020)在《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文中指出“对口支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基于我国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及中部地区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发展水平存在的较大差距,以及地区之间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和互补性的客观实际,为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较快发展,最终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于20世纪70年代末制定、实施并不断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政策、制度。对口支援的实施,在控制和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较快发展,以及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及其破解、“一带一路”的实施与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持续进行和发力,特别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为对口支援的创新、完善以及全方位、深层次的有效实施,带来了历史性的新机遇,提供了新导向和新路径。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以《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为题,在充分借鉴现有理论成果及其观点的基础上,运用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府际关系理论和政策网络理论,经济学区域发展理论以及民族学民族发展理论,展开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通过梳理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发展历程、基本类型及其推广应用,明确对口支援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民族政策体系中的地位,探寻对口支援的价值目标、意图以及功能、作用,并对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体系、绩效进行检视。研究发现,对口支援政策在促进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功能和作用。同时,存在着造血功能不足、援助效率不高以及制度激励不足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受一些因素使然:既有政策因素的影响,没有使多元主体形成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没有形成具有足够内驱力的政策运作机制以及一整套精细化的政策工具;又受任务设定的制约,诸如任务扩界、任务累加、任务分配、路径依赖以及利益博弈导致的目标分歧等;还有环境条件的约束,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环境特殊、经济发展滞后、社会环境独特以及国际环境条件复杂,等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决定了问题解决的方式及其路径。对口支援中存在的问题,是由政策因素、任务设定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所致,这就决定了这一问题的解决应当遵循中央统筹与地方联动、规划先行与科学发展、软硬结合与突出重点、坚持互利与加强合作等基本原则,在中央政府领导下,构建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长效机制以及探寻其有效性的实现路径。首先,构建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长效机制。包括:一是对口支援目标机制,全面认识对口支援政策的特殊性和阶段性、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及产业支援要帮扶受援地区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对口支援动力机制,实现“互惠共赢”的利益分享、鼓励援助的“利益补偿”以及强化有关主体“利益共同体”意识等。三是对口支援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约束制度、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以及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等。四是对口支援协调机制,发挥中央政府“顶层设计”的协调功能、坚持“科学规划”的工作方针以及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统筹协调机制等。其次,新时代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路径选择。一是紧紧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加大对口支援的力度和有效性,破解当代中国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二是充分借力“一带一路”的实施和推进,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在两个“互联互通”中发挥对口支援的政策功能和作用。三是助力“西部大开发”战略,围绕人力资源开发,加大教育、卫生、文化对口支援力度;深化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大力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双向交流”、干部支援、在职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西部人才建设,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四是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在对口支援中推进西部民族地区制度建设的现代化: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并且有效发挥制度效能,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地方政府能力,促进政府与市场、社会间的良性互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资源配置。
于井远,王金秀[5](2019)在《区域性优惠政策有效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吗?——基于西部大开发的准自然实验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目前为止,关于西部大开发政策效应的研究文献多集中于评估该项政策的经济发展效应等,而城乡收入差距效应未能引起足够关注。本文基于西部大开发这一准自然实验,使用DID和PSM-DID评估了西部大开发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的政策效应。研究发现:无论是传统DID还是PSM-DID模型,均表明西部大开发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在经过一系列检验之后,结果依然稳健;机制分析表明,西部大开发仅是通过提高了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柱的第二产业占比为机制,并未有效通过提供公共服务供给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另外,异质性分析表明,省会等较高行政级别城市的政策效应比一般地级市要高。最后,本文从产业升级、公共品供给、就业等方面提供了政策建议。
林丰焱[6](2019)在《区域政策、投资效率与企业绩效》文中提出本文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大背景下,探讨区域政策在微观企业层面的实施效果。过去国内外研究更多地关注宏观层面的政策效应,如GDP、GNP、TFP等经济指标变化,而较少地关注到微观企业层面。本文从微观企业角度研究区域政策带来的影响,并选取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计划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作为研究基础,探讨区域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以及投资效率的中介效应。本文选取了1999年至2017年中国A股上市企业的面板数据,基于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实证检验。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计划与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区域政策的典型代表,对平衡各地区经济发展有着战略性作用。区域政策的实施理论上可以改善地区经济环境,发挥技术、资金外部性等集聚效应以及知识溢出效应,直接作用于企业绩效。从微观企业角度来看,区域政策具有拉动企业扩张投资的影响力,如基础建设溢出效应、财政补贴效应与税收优惠效应,通过扩张型投资可以获得更多政策支持,进而提升企业绩效。本文还进一步研究了区域政策在不同产权性质下对企业绩效的政策影响。双重差分模型主要是用来研究政策净效应,通过论证适用性以及分析样本点,本文实证结果发现:(1)区域政策总体上能够显着提高覆盖地区的企业绩效,但也存在区域政策失灵的可能性;(2)投资效率起到部分中介效应,扩张型投资的企业可以汲取更多区域政策资源,而保守型投资企业的绩效则几乎没有提升;(3)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因其与政府间特殊的关系,企业绩效提升效果的显着性更为明显。考虑到区域政策在时间与空间上存在重叠,可能产生政策交互影响的偏差,故本文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消除样本偏差,再进行双重差分,以此巩固实证结果。
