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互联网协会采取措施抵制垃圾邮件(论文文献综述)
宋璇[1](2020)在《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体系的研究》文中认为“千禧一代”以后出生的青少年也被称为“数字公民”,预示着未来人们与信息网络的不解之缘,同时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普及的范围逐渐低龄化,抖音、快手等视频软件成为青少年日常的手机应用程序,信息网络社会的发展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速度。面对这些冷冰冰的机器与文字代码,与知识技能相比,使用者和操作者的道德素养似乎更为重要,因为这决定着信息网络的用途,以及未来信息社会的发展方向。所以一个未来能够立足于信息网络社会的人,首先是一个拥有良好信息道德素养的人。我国信息教育已经开展近二十年,学生在信息技术上的知识与技能已经取得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从信息社会的另一侧面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信息道德教育迫在眉睫。日本的信息道德教育从信息教育伊始就同步开展了,重视道德教育是与中国同处于亚洲文化圈并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日本一直以来的重要教育内容,因此日本对于信息道德教育的探索和发展较早,研究较为丰富。论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通过对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体系的分析与研究,分析总结出一些经验,为我国信息道德教育在理论和实践上提供些许有益借鉴。基于上述研究目的,论文以日本教育信息化为背景,梳理了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发展过程,总结了日本在推进信息道德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措施,从宏观层面上把握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全貌;分析了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目标,以及在此基础上确定的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上的教育内容,并且介绍了课程、活动等多种教育途径,从中观层面把握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框架;同时进一步从课程设计、教材开发、教学方法、教师队伍、评价方式五个方面探究了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体系,从微观层面上梳理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实施过程;通过上述研究分析,以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有效经验作为参考,对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和德育课中的信息道德教育提出了几点思考。
王昕昀[2](2020)在《网络营销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网络营销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成熟与发展,改变了传统的商业经济模式,利用各种网络技术手段实现企业营销目的的一种营销方式。在当下互联网时代下获得极大发展,也吸引了众多目光聚焦。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免引发了很多道德层面的问题,带来了相应的社会思考。网络营销大方向上属于经济学领域,所以大多数研究视角都围绕在经济领域,其他领域涉及颇少。而网络营销伦理是网络营销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失的一环,对其加深研究,构建体系和架构,对于助推网络营销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学角度,从伦理学的独特学科角度切入,运用数据收集法、文献查阅法、多学科结合等方法,创造性地用人文眼光看待网络营销这一时代产物。大体上对网络营销中存在的道德缺失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和概念的清晰界定,并据此提出相关的解决建议。细分来看,先厘清了网络营销与网络营销伦理的基本概念,阐述了相关价值;随后此基础上详述了网络营销应该遵守义利兼顾、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以人为本等道德规范;接着通过结合道德规范和当下现实分析发现,由于技术超高速发展、主体道德意识薄弱、外部环境不够完善等原因,使得网络营销在消费者权益、商品交易、物流、商业个体四个方面存在伦理缺失问题,导致了消费者群体不满、行业发展受挫甚至社会诚信水平下降等危害,而为了避免上述危害进一步扩大,政府、行业、企业多方要紧密配合,有效发挥自身应尽责任,同时接受消费者和大众媒体的时刻监督,避免无道德问题频发发生。通过以上研究,希望最终能够规范网络营销行业的行为,指导其走一条健康而道德的发展道路。
尹健[3](2019)在《中国互联网信息的治理机制及路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逐步由传统社会向信息社会迈进,互联网信息力量不断冲击信息控制的旧模式,为政府的社会治理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在5G时代来临的前夜,调整优化中国的互联网信息治理工作方向,以应对即将迎来革命性变化的网络信息传播形势,显得很有必要。本文从基本概念和定义出发,认为界定清楚互联网信息治理的主要概念是开展后续研究的基础。在概念界定之后,从认识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出发,通过多个研究视角梳理了我国互联网信息治理机制的形成路径。随后对我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现状进行了回顾,提出互联网信息传播中出现的大量失范现象,不良信息泛滥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导致我国要加强互联网信息治理。并且从治理主体、治理措施、治理效果三个维度总结互联网信息治理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困境。发现我国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互联网信息治理模式;在治理主体上以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为核心,私营部门、市民社会等多主体协同治理;通过立法规制、行政管理、自律调节、技术防范、国际合作等多种措施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治理。此后,对主要发达国家互联网信息治理实践进行分析总结,在中外比较中,发现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主要存在非政府治理主体缺位、立法规制滞后、行政管理过度、自律调节不足、技术防范过严、国际话语权弱小等问题。最后,从以优质内容弘扬主流意识形态、以政府主导引领多元主体共治、以综合措施维系网络传播秩序、以中国方案推进网络共享共治四个方面提出了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优化路径。最后,对本文主要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并结合本文的不足,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展望与设想。
余平[4](2019)在《美国广告规制研究》文中认为美国是目前世界广告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也是自近代以来对广告产业进行有效规制的典范国家之一。美国政府对广告的早期规制可以追溯到19世纪70年代其邮政署对邮件广告进行的直接和间接监管;之后在19世纪80年代的海报广告时代,美国国内也开始陆续出现广告行业自律组织。现代美国广告规制体系是以1911年“广告诚信运动”的兴起为开端,并以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成立为标志所全面建构起来的。时至今日,美国广告规制体系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在经过漫长的制度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积淀后,美国广告规制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已经赢得政府和产业利益相关者的接受和认同,亦成为世界广告产业监管和规制的典型与样板之一。规制主要分为他律和自律,两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美国广告规制是在以国会、白宫、法院(分别代表立法、行政和司法)为主导的他律规制体系下,辅以广告产业参与者的自我约束而逐渐形成的规制模式。在这个体系中,国会和政府负责立法和行政(政府也有部分立法权),法院负责司法并同时形成案例法,成为规制体系的主体;而广告产业参与者参照法律法规形成自身的行业标准和自律纲领。在广告产业的规制机体中,他律就像是“生命机体”中的“中枢神经”,而自律则像是机体中的“神经末梢”。在政府规制失灵的领域,自我规制往往具备更强的适应力和有效性。美国广告规制是在宪政制度下运行的,权利法案是美国宪政制度的民主基石,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成为了广告表达最根本的法律依据,也成为了政府广告规制违宪审查的主要法理争议。从权利性质角度来看,广告作为商业言论,理应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但由于其具有“逐利”性质,被认为无法提升社会福祉而被长期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宪政理念的发展、商业文明价值的提升,加上消费者知情权的日益被重视,使得广告言论逐渐有限制地纳入到了言论自由保护的范畴之内。这就使得广告权利具有“竞合性”的特征,并对现有权利分类理论体系构成了挑战,也使得政府广告规制必须放弃原先的单一标准而参照多标准体系。这就给广告规制的判例援引和司法解释提供了很大的弹性空间。媒介的发展是完善广告规制体系的又一重要参照。印刷广告技术比较简单,影响也很有限,广告规制只需对内容底线和事后救济进行限制,仅以宪法和普通法律即可基本建构。广播、影视为主的电子媒介则极大地拓宽了传播的空间,基于纸媒的规制体系已无法适应广电广告的现实需求,电子传媒法规开始颁布,广告规制也进入分类管理的时代。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规制理念,开始加大对广电广告的规制。而20世纪末新媒体的兴起,使得原先泾渭分明的传统分类监管机制不得不又重新解构。加之西方放松管制的思想思潮的影响,媒介融合势在必行。在媒介汇流的新媒体时代,广告规制进入了全新的调适期,传统广告规制体系依然适用,并积极纳入新媒体广告。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等独立监管机构将管理范围扩大至新媒体广告,在无法适用的领域通过新的成文法另行规制。广告形式的多样化、媒体的再升级、理念的多维度使得新媒体时代的广告规制体系更富张力和弹性。本论文共分为九个部分,由绪论、总结和七章主体部分组成。第一章主要梳理广告规制的历史源起与流变;第二章重点阐述广告规制的理论动因和现实依据;第三章试图解构广告规制主体和框架;第四章全面分析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第五章主要解析重点监管广告领域的规制;第六章力求阐述广告自律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应用;第七章尝试探究新媒体广告带来的规制挑战与调适。本论文试图从广告他律和自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以广告他律为重点,兼顾广告自律。同时,希望能够从广告规制的体系、要素、内容、渠道等角度展开分析,结合纵向的历史分析方法,展现美国广告规制的理念、框架、内容、方式等,最终归纳出美国广告规制体系的规律和特征。本研究的主要发现包括:美国广告规制嬗变的内在动因主要在于规制理念的转变。在法律规制上体现的是法理的转变,从最初的尊重财产权到后期的注重个人权利;在商业关系理念中体现的是从纯粹地“保护竞争者”到既“保护消费者”又“保护竞争者”;在规制上体现出来的是从注重“经济性规制”到更注重“社会性规制”;在公平导向上从强调“过程公平”到“结果公平”。另一方面,社会动因体现出的则是规制主体和反规制力量的反复博弈,这当中包含了两个规制维度:商业言论自由、市场竞争博弈;并且涵盖了众多价值导向:如言论自由、公平、促进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利益、健康权、隐私权等,这些都为规制的冲突和调适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由于美国广告规制体系过于庞杂和细密,本研究难免挂一漏万,文中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本论文将在今后进一步的研究中深入和细化。
钱松岭[5](2014)在《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开发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培养信息社会的理想公民,就我国目前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实施发展状况来说,信息技术课程脱胎于计算机课程,还带着强烈的工具主义烙印,存在着技术至上的倾向,内容上缺少对信息权利与义务、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社会信息系统等信息社会学方面知识,忽视了课程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培养。而全面培养学生信息素养一定是信息科学、信息技术与信息社会的综合化,三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而且彼此发生转化的时间周期越来越短,这也是社会发展对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STS综合化的促动。基于以上认识,本研究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框架内,以信息社会学为切入点,试图探求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开发的模式、目标、内容选择与组织以及教学策略与评价,使之更好地与信息科学、信息技术内容合理融合、有机统一,以增强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文化底蕴。为了以上目的,本研究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国际比较研究、专家审议、教学实验研究包括问卷、观察、访谈等方法。本文共分六章。本研究通过对课程开发理论、信息社会学本体知识和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研究现状进行了文献研究,分析了这些方面对中小学社会学课程开发的适用性;然后对英国、美国、日本和印度四国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商业性出版的教科书和课堂教学三方面为主要研究对象,从课程开发的基本要素,即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等方面进行比较与分析;又阐述了与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相关的哲学、心理学、社会学三个方面的理论基础。提出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的要体现文化传承、社会科学、反思探究的三个社会学课程传统;同时,还从社会、个人和学科三个维度对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的价值进行了分析。本研究进一步对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进行了差异性分析与归类分析,确定了相关课程、核心课程和活动课程三种基本开发形式,并提出了课程开发的KPRC模式:K(Information Sociological Knowledge)信息社会学知识;P(Information Processing)信息处理流程:是信息技术学科的方法特质与过程原则;R(Social Relationship)学生的社会关系;C(Cultures)文化:传统文化与多元文化。此模式将课程目标定位为“培养数字公民”,并通过专家审议确定了宏观、中观与微观的三级目标体系。课程内容包括信息伦理、信息法律、社会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和信息科技发展史五个领域,并从自我、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三个层面的关系来组织这些内容,并分为四个水平阶段。基于以上工作,本研究在调查了教学实验对象课程需求的基础上开发了相应的三种课程资源,并对其进行专家审议,然后在小学五年级和初中二年级学生中进行了教学实验,研究结论包括: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没有显着差异;学生能充分思考信息社会学议题;师生对信息社会学课程实验教学的必要性给予肯定;学生家长的意识和行业自律可能成为课程实施的影响因素;相关课程教学行之有效。最后从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的教学、学习内容、教学评价和未来研究四方面提出了建议。