张王勇[7](2019)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研究》文中指出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是指在中央政府支援政策的指导下,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内地省市和高等学校等机构通过提供资金、选派干部和教师、捐赠物资、培训干部和教师等方式,帮助西藏高等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政策性行为。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是“中央关心西藏,全国支援西藏”方针在高等教育领域中的具体表现,也是中央政府统筹西藏与全国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一种治理方式。从1958年西藏高等教育创建至今,中央政府始终重视和关心西藏高等教育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和支援措施,帮助西藏高等教育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支援政策及其实施贯穿于西藏高等教育从创建、发展到跨越的历史变迁中,并依据不同阶段的社会环境和西藏高等教育发展的诉求不断地进行调整与改革,经过60余年的发展,支援政策及其实施逐渐制度化和规范化,成为了西藏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外部动力。系统梳理60年来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演变历程,总结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历史经验,揭示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动因与特征,探索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当前和今后进一步创新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内容,提高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研究首先系统梳理了 60年来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变迁过程,即依据支援西藏高等教育的政策制定背景、政策主要内容、支援形式及政策实施特征,将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探索阶段(1958—1979年)。这一阶段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表现出鲜明的政治动员特色,即通过中央政府的政治动员,内地省市和高校选派了大量毕业生和教师进藏支教,帮助西藏公学解决师资匮乏问题。同时在70年代中期,国家在支援筹建西藏师范学院的过程中开始探索对口支援模式。二是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调整阶段(1980—2000年)。这一阶段中央政府不断创新支援形式,丰富支援内容,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体系初步成形。针对西藏高等教育基础设施落后、师资短缺、专业建设滞后等问题,中央国家机关开始加强对西藏高等教育的专项经费支持力度,教育部继续组织内地高校对口支援西藏高校,并由以内地省市对口支援转向以内地高校直接对口支援,支援任务也从解决西藏高校师资短缺逐渐拓展至帮助西藏高校建设新专业、科研合作和培训教师等,中央组织部也开启了选派内地高校干部支援西藏高校政策。三是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拓展阶段(2001年至今)。在延续上一阶段支援模式的基础上,支援工作向纵深发展,政策内容更为丰富,支援方式更加多样,支援政策及其实施体系趋于完善和成熟。在中央政府“科教兴藏”、“人才强藏”等战略的指导下,中央国家机关的专项经费支持政策及其实施逐渐制度化;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内地高校对口支援西藏高校政策实施机制进一步完善,团队式对口支援制度基本形成,支援内容既包括以改善办学条件为主的硬件建设,也包括以提高管理水平、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为主的软件建设,支援方式逐渐拓展至捐助物资、互派干部、进行科研合作、培训教师、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和学术交流等;中央组织部推进实施高校干部援藏政策的力度不断强化,干部选派人数逐批次增加,政策及其实施的范围覆盖至西藏所有本专科院校;同时,相关内地省市也组织开展了对口支援西藏高校工作。本研究认为,60年来在中央政府支援政策的指导下,通过中央国家机关、内地省市和高校对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西藏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教师学历层次、教学能力显着提升,西藏高校与内地省市和高校的联系日益紧密,双方合作交流日渐频繁。但是,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在制定、实施和评价等环节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如政策设计重视短期效应,缺乏长远规划,导致政策执行主体频繁更替,政策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政策制定中注重政治逻辑,忽视市场逻辑和教育逻辑,导致政策实施政治动员色彩较重,政策实施的主体动力不足,人员选派以管理干部为主而非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政策实施的决策机构繁多,部门林立,职责不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协调,政策规定不尽一致,阻滞了支援政策的顺利实施,降低了支援政策的有效性;政策及其实施的监督和评估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政策实施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导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变形、扭曲和走样。针对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中央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政策及其实施的制度创新,尤其要提高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一是加强政策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要坚持长期性、稳定性原则,将中央政策的支持、西藏高校的努力和内地高校的支援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推动西藏高校的改革与发展。二是政策实施主体要改变政策理念,增强政策执行的主动性,政策实施过程中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严格选派管理干部和教师,把提升西藏高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核心。三是加强对支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中央政府要制定统一的政策评估标准,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督导评估,促进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王佳宁,罗重谱[8](2017)在《新时代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论纲》文中指出"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引领区域协调发展。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四大板块区域布局奠定区域协调发展基础。八大城市群、11个自贸试验区和18个国家级新区构成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点,服务于"三大战略"和"四个板块"区域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新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机制,解决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难题,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
金德谷[9](2016)在《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是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是党中央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事关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在边疆民族地区先后推出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计划”、“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或发展工程,同时出台了与国家战略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到边疆民族地区投资兴业,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为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筹集了资金。国家和地方政府从财政收入中投入资金,推动建设边疆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加快了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当前,学界从经济学、税收学等学科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成果较多,却较少从民族学视角入手,分析和讨论税收如何促进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个案,在实地田野调查材料的基础上,运用民族学人类学的理论方法考察税收在促进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取得的成效。此外,在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笔者还将重点关注边民的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民族关系状况。本文认为,税收对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具有重要而特殊的促进作用。