张蓓蓓[6](2014)在《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研究 ——以南京XXX大学为例》文中指出近年来,失范信息行为越来越受到学术界、教育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学生是民族复兴的希望和未来,是国家兴旺与发达的栋梁之才,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宝贵人力资源,加强对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研究,不仅影响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也关系到大学生个人的成长与成才。论文依据信息生命周期理论,借鉴信息传播学、信息行为学、信息伦理学、失范论及信息素养论等领域的研究成果,通过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研究方法,较为系统全面地探索了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表现,初步将大学生的失范信息行为划分为三个结构模块:大学生信息制造与发布过程中的失范行为;大学生信息搜寻、甄别与选择过程中的失范行为;大学生信息使用过程中的失范行为。梳理并分析了各模块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表征以及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所产生的危害,探究了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本质特征。结合大学生各类失范信息行为的特征及危害,论文进一步对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成因进行了学理分析,分别从大学生个体、高校、社会三个视角初步提出了防治对策。对当代大学生如何进一步提升信息道德和素养,高等学校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社会如何进一步营造健康和谐的信息文化环境,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李伟[7](2014)在《网络规范研究》文中认为互联网创造了一种全新的人类生活,在互联网构成的网络空间里,人们可以摆脱现实世界中的一些限制,享受一种更高效、更方便、更自由的网络生活。然而,无规矩不成方圆,人类社会需要规范来指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使其合理有序,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网络空间也不例外,人们在其中的网络行为也需要规范的指导和约束。这些能够指导和约束人们网络行为的规范就是网络规范,网络规范是保证人们的网络行为合理有序,促进互联网有序运行和不断发展的必要条件。人们想要正确地使用互联网,实现自己的行为目的,必须遵守合理的网络规范。但是,遵守规范的前提是有规范可依,由于现实规范在互联网中水土不服,因此,如何构建一种区别于现实规范的,能够有效调整和约束人们网络行为的网络规范就成为人们应当思考和解决的首要问题。要构建一种合理的网络规范,就需要对网络规范进行深入的分析。我们结合了规范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网络规范展开了具体的研究。首先,我们阐明了网络规范的概念、性质与特征,将网络规范与现实规范区分开来,进而揭示了网络规范的类型与功能;其次,我们探讨了网络规范如何形成的问题,分析了网络规范形成的充分必要条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网络规范形成的两种模式,并且指出了在构建网络规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两个原则;再次,我们探讨了网络规范的合理性问题,分析了网络规范合理性的两个方面,提出了判定网络规范合理性的标准和方法,同时还指出了网络规范的合理性面临的困境,并且提出了解决这些困境的办法;最后,我们还探讨了网络规范与网络自由的关系问题,揭示了网络自由的本质及其受到的限制,指出网络规范与网络自由的中介是网络权利与网络义务,只有自觉履行网络权利和网络义务才是实现网络自由的正确途径。这样,通过对网络规范的深入分析,我们提出了一种构建合理的网络规范的路径,从而为人们构建网络规范的实践活动提供了理论支撑,为人们制定网络法律和政策、网络道德、网络风俗习惯以及网络技术规范等具体的网络规范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曹海涛[8](2013)在《从监管到治理 ——中国互联网内容治理研究》文中提出互联网的诞生是人类20世界最伟大的发明之一,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及互联网普及,其对世界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起着越来越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中国的网络建设紧跟世界步伐快速发展,面对互联网发展的新阶段和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的新环境,现有的网络文化建设与监管的理念、策略、体制、方法等已难以适应互联网新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基于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探索互联网内容的治理研究就变得迫切而必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到了个人信息时代,互联网内容失范现象严重,这对我国互联网内容治理提出了十分严峻的挑战。我国当前网络监管中存在明显的五大不足,相关立法严重滞后、治理机制缺乏顶层设计、监管理念和监管能力滞后、监管技术手段滞后、社会教育引导不足等。政府监管的低效率已经显现,减少政府干预力度,在政治宽容的底线之上,构建互联网治理新机制成为未来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井喷期,必须建立有效的新的互联网内容治理机制。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应遵循三大原则,即服从原则、平衡原则和创新原则;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应对治理主体的责任应有明确的界定,哪些是参与治理的力量,哪些是这些治理力量的权力边缘,以及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地位有明确的说明。政府不再是主导一切的力量,行业协会、互联网相关企业的地位作用得到应有的提升,网民参与治理的权利应该给予保证。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应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这需要高度重视立法、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网民自我约束等综合手段,建立相应的治理体制和机制。互联网突破了传统大众传播的模式框架,互联网下人人都是可以是传播者和受众。这对传统传播管理方式的理论基础“把关人理论”提出了挑战,即通过管理好少数“把关人”就能掌控议程和引导舆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为此,网络传播的管理理念应从“监管”走向“治理”,管理方式应从“管制”走向“治理”,从“统一管理”走向“分类治理”,需要从法律机制、社会控制机制和网民自律机制等方面来构建我国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新机制。本文还对网民参与治理的参与意识培养和参与渠道构建进行了分析探讨,以企推动网络社会的民主法制建设,实现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互动。
张化冰[9](2011)在《互联网内容规制的比较研究》文中认为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是人类20世纪最伟大的文明成果之一,它在几十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从军用到全面投入商业化运作的历程,如今互联网使用在全世界的普及率已经达到28.7%。互联网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交流方式和媒介形式,同时对各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它不仅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娱乐自我、监督舆论、实现权利等方面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同时也造成了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泛滥、法律侵权、危害国家安全等诸多负面影响。本论文主要针对互联网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各国的网络内容管理进行分析,目的绝不止于如何对互联网进行管制,而是着眼于互联网的有序、健康和持续发展。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虚拟性、去中心化等特点,各国的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文化传统等又各不相同,因此对于网络内容管理的手段、方式、思路、政策等肯定有差异。本文希望通过在比较各国不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这些差异形成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力求更深入地研究“互联网内容管理”这一主题。研究的落脚点在于总结互联网内容管理的经验和模式,更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对我国当前的网络管理和建设有借鉴意义。论文的第一章到第三章主要在互联网管理研究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对网络发展的特征、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了分析,对网络时代表达自由、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作了定位,对有关的网络管理理论和正当性进行了研究。第四章到第九章分别对美国、德国、新加坡、韩国、英国、法国、日本和中国的互联网内容管理模式、特点及现状作了比较研究。由于网络内容管理的覆盖面太广,比如仅涉及法律管理,就可包括着作权、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分析以及网络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等立法研究。因此本文主要从宏观层面出发,重点对各国的法治、自律、行政及技术等的整体管理状况进行了比较,同时辅以有关的法律权利、自律手段等微观分析。第十章为案例分析,主要对美国的CDA违宪事件、德国托宾案、韩国“破坏性标准”违宪事件、中国“艾滋女”事件进行了研究,以通过案例回证网络管理的理论分析。第十一章为结论。通过本论文的研究主要得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互联网规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互联网空间中没有绝对的自由存在,只是各国规制程度的强弱不同而已。第二,法律赋予了网络空间“张力”与“限制”。既要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的发展,也要对负面作用和社会问题进行规制,但是各国由于情况不同,“张力”与“限制”的方式、空间等都相对不同。第三,针对网络媒体的特性,行业自律在网络时代的作用更加重要,需要各国在既有的自律框架基础上做出适应性调整。第四,各国普遍采用技术过滤和内容分级手段,充分体现了网络时代“以技术对抗技术”的管理特点。第五,个体自律将在未来的网络管理中起重要作用,因此加强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和研究是一项重要任务。信息技术的一大特性就是创新,因此对于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研究没有结束,只有开始。针对未来的网络发展研究,论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关注三网融合的进程及其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三网融合带来的不仅是管理机构和职能上的变动,更重要的是管理思路和政策上的影响;三网融合不仅仅是技术上的融合,将对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产生多种影响。尤其我国当前处于三网融合的攻坚期,更要注重这方面的借鉴性研究。第二,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研究。伦理道德问题是网络媒体规制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建立什么样的伦理道德模式才能更好地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规律和要求,又如何才能让社会伦理准则内化为个人的道德信念,需要学界和业界共同加强这方面的实践性研究。第三,重视互联网发展的国际化和全球化应对研究。我国应该在大力发展本国信息产业的同时,学会用国际化的思维和眼光去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既要融入到网络国际化、全球化发展的信息大潮中去,又要防止新的国际环境下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国家主权和安全侵犯。
巫思滨[10](2011)在《互联网不良信息综合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二十世纪以来,互联网已经演变成为重要的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并且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贸易、文化、教育等各个社会领域。互联网提高了社会的运行效率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便利。然而,互联网不良信息的传播也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如何对互联网不良信息进行治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立足于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理论,通过分析互联网不良信息传播的原因、渠道及其带来的危害和影响,提出对互联网不良信息进行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我国不良信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美国、英国、德国、新加坡和韩国的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经验,构建了我国互联网不良信息综合治理模型,提出了互联网不良信息综合治理相关的建议。本文认为,互联网不良信息综合治理,应该从多角度多层次进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自律、道德和技术等多种管理措施,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才能创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社会环境。笔者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够为我国完善互联网不良信息综合治理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二、中国互联网协会采取措施抵制垃圾邮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互联网协会采取措施抵制垃圾邮件(论文提纲范文)
(1)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体系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的缘起 |
1.1.2 研究的问题 |
1.2 选题意义 |
1.2.1 从理论上探讨中小学开展信息道德教育的动力 |
1.2.2 借鉴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实践经验 |
1.3 文献综述 |
1.3.1 外文文献综述 |
1.3.2 中文文献综述 |
1.4 概念界定 |
1.4.1 信息、道德与伦理 |
1.4.2 信息道德与信息道德教育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法 |
1.5.2 比较法 |
1.5.3 历史法 |
1.6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背景及发展过程 |
2.1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开展的背景 |
2.1.1 时代背景 |
2.1.2 教育背景 |
2.2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发展过程 |
2.2.1 日本中小学信息化教育的发展历程 |
2.2.2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发展历程 |
第3章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和途径 |
3.1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目标 |