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通常凭借两种途径: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相关的税收政策,使之作为调节经济的杠杆,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发展,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二是税收收入作为国家资源再分配的工具,成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等领域的动力来源和物质支撑,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凭借税收的途径促进了边疆民族的发展,增强了边民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推动并构建了和谐的民族关系。除绪论外,本文共分六个章节。在本文绪论部分,笔者主要介绍了本研究的选题缘由、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相关概念和理论以及田野调查点概况。第一章为“满洲里市税收概况”。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简述满洲里市征税的历史,此后,运用税收学的分析方法对当前满洲里市国税和地税数据及其特征进行分析状况。比如运用宏观税负分析,得出满洲里的税负在合理区间运行;运用税收弹性分析,表明满洲里的税收增长要快于经济增长。从税种结构来看,满洲里的税收主要来源包括营业税、增值税等;从产业结构来看,满洲里税收来源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而从企业经济类型来看,满洲里税收来源囊括了国有企业和股份公司。在本章的后半部分,笔者还借助个案访谈材料,对满洲里市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税收情况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状况进行比较,考察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税收对于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影响。在第二章中,重点探讨了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是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核心,那么,税收如何促进满洲里的经济发展?本章以税收三大支柱:对外贸易、旅游业和工业为主要分析对象,同时分析了税收对满洲里畜牧业和批发零售业的发展。对外贸易在满洲里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它为满洲里财政收入贡献占60%。国家出台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在边疆民族地区鼓励发展边境贸易,对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采取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之后调整为财政转移支付,扶持边贸企业发展。此外,对边民互市规定货值范围内的生活用品采取免关税的政策,激活了边贸市场,促进满洲里对外贸易的发展。旅游业是满洲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国家将西部地区旅游景点和景区经营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出台扶持旅游业发展政策,比如对农家乐、牧户游等旅游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旅游包机业务返还50%的营业税优惠政策,促进了满洲里的旅游业发展。工业发展是满洲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满洲里市政府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税收政策制定了鼓励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工业发展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设备抵扣税收等,促进了满洲里的工业发展。2005年1月,内蒙古比全国提前一年取消了牧业税,这对满洲里的畜牧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调整营业税的起征点方面,满洲里市政府从2009年的5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2万元,鼓励各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从而促进满洲里批发零售业的发展。总体而言,满洲里市的各项税收政策和措施,较快地促进了满洲里市的经济发展。在第三章中,笔者主要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关系。当税收收入纳入财政收入之后,政府通过财政支出的途径,把税收资金(财政收人)投入到边疆民族地区的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民族教育和医疗卫生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边民生活质量提高及文化发展。根据每年财政投入社会建设的资金分析,满洲里政府在社会各领域建设的资金投入是逐年增加的,而且重视民生事业发展,2013年,其民生领域的支出甚至占到财政总支出近40%。在社会保障与就业领域,满洲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从2004年的130元提高到2014年的540元。同时当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在就业方面,国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享受税收抵扣,促进当地失业人员再就业。2004年到2014年满洲里的城镇失业率维持在4%左右,反映了满洲里就业发展良好。边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反映满洲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提高,可支配收入从2009年到2014年提高了1.67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2005年到2014年提高了4.53倍。此外,政府通过财政投入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举办节庆活动,出台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了满洲里的文化发展。在第四章中,重点从当地少数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出发,探讨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关系。少数民族的发展,首先体现在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上。政府通过投入财政资金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鼓励少数民族孕妇去医院住院生产,满洲里市少数民族人口发展较快。此外,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到满洲里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吸引了周边地区的少数民族到满洲里就业,这样外来少数民族的流入,带来满洲里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通过1990年、2000年、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笔者较为详细地分析了满洲里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的原因。在生计方式变迁方面,历史上满洲里牧区的少数民族主要从事游牧生计,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到满洲里发展,提供较好的工资待遇,很多牧民放弃游牧生计,选择到城市企业工作。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商家发展民族服饰,不仅弘扬了民族文化,还促进了就业和经济增收。20世纪90年代,国家对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活动,比如蒙古族祭敖包、回族古尔邦节等节日屠宰牲畜免除屠宰税,之后又逐步取消了屠宰税,这对少数民族饮食发展有积极作用的。此外,在住房方面,政府财政投入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对少数民族棚户区改造,及其购买第一套住房享受契税低税率优惠,带来了少数民族住房的发展。在交通方面,政府投资修巷道、硬化道路,方便少数民族出行。这些措施提升了各少数民族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使得当地的民族关系得以和谐发展。第五章主要讨论边疆、税收与国家认同的关系。税收促进满洲里整体的社会发展,边民受益,从而增强了边民国家认同。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中国经济比邻国呈现出更好的发展态势,这也增强我国边民对于自己国家的认同。在日常生活中,边民对于未来生活的选择往往有着非常理性的认知,“用脚投票”选择他们认为税收环境、发展环境更好的国家发展。在不同场域中,不管是少数民族、汉族的民族区分,还是中国人、蒙古人、俄罗斯人的国籍区分,边民往往会选择那种最有利于自己发展的身份来认同。在本文最后一个部分,笔者对税收在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思考。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讨论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税收功能、特点和影响,分析满洲里税收与经济的数量关系,分析税收杠杆与满洲里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内在关联,以及税收杠杆与国家统筹建设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笔者还讨论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税收如何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