3.2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内容 |
3.2.1 纵向 |
3.2.2 横向 |
3.3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途径 |
3.3.1 以道德课为中心的各门课程 |
3.3.2 校内体验式活动 |
3.3.3 形式多样的校外活动 |
第4章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实施 |
4.1 课程设计 |
4.1.1 课程体系 |
4.1.2 课程特点 |
4.2 教材编写 |
4.2.1 道德课教科书—《我们的道德》 |
4.2.2 动画教材 |
4.2.3 教育网站 |
4.3 教学方式 |
4.3.1 课堂讲授式教学 |
4.3.2 活动体验式教学 |
4.3.3 角色互换式教学 |
4.4 师资力量 |
4.5 评价方式 |
4.5.1 问卷评价 |
4.5.2 行为检测表 |
第5章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评价及对我国的启示 |
5.1 评价 |
5.1.1 日本不断完善信息道德教育体系 |
5.1.2 日本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信息道德意识 |
5.1.3 日本创新信息道德教育模式 |
5.1.4 日本注重信息道德教育师资的培养 |
5.2 启示 |
5.2.1 我国应加快构建学校信息道德教育体系 |
5.2.2 我国学校应凸显中小学信息道德意识的培养 |
5.2.3 我国学校应改进信息道德教育模式 |
5.2.4 我国中小学应重视信息道德教育师资的培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网络营销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网络营销伦理概述 |
一、网络营销 |
(一)网络营销的内涵 |
(二)网络营销和传统营销的区别与联系 |
(三)网络营销的发展与趋势 |
二、网络营销伦理 |
(一)网络营销伦理的不同观点 |
(二)网络营销伦理的内涵 |
第二章 网络营销的道德规范及价值 |
一、网络营销的道德规范 |
(一)以人为本 |
(二)义利兼顾 |
(三)诚实守信 |
(四)公平竞争 |
二、网络营销道德规范的价值 |
(一)为网络营销道德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
(二)为网络营销发展树正确理念 |
(三)增强网络营销中的道德竞争力 |
第三章 网络营销的伦理问题、成因和危害 |
一、网络营销的伦理问题 |
(一)消费者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 |
(二)缺德行为影响网购有序进行 |
(三)网购配送物流方责任意识不够 |
(四)商业个体不道德行为不断 |
二、网络营销的伦理问题的成因 |
(一)网络技术与道德的发展不完全同步 |
(二)主体道德意识薄弱 |
(三)有关网络营销的外部环境不够完善 |
三、网络营销的伦理问题的危害 |
(一)引发消费群体对网络营销的不满 |
(二)损害了企业乃至整个网络营销行业的健康发展 |
(三)破坏了整个网络市场的竞争秩序 |
(四)影响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 |
第四章 网络营销的伦理问题解决对策 |
一、发挥政府在网络营销伦理建设中的宏观调控作用 |
(一)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扶持网络营销发展 |
(二)政府要加强网络营销道德的教育宣传工作 |
(三)加强惩治处罚,预防不道德现象频繁发生 |
(四)提高网络技术,维护网络环境安全 |
二、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升企业网络营销的道德意识 |
(一)正确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 |
(二)恰当运用大众媒体舆论进行监督 |
三、行业自身进行道德管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自律作用 |
(一)领头企业发挥道德表率作用 |
(二)建立完善的行业信用体系 |
(三)制定伦理章程,规范网络营销行为 |
四、企业加强道德建设,提升网络企业伦理水平 |
(一)建立企业内部道德制度 |
(二)根据企业自身状况实施不同伦理战略 |
(三)加强企业道德文化建设 |
(四)提升企业员工道德素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中国互联网信息的治理机制及路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价值及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4 文献综述 |
1.5 研究思路 |
1.6 研究方法 |
2 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机制形成 |
2.1 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特殊性与必要性 |
2.2 多部门治理视角下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主体的结构与演化 |
2.3 网络安全视角下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措施的结构与演化 |
2.4 内容生态视角下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目标的演化 |
3 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现状考察 |
3.1 互联网信息传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 互联网信息治理的关键挑战 |
3.3 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现状评价 |
3.4 互联网信息治理的国际镜鉴 |
4 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路径优化 |
4.1 内容层面:以优质内容弘扬主流意识形态 |
4.2 主体层面:以政府主导引领多元主体共治 |
4.3 措施层面:以综合措施维系网络传播秩序 |
4.4 对外层面:以中国方案推进网络共享共治 |
5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4)美国广告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重要概念的厘清 |
一、广告的概念与厘定 |
二、规制的内涵与适用 |
三、广告规制的界定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结构框架 |
二、理论模型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探究与溯源:美国广告规制的源起与流变 |
第一节 广告规制的“前制度化”时期(1776-1911) |
一、殖民地阶段美国的广告规制萌芽 |
二、美国初期的广告规制初建 |
第二节 广告规制体系全面建构时期(1911-1946) |
一、广告规制框架初现 |
二、规制向保护消费者倾斜 |
三、媒体规则(Media regulation)开始建立 |
第三节 广告规制的持续繁荣时期(1946-1980) |
一、政府部门监管全面升级 |
二、加速监管的1970年代 |
第四节 去规制和调整时期(1980年后) |
一、全面放松管制的时代 |
二、现代广告法规的大量涌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效率与公平:规制理论与美国广告规制的依据 |
第一节 传统规制理论的运用 |
一、公共利益规制理论 |
二、利益集团规制理论 |
第二节 现代规制理论的发展 |
一、激励性规制理论 |
二、规制框架下的竞争理论 |
第三节 表达与约束的博弈 |
一、商业言论权的全面限制 |
二、商业言论表达自由的法理之争 |
三、商业言论自由的全面保护 |
第四节 效率与公平的衡平 |
一、早期规制中的“效率优先” |
二、规制转型后的“公平导向”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主导与制衡:美国广告规制的主体与框架 |
第一节 美国广告的规制者 |
一、规制主体身份的界定 |
二、FTC的机构与职能 |
三、FCC的职能与履行 |
四、其他的广告规制部门 |
五、规制者的主要法律依据 |
第二节 广告规制模式的建构 |
一、广告规制动因解析 |
二、广告规制的理念诉求 |
三、广告管制模式解析 |
第三节 广告规制的运行路径 |
一、广告规制运行的法律渊源 |
二、主要规制部门的运行和手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碰撞与规范:美国政府对不正当竞争广告的监管 |
第一节 法理向伦理的转变——对于虚假广告的规制 |
一、广告欺骗行为的认定扩张 |
二、从“理性”到“无知”的消费者标准——规制立场的转变 |
三、网状表达(Net impression)原则 |
第二节 规制与反规制之争——不公平广告的规制尺度 |
一、“公共利益”标准取代传统“公平”标准 |
二、矫正广告的“矫枉过正”? |
三、广告主和行业的“反规制”与“再反制” |
第三节 监管宽松与自律审慎的互补——比较广告的规制模式 |
一、“肯定模式”下的规制标准 |
二、比较广告“正当性”的法理之争 |
三、媒体的行业规制平衡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责任与担当:美国广告重点监管领域的规制 |
第一节 儿童广告的规制 |
一、广播电视时期的儿童广告规制 |
二、互联网时代的儿童广告规制 |
三、儿童保护和言论自由的冲突与妥协 |
第二节 烟草广告的规制 |
一、烟草广告规制与商业言论自由 |
二、公共健康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和利益表达 |
三、烟草利益集团对广告规制的限制 |
第三节 酒类广告的规制 |
一、宪法框架下的分类规制与平衡 |
二、酒类广告政府管控和行业自律 |
三、对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 |
第四节 药品广告的规制 |
一、药品广告规制的流变 |
二、多头管理与分工协作——FTC与 FDA的广告管辖权之争 |
三、新型药品广告DTC的争议与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自省与协同:美国广告行业的自我规制 |
第一节 广告行业自律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
一、行业自律的理论依据 |
二、行业自律的现实依据 |
第二节 广告行业自律的发展历程 |
一、工业革命中的自发觉醒时期 |
二、舆论推动下的建章立制时期 |
三、体系完备中的成熟理性时期 |
第三节 广告行业自我规制结构与流程 |
一、行业自律组织系统的结构 |
二、行业自律系统的操作流程 |
三、行业自律体系流程的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失范与调适:美国新媒体广告规制面临的时代挑战 |
第一节 数字化带来的规制挑战 |
一、网络空间是否需要规制的学术争辩 |
二、新媒体广告的监管困境 |
三、新媒体广告他律的规制梳理 |
第二节 网络中立框架下的规制传承与融合 |
一、“网络中立”原则的确立 |
二、网络广告规制的传承与调适 |
三、广告媒介规制融合 |
第三节 垃圾电子邮件的规制 |
一、择入模式和择出模式的选择 |
二、反垃圾邮件规制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
三、反垃圾邮件规制的经验与不足 |
第四节 在线行为广告和隐私权保护 |
一、FTC的自我规制导向 |
二、OBA行业的自我规制 |
三、在线行为广告规制的框架及举措 |
四、在线行为广告自律体制的特点 |
本章小结 |
结语 美国广告规制:宪政体制下产业的必然选择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 |
后记 |
(5)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开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一) 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 |
(二) 学生自身发展的需求 |
(三) 信息技术教育与课程自身发展的需求 |
二、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内容 |
三、 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设计 |
(二)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意义与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意义 |
(二) 创新之处 |
五、 概念界定 |
(一) 信息 |
(二) 信息社会 |
(三) 信息社会学 |
(四) 信息社会学课程 |
六、 文献综述与评价 |
(一) 课程开发理论 |
(二) 信息社会学本体知识的梳理 |
(三) 与信息社会学相关的学校教育内容 |
(四) 社会系统中的相关内容 |
第二章 学校信息社会学课程国际比较研究 |
一、 学校信息社会学课程国际比较研究设计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
二、 信息社会学课程国际比较研究 |
(一) 美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中的信息社会学课程 |
(二) 英国 ICT 课程中的信息社会学内容 |
(三) 日本中小学“信息”课程中的信息社会学内容 |
(四) 印度计算机科学课程、信息技术课程中的信息社会学内容 |
三、 对信息社会学课程的比较分析 |
(一) 信息社会学课程的目标比较 |
(二) 信息社会学课程开发模式 |
(三) 信息社会学课程内容的比较 |
(四) 信息社会学课程组织 |
(五) 信息社会学课程的教学策略 |
(六) 息社会学课程的评价 |
第三章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分析 |
一、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的理论基础 |
(一) 哲学基础 |
(二) 心理学基础 |
(三) 社会学基础 |
二、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的价值分析 |
(一)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的社会价值 |
(二)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的个人价值 |
(三)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的学科价值 |
第四章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的 KPRC 开发模式 |
一、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开发模式 |
(一) 信息社会学课程开发模式之间的差异性分析 |
(二)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开发的归类分析 |
(三)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中信息社会学课程开发的基本模式 |
二、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开发的 KPRC 模式 |
(一) K(Knowledge)信息社会学知识 |
(二) P(Processing)信息处理过程 |
(三) R(Relationship)社会关系 |
(四) C(Cultures)文化 |
第五章 KPRC 开发模式下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目标与内容 |
一、 KPRC 模式下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的目标设置 |
(一)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目标定位 |
(二)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目标设计的基本原则 |
(三) 课程目标的叙写 |
(四)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基本目标 |
二、 KPRC 模式下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 |
(一)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内容选择的价值取向 |
(二) 数字公民与信息社会学课程的内容 |
(三)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内容选择原则 |
(四)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内容基本组织要素 |
(五) KPRC 模式下的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内容的组织 |
三、 专家审议 |
(一) 编制专家意见调查表 |
(二) 聘请专家 |
(三) 进行审议 |
(四) 审议结果 |
第六章 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教学实验 |
一、 KPRC 模式下的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教学实验设计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对象 |
(三) 研究设计 |
(四) 研究方法 |
(五) 研究工具 |
二、 KPRC 模式下的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教学资源设计 |
(一) 教学资源设计的目标 |
(二) 教学资源内容选择 |
(三) 教学资源结构设计 |
(四) 教学资源案例 |