易大东[10](2012)在《科学发展观视域下党的区域经济战略思想的新发展》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地大物博,疆域面积辽阔,又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地区经济发展历来就极不平衡。作为执政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就一直致力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探索与实践。从毛泽东重点发展内地的均衡发展战略到邓小平优先发展东部地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从江泽民协调发展思想到胡锦涛的统筹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区域经济思想日臻成熟与完善,已经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标志性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新发展为选题,主要尝试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和论述。一、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理论依据或基础。党的区域经济思想主要是中国产党在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自主艰辛探索与实践中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的。其主要理论依据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区域经济布局的基本理论,包括生产地域分工与协作论、生产力平衡分布论和产业结构协调发展论;二是西方经典经济学家的区域经济理论,包括平衡发展理论和非均衡发展理论。二、科学发展观提出前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历史演变。科学发展观提出前,我党的区域经济思想及战略经历了三次比较大的调整。建国初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我国生产力布局和国际国内严峻的政治经济局势,做出了以内陆地区为重点,各地区均衡发展的战略决策。具体而言,从建国到60年代中期,我国区域经济建设的主要思想是以平衡沿海与内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目标,将经济布局中心放在内地尤其是中部地带,重点是发展重工业基地。60年代中期,中国周边安全环境急剧变化,多方面的战争威胁和军事压力接踵而至,党中央在进行经济建设时不得不首先考虑国防安全,由此形成了以备战为中心的,重点建设“三线”地区的思想。长达10多年的“三线建设”,使广大的战略后方基本上建成了以国防科技工业为重点,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布局的大调整。但因过于注重政治和国防意义而忽视了经济效益,国民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认真总结了过去30年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逐步提出了“两个大局”、“共同富裕”等思想。区域经济政策也按照邓小平的战略构想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从片面强调区域均衡发展转向着重利用和发挥区域优势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通过允许、鼓励和支持东部沿海地区优先发展,形成了以东部沿海为重点,优势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思想,国民经济建设的中心逐渐向东部沿海倾斜。为了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党中央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灵活的特殊政策,先后开辟了沿海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开放区,由此形成了一条从南到北沿海岸线延伸的对外开放地带。与此同时,党中央还着手解决贫困问题。1982年,我党率先在甘肃、宁夏等地开展扶贫试点工作,以此为起点,中国农村扶贫工作开始由局部地区扩大到全国范围。这是党的区域经济战略的第二次重大调整。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入,东部沿海地区快速地发展起来,但同时中西部和东部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在这种形势下,以江泽民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把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到了战略高度,由此形成了以缩小区域差距为导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在新的区域经济思想的指导下,党中央做出了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扶贫政策体系、实施西部大开发等战略部署。三、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思想的形成。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党中央在我国经济建设的良好形势下,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按照十六大的战略部署,意气风发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袭击了我国。非典的侵袭凸显了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城乡、区域、人与自然、经济社会等方面发展严重不平衡的弊端,也告诉我们,真正的发展应该是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发展。以此为契机,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作为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指导思想,并由此确立了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方针。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以我国区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基础而形成的。四、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主要包括: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中部崛起。针对西部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党中央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确立了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引导重点区域加快发展;坚持抓好两型社会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着力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建立健全西部大开发保障机制。这些举措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利于西部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扩大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有利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和谐西部,也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针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加大了对东北地区的项目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确立了有利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财税、金融政策,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进行改革,树立了长远的人才培养机制和政策等。为了继续支持东部地区的发展,党中央确立了东部地区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率先在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节地节水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率先加快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率先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等目标。为了帮助“中部崛起”,党中央提出了在中部地区建设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能源原材料基地和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交通运输枢纽地位,促进商贸流通旅游业发展;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功能,促进城市群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步伐,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内容。五、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实现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划分主体功能区;促进城镇健康发展。党中央为加快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发展,在完善管理机构的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各种援助政策。针对我国区域开发的无序状况,党中央将我国国土划分为优先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为我国区域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党中央还要求促进城镇健康发展,并以此作为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六、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特点及前景展望。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述。一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新发展、新特点。经过60多年的探索,党的区域经济思想已日趋完善和成熟,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思想更具时代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使党的区域经济思想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二是区域经济思想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应对的问题与挑战,包括生命周期理论与可能出现的新一轮区域病,梯度理论与贫富差距的扩大和贫富群体、地区的固化,统筹区域经济发展与市场规律的公平正义之间的矛盾,经济全球化的一体化浪潮的冲击;三是通过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四个方面来确保和推进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由于本人理论水平和研究方向的局限,经济学知识的不足,特别是对于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党的区域经济思想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尚属开创性的工作,因此文中错漏、不足之处必然很多,敬请专家指正。
二、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西部大开发的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年的制度变迁 |
西部大开发的制度设计及其核心特征 |
(一)既把握全局,也突出重点 |
(二)既强调引进,也强调培育 |
(三)始终坚持改革与开放并举 |
(四)既重视经济发展效率,也关心社会民生 |
(五)始终重视科技软实力的培养 |
西部大开发新格局下的制度创新 |
(一)市场机制创新 |
(二)政府参与机制创新 |
(三)产业结构创新 |
(四)金融支持创新 |
(五)法律支持创新 |
新形势下西部大开发的未来发展趋势 |
(一)改革当先 |
(二)开放引领 |
(三)创新驱动 |
(2)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与价值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范围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1.4.1 重点难点 |
1.4.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对口支援的理论阐释 |
2.1 对口支援的概念 |
2.1.1 对口支援概念的界定 |
2.1.2 对口支援的类型划分 |
2.2 对口支援的属性 |
2.2.1 公共政策属性 |
2.2.2 制度与体制机制属性 |
2.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支撑 |
2.3.1 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2.3.2 政府间关系理论 |
2.3.3 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原则相关理论 |
2.3.4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 |
第3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内涵分析 |
3.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文本分析 |
3.1.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文本的概况 |
3.1.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政策工具 |
3.1.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价值取向 |
3.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背景原因 |
3.2.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背景 |
3.2.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原因 |
3.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典型特征 |
3.3.1 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统一 |
3.3.2 互帮互助与互惠互利相统一 |
3.3.3 民族政策与政策工具相统一 |
第4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及民族关系的互动 |
4.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建设的互动 |
4.1.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的成效 |
4.1.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存在的问题 |
4.1.3 在依法治国中推进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 |
4.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关系发展的互动 |
4.2.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实践中的民族关系意蕴 |
4.2.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关系发展的辩证关系 |
4.2.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践中的民族关系调控机制 |
第5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实践过程与基本经验 |
5.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实践过程 |
5.1.1 初步萌芽时期(1949—1978年) |
5.1.2 初步探索时期(1979—1982年) |
5.1.3 快速发展时期(1983—1991年) |
5.1.4 优化提升时期(1992—2009年) |
5.1.5 纵深推进时期(2010年至今) |
5.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践的基本经验 |
5.2.1 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
5.2.2 资金和项目是重要基础 |
5.2.3 对口支援干部人才是关键 |
5.2.4 科学规划是重要前提 |
5.2.5 改善民生和产业带动是着力点 |
5.2.6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根本 |
第6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
6.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面临的挑战 |
6.1.1 兼顾发挥发达地区优势与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动力 |
6.1.2 兼顾满足民族地区共性需求与特殊需求 |
6.1.3 兼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提高社会力量有效参与 |
6.1.4 兼顾加强政策执行与强化政策绩效评估 |
6.2 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对策建议 |
6.2.1 正确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的关系 |
6.2.2 正确处理好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
6.2.3 正确处理好物质与精神的关系 |
6.2.4 正确处理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 |
6.2.5 正确处理好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关系 |
6.2.6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
6.2.7 正确处理好“交钥匙”与“交支票”的关系 |
6.2.8 正确处理好“见物”与“见人”的关系 |
6.2.9 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
6.2.10 正确处理好对口支援与互利合作的关系 |
第7章 结语 |
7.1 初步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进一步深化之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R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梳理与述评 |
一、文献梳理 |
二、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一、研究思路 |
二、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研究准备: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基本认识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对口支援 |
二、西部民族地区 |
三、府际关系 |
四、财政转移支付 |
第二节 理论资源准备 |
一、区域发展理论及其适用性 |
二、府际关系理论及其适用性 |
三、政策网络理论及其适用性 |
四、民族发展理论及其适用性 |
第三节 对对口支援的科学认识 |
一、政策地位:对口支援已是事实上的国家战略 |
二、政策价值:对口支援是中国特色的政策创新 |
三、政策本质:对口支援是地方政府间的帮扶与合作 |
四、实施结果:对口支援使中央实现对地方治理的嵌入 |
第三章 历史考察: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化历程 |
第一节 对口支援政策实施的历史图卷 |
一、孕育与萌芽阶段 |
二、提出与实施阶段 |
三、发展与检验阶段 |
四、完善与提高阶段 |
第二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重心的转换 |
一、重政治功能、轻经济功能 |
二、重经济功能、轻政治功能 |
三、政治、经济、社会功能并重 |
第三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意图 |
一、维护边疆稳定 |
二、培育市场经济 |
三、协调区域发展 |
四、促进民族发展 |
第四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拓展 |
一、重大工程建设 |
二、重大灾害救助 |
三、东西扶贫开发 |
第五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
第四章 制度检验: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体系 |
第一节 对口支援的政策文本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法律依据 |
二、对口支援的行政依据 |
三、对口支援的政策配套 |