三、 KPRC 模式下的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教学实验实施 |
(一) 学生需求分析 |
(二) 实验教学资源设计 |
(三) 教学实验实施 |
四、 KPRC 模式下的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教学实验结果分析 |
(一) 课堂教学实验结果分析 |
(二) 教师意见访谈结果 |
(三) 综合讨论 |
五、 KPRC 模式下的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教学实验结论与建议 |
(一) 结论 |
(二) 建议 |
结语 |
(一) 研究总结 |
(二) 研究不足 |
(三) 后续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6)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研究 ——以南京XXX大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可能的创新点 |
1.4.1 研究的重点 |
1.4.2 研究的难点 |
1.4.3 可能的创新点 第二章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相关理论与概念界定 |
2.1 信息行为的基础理论 |
2.1.1 信息传播要素论 |
2.1.2 信息行为发生论 |
2.1.3 信息生命周期论 |
2.1.4 信息素养论 |
2.2 大学生的信息行为 |
2.2.1 大学生信息行为的含义 |
2.2.2 大学生信息行为的构成要素 |
2.3 大学生的失范信息行为 |
2.3.1 “失范”概念的演变与发展 |
2.3.2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界定 |
2.3.3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特点 |
2.3.4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分类 |
2.4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表现 |
3.1 大学生信息制造与发布过程中失范行为的主要表现 |
3.1.1 课余制造色情暴力信息 |
3.1.2 随意发送垃圾短信和邮件 |
3.1.3 误传虚假信息及谣言 |
3.1.4 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
3.1.5 泄漏组织或他人的机密信息 |
3.1.6 用语粗俗过度随意 |
3.2 大学生信息查询、甄别与选择过程中失范行为的主要表现 |
3.2.1 主动获取色情暴力信息 |
3.2.2 不当的信息搜索 |
3.2.3 信息窃取 |
3.2.4 网络沉迷 |
3.3 大学生信息使用过程中失范行为的主要表现 |
3.3.1 学科作业的抄袭与剽窃 |
3.3.2 非法使用校内信息资源 |
3.3.3 群体性使用盗版软件 |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影响与危害 |
4.1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对学生自身的影响及危害 |
4.1.1 价值观念混乱 |
4.1.2 身心健康受损 |
4.1.3 人际交往疏离 |
4.1.4 创新能力与学业受阻 |
4.2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对高校的影响及危害 |
4.2.1 扰乱校园的正常秩序 |
4.2.2 阻碍学校的育人职能 |
4.2.3 污染校园的学术风气 |
4.2.4 有损校园的外在形象 |
4.3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对其他社会群体的影响及危害 |
4.3.1 信息污染加剧 |
4.3.2 信息系统受到破坏 |
4.3.3 信息安全遭受威胁 |
4.3.4 侵害他人权益 |
4.4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成因与防范策略 |
5.1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成因 |
5.1.1 大学生自身的道德与心理困境 |
5.1.2 高校正面教育引导的缺失 |
5.1.3 社会规范滞后与监管乏力 |
5.2 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的防范策略 |
5.2.1 学生自身:加强修养,自觉遵守信息法规 |
5.2.2 高校层面:加强教育,提高大学生的信息素养 |
5.2.3 社会层面:加强监管,营造良好的信息文化环境 |
5.3 本章小结 第六章 总结 参考文献 附录一 调查问卷 附录二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附录三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致谢 |
(7)网络规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互联网与网络规范 |
二、网络规范面临的困境 |
三、网络规范研究的现状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网络规范概述 |
第一节 网络规范的概念 |
第二节 网络规范的性质 |
第三节 网络规范的特征 |
第二章 网络规范的功能和类型 |
第一节 网络规范的功能 |
一、规范功能 |
二、保护功能 |
第二节 网络规范的类型 |
一、网络社会规范与网络技术规范 |
二、网络用户规范与网络服务规范 |
三、正式网络规范与非正式网络规范 |
四、强制性网络规范与非强制性网络规范 |
五、扩展性网络规范与自发性网络规范 |
第三章 网络规范的形成 |
第一节 网络规范形成的条件和模式 |
第二节 构建网络规范的两个原则 |
一、允许原则 |
二、利益平衡原则 |
第四章 网络规范的合理性及其判定 |
第一节 网络规范的合理性 |
一、网络规范的可行性 |
二、网络规范的可接受性 |
第二节 网络规范合理性的判定 |
一、网络规范合理性的外部确证 |
二、网络规范合理性的内部确证 |
第三节 网络规范合理性的困境及其解决 |
第五章 网络自由与网络规范 |
第一节 网络自由及其限制 |
第二节 网络自由的实现 |
一、网络规范与网络自由 |
二、网络权利和网络义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8)从监管到治理 ——中国互联网内容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联网治理相关概念 |
1.2.2 联网治理的主体与客体 |
1.2.3 国外互联网治理理论综述 |
1.2.4 国内互联网治理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2 我国互联网内容发展现状分析 |
2.1 互联网内容存在失范现象 |
2.1.1 网络不良信息时有出现 |
2.1.2 不良信息带来社会危害 |
2.2 网民自控性和价值观念存在问题 |
2.2.1 网民自控性不足 |
2.2.2 极端自由主义的泛滥 |
2.2.3 法律与文化价值观念的冲突 |
2.3 行为规范与控制机制滞后 |
2.3.1 相关网络行为规范指引的缺失 |
2.3.2 从业机构管理责任的失位 |
2.3.3 社会控制机制的滞后 |
2.4 网络信息监管的特殊性与必要性 |
2.4.1 网络信息监管的特殊性 |
2.4.2 互联网治理的共识 |
2.4.3 虚拟社会本质可控 |
2.4.4 联网不独立于政府 |
3 我国现行网络监管现状及问题 |
3.1 我国网络监管的发展历程 |
3.1.1 1994-1999:薄弱监管期 |
3.1.2 2000-2003:中度监管期 |
3.1.3 2004-2009:高度监管期 |
3.1.4 2010-至今:强化监管期 |
3.2 我国网络监管主要手段 |
3.2.1 立法监管 |
3.2.2 行政监管 |
3.2.3 行业自律 |
3.2.4 技术保障 |
3.2.5 公众监督 |
3.2.6 教育引导 |
3.3 现行权威管理模式陷入困境 |
3.3.1 相关立法严重滞后 |
3.3.2 监管机制缺乏顶层设计 |
3.3.3 监管理念和监管能力滞后 |
3.3.4 社会教育引导不足 |
3.4 监管模式的深层悖论 |
3.4.1 国家信息安全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冲击 |
3.4.2 网络的开放性对现实法律、制度的冲击 |
3.4.3 网络共享性对传统信息传播方式的冲击 |
3.4.4 网络的虚拟性对传统价值观的冲击 |
4 互联网内容治理的路径辨析:从监管走向治理 |
4.1 国际互联网治理 |
4.1.1 国际互联网治理的诞生 |
4.1.2 国际互联网治理的发展 |
4.1.3 国际互联网治理的主要内容 |
4.2 发达国家的互联网治理经验 |
4.2.1 美国的互联网治理 |
4.2.2 德国的互联网治理 |
4.2.3 日本的互联网治理 |
4.2.4 韩国的互联网治理 |
4.3 互联网内容治理的中国探索 |
4.3.1 互联网:一个新的公共领域 |
4.3.2 重视互联网社会商榷功能的培育 |
4.3.3 在政治宽容的原则下构建共同治理框架 |
5 共同治理视野下的新机制之一:法律机制 |
5.1 法制的重要性 |
5.2 法制要求 |
5.3 法制的重点 |