第二节 对口支援的政策主体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主体结构 |
二、对口支援政策中的府际关系 |
三、对口支援政策中主体利益的实现 |
第三节 对口支援的运行机制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动力机制 |
二、对口支援的工作机制 |
三、对口支援的协调机制 |
第四节 对口支援政策的功能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现实功能 |
二、对口支援的根本功能 |
三、对口支援的价值功能 |
第五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具有制度的可能性 |
第五章 实践检验: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绩效 |
第一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实施状况 |
一、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工作概况 |
二、对口援疆的规模与实施过程 |
三、对口援藏的规模与实施过程 |
第二节 对口支援对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
一、政治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三、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第三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政策实施中的问题 |
一、造血功能不足:受援地自主发展能力不强 |
二、援助效率低下:资金的投入——产出比不高 |
三、制度激励不足:支援方的援助积极性不高 |
第四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是政策实践的现实需求 |
第六章 制约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绩效的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政策因素: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制度不完备 |
一、政策主体:没有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
二、运行机制:没有形成具有足够内驱力的政策运作机制 |
三、政策工具:没有形成一整套精细化的政策工具 |
第二节 任务设定: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任务繁杂 |
一、任务扩界:政策实践不能承受的“任务之重” |
二、任务累加:支援方政府陷入“两难的境地” |
三、任务分配:结对关系固化造成“厚此薄彼” |
四、路径依赖:对口支援使中央“责任感下降” |
五、目标分歧:利益博弈导致工作“敷衍了事” |
第三节 环境约束: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环境复杂 |
一、政治环境: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环境特殊 |
二、经济环境: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 |
三、社会环境: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环境独特 |
四、国际环境:西部民族地区国际背景复杂 |
第四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是政策发展的必然选择 |
第七章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机制构建与路径优化 |
第一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基本原则 |
一、中央统筹与地方联动 |
二、规划先行与科学发展 |
三、软硬结合与突出重点 |
四、坚持互利与加强合作 |
第二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机制构建 |
一、构建合理的对口支援目标机制 |
二、构建有效的对口支援动力机制 |
三、构建严格的对口支援约束机制 |
四、构建完善的对口支援协调机制 |
第三节 新时代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路径优化 |
一、新背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 |
二、新机遇:借力“一带一路”倡议 |
三、新定位:助力“西部大开发”战略 |
四、新路径:走“现代化治理”之路 |
结语 |
一、本项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本项研究的特色与创新 |
三、本项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有限理性假设下对口支援府际关系的动态演化 |
附录二:基于“合成控制法”对援藏、援疆工作经济性产出的测算 |
附录三:对口援藏重大项目情况 |
(5)区域性优惠政策有效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吗?——基于西部大开发的准自然实验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
二、政策背景及理论分析 |
(一)政策背景 |
(二)理论分析 |
1. 地区经济发展方面。 |
2. 产业结构升级方面。 |
3. 公共服务供给方面。 |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模型设计 |
(二)变量选择及数据处理 |
四、实证结果分析 |
(一)基准模型分析:DID |
(二)稳健型检验:PSM-DID |
(三)进一步稳健性检验 |
1. 安慰剂检验。 |
3.排除政策干扰。 |
(四)机制检验 |
(五)城市异质性检验 |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
(6)区域政策、投资效率与企业绩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目标与意义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意义 |
三、创新点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 |
第五节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区域政策的效益 |
一、区域政策可以促进宏观经济发展与增长 |
二、区域政策具有企业集聚效应 |
三、区域政策具有提高人力资本效应 |
四、区域政策促进公平及效率 |
五、区域政策的绩效作用存在争议 |
第二节 区域政策与企业投资效率 |
一、区域政策对微观企业具有财政补贴效应 |
二、区域政策对微观企业具有税收优惠效应 |
三、区域政策可能引发企业投资水平过度 |
四、投资效率的其他相关研究 |
第三节 国有企业的投资效率 |
第三章 研究假设 |
第一节 区域政策的概念界定 |
一、区域政策的定义 |
二、四大区域政策 |
三、投资效率 |
四、企业绩效 |
五、政策效应 |
第二节 区域政策影响企业绩效理论梳理 |
一、企业绩效得益于区域政策的集聚效应 |
二、企业绩效得益于区域政策下知识溢出效应 |
三、区域政策通过企业投资影响企业绩效 |
四、投资效率的中介效应 |
第三节 假设提出 |
一、区域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
二、不同投资效率下区域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
三、不同产权性质下区域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
第四章 实证研究 |
第一节 样本选取 |
第二节 双重差分法(DID) |
一、双重差分法的含义与优势 |
二、双重差分法模型的假设 |
三、简化双重差分法模型 |
第三节 变量选取和说明 |
一、被解释变量 |
二、解释变量 |
三、中介变量 |
四、控制变量 |
五、变量具体定义 |
第四节 实证模型提出 |
一、区域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模型构建 |
二、不同投资效率下区域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模型构建 |
三、不同产权性质下区域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模型构建 |
第五章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第一节 描述性统计结果 |
第二节 变量间的相关性分析 |
第三节 实证模型检验 |
一、区域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
二、不同投资效率下区域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
三、不同产权性质下区域政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
第四节 稳健性检验 |
一、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 |
二、稳健性检验结论 |
第六章 研究结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 |
第三节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史料来源与研究现状 |
(一) 史料来源 |
(二) 研究现状 |
三、核心概念与研究阶段界定 |
(一) 核心概念界定 |
(二) 研究阶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中央政府制定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的理论与现实依据 |
一、中央政府制定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的理论依据 |
(一) 实现民族平等与共同发展是制定支援政策的主要目标 |
(二)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制定支援政策的内在要求 |
二、中央政府制定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的现实依据 |
(一) 西藏高等教育特殊的地位要求中央政府给予重视 |
(二) 西藏高等教育发展的特殊性需要中央政府的帮扶 |
第三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探索阶段(1958—1979) |
一、探索阶段的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环境 |
(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帮扶民族地区创建高等教育 |
(二) 和平解放时期中央政府开始对西藏教育进行帮扶 |
(三) 西藏高等学校在创建过程面临着师资匮乏问题 |
二、支援政策及其贯彻落实 |
(一) 动员内地大学生长期支援西藏公学 |
(二) 上海市选派教师支援西藏师范学院 |
三、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主要特征 |
(一) 进藏建藏成为早期援藏工作的主导思想 |
(二) 政策实施体现出浓厚的政治动员色彩 |
(三) 开始探索对口支援模式 |
四、探索阶段支援政策及其实施对西藏高等教育的影响 |
(一) 推动了西藏高等教育快速起步 |
(二) 帮助西藏初步建立起现代高等教育体系 |
(三) 打开了西藏高校与内地的交流合作关系 |
第四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调整阶段(1980—2000) |
一、调整阶段的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环境 |
(一) 中央政府加强了对民族地区高等教育的帮扶 |
(二) 加快发展西藏高等教育成为中央西藏工作的重要内容 |
(三) 西藏高等教育加快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 |
二、支援政策及其贯彻落实 |
(一) 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特殊政策帮扶西藏高等教育 |
(二) 教育部继续组织内地省市和高校对口支援西藏高校 |
(三) 中央组织部组织内地高校选派干部支援西藏高校 |
三、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主要特征 |
(一)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体系初步成形 |
(二) 对口支援政策实施机制趋于合理 |
(三) 支援政策制定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 |
四、调整阶段支援政策及其实施对西藏高等教育的影响 |
(一) 西藏高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
(二) 西藏高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 |
(三) 西藏高校科研能力不断提高 |
(四) 西藏高校自我发展意识增强 |
第五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拓展阶段(2001至今) |
一、拓展阶段的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环境 |
(一) 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民族高等教育的帮扶 |
(二) 中央对西藏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
(三) 实现西藏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面临着重重困难 |
二、支援政策及其贯彻落实 |
(一) 中央国家机关加大对西藏高等教育的帮扶 |
(二) 中央组织部的高校干部援藏政策不断加强 |
(三) 教育部组织内地高校强力对口支援西藏高校 |
(四) 相关内地省市组织开展对口支援西藏高校 |
三、支援政策及其实施的主要特征 |
(一) 支援政策体系趋于成熟 |
(二) 支援政策实施机制不断健全 |
(三) 配套政策措施逐步完善 |
(四) 对口支援逐渐向对口合作转移 |
四、拓展阶段支援政策及其实施对西藏高等教育的影响 |
(一) 西藏高校树立起了现代化办学理念 |
(二) 西藏高校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 |
(三) 西藏高校办学规模和层次稳步提高 |
(四) 西藏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着提升 |
(五) 西藏高校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增强 |
第六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变迁动因与特征 |
一、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变迁动因 |
(一) 外部动力因素 |
(二) 内部动力因素 |
二、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变迁的路径依赖特征——以内地高校对口支援西藏高校政策为例 |
(一) 路径依赖是公共政策变迁的主要特征 |
(二) 路径依赖下对口支援西藏高校政策的变迁过程 |
(三) 对口支援西藏高校政策变迁的路径依赖分析 |
第七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绩效与问题 |
一、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绩效评估 |
(一) 推动了西藏高等教育的全面快速发展 |
(二) 提升了支援高校的综合办学能力 |
(三) 促进了全国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和边疆安全稳定 |
二、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一) 政策制定多头管理与政策资源配置不足 |
(二) 部分执行主体动力不足及政策执行失真 |
(三) 政策监控和评估缺乏制度规范 |
第八章 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制度创新 |
一、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创新面临的挑战 |
(一) 加快内涵建设是当前西藏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 |
(二) 支援政策目标、任务与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 |
二、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的制度创新策略 |
(一) 加强各政策部门的协调与配套政策制定 |
(二) 增强政策执行主体自觉性及执行力度 |
(三) 健全政策监控和评估工作机制 |
结论与展望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8)新时代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论纲(论文提纲范文)
一、“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三大战略引领区域协调发展, 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
(一) “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打造东西双向全面开放新格局 |
(二) 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探索中国特色解决“大城市病”新路 |
(三) 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东中西互动合作, 打造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 |
二、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四大板块区域布局奠定区域协调发展基础, 促进生产要素在更广区域内有序流动 |
(一) 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具有优先地位 |
(二) 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提升东北地区整体竞争力, 打造全国重要的经济支撑带 |
(三) 中部崛起战略推动形成东中西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
(四) 东部率先发展战略发挥增长引擎和辐射带动作用, 引领我国创新发展 |
三、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等八大城市群发挥区域辐射带动作用, 拓展发展空间、释放发展潜力 |
四、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区域创新发展, 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产业合理布局、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
五、18个国家级新区对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加快区域经济振兴发展, 探索区域发展新路 |
六、结论与建议 |
(9)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相关概念和理论 |
第四节 田野调查点的概况 |
第一章 满洲里市税收概况 |
第一节 满洲里税收史简述 |
第二节 满洲里市的地税 |
第三节 满洲里市的国税 |
第四节 不同历史时期的满洲里市税收对比分析 |
第五节 地税、国税的财政贡献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 |
第二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
第一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对外贸易发展 |
第二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 |
第三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工业发展 |
第四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畜牧业、批发零售业发展 |
第五节 税收与扶持民族企业发展 |
第三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发展 |
第一节 税收促进边疆城市重点项目建设 |
第二节 税收支持民族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
第三节 税收稳定民族地区城市社会保障与就业 |
第四节 税收保障边民生活质量提高与文化发展 |
第四章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 |
第一节 少数民族人口发展与生计变迁 |
第二节 少数民族的衣、食、住、行发展 |
第三节 民族认同与民族关系发展 |
第四节 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 |
第五章 边疆、税收与国家认同 |
第一节 边民互动中的国家认同 |
第二节 税收环境与“用脚投票” |
第三节 民族关系、身份认同与家园选择 |
第六章 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思考 |
第一节 边疆民族地区税收的功能、特点及影响 |
第二节 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
第三节 税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第四节 税收杠杆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 |