5.4 法制介入的必要性与适度性 |
5.4.1 必要性 |
5.4.2 弊端 |
5.4.3 适度性 |
5.5 跨国合作 |
6 共同治理视野下的新机制之二:社会控制机制 |
6.1 社会控制 |
6.1.1 什么是社会控制 |
6.1.2 如何进行社会控制 |
6.2 行政监管 |
6.2.1 行政监管的必要性 |
6.2.2 行政监管需要注意的问题 |
6.3 行业自治 |
6.3.1 行业协会作用 |
6.3.2 行业协会发展的走向 |
6.4 互联网运营企业自治 |
6.4.1 互联网运营企业应主动承担起技术调控职责 |
6.4.2 信息服务企业应主动发挥网站管理示范作用 |
6.4.3 电子商务企业应构建商业诚信体系 |
6.4.4 技术服务企业应不断提供新技术支撑 |
7 共同治理视野下的新机制之三:网民自律机制 |
7.1 自律的概念 |
7.2 网民自律培育 |
7.2.1 什么是网民自律培育 |
7.2.2 自律培育的原则 |
7.3 民是网络治理的主体 |
7.4 自律培育的关键节点 |
7.5 自律培育的其它方法 |
8 主要结论和研究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9)互联网内容规制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主要问题及主要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基本研究思路与假设 |
第四节 基本研究方法概述 |
第二章 互联网的发展与挑战 |
第一节 互联网的迅速崛起 |
第二节 互联网的积极影响 |
第三节 互联网的负面影响 |
第三章 互联网规制的理论与学说 |
第一节 网络时代的表达自由 |
第二节 关于网络规制的观点探讨 |
第三节 网络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第四章 国别研究:美国 |
第一节 网络规制的法律框架 |
第二节 表达自由与立法规制的制衡 |
第三节 从法治走向自律 |
第五章 国别研究:德国 |
第一节 传统媒体的规制政策 |
第二节 网络规制的法律框架 |
第三节 德、美的立法规制比较 |
第六章 国别研究:新加坡 |
第一节 传统媒体的规制政策 |
第二节 网络规制的法律框架 |
第三节 特色网络规制 |
第七章 国别研究:韩国 |
第一节 韩国的媒体发展 |
第二节 《新媒体法》争议的背后 |
第三节 其它规制手段 |
第八章 英国、法国和日本的网络规制 |
第一节 英国——监督而非监控的自律模式 |
第二节 法国——共同调控的规制模式 |
第三节 日本——加强与民间合作 |
第九章 中国的网络规制现状 |
第一节 互联网管理理念 |
第二节 法治管理框架 |
第三节 网络自律现状 |
第四节 网络规制之不足及对他国的借鉴(上) |
第五节 网络规制之不足及对他国的借鉴(下) |
第六节 从“茉莉花革命”看网络时代的国家安全 |
第七节 新媒体形态对网络规制的长远影响——以“微博”为例 |
第十章 案例分析 |
第一节 美国CDA 法案之争 |
第二节 德国“托宾案”与网络司法管辖权 |
第三节 韩国“破坏性标准”违宪事件 |
第四节 对“艾滋女事件”的反思 |
第十一章 结论 |
第一节 研究的总体回顾 |
第二节 网络规制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三节 其它需要研究的因素 |
第四节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互联网不良信息综合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论文结构 |
1.4 主要概念界定 |
第二章 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相关研究 |
2.1 互联网概念 |
2.1.1 互联网发展背景 |
2.1.2 互联网相关服务 |
2.2 互联网不良信息概念 |
2.2.1 互联网不良信息定义 |
2.2.2 互联网不良信息分类 |
2.3 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研究综述 |
2.3.1 国外研究现状 |
2.3.2 国内研究现状 |
2.4 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相关理论 |
2.4.1 公共治理理论 |
2.4.2 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理论 |
第三章 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的必要性 |
3.1 互联网不良信息泛滥的原因 |
3.1.1 经济利益驱动 |
3.1.2 治理法律不完善 |
3.1.3 治理技术不成熟 |
3.1.4 社会监管难实施 |
3.1.5 国际合作不协调 |
3.2 互联网不良信息的传播渠道 |
3.2.1 网络游戏 |
3.2.2 色情网站 |
3.2.3 垃圾邮件 |
3.2.4 网络论坛与聊天室 |
3.2.5 网络博客与微博客 |
3.2.6 即时通讯软件 |
3.3 互联网不良信息的危害与影响 |
3.3.1 危害网民身心健康 |
3.3.2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
3.3.3 导致道德观念缺失 |
3.3.4 引发犯罪倾向和行为 |
3.4 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的必要性 |
3.4.1 市场失灵 |
3.4.2 政府失灵 |
3.4.3 志愿失灵 |
第四章 国内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现状分析 |
4.1 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参与方分析 |
4.1.1 政府部门 |
4.1.2 行业协会 |
4.1.3 互联网企业 |
4.1.4 网民 |
4.2 国内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现状分析 |
4.2.1 法律法规管制 |
4.2.2 行政机构监管 |
4.2.3 行业自律约束 |
4.3 国内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存在的问题 |
4.3.1 法律建设不完善 |
4.3.2 管理体制低效率 |
4.3.3 行业自律不到位 |
第五章 国外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经验 |
5.1 国外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现状 |
5.1.1 美国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 |
5.1.2 英国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 |
5.1.3 德国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 |
5.1.4 新加坡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 |
5.1.5 韩国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 |
5.2 国外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经验总结 |
5.2.1 法律管制手段 |
5.2.2 行政监管手段 |
5.2.3 行业自律手段 |
5.2.4 技术控制手段 |
第六章 互联网不良信息综合治理建议 |
6.1 完善法制法规建设 |
6.2 加强行政监督管理 |
6.3 健全行业自律机制 |
6.4 开展网络道德教育 |
6.5 加快技术研发应用 |
6.6 加大国际交流合作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中国互联网协会采取措施抵制垃圾邮件(论文参考文献)
- [1]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体系的研究[D]. 宋璇.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2]网络营销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 王昕昀.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3]中国互联网信息的治理机制及路径优化研究[D]. 尹健. 暨南大学, 2019(02)
- [4]美国广告规制研究[D]. 余平. 上海大学, 2019(03)
- [5]中小学信息社会学课程开发研究[D]. 钱松岭. 东北师范大学, 2014(12)
- [6]大学生失范信息行为研究 ——以南京XXX大学为例[D]. 张蓓蓓. 南京邮电大学, 2014(05)
- [7]网络规范研究[D]. 李伟. 厦门大学, 2014(04)
- [8]从监管到治理 ——中国互联网内容治理研究[D]. 曹海涛. 武汉大学, 2013(01)
- [9]互联网内容规制的比较研究[D]. 张化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1(09)
- [10]互联网不良信息综合治理研究[D]. 巫思滨. 北京邮电大学, 2011(10)