第五节 税收杠杆与国家统筹建设 |
第六节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税收与边疆城市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科学发展观视域下党的区域经济战略思想的新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科学发展观提出前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历史演变的研究 |
1.2.2 关于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研究 |
1.2.3 以往研究的成就与不足 |
1.3 主要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科学发展观提出前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历史演变 |
2.1 党的区域经济思想的理论基础 |
2.1.1 马列主义关于区域经济布局的基本理论 |
2.1.2 西方主要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2.2 以内陆地区为重点,各地区均衡发展的战略思想(1949——1978) |
2.2.1 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的形成背景 |
2.2.2 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战略的基本内容 |
2.3 以东部沿海为重点,鼓励优势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思想(1978—1991) |
2.3.1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 |
2.3.2 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思想体系的基本内容 |
2.4 以缩小区域差距为导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1991—2003) |
2.4.1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思想的确立 |
2.4.2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具体内容 |
第3章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形成 |
3.1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提出的现实背景与理论依据 |
3.1.1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提出的现实背景 |
3.1.2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提出的理论依据 |
3.2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思想的形成过程 |
3.2.1 初步探索阶段 |
3.2.2 发展丰富阶段 |
3.2.3 整体完善阶段 |
3.3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内涵和目标 |
3.3.1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科学内涵 |
3.3.2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目标 |
第4章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 |
4.1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 |
4.1.1 西部大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2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主要任务 |
4.1.3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意义 |
4.2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 |
4.2.1 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中主要问题 |
4.2.2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启动 |
4.2.3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 |
4.3 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
4.3.1 东部地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2 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优势 |
4.3.3 东部率先发展战略的实施 |
4.4 中部崛起 |
4.4.1 中部地区发展的主要问题 |
4.4.2 中部崛起战略的形成 |
4.4.3 中部崛起战略的主要任务 |
4.4.4 中部崛起的战略意义 |
第5章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现途径 |
5.1 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
5.1.1 加快革命老区的发展 |
5.1.2 加快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
5.1.3 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
5.2 划分主体功能区 |
5.2.1 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出的背景和形成过程 |
5.2.2 主体功能区的类型 |
5.2.3 我国主体功能区划分的重要意义 |
5.3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
5.3.1 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
5.3.2 加强城市群的发展 |
5.3.3 加强县域经济的发展 |
5.4 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推动经济圈和经济带的发展 |
5.4.1 我国主要经济圈和经济带发展现状 |
5.4.2 经济圈和经济带的发展方向 |
第6章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特点及其前景展望 |
6.1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思想的特点 |
6.1.1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更具时代性 |
6.1.2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更具可操作性 |
6.1.3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更具科学性 |
6.1.4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更具系统性 |
6.1.5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更具主动性 |
6.2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应对的问题与挑战 |
6.2.1 生命周期理论与可能出现的新一轮的区域病 |
6.2.2 梯度理论与贫富差距的扩大和贫富群体、地区的固化 |
6.2.3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与市场规律之间的矛盾 |
6.2.4 统筹区域经济发展与公平正义之间的矛盾 |
6.2.5 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浪潮对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冲击 |
6.3 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
6.3.1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统筹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前提 |
6.3.2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统筹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基础 |
6.3.3 加强党的创新能力建设是统筹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动力 |
6.3.4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统筹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西部大开发的制度创新研究[J]. 郭凯. 农村金融研究, 2020(07)
- [2]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D]. 苏杰.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3)
- [4]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D]. 李杰.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5]区域性优惠政策有效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吗?——基于西部大开发的准自然实验分析[J]. 于井远,王金秀. 经济问题探索, 2019(08)
- [6]区域政策、投资效率与企业绩效[D]. 林丰焱. 深圳大学, 2019(12)
- [7]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支援西藏高等教育政策及其实施研究[D]. 张王勇.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8)
- [8]新时代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论纲[J]. 王佳宁,罗重谱. 改革, 2017(12)
- [9]税收与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为例[D]. 金德谷. 中央民族大学, 2016(04)
- [10]科学发展观视域下党的区域经济战略思想的新发展[D]. 易大东. 湘潭大学